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西周政府的若干特点
以上列举的西周官职,显示西周政府的分工原则,同时也显示了若干演变的趋向。王室内廷的服务人员已演变成政府的官员(例如宰、膳夫);作册与史官系的变化,不仅说明了内廷(内史)官员渐渐掌权,尹的出现也说明史官系统逐渐扩大,以至内部产生层级的分化。三有司的出现,是朝政分工的重要指标。军队由师氏演变为有左右,而有各项特种兵种的单位,以至军队可在驻地“屯田”,也反映了军队的渐趋专业化。春秋时代各国大致仍是文武不分途,可能由于西周王室的传统随着西周的覆灭而消失,东方列国都在新的形势下再度发展其演变的过程。西周晚期出现了若干可能是地方行政人员的官称,也许正是分封制度转变为分级管理的端倪。凡此诸项,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至多只能视作合理而可能的推测。
西周政制的若干特点,也须在此分项讨论。首先该提出讨论的是世官制度。周代铜器铭文中,凡册命之辞几乎一定包括继承祖先的职位一语,兹只举几个最明显的例子。师克◻:“王若曰师克,丕显文武,■受大令匍有四方,则佳乃先且考,又■于周邦,于害王身,乍爪牙,王曰:克,余佳■乃先且考克■臣先王,昔余既令女,今余隹■■乃令,令女更乃且考,■司左
右虎臣。”(自川静,1969C:543)又如同殷:“王命同,左右吴大父,司易林吴牧,自淲东至于河,厥逆至于玄水,世孙孙子子,左右吴大父,毋女又闲。”(白川静,1969A:328)上述两例,一个上推祖先,一个下延世泽, 都是代表世官制度的用语。金文中最常见的情形,新王即位后,重新任命某人担任此人已在任职的工作,如师■殷:“王乎内史吴,册命师■曰:先王既令女,今余唯■先王令,令女官司邑人师氏。”(白川静,1968:510—511) 为了重新建立君臣之间的主从关系,这一番手续也未尝没有相当于肯定“契约关系”的意义。《尚书》“顾命”记载康王新即位,诸侯分班依次入见, 献上蛰币,正是为了确立新王与前王诸臣的关系。作册■卣:“佳公大史, 见眼于宗周年,才二月既望乙亥,公大史咸见服于辟王,辨于多正。”(白川静,1965A:590)陈梦家以为此铭记即是与“顾命”篇所记类似,公大史率领“多正”,亦即各位正职官员,朝见新王(陈梦家,1955A:111)。
不但王与臣子之间有这种再任命,诸侯贵族对于属下的官员,也有同样的仪式。卯殷:“■白乎令卯曰:戴乃先且考,死司■公室,昔乃且亦既令乃父死司■人不盄,取我家,案用丧,今余非敢梦先公,又■■余懋爯先公官,今余佳令女死司■宫■人,女毋敢不善。”(白川静,1969A:317)铭文有不少文句不能通读,大意则不外■伯委任卯接续祖先的职务,管理■地的土地与人民。
任命官职的册命礼,也不是必然率由旧章。至少有一件铭文记载了更改任命的事,牧殷,牧在先王时担任司士的官职,但在今王的新册命中,牧的任务改为监察百僚(白川静,1967B:364)。同一人的官职,在同一周王的手上有所增减,也是可能的事。师兑在元年作的■铭,记载他的工作是担任师龢父的助手,主管左右走马及五邑走马。三年作的■铭,却只说师兑任师龢父的助手,兼管走马(白川静,1970B:752,759)。师兑可能由管三处走马而升为总管走马官职的职务。又有一位师■,在第一次的策命中,受任的职务是副乐师,负责小缚(白川静,1969A:335);第二策命时,■管理的乐器,除小鎛外,又加了鼓钟(白川静,1970B:770)。两件策命中都说任命师■继承祖先的职位。除非■的祖先也经历同样的升迁过程,否则很难解释。师西与询二人,在策命中都奉命继承祖先的职位,管理若干军事单元。由他们作器的对象都是乙伯,但师西称乙伯为文考,询称之为文且。师西与询的关系不是父子,即是伯叔侄。二人指挥的军事单位,有七项是相同的, 但询的属下有八项未见于师西的职务。乙伯的职务原为如何,颇难决定,也就不易说明继承的是哪几项了。
上述几例,还仅是性质类似的职位有高下与多少之分。也有同一人曾任完全不同性质的工作,策命中仍以继承祖先祖父为说。舀在舀鼎铭文中记载策命的职务是“若曰:舀,令女更乃且司卜事”(白川静,1968B:115); 在舀壶中,策命则是“更乃且考乍冢司土于成周八师”(同上:148)。由大卜改任成周八师的家司土,官位及工作性质、工作地点,都极为不同,很难说舀的若祖若父,都经历同样的升转过程。另一个可能性,所谓继承祖先的职务已变成公文中的套语。过去的惯行的世官制,只剩了形式。舀的时代, 约在孝王前后,师西约为懿王时人,询可能为厉王时人,师■也在厉王时, 都属于西周中期以后。大约此时人事迁转,已有比较灵活的运用(Cho—yuu Hsu,1966:519—520)。有一件铭文记载策命前,王对于该人的“蔑历”, 兔觯:“王蔑免历,令史懋易免⋯⋯乍司工。”(白川静,1968:456)蔑历
