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公亶父时代的先周——谨答饶选堂(宗颐)教授

选堂教授道席:

接到第十四期《二十一世纪》,得以拜读尊函对拙作《西周史》的批评, 甚为感佩。

尊函所示,李锋先生一文及碾子坡遗址报告,二文均在《西周史》撰写之后刊出,故未能列入拙作。碾子坡文化遗存之早期,据胡谦盈先生执笔之发掘纪略(《考古学集刊》第六辑,1989,页 123ff)订为古公亶父迁岐之前夕,其选择之碳十四年代为 1285±145 日。C.(按,《考古》1935 年第 7 期所列碳十四年代则为 2765±75B.P.,当 815B.C.,及 2690±75B.P.,当740B.C.,见该刊页 656;似与纪略所提数据相距甚远,不知何故,谨附识)。李锋先生之讨论,亦以碾子坡先周文化之早期部分为古公亶父迁岐之前不久或稍晚时遗存,其他六处文化遗存则分别在迁岐后以至灭商以前诸阶段(李文,《考古学报》1991 年第 3 期,页 266—268),是则二文注意之先周时代, 均以古公亶父迁岐之时为其上限也。但倬云所讨论之“先周”是包括三个阶

段:(1)不窋以前之农业时代,(2)不窋以后周人奔于戎狄,以及(3)公刘以后又以农业为主要的生产方式(拙作《西周史》,页 34)。拙作讨论周人迁徒,其古公亶父前后,其实与胡谦盈、李锋二位意见,并无差别。在拙作中,已指出先周文化遗址分布遍及陕西境内泾渭流域宝鸡、凤翔、岐山、扶风、郿县、武功、兴平、盩厔、鄠县、长安、邠县、长武、麟游、乾县、泾阳、咸阳各处。并注意各处遗址实属长安丰镐一带,扶风岐山一带,及长武附近三大群,而区长武附近遗址时代最早。是以倬云曾以为“长武远在渭河流域之外,居泾水上游,倒与传说中古公亶父迁居以前的地望相当。先周早期遗址地望迤北而不偏西,这是一个讨论先周文化的重要启示。”(《西周史》,页 36—37)胡文指出,碾子坡文化居住遗址中出土牛、马、羊、猪诸种家畜骨头甚多,石制农具则数量甚少。于是胡文以为周人迁岐以前,畜牧发达,“也与古代文献透露周人早期社会经济生活所谓戎狄化的情况相一致。”(胡文,页 141)李文在讨论先周文化来源时,承认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均与先周文化存在密切关系,但以为均不可能是先周文化的来源,并谓“1977 年、1984 年,内蒙古考古研究所在伊克昭盟发掘了朱开沟遗址,《报告》作者认为第四段遗存相当于夏代晚期,第五段相当于二里冈上层时期。碳测数据表明第四段可能在距今 3515 到 3685 之间。朱开沟的陶鬲、盆、甗等器形均与先周文化有类似之处。我们并不认为先周文化来源于朱开沟,但是朱开沟的发掘给我们一种启示:在泾水中上游有没有相当于这一时期的文化遗存?有,那也许正是先周文化的起源”(李文,页 280)。胡、李二位之向北寻“戎狄化”时期先周文化来源,似与拙作所论周人奔于戎狄之阶段, 用意接近。

不密以前之周人历史,实在相当渺茫。钱宾四先生以地名讨论之方法, 倬云亦并不以为可作定论,并特为指出地名迁徙之说,“其方法学上的缺陷, 实如双刃利剑,左砍右割,均有可商榷之处”(拙作,页 35),以示不敢盲从。(同理,尊函依据唐人著作之不窋遗迹,指实不窋之在庆州,公刘之在邠州,其方法学上之问题,亦有危险。)惟既然钱氏与邹衡先生意见有可以互补之处,在史迹渺远不可断言时,其假说亦应介绍于读者也。同时,周人事事攀援夏人,傅孟真先生在论“夏”“雅”之关系时,已详论之。周人与夏人之间,究竟是何缘源,今日仍不能断言。史阙有间,他日史料更多时, 或可再作推论,俟诸他日耳。尊函赐教,嘱咐将来修订拙作时,删去山西部分,谨领雅教,当于修版时,视可有之资料,特加注意。——然而,此事皆在不窋以前事,与碾子坡文化遗存之讨论两不相涉也。

关于周人与羌人之关系,尊函亦嘱多作推敲。在拙作中,倬云以为羌人活动范围,分布于陇右至豫西晋南的河谷山岳之间,其在商境西陲者号为羌方,与商人时有冲突。羌人中居渭水流域的一支与周人融合,而偏在陇右的一支上承寺洼文化,下接汉代的羌族,则大约为留居西羌故地者(《西周史》, 页 53)。考古学上辛店文化与先周文化,平行而不同。李锋先生在讨论羌人文化时,认为董彦堂先生所说商西与羌方密接之说,可在考古学证实:“西土之西的羌方与辛店文化和晁峪一石咀头类型适当吻合”(李文,页 280), 又以为“周人迁岐之后的另一件大事是周姜联盟的建立⋯⋯刘家墓地的文化面貌⋯⋯似乎正反映着姬姜之间的某种交流”(同上,页 281)。是以李文与拙作之意见,亦相当一致。然而倬云之下敢在羌人问题上多作推测者,以汉代羌人、商代羌方、周初姜姓部族,三者之间之谱系,以《后汉书·西羌

传》为重要线索,仍不能十分肯定也。将来修订拙作时,也当特别注意此事。以上补充说明诸点,只为廓清若干尊函所指示之问题,谨谢指教。敝意

以为尊函根据胡、李二位先生大文提出之先周文化地望,系古公亶父迁岐前不久所在,而无关不密时代及更早之先周来源。倬云所以不敢于不窋以前多所论列,则因史料不足,宁可从缺,不宜武断也。

总之,先周来源问题,当分解为(1)周人领导分子(亦即后来王室)及其族众之移动,与(2)周人在移动过程中及定居岐山附近时,随时随地与周边其他族众交流合作;两项问题。周人之文化,亦不能不是吸收各种来源之文化传承,取精用宏,遂能最后蔚为大国,以西方强族而三分有二,终于灭商也。谨覆,并叩研安

许倬云谨启1993 年 3 月 11 日

(原载《二十一世纪》1993 年 4 月号总第十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