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饮食——食物与烹调

人类由茹毛饮血而至熟食。熟食之中,以中国传统言之,又可分为饭食、菜馔及饮料三方面。食具则在讨论这三方面时分别由其隶属附及。

中国自古以来,以谷食为主食。周代的主食,如前所举,为黍稷稻粱, 麦麻菽豆。黍稷同为民食之主,《诗经》与《左传》中黍稷连言,随处可见。黍又比稷贵重,祭祀以黍为上盛,待客也以鸡黍为馔。先民之诗,以黍中的秬和粱中的糜芑同号嘉种。钱穆以为“黍为美品,然而亦仅是较美于稷耳, 待其后农业渐进,嘉种嗣兴,稻粱麦诸品并盛,其为食皆美于黍,而后黍之为食,遂亦不见为美品。然其事当在孔子前后,已及春秋之中晚期,若论春秋以前,则中国古代农业,固只以黍稷为主,实并无五谷并茂之事也”(钱穆,1956:10)。

稻之普及,可能比麦还早些。西周铜器有名为“簠”的长方浅器,往往自铭,“用盛稻粱”,则贵族宴席上已用稻粱了。《左传》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辞曰⋯⋯荐五味,羞嘉谷,盐虎形, 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此中白是“熬稻”,黑是“熬黍”。但由周公阅辞谢之词看来,这仍是比较珍贵难得的食物。麦比稻更适合于中国北方,但显然到西汉初年还未普遍种植。豆类也早见文献,孟子时菽粟连言,是最起码的食物,比之如水火。在西周时代,豆似尚未为人所重(许倬云,1976: 509)。烹治谷物的方法,以古器物言之,有煮饭及蒸饭二类。前者用鬲,后者用甑甗,有一层算子隔在水上。古人煮饭,大约近于今日的“干粥烂饭”, 秋稠的称为粥,稀而水多的称为粥。孔子的祖先自称“饘于是,粥于是,以

  • 余口”,显然日常饮食,不外啜粥。《诗经》“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揭彼注兹,可以餴饎。”行潦是雨后地面的积水,若用来直接煮饭,

未免不洁,但若夹层蒸煮,却也无妨了。固然北方水源不及多湖泊水泉的南方,如只有高贵人家用蒸,似还不须取水行潦。由此推论,蒸治当也相当普遍。但蒸饭究属费时费事,而且颗粒松散,不能“涨锅”,也因此比较费粮食。也许为此之故,古人仍以煮食为主。出土古物中,陶鬲所在皆是,而甑甗就少多了,其故大约即在于煮食比较普遍。

谷类可以粒食,也可以粉食。若只是粒食,去皮扬壳的手续,在所必然, 杵臼之用,自新石器时代即已常见。压谷成粉,西汉以后用石磨。先秦遗址中尚未见石磨,但新石器时代的早期磁山裴李庄文化中,磨盘磨棒已是标准器物。用碾棒压谷,仍一样可以制粉(天野元之助,1962:80—81,843—850)。

次言菜馔,《礼记》成书较晚,但是礼仪向来是文化中最保守传统的一环,《礼记》所记也就很可能即是周代实际食用的项目了。据《礼记》“曲礼”,祭祀用食物有牛、羊、豕、犬、鸡、雉、兔、鱼。《礼记》“内则” 所举公食大夫,正式的宴席,包括膷獯膮、牛炙醢、牛胾醢、牛脍、羊炙、羊胾醢、豕醢、豕醢、芥酱、鱼脍、雉、兔、鹑◻。本书在论封建等级时, 已述及贵族阶级区分其鼎食的数量种类。最考究的天子太牢,所盛的肉食为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由天子以次递降,士的一级羊、豕、鱼是隆重的少宰,一鼎的豕则是婚冠丧虞的特牲。《国语》“楚语下”:“天子举以太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 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基本上与考古所见列鼎制度颇为吻合。肉食者鄙,那是贵族的特权, 庶民至多食鱼,平时只是吃菜而已。除了上述种种正式场合的肉类外,《礼记》“内则”还述及一些平时燕食的食物范围,包括蜗,雉、兔、鱼卵、鳖、腶、蚳、牛、 羊、豕、犬、雁、麇、麋、爵、鹌、虫、范。其中颇多今日不食之物,如蚂蚁、蝉、蜂之类。《礼记》也记了一些当时不可食用的项目: 狼肠、狗肾、狸脊、兔尻、狐首、豚脑、鱼乙、鳖丑。这些特定的部分不可食,则特定部分以外的项目,大概都属可食之列了。

