第四章 华夏国家的形成第一节 迁殷遗民

商代统治黄河中下游的广大地区,当然有其凝聚权力的方式。张光直归结商王国的统治机构,以为一则以法律与王权集中掌握资源,另一方面以庞大的亲族组织,以血缘关系与国家机构相辅相成。商代的血缘组织为族,地缘组织为邑。二者相比,邑为政治权力的所在,卜辞中却不能明显的看出邑的层级关系。族则是很显著的层级结构(Kwang-chih Chang,1980:158— 165)。林巳奈夫发现商铜器的族徽有层级的关系;张光直也发现同一族徽的铜器,在纹饰方面有其特色(林巳奈夫,1968;张光直,1970)。一个族徽可以衍生若干次级的族徽,正是层级的特征(图 18)。

族群组织在中国古代,原有姓氏宗族各种名称。各别有其原始的意义及相应的组织方式。大致说来,姓是同祖的血缘集团。李宗侗以为是由远古图腾制度演变而成(李宗侗,1954:7—10,35—37)。姓也指人民,自然以姓为群。氏则是政治性的单位,也是姓的分族。宗是宗法制度下,按祖先祭祀的礼仪特权分级的序列。而族则原有在军事上的意义,指在同一旗号下的战斗单位,寝假则成为人群的通称。到春秋时代,上述诸词的用法,已经相当的混淆(杨希枚,1954、1955;丁山,1956:33;江头广,1970:109—4)。

图 18 商代族微

商王国以族为显著的统治结构,征战及生产多以某族、多子族、⋯⋯为单位,大率系于后妃、王子及重臣(Kwang—chih Chang,1980:163)。王畿以外,某侯之属,大致为戍守的商人。方国有与商敌对,也有与商友好, 甚而服属于商。这些方国在卜辞中号为多方,数字可多到三十余。其中可知者,如周方、羌方、鬼方、土方、召方、盂方、人方,都是商周之际的重要族群(Kwang—chih Chang,1980:248259;岛邦男,1958:384—385)。其中周为姬姓,羌为姜姓,鬼方魄姓,召方似不是子姓,可能也是姬姓,人方可能是大皡少皡之裔的风偃诸姓。方国大率以子姓之外的异姓为多。是则商的政治势力,仍以“姓”为国家的基础,其中再分出若干氏或族。在这个基础上,周人如仍以“姓”为基础,其文化水平只是商的附属,人数又不多, 周人势难在胜利之后建立长期稳定的政权。本章讨论即针对这点,以观察周人建立国家的特色。

周既克商于牧野,先有一番扫除工作,据《逸周书》“世俘解”,武王在牧野之役后第六日,即曾命召伯伐越戏方,第八日命侯来伐靡,集于陈, 第十八天胜利归来。第十九日命百弇伐卫。第三十七天命陈本伐磨,百韦伐宣方,荒新伐蜀。第四十二天,三将归来献俘。”世俘解”总结武王的战功, “武王遂征四方,凡憝国九十有九国,馘磨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俘人三亿万有二百三十,凡服国六百五十有二”。“世俘解”的可靠性:经近人研究,顾颉刚以为“世俘解”其实即是真的《尚书》“武成篇”,著成时代当在西周(顾颉刚,1963;Shaughnessy,1981)。屈万里以为“世俘篇” 不是“武成”,成书稍晚于武王,但属西周时代的产物则无可疑(屈万里, 1965)。由武王命将分伐各国的情形看来,都只在数日之内即已奏厥功。论距离往返时日未有超过十天,扣去作战时间,则其地大率均在殷商附近。屈

万里以为不外河南、山西,后日郑卫诸国境内(屈万里,1965:329—330)。武王伐国有九十九国,服国有六百五十二;加起来总和是七百五十一国。

而《史记》“周本纪”谓武王孟津之会,诸侯不期而会的有八百国。两相比较,国数相差不远,大约周与殷商各有七八百个友邦或服属的小国。“世俘解”的“亿”,在古代等于十万。“亿有十万七千七百七十有九”一语,十当为七之误(屈万里,1965:328)。武王伐国九十九,其馘磨与俘人的和为四十八万七千八百零九人。这个数字分属九十九国,每国大约有五千不到的人口。战功记载,夫实在所难免,真正的人口当比此数为小。那些未经攻战即已服从的殷商与国,大致都是小国。而馘俘人数之中最众者,当然应是殷商本国的战士与人口。如果以四十八万作为底数,其他服国的人口数字也相当此数,则周人克商之役,征服了百万东部平原上的人口。周人自己的实力, 在上章约略估计,姬周本身的人口,只有六七万人,后来逐渐扩张,受周人支配的人口仍只在黄土平原的边缘,其人口密度未必能与繁盛殷富的殷商本土及其四周地区相比。总之,周人仍只是少数,却必须设法控制东部平原的广土众民。

