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小贩也是一笔财富

在对资改造和公私合营的过程中,最难处理的不是大资本家和大企业, 而是大量的小商小贩。据不完全统计,当时,全国范围内,大约有小商小贩300 多万户,从业人员 400 多万。对他们的处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当时,有人主张趁改造高潮之机,也对他们进行改造,彻底取消他们。陈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他认为,小商小贩也是一笔财富。他说:“在长时期内,大部分小商小贩在中国社会里是不可少的。如果没有小商小贩, 市场一定会很死,居民就会感到不方便。照我看来,小商小贩也是一笔财富。卖馄饨、卖酸梅汤的小商小贩,如果都取消了,只有‘全聚德’、‘东来顺’, 老百姓就要反对我们。在胡同里和火车站有卖饮食的,冬天是热的,夏天是凉的,乡下还有送货上门和收购破铜烂铁的,少了这些小商小贩,老百姓也会不满意。”

有人说,带着小商小贩,夫妻店没法进入社会主义。陈云不这么看,他说:“我看到了社会主义社会,长时期内还需要夫妻店。因为老百姓还要买小杂货、油盐酱醋,还要吃大饼、油条、馄饨、汤团。”

但是,对资改造过程中不涉及小商小贩也是不可能的。小商小贩自身非常愿意接受改造。因为他们大都是小本经营,在商品经济的汪洋大海中,他们就像一叶小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他们也想趁改造之机靠上社会主义这条大船,吃社会主义的大锅饭。因此,对资改造之初,没涉及他们的时候, 他们就唯恐政府不要他们,说:共产党政府嫌贫爱富,光吃肉不吃骨头。公私合营高潮到来以后,他们更是天天敲锣打鼓,放鞭炮,递申请书,要求公私合营。

在这种情况下,不批准他们公私合营是不行的,只好批准。但是,陈云认为,对小商小贩决不能像对资本主义商业一样,不能用定息和拿固定工资的办法。他说:“夫妻店不能发固定工资,如果按月发工资,那末,半夜敲门买东西,他就不会开门了,一定会说:‘睡觉了,明天来吧。’因为反正他按月拿工资,他省心了,但对老百姓就不方便了。不仅夫妻店不能发固定工资,摊贩也不能发固定工资。如北京卖蔬菜的,过去推车到胡同去叫卖, 现在组成了联营小组,发固定工资,他就不到胡同里去叫卖了,老百姓很不满意。”

关于这个问题,陈云是有切身体会的。解放以后,陈云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到中南海居住,而是住在南长街。当时,他家对门就有一个小铺子。这个小铺子只能站两个顾客,但是他卖的东西适合那个地方群众的需要,有文房四宝、牙刷牙膏、针头线脑,直至邮票,样样都有。这种小铺子看居民需要什么就卖什么,对群众很方便。他们卖的方法也跟百货公司不同。百货公司的信封,是成扎卖的,他们一个也卖。百货公司的信纸是成本卖的,他们一张也卖。售货时间也不一样,百货公司是八小时工作制,到点关门,他们是晚上 12 点敲门也卖东西。但是这样的小铺子也采取了拿固定工资的办法

后,就不一样了,它的品种也不那么齐了,晚上 12 点敲门也不开门了。

因此,陈云坚持主张,公私合营后,也要在很长时间内保留这种小商小贩的单独经营方式。

既然批准他们公私合营,又要他们保留单独经营的方式,那么对他们应该怎样管理呢?如北京的馄饨担怎么办?上海弄堂里的白糖莲心粥怎么办?

陈云认为:“对他们应该很宽很宽。他要求加入合作社,也只能是挂个牌子, 报个名,登记一下就算了。把他们组织起来,每个人要在一个小组统一进货, 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那就有一种危险,即馄饨皮子就不是那么薄,而是厚的了;肉不是鲜的,而是臭的了。”

陈云认为对小商小贩最好的办法就是经销、代销。实践也证明,经销、代销的办法也的确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种改造小商小贩的途径。在公私合营的高潮中,这种办法,既使小商小贩得到了妥善的安排,也没有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