的意义已见上章,此处当可解为审阅其资格及经历,是人事制度中不可缺的一番手续。免也是懿王时代人。蔑免历的事若不是偶然,世官制度当在西周中期开始变为任官制了。
夷厉之世的柞钟:“仲大师右柞,柞易载朱黄■,司五邑甸人吏⋯⋯对扬仲大师休。”(白川静,1971:899)柞担任的是王官,接受的是王命,仲大师参加策命礼,站在柞的右边,当是柞的推荐人或上司,柞作器“对扬仲大师休”而不再“对扬王休”,与铜器颂扬的文词惯例不合。这种受职公堂谢恩私门的情形,可能是王政陵夷,也可能由于世官制已摇摇欲坠,任官的候选人必须有人保荐,有人赏识,有人考评;于是得官者对这位恩人感激涕零了。
铜器铭文中有若干证据,说明西周的政府已有相当专业的僚属(Cho—yun Hsu,1966:520-521)。在本章前文已引过《尚书》“酒诰”:“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师■父鼎:“王乎内史■册命师■父⋯⋯用嗣乃父官友。”“友”可作出入相友的朋友解,可以作族姓相同的百姓解,也可作仆属解(刘家和,1981:129)。这二处的“友”,在令彝与“寮”联言,还提到卿事寮的组织:“佳八月辰在甲申,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丁亥,令久告于周公宫,公令■同卿事寮。佳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令,舍三事令,■卿事寮,■者尹,
■里君,■百工,■者侯,侯田男舍四方令,既咸令。甲申,明公用牲于京宫,乙酉,用牲于康宫,咸既,用牲于王。明公归自王。明公易亢师鬯金牛曰用■,易令鬯金牛曰用■。乃令曰:今我惟令女二人,亢■■,爽左右于乃寮以乃友事。”(白川静,1964:276—303)令彝作器人的长官明保,受命主持“三事”“四方”。三事指政府,四方指中央以外的各地方。在明公东去成周主持祭典时,先吩咐属员出京与卿事寮会合。在成周,明保奉行王命于内外两批人员,内是以三事令,管领卿事寮,各主官(尹)以及东都的地方首长(里君)、大小官员(百工);外是以四方令管领诸侯包括侯、田、男三类封君。祭把完毕后,明公吩咐亢与久负责僚友的工作,最后这一段的乃寮乃友,大约是明公自己的幕僚,而前文的卿事寮则是王室政府中的僚属
(相当于秘书处),因为明保的特殊任务,这些僚属也须向他报告工作情形。本器的时代相当早,既是周公儿子时事,自然离周初不远。西周政府已有相当复杂的组织。单论卿事寮而言,晚于令彝的番生殷也有之:“丕显皇且考, 穆穆克誓厥德,严在上,广启厥孙子于下,■于大服。番生不敢弗帅井皇且考不杯元德,用■■大令,■王立,虔夙夜。尃求不■德,用谏四方,■远能■。王令■■公族、卿事、大史察。”(图 40)(白川静,1969B:424) 番生显然也是居高位的大臣,才能以调和重臣(大服)自居,也才能自称辅弼王位。他的工作是主管公族及卿事与太史寮。大约因为番生是王族,是以有相当于宗伯的身分。卿事及太史寮一语,可能指卿事寮与太史寮已经分化的两个单位。更晚的毛公鼎铭,其中卿事寮、太史寮已明白分开:“王曰: 父■,今余唯■先王命,命女亟一方,■我邦我家;女■于政⋯⋯善效乃友正。王曰:父■,已曰彶■卿事寮,大史寮,于父即尹,命女■司公族,■ 三有司,小子,师氏,虎臣;■朕褺事,以乃族干吾王身。”(白川静,1970A: 680)毛公奉命主持两寮,反映周王朝已有外朝与内朝两套幕僚组织。寮友, 也就是今日的“公务员”。《诗经》“邶风·北门”:“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窶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王事适我,政事
一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谴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这大约正是公务员的感叹。他们不会是番生、毛公一类人物,不会是“尹”与“正”的主官人员。他们只能是僚属,一批“常务”人员。政府事务日繁,单由贵族中的若干高级人员治理,已是不可能的事。僚友组织的发生,正是政事日繁的反应。一个僚属系统分化为两个,又反映了政府组织日益扩大。
太史寮,自然由史官系统衍生。史官的工作,不论其宗教的功能(如祝宗卜史)或纪录的功能(如掌书的职务),都代表传统的知识与掌握知识的能力。周代殷为中国的主人,殷代的史官挟其知识,仍在王室服务。白川静认为史官是殷遗,大体上是对的(白川静,1973:3—68)。这种工作人员不难构成一个世袭的僚属团体,属于职务,不属于个人。师■父鼎,“用■乃父官友”(白川静,1968:517),正因为承袭了官职,也就承袭了父亲的僚属。