周人第一要务,自然在建立新政权的合法地位。本书的第三章已有讨论。周人有效控制被征服人口的方法之一,则是把商人迁移到周人直接控制的地区。1976 年,陕西扶风庄白出土了一百零三件青铜器,有铭者七十四件。最早的是商器形制,而作于商末周初。整个窖藏当是微史家族历代所传之各种礼器。时代由周初亘延到西周末年。其中最重要的一器史墙盘,铭文长达二百八十四字,叙述西周文武成康昭穆的事迹及史墙自己列代祖先的功业(图19)。史墙时代当在共懿之世,史墙盘当作于共王时(周原考古队,1978:4)。史墙盘铭的释文颇多,各家在细节上颇有异同,但大意则相差不多(唐兰, 1978;李仲操,1978;裘锡圭,1978;徐中舒,1978;李学勤,1978;陈世辉,1980;白川静,1979:340—397)。兹以李学勤的释文抄录如下:

曰古文王,初■和于政,上帝降懿德大■,匍有上下,■受万邦。■圉武王,遹征四方,达殷,

■民永,不巩狄虘,■伐尸童。宪圣成王,右■■刚■,用肇彻周邦。■■康王,兮尹■。宖鲁邵王,广■楚荆。隹■南行。■■穆王,井帅宇诲。■宁天子,天子■■文武长刺,天子

■无匄。■祁上下,亟■■慕,吴■亡臭。上帝司夒,尣保受天子■令,厚福丰年,方■亡不窋见。青幽高且,才■霝处。■武王既■殷,■史刺且乃来见武王,武王则令周公舍■,于周卑处。■■乙且,■匹氒辟,远猷■心子■。■明亚且且辛,■毓子孙,■■多孷,■角■光, 义其■祀。■■文考乙公,■■,■屯无誎,辳啬戉■隹辟。孝■史■,夙夜不窋,其日蔑■。

■弗敢抯,对扬天子丕显休令,用乍宝■彝。刺且文考,弋■受■尔■。福褱■录,黄耇弥生, 龛事氒辟,其万年永宝用。(李学勤,1978:150)

大意则为,当初文王的政治得到普遍的拥护,上帝降命赐德,文王拥有

天下的万邦。武王开疆辟土,征伐四方,击败了殷人,不必惧怕北方狄人, 也得以征伐东方的夷人。成王时代则有刚直的大臣辅政,康王继续成王的事业,整理疆土。昭王南征荆楚,穆王也遵守教训,下文称颂当时的天子(大约是周共王)能继文武的功烈,国家安定,天子长寿,厚福丰年,长承神佑。下半段是微氏一家的简史,说到高祖原居於微,在武王既伐殷之后,微史烈祖始来归顺武王,武王命令周公把他安置於周人本土。乙祖仕周为心腹大臣。第三代亚祖祖辛教育子孙成材,子孙也多昌盛。史墙的父亲乙公努力经营农业,为人孝友。史墙自己也持守福泽,长受庇佑。

此铭中值得注意之处不少。铭文记载了文武至昭穆各代的史实,昭王南

征荆楚的事,得以证实。武王时北方的边患未消,东夷也仍待征伐,均堪补足周代史实。最重要的则是微史一族的家史。史墙的祖先中三位用乙辛为名号,与殷商风俗相同;似乎微氏为殷人之后。

图 19 史墙盘

徐中舒甚至以为微氏的高祖即殷三仁之一的微子,而烈祖则是殷后宋国在周的质子(徐中舒,1978:144)。然而烈祖居史官之职,微史一家的家徽的册形,家族中也有作册的职务。如果真是宋国的“质子”,职务当不仅为史官, 也不致到下一代才发达。据丁山的意见,眉微一声之转,卜辞中的眉国早在武丁之世即已有之,不必限于微子之封(丁山,1956:89)。这一家的史官职务似为世袭。大约微史的祖先即是商人的史官,归顺周武王后,属于“殷士肤敏”之列,继续为周室担任史官的职务。微史归顺后迁居宗周,也见于同出的另一件铜钟的铭文,“■武王既■殷,■史刺且来见武王,武王则令周公舍寓以五十颂处”(周原考古队,1978:7)。微史一族由周初迁入宗周, 以至西周晚年窖藏这批铜器,大约始终未曾离开周公分派他们居住的居地。他们的家系可由铜器的年代及铭文排列:

高祖—刺祖(乙公)—亚祖辛(辛公,作册折)—丰(乙公)—史墙(丁公)—微伯■

共为七代,折、丰、■诸器上往往有■标志,无疑是这一族的族徽,其下端的两个册字,则说明世袭作册史官的职位(周原考古队,1978:3,5,8)。

对于某族铜器出土于别处的现象,有人以为是族群迁徙的证据,也有人以为可能是战时胜利者劫掠或和平来往时的赂赠。春秋战国时代,后者一类的例子不胜枚举。不过微史一家窖藏的铜器,其铭文记载迁徙,其窖藏包含一家数代的积存,则以这种证据证明迁徙,也就很可取信了。

