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考古资料上的先周文化

由地名作推论,牵涉许多文字上的纠葛,而且地名可以由此迁彼,也无妨由彼迁此,其方法学的缺陷,实如双刃利剑,左砍右割,均有可商榷之处。考古学的考察,独立不依傍文献,殆可避免一些文献考证的缺陷。在陕西陇东地区,早于西周而晚于仰韶的新石器文化,是陕西龙山文化,或客省庄第二期文化。单由分布地区及年代顺序论,陕西龙山文化大有可能即是西周文化早期的形态。本文作者早年也曾持这个观点,而以为西周与客省庄二期文化之间,有其相承接的关系(许倬云,1968)。

此说之缺失,在于西周文化与陕西龙山文化之间,变化太过突然(张忠培,1980)。陕西龙山文化陶器表面,常见篮纹及若干方格纹,西周文化陶器中不见。沣西张家坡西周遗址中,也出现过有斜方格纹的陶器,但与上述方格纹甚异其趣。又如陕西龙山文化的斝、鬶、双耳罐,不见于西周文化层。陶鬲是两层均有的陶器,然而其形制花纹与制法均判若两种。由此,陕西龙山与西周两文化之间,地层虽密接,却似有过一次文化的突变。西周文化当仍有其祖先(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44)。有的学者单由层位叠压关系,认为陕西龙山文化(客省庄二期)必是早期西周文化的祖先,其中的差别则是由齐家文化的影响而来(徐锡台,1979)。这个说法,进一步推论, 即不啻单纯的把西周文化的一部分渊源,更往西推,推到甘肃的齐家文化。然而,由齐家文化与陕西龙山文化的关系言,一般总以为齐家文化从东往西发展,越靠近陕西龙山文化,其受后者的影响越深(谢端琚,1979)。齐家纵有反哺,当不能引起早期西周文化的突变。

邹衡的意见,认为西周文化的前期,应当称为先周文化,而先周文化又有其多元的渊源,邹氏借陕西宝鸡斗鸡台发现的周墓中所谓“瓦鬲墓”作为线索,认为瓦鬲墓延续的时间甚长,其中又可分为相连续的四期;这四期的绝对年代:第一期,早不过商王廪辛之时,晚不迟于帝乙帝辛之时;第二期, 不会早于乙辛时代的早期;第三期的绝对年代在周穆王以前;第四期则在穆王之时(邹衡,1980:314)。第三期第四期约相当于淬西最早的西周墓。邹氏遂以为瓦鬲墓的第一及第二两期无疑代表了早于西周文化了。沣西马王村发现的两个灰坑,相当瓦鬲墓初期的一个坑直接压在西周早期的灰坑下面。由这个层位关系,瓦鬲墓代表的当是西周文化的前身而可称为先周文化的遗存。由丰镐地区相当于瓦鬲墓时代的考古遗存看,其中相当于瓦鬲墓第一期的遗物与墓葬,虽偶有发现,数量并不多。相当第二期的文化逐渐增加,而第三期的遗存则突然剧增,遗址与墓葬都普遍出现。第二期到第三期是克商前后,丰镐地区的周人经营了文化繁盛的时期(邹衡,1980:297—315)。

也由于商文化的强烈干预及西周的旺盛创造力,先周到西周的过渡,也就完成了。

先周文化遗址的分布,遍及陕西境内,泾渭流域的宝鸡、凤翔、岐山、扶风、郿县、武功、兴平、盩厔、鄠县、长安、邠县、长武、麟游、乾县、耀县、泾阳、咸阳各处(邹衡,1980:315;徐锡台,1979:50)。以遗址集中的密度言,在长安丰镐一带、扶风岐山一带、及长武附近各有一大群。典型的先周陶器也各由这三个地区出土的器物为代表。三群之中,长武附近的遗址时代最早,无论由地质、形制、与纹饰看,长武下孟村出土的陶器比长安、岐山各处的都早(图 6)。以陶器纹饰为例,别处都有雷纹,显然受了殷商铜器花纹影响,而长武下孟村的陶器则只有方格纹,没有雷纹(徐锡台, 1979:57—58)。长武远在渭河流域之外,居泾水上游,倒与传说中古公亶父迁居以前的地望相当。先周早期遗址地望迄北而不偏西,这是一个讨论先周文化的重要启示。

先周文化已是高度发展的青铜器文化。商代文化在早商时代,己到达渭水流域,近日西安老牛坡即出土不少属于二里冈期的铜工具及器皿,蓝田也有之。西安附近并出现过冶铜遗址(保全,1981:17—18)。但先周文化中却不见早商的特征,而只显示了小屯期的晚商文化色彩(张忠培,1980:84)。由这一点来说,在渭水流域的先周文化是新到的外来文化。再以先周文化的下限说,岐山贺家村先周墓无腰坑,无狗架,也没有西周墓中常见的簋豆盂等物,恰反映了周人在西周以前曾有过其固有的特点(徐锡台,1980:7—11)。先周青铜器受殷商青铜文化的影响,以其影响的深浅,可分为商式铜器、

商周混合式铜器、及周式铜器三大类。以兵器与工具为例,可以看出此中变化(图 7)。邹衡又在礼器群,结合花纹形制与铜器上的族徽,考察了可能是铜器制作者的各族名称及其分布。第一类是商式铜器,形制花纹基本上与殷墟铜器类似,当是抄袭商器。可考制器的族别,有下列诸族。