平民日常饮食,不会有如许异物。大约鱼类是上下都可享用的食物。平民以鱼类为盛食,已如上引《国语》“楚语下”的记载。《仪礼》“有司彻”: “卒热,乃升羊豕鱼三鼎。”可知鱼也是贵族的常食。《诗经》中提到鱼类的例子甚多。黄河中的鲂与鲤,是陈人心目中的美味。“小雅·鱼丽”列了鲿、鲨、鲂、鳢、鰋、鲤,当作燕客的下酒。“大雅·韩奕”,鲜鱼是送行盛宴中一道好菜。“周颂·潜”:“有鳣有鲔,鲦、鲿、鰋、鲤”,可作为享礼的嘉肴。大致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周代田野日辟,牧地及山林都渐渐垦为新畲的农田,牧养及野生动物的供应势必减少。鸡豚羊犬,都不占农田的土地,便可豢养。鱼类更可由河川湖泊中获取。这几类食物遂成为战国以后肉食的主要项目,孟子的井田理想,即包括农家饲养鸡豕狗彘。梁惠王以羊易牛,还须解释不是为了省钱。大约西周的食单,比之战国时代的项目,牛羊及野物的比重是比较大些。

蔬果方面,按照《周礼》“醢人”,朝事之豆,盛放有韭菹、昌本、菁菹、茆菹四类,用来与庶属的肉酱相配。又,“馈食之豆”则盛放有葵菹及一些杂项菜肴。加豆之中有芥菹、深蒲、箈菹、笋菹。诸色蔬食中,只有韭、葵、芥、菖蒲、笋仍为今日常用食物。菁可能为蔓菁,茆可能为茅芽,但自来注疏家不能肯定,此处也不必强为解人(《周礼注疏》:6/1—2)。《礼记》“内则”所举诸项食物中,蔬菜有芥、蓼、苦、荼、姜、桂。调脍的蔬

菜则有葱、芥、韭、蓼、薤、藙作为调味的佐料。诸色中以香辛味烈者为多, 显然当配料使用,也许为了礼经主要叙述天子诸侯的食单,蔬菜就无缘上席了。

若以《诗经》作为史料,情形又不同了。“关睢”有荇菜;“卷耳”有卷耳;“芣苢”有芣苢;“采繁”有繁;“采苹”有苹及藻;“匏有苦叶” 有匏;“谷风”有葑、菲、荼、荠;“园有桃”有桃棘;“椒聊”有椒聊; “七月”有蘩、郁、■、葵、菽、瓜、壶、苴、荼、樗;“东山”有苦瓜; “采薇”有薇;“南有嘉鱼”有甘瓠;“采■”有■;“我行其野”有蓫■; “信南山”有芦、瓜;“采椒”有芹、菽;“瓠叶”有瓠;“緜”有堇荼; “生民”有在菽、瓜;“韩奕”有笋、蒲;“泮水”有芹、茆。凡此诸品, 有今日常用的萝卜、苦瓜、葫芦、荏椒、葵、芥之属,却也有不少采集的野生植物,而水生植物,在今日蔬菜中较少,在当时似颇为重要,大约周代园艺未必像秦汉以后发达,固然已有在田间栽培瓜菜,不少菜蔬仍须由水陆野生植物中选撷。

水果干果之属,《礼记》“内则”列有芝、栭、蔆、柤、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周礼》“笾人”列有枣、■、桃、干

■、榛实、及蓤芡。大致这些果实,也以采集得来为主。是以《礼记》“月令”,仲冬之月,农夫收藏聚积,牛马不得散佚,“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 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足见果蔬来自山泽,而不在农夫种植范围。总之,果蔬在周代贵族的食单中,重要性远不如肉类,遂致“月令”中太子尝新,除樱桃一见外,仅有谷食与肉类,不及于时鲜果蔬。考古学家及植物学家,也都只能列出十余种果蔬,认为是古代中国人食用的项目( Kwang- chihChang,1977A:28—29;Hui-lin Li,1969,1970)。

烹饪的方法,古不如今。古人不过用蒸、煮、烤、煨、干腊及菹酿诸法, 后世的烹调术中爆炒之法,在西周似尚未及见。中国食物烹调过程中,切割与烹调同样重要。因此伊尹以“割”“烹”要汤,两个过程是连言的。周代治肉的方式,有带骨的殽,白切的胾,碎剁的醢与杂有碎骨的臡(《尔雅注疏》:5/8)。《礼记》“内则”列有“八珍”的烹调法。约而言之,炮豚是烤小猪,烤好后,裹粉深油透炸,再水蒸三日三夜,最为费时费事。捣珍, 是用牛羊鹿麋麇五种里脊肉,用棰捣击,去筋调成肉酱。此法不经火化,大约是相当古老的方法。渍是酒浸牛肉片,加梅酱同食。熬是牛肉棰捣去筋, 加姜桂盐腌干透的腌肉。糁是牛羊肉细切,加上六份米,作饼煎食。肝膋是油炙的狗肝。黍酏是稻米熬粥,如狼膏。淳熬淳母,是肉酱连汁加在黍米或稻米的饭上。日常的馔食仍以“羹”为最重要,所谓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礼记正义》:28/4—5)。虽说如此无等,农夫的生活到底只是陈年的谷粒(《诗经》“小雅·甫田”)及采来的苦荼(《诗经》“豳风·七月”)。这样的羹食,离“八珍”就是天地之别了。