白川静首举上章已介绍的■尊为例。■尊记载武王克商,有经营东都之志。但■尊在宝鸡出土,似乎反映武王建新都的意愿一时未能实现,仍以宗周为基地,遂有不少殷人旧族迁入陕西。陕西各地出土殷器甚多,其著名者如宝鸡斗鸡台的几群柉,及父辛卣凤翔出土的散氏诸器,郿出土的大盂鼎小盂鼎,均与■尊相同,当是克殷以后渐移入陕。白川静甚至以为殷人旧族之迁徙入陕,可能与周人利用东方较为高度的农耕技术进一步开发渭水河谷, 以为周王朝建立经济基础。是以陕西诸器中常有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记载,如散氏盘记载散与久之间的土地所有权的争执,近来出土的裘卫诸器也记载土地的交换(白川静,1977:18—19)。史墙盘铭也对于农穑经营有特出的描述,颇堪支持白川氏的假设。然而以张家坡及丰镐西周遗址的农具与殷墟农具对比,两者之间殊无显著的差别,则白川氏所谓以东方发展的高度技术来开发陕西之说,仍难肯定。大约庶殷之西移,正如秦迁天下富户十二万以实长安,及汉代三选七徙以实陵邑一般,不外乎以东方旧殷雋放在周人王室耳目可见处,一则强干弱枝,安东方的反侧;二则也借重殷文化孕育的人材, 为新王朝服务。

这些西徙的庶殷,大约是成族的搬进陕西,是以终西周之世,这些族群并未解散。在西周晚季,宗周一带仍多诸夷,未尝不可能即是这些族群。其详将见于周东迁的一章(白川静,1977:19—20)。此类族群中有明白的线索可追者,厥为郑族。

卜辞中原有子奠,丁山以为虽不能决定为武丁之子,抑小乙之子,要为殷商的王子。其后裔居洧水之滨的郑父之丘,在殷商为南郑,在周代则为东

郑(丁山,1956:87—89)。侯奠为领有奠地的氏族,是殷代有力的支裔, 白川静以为殷商的侯称,不大给予外族,而且在祭祀的卜辞,奠常参与,奠的休咎也常见于王室的卜问。奠也时奉王命征讨或筑城,是以郑实为扼守殷商王畿南方的雄族。在卜辞中,郑已有南郑、北郑、多郑之称,则郑在殷商已有迁徙分化,大约已扩展及于北到卫,南到新郑,以今日郑州为中心的豫中地区(白川静,1973:367—414)。克殷之后,郑入中有一部分当在西迁之列,地名随着迁徙的人群而在陕西有名为奠还的地点。宣王之世,郑桓公受封于郑,是在陕西华县的棫。但厉王时代的寰盘已有郑伯的称号,而其配偶则是郑姬。白川静以为这是异姓的郑伯,治下仍是西迁陕西的郑人。郑国因此有西郑南郑之分。厉宣之际,周室大乱,郑桓公为司徒,据《国语》“郑语”、《史记》“郑世家”及《竹书纪年》,宣王的母弟受封于郑是为桓公, 后来伐郐居郑父之丘,及为司徒,“和集周民,周民皆悦河雒之间,人便思之”。又谓“甚得周众与东土之人”。是则华县之西郑与郑父之丘的南郑, 并非郑桓公东迁寄孥之后始有关系。大约东西两地的郑人,始终有相关的联系。也许桓公之能在东方得一立足点竟拜受领有郑人的帮助(白川静,1973: 422—424)。

《左传》昭公十六年,子产为了晋卿韩起买玉环的事追述郑国东迁经过: “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尔有利市宝贿, 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此处的商人一向只以为单纯是商贾之意。如果郑恒公东迁寄孥之地,恰在旧日郑族所在的南郑,则“商人”的定义,大约正指周初西徙的殷商旧族。商贾的定义,反而可能是后起的了,周之东迁,晋郑是依。郑能在寄孥之后成为可依恃的东方重镇,未尝不可能由于有旧郑的支援。这是中国古代的《出埃及记》,郑人重返旧地, 属於例外。其他一些在周初西徙的庶殷,大约就此留在陕西了。

总结这一段,武王克商后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将东土俊杰成族的迁到陕西,强干弱枝,也使东土人材能为周用,所谓“殷士肤敏,裸将于京”的“京”, 可能指宗周的周京,而不是成周的宗庙,这一措施也可说是西周建立新国族的第一步。大量东方族群遗物多出于关中,尤其扶风岐山一带,足以说明周原旧地是移徙族群徙居的集中点之一(杜正胜,1979:506—510;岐山县文化馆,19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