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学派”的美学与文艺理论

“法兰克福学派”是当今世界重要理论思潮—“西方马克思主义”—— 中影响最大、理论建树最为丰富的流派,它诞生于本世纪二十年代,以德国“法兰克福社会研究所”的成立(1924)为标志并因此而得名。1931 年,德国哲学家马克斯·霍克海默(Max Horkhermer,1895—1973)接替卡尔·格林贝格出任第二任所长后,该所的研究重点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从哲学和社会学角度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总体状况进行跨学科的综合研究。1932 年,霍克海默创办的《社会研究杂志》成为该所的理论阵地,并逐渐聚集了一批年轻的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如阿多尔诺、马尔库塞、本雅明、弗洛姆等,从而开始了它的鼎盛时期。1933 年,德国法西斯上台后,该所成员相继流亡美国,继续其理论研究活动。1950 年,该所迁回德国法兰克福,在霍克海默和阿多尔诺的领导下得以重建,而马尔库塞和弗洛姆则留在美国,仍然从事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理论活动。以上四人,加上曾在该所工作过的本雅明,及该所第四任所长,号称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导人的哈贝马斯组成了该学派的理论核心,并发表了大量著作,在西方,特别是欧洲和北美,产生了巨大反响。六十年代西欧各国大规模学生运动便是在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影响下爆发的。七十年代初以来,随着霍克海默、阿多尔诺、马尔库塞和弗洛姆相继去世,法兰克福学派作为一个实体虽不复存在,但其理论在国际上的影响并未削弱。尤其是哈贝马斯,自七十年代以来一直活跃在世界理论舞台上,成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和当代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