调味的佐料,太古连盐也谈不上,是以“大羹不和”,即指祭祀大典的肉汤不放盐,以遵古礼。普通的羹,却须加上多种调味品。《左传》昭公廿年:“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 以平其心。”以梅为佐料,是后世所不用的方法。惟其调味之道不精,古人不能不借助于香草香菜之属,除昌韭之类外,所谓铏芼,亦即肉羹中的菜类, 为“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夏天还要加上葟葵,冬天加上荁菜。三

牲用藙也是带一些苦辛的植物(《仪礼正义》:14/30—31;《礼记正义》: 28/l)。这些植物,大都野生,由此也可看出,古人的园艺不十分发达。古人无蔗糖,但已有麦芽糖可以制成甜料。“谁谓荼苦,其甘如饴”,足见麦糖是日常可见的食品。

《礼记》“内则”记载的饮料,有醴酒、酏浆、醷、滥诸品。醴酒大约是谷物发酵的酒类,酏浆是汤水,也许稍稍发酵。滥或凉,据说是“寒粥”, 当类似今日凉粉一类凝结的淀粉(《周礼注疏》:5/10)。酒类则至少有五种,依其清浊而分等级。最浊的是泛齐。高一级是醴齐,汁滓相将,大约相当于今日的酒酿。更高一级是白色的盎齐和红色的缇齐。最高一级是沈齐, 亦即酒滓澄清的清酒了(《周礼注疏》:5/6)。滤清酒中沉淀,用茅过滤, 管仲责贡于楚,所谓“苞茅不入,无以缩酒”,即是指楚地出产用来滤酒的一种茅草。周代锡命礼中,每有赏赐秬鬯之类的记载。秬是黑黍,鬯是香料,

《说文》鬯:“以秬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是以这是一种黑黍为酒,再加上香料的祭酒。周金铭文有秬鬯之赐,此物每名列赏赐礼单之首, 足见其贵重。秬鬯也见于文献,如《诗经》“大雅·江汉”:“厘尔珪瓒, 秬鬯一卣、告于文人。”《尚书》“洛诰”:“以秬鬯二卤,曰,明禋,拜手稽首休享。”及《左传》僖公廿八年:“秬鬯一卤,虎贲三百人。”金文铭文中所见就更多了。有■鬯、■鬯、■鬯等不同书法,其中有无差别,则不得而知了(黄然伟,1978:166—168)。

图 44 周代饮食用具示意

周人饮酒之风。远逊于殷商。“酒诰”告诫周人不得聚饮。并且以饮酒为商人亡国的罪名之一。由青铜礼器成批出土的墓葬来看。西周早期,礼器的组合情形与殷商相似。西周早期以后,礼器中食器的比重,逐渐加大;相对的,酒器则比例变少。到了西周晚期,最常见的礼器是鼎、甗、盘、匜、

图 45 西周墓葬随葬陶器比较图

壶五类,鬲、甗、豆次之,酒器则处于更次要的位置。各器的组合,也往往是一定的。从西周中期以后,一组铜器大致有甗、豆、盘、匜各一件,壶二件;鼎成单数,按阶级递升,■数为双数,比鼎数少一件;鬲也随此而增减。列鼎制度是封建礼制上等级的象征,也因此反映了封君饮食的丰啬,有礼仪性的意义,不完全由口味及财力决定(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203)。各种器皿的用途,鼎鬲甗甑釜,用以烹调,小鼎也用来盛放肉食进呈,谓之升鼎。进食时,用铏俎置肉类,簋置五谷,笾豆盘置菜肴,壶盛酒浆,(图44,图版 22—28)(《仪礼正义》:19/11)。勺匕载食,箸则挟食,匜以盥洗。在实际生活中,各项用途是否如此细分,也就无从考定了。平民食器以陶制为主,西周前后也有差别,大致趋向,是以盂豆代替簋,多少也有分化的现象(图 45)。

总之,周人的食物种类不算很丰富,饮食的方式也似乎礼仪的意义大于美食的口味。周人农业的水平较低,畜牧、园艺二项也不发达,殆是饮食不

能十分进步之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