周代史官的谱系,可能起源更在殷代以前。《国语》“楚语下”,观射父叙述祝宗的起源,前者是“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后者是“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
图 40 番生■
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 而心率旧典者”。其实这些职务,正是史官的工作。祝宗卜史连言,不为无故。观射父义接下去叙述由尧至于夏商,祝宗的系统不断,而在周代则有程伯休父是其后人,据说“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诗经》“大雅·常武”:“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诗中的程伯休父,虽然统领师旅,官职却是尹氏。王国维指出,内史尹、作册尹独称尹氏,以其位尊。陈梦家以为尹氏是史官系统的首长。均已见前文。程伯休父由史官之长统兵,遂使观射父感慨为“失其官守”。由程伯一例,一方面可见史官世职渊源之长远,另一方面也可见西周晚期世官制度的渐渐崩解。本文前面提到舀世掌卜事,却又是成周八师的家司土,其情形与程伯的例子正同。太史寮与卿事奈的分立以及史官系统又分化为大史、内史、作册三系, 而最后演变为内史最有权。这个现象使居于幕僚职位的世袭史官在实际政务上获得空前的影响力。其中若干成员由祝宗卜史转任卿上,也就不足为奇了。
西周策命金文中,常见有详细列出新任官员的任务,不仅有此人的职位, 还有他该管的事务。在本文前节己列举不少例证。任务的性质大小繁易不等, 有行政职务,有军事职务;有长期性的职务,也有一时的差遣。即使是承袭祖先的工作,策命中仍不厌其烦的列举,例如前举师西与询二人,受命指挥的军事单位,一个一个的列出。如果政治组织已经相当制度化了,某人任某职,其权力及职掌部已在规定之中,不烦一次一次重复说明。另一方面,西周政府中明明己有三有司⋯⋯等等职衔,似乎职官的工作范围及性质已有大致的约定。一人的任命却又常包括许多不相关联的官职。同时,史官系统的官员,如上节所述,可以迁转于其他工作,则职务的划分,显然不如“人” 的因素重要。大致西周由世官制度逐渐演变,走向制度化的方向,王朝的政府组织越来越确定化。可是这个过程并未完成,西周的统治即已结束。由西周金文策命文件中呈现的,遂不免是上述的过渡与混合现象。
上文曾录下毛公鼎的铭文,其中“我邦”“我家”并列,可见当时人的心目中,邦国与王室,已不能划一个等号。宫中与府中的分野,在汉代有明确的规定。大司农管国家财政,少府管王室的财务。毛公鼎铭以邦家分开为两个单位,殆是汉代观念的滥觞。蔡殷铭记载蔡任“宰”的纪录。策命礼中, 另有一位宰舀襄礼,铭文:“王若曰:斋,昔先王既令女乍宰,司王家。今余隹■■乃令,令女■舀,■疋时各,死司王家外内,毋敢又不闻。司百工, 出入姜氏令,厥又见,又即令,厥非先告■,毋敢疾又入告,女毋弗善效姜氏人,勿吏敢又疾止从狱。”(白川静,1968B:101—107)当时已有宰舀任职,可是蔡(■)也早在完王时即已任“宰”的职务,其任务是“司王家”, 足见舀与蔡并不是前后任的关系,而是同时任宰。今王的任命也是吩咐舀与蔡分工合作,司理王家“外”“内”。下文对蔡的工作性质,则明确的厘定为出纳王后姜氏的命令,管理百工,有人要见王后姜氏,必须经过蔡,蔡也负责督察“姜氏人”——当是宫中的百工臣妾。本铭的二宰,舀的工作是大宰或宰,蔡的工作是内宰或宫宰。《礼记》“月令”:“仲冬命奄尹申宫令, 审门闾,谨房室,必重闭。”郑注:“奄尹于周则为内宰,掌治王之内政宫令,几出入及开闭之职。”正与蔡的工作性质相符(郭沫若,1957:103)。蔡■是懿孝以后器,比毛公鼎早,是则在西周中期,大宰与内宰的分工,已象征邦国与王室有别了。
毛公鼎铭有卿事寮与太史寮同时出现。如陈梦家所说,史官系统的分化, 使内史部分成为最有权力的机构(见本章前文)。令彝铭文中明保卿事寮及“舍三事令”,是以卿事寮当是三有事的僚属。相对的,史官由于常在王左右而渐变为王的私僚属,内史名称,即由此而来。卿事察当为汉代所谓“府中”的工作人员,而太史寮(实即内史)则是“宫中”的系统。中国历史上内朝与外朝的区分,列朝都有之。整个中国政府制度演变的趋势,常由内朝逐渐夺取了外朝的权力。宫中与府中的分野,及宫中的得势,其实在西周中期已经肇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