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工业”的批判

有人指责阿多尔诺奉行一种“贵族式的文化保守主义”,对大众文化有着本能的反感,而对精英文化或上流文化持欣赏、辩护的态度,这当然有一定根据,与他对“文化工业”的批判密切相关。因为,他虽然极力想把大众文化同文化工业区别开来,但这种区分并不十分令人信服。1965 年,阿多尔诺在一篇文章中回忆了同霍克海默一道写作《启蒙的辩证法》中关于“文化工业”那一章时的情景:“在我们的设计方案里,我们谈到了‘大众文化’。我们用‘文化工业’来取代这种表述,为的是从一开始就排除文化工业的卫道士们可能作出的辩护,即这是一种似乎从大众本身自发地产生出来的文化。文化工业必须与大众文化严格地区别开来⋯⋯文化工业用它面对的千百万人的意识或无意识状态进行投机,大众并不是它所关心的首要的对象,而是次要的、被算计的对象,是机器生产的附属品。”①在他看来,所谓大众文化是同文化工业联系在一起的,大众文化并未反映出大众自发的真实需求, 大众的文化需求本身便是文化工业制造出来的,是后者存在的结果。换言之, 大众的文化需求并不是毋庸置疑的自然存在,而是一种被操纵的人为存在, 是被强加给大众的,其操纵者恰恰是以大众文化体系的面貌出现的文化工业。

阿多尔诺对文化工业的批判是从“掌握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控制着精神生产资料”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命题出发的。他认为,文化工业的支配者是“那些在经济上最有力地控制着社会的人”,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一切社会生产资料都控制在垄断资本手中,精神和文化的生产也沦为资本操纵的行业,文化生产资料的集中于是导致了文化工业的产生。此外,这个社会是以商品生产为其存在的基础,艺术和文化产品同物质产品一样受到商品原则的支配。在文化工业中,交换价值和利润动机是主宰一切的根本出发点,艺术的生产变成了商品的生产,艺术品也成为彻头彻尾的商品和日常消费品,其使用价值(审美价值)大大地贬值,而其交换价值(商品价值)则上升为决定性的价值。文化工业的产品并不是艺术品,从一开始,它们就是作为市场上销售的可替代的对象而被生产出来的。它们之所以被创造出来仅仅是为了交换,而不是为了满足任何真正的审美需要。正如其他经济领域内的商品一样,它们的生产动机和目的都被某种虚假的需求所湮没。

阿多尔指出,在当今的西方社会,人们对文化和艺术的需要已不再是个性的人对美的需要,而蜕变为一种“娱乐”和“消遣”。它不再与艺术作品的审美质量和真实性内容有任何关系。文化工业创造的产品通过向消费者许诺“享受”来欺骗消费者。它不断地改变着“娱乐”的方式,创造出“消遣”

② 阿多尔诺《美学理论》第 34 页。

① 阿多尔诺《对文化工业的再思考》,载《新德意志评论》第 6 期,1975 年秋季号,第 13 页。

的新花样,而消费者虽然面对的是五光十色的文化产品,但他们能够得到的满足却都是被社会预先规定的,被文化工业所操纵的。“文化工业使一切艺术作品都表现出顺从的风格”①,它们把资本主义社会的日常生活描绘得似乎充满幸福,合情合理,从而为资本主义制度制造出合法的假像。在文化工业的控制下,消费者日益变得愚昧无知,从一开始便顺从地忘记了一切实际存在的苦难。因此,在获得娱乐和消遣的同时,消费者的想象力和自发性逐渐萎缩,对现实的批判和反抗能力愈来愈丧失。文化工业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对大众的意识形态控制,消灭个性与反抗,维护资本主义统治的目的的。

在阿多尔诺看来,文化工业应当解释为“工艺学的”,因为,“千百万人参与了文化工业强制性的再生产过程,而这种再生产过程又总是在无数方面为满足相同的需要而复制出标准化的产品”②。文化工业只承认效率和利润,正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导致了机机复制技术对个体艺术生产“技巧”的取代。“技巧这一概念在文化工业中,只是名义上与艺术创作技巧相同。在后者那里,技巧涉及对象本身的内在组织,涉及它的内部逻辑。相反,文化工业的技巧从一开始就是分配与机械复制的技巧,因此,它总是外在于它的对象。”③阿多尔诺对这两种“技巧”的区分与本雅明在《技术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所表明的观点有明显的分歧。在那篇文章中,本雅明乐观地预言, 机械复制技术进入艺术审美创造,将给进步文化的发展与普及提供新的可能,而阿多尔诺则批评这种看法,指出艺术的解放潜力存在于个性艺术技巧的内在发展与完善之中,而不能借助于外在的科学技术手段,因为那些所谓的技巧都是有缺陷的,它连一点个人的风格和特点的痕迹都不能容忍,它所服务的只是一种标准化的批量生产,所创造的产品完全是一个格式,一个风格,在艺术上毫无价值。

阿多尔诺对文化工业时代艺术的“非艺术化”感到悲哀,他指责道,在文化工业中,艺术作品的“本真性”彻底被摧毁,艺术家们创造性的劳动被机械操作所取代,其独一无二的存在被批量生产的低劣产品所取消,因而在文化工业的排挤打击下,艺术已大大地贬值。文化工业“老一套地照搬旧的东西,甚至把同艺术无关的廉价感官刺激也硬塞进机械上可以再生产的模式”①,因而使文化产品和文艺作品模式化了。它规定了作品的主题与结构, 情节与发展,甚至语言的句法和词汇的使用,使所有的作品都获得一个“快乐的结尾”,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一种虚假的满足以及在现实生活中始终不能兑现的期待。在他看来,“文化工业最终使模仿绝对化了”,“在文化工业的实践中,对经验细节的顶礼膜拜达到了顶峰,照像式的忠实的无懈可击的假像于是通过经验的贬值更加成功地与意识形态控制结合起来”。②他认为, 在文化工业制造的产品中,除了细节的真实,一切都是虚假的。

阿多尔诺还指出,文化工业不仅为其支配者带来大量利润,而且也达到了垄断资产阶级对大众实行意识形态控制的目的。由于文化工业的产品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使得没有一个人能离开这些产品,不受它们的影响,

① 阿多尔诺《启蒙的辩证法》,法兰克福 1969 年,第 123 页。

② 阿多尔诺《启蒙的辩证法》,第 113 页。

③ 阿多尔诺《对文化工业的再思考》,载《新德意志评论》1975 年秋季号,第 14 页。

① 阿多尔诺《启豪的辩证法》,第 119 页。

② 阿多尔诺《美学理论》,第 336 页。

于是,“文化工业的每一个运动都不可避免地把人再现为整个社会所需要塑造出来的那个样子。”①文化工业产品表面上似乎以愉悦大众,使大众从日常的无味劳动中解放出来,但它真正的功能却在于缓解劳动者生理和心理上的紧张,让他们在得到虚假的意愿满足后,仍然回到单调机械的劳动以及压抑性的社会秩序中去。因此,这类产品实际上起到了使劳动者维持为劳动而必须的“简单的精神再生产”的作用。文化工业通过提供给大众以消遣和娱乐, 每时每刻灌输给他们以虚假的快乐和幸福以及意识形态的谎言,从而使他们对现实的丑恶和野蛮麻木不仁,彻底丧失对现状进行么思、批判和反抗的能力,成为资本主义制度心甘情愿的牺牲品。就此而言,文化工业无疑是资本主义现存秩序的维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