图 6 关中周文化遗址分布图

(1,5,7,8,9,13,16,18,22,24,25)商式;(2,3,4,6,11, 12,17,19)商周混合式;(10,20,26,27)周式;(1—15)第一期;(16

—28)第二期(1—9)歧山贺家村 M1;(10—14)宝鸡斗鸡台 B3;(15)斗鸡台 15;(16,17)长安马王村墓;(18—26)宝鸡峪泉墓;(27)泾阳高家堡墓;(28)斗鸡台 N4(1,4)铜大戈;(2,3,11,12,13,16,18, 19,27,)铜戈;(5,22)铜弓形器;(6,7)铜链;(8)铜斨;(9)铜凿;(10,26)铜当户;(14,21)铜甲泡;(15,28)骨刀;(17)铜矛;

(20)铜戣;(23)铜衔;(24,25)铜镳图 7 先周文化青铜兵器、工具与骨刀

  1. ■诸器:主要在陕西山西,可能是周人。

  2. 山诸器:在陕西出土,周人。

  3. ■诸器:在陕西铸造,周人。

  4. 覃诸器:在陕西及安阳出土。覃可能为早期曾居住在殷墟的商人,

    但与山族关系密切,可能覃族的一支迁到陕西,发展了与周人的关系。覃有“亚”字,可能族人曾任商代的高级武职。

  5. 陆诸器:有一件在歧山出土。陆与姞有婚姻关系,而姞是后稷元妃的姓,如果传说有点根据,姬周与姞的关系很早。陆姞姻娅,当也非商人族

姓。

  1. 史诸器:来历比较复杂,史由史官的职得姓,可以是商人的史,也可能是周人的史。岐山出土的史氏诸器,可能是周人的史官子孙。

  2. 酉诸器:酉的字形完全像商代早期常见的大口陶尊。酉器中有二件在殷墟出土,一件在陕西耀县出土,酉族可能为原居于殷墟的商人,后来始入陕西。

  3. ■诸器:作风为商器,最早二器在河北正定出土,其他诸器都出自陕甘,可能器由曾居正定的商人铸造,而陕甘诸器则系周人得自商人境内。当然也可能有其族人西迁而在陕甘自铸。

  4. 戈诸器:为数极多,是商周金文中常见的族徽。其中出土地点可考吉,绝大多数在陕两泾阳及河南安阳出土。该族墓葬中出土器物,有商式器,

    有周式器,也有商周混合式。西周中期的长安一带,仍有戈器出土。戈人的情形极复杂,邹衡以为可能非商非周,而是有其他来历的古老族群,甚至即是夏人戈氏的后裔。

第二类是商周混合式铜器,基本形制是商式,但经过周人加以改造,成为具有新风格的器物,在形制方面,如方座,如若干圈足。在花纹方面,如宽线阳文的变形饕餮纹、回旋转尾的夔纹。传世器物中有族徽者如■器,出土陕西泾阳,当是周人自铸。兵器中的戈矛箭镞均与商器不尽相同,有若干改变。

第三类是周式铜器,所谓周式,指周人自有的特殊形制,根本不同于商器。这一类器物数量不多,但具有明显的特征,如罐形的盉,广折肩的罐, 都与先周文化中相应的陶器有一脉相承的关系。有一件罐上带似捕鸟形的族徽,考释诸家意见不一,姑释为■字。带这个族徽诸器均为商周之际器物。

■族有曾带商人武职的亚形者,当曾在商人领下,善于捕鸟之族群,而后来居住在陕甘一带先周文化圈内(丁山,1956:80—86)。邹衡以为可能即秦人的祖先。■族在卜辞中有之,数次奉命“田于京”、“裒田于京”、“■ 田于京”,如果京为《诗》“公刘”中的京,这一个东方的部族,可能如张政娘之说,曾奉商人派遣,西去周地开荒(张政烺,1973:93)。先周兵器中也有独创一格者,如凸刃銎内戈,如“十”字形的兵器戣。戣也是族徽, 疑周人。车马器中,有一种当卢,与商人的当卢形制极不相同。有一枚当卢带“■”字族徽。■诸器出土地很多,有些在宝鸡、陇县和凤翔,当是其原居地。其出土于河南洛阳及襄县等地的■器,可能均为克商以后迁去东方的族人所铸。

邹氏综合的观察,以为商式铜器种类多,数量也多,混合式次之,而周式铜器最少,周人的青铜文化显然主要由商人的青铜文化借来。但其中混合式与周式固然无疑由周人自己铸造,其商式铜器,由其族徽判断,也大都由周人自铸,铸造的工匠,可以不妨为俘虏的商人,或学会了铸铜技术的周人。周人仿造多,直接由商输入者少,当可见周人已有了自己的工业技术,并不必进口成品。再以先周铜器的时代言,邹氏以为在先周文化的第一期铜器中, 绝大多数是商式器,混合式器不多,周式器则仅限于兵器及车马器。先周文化第二期时,亦即商周之际的前夕了,商周混合式有显著的增加,礼器中也有了纯粹的周式器。这一过程,明白的指出周人由模仿到独创风格的青铜文化。先周陶器发展的过程则恰恰相反。周人在先周文化第一期的陶器,完全与殷墟陶器不同。到先周文化第二期,丰镐一带才有典型的殷墟陶器。这个

现象,当为周人在陶器方面保持独立的传统,到接触频繁后,始接受商人影响。商人的青铜文化对周人则有压倒性的领先优势,周人只有在模仿之后, 才逐渐发展自己的风格(以上均见邹衡,1980:309—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