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的语言本质

迦达默尔认为:“在理解中发生的视野融合是语言固有的成就。”①真正在文本与解释者,传统与现在之间起桥梁作用的恰恰是语言。文本和阐释者, 过去和现在都只是一个正在进行着的语言过程中的要素,而理解的语言性则是作用史的具体化。理解是一种经验,但它是语言的经验。一切文化传统和历史,主要表现为语言。理解本身必须以语言的方式进行,因此,语言是阐释学问题的起源和归宿。

在迦达默尔那里,对语言的关注远远超过了对存在问题的阐释学关注。海德格尔的存在哲学力图完成哲学向本体论的转折,因而人们把他的思想称之为“基础本体论”,而迦达默尔则更进一步,开始了本体论向语言学的转折。

他认为,语言是我们与世界“遭遇”的方式,因此,语言和理解有着根本的内在联系。一切理解和解释都在语言的基础上统一起来,这意味着,理解和解释的基本特性是它的语言性:“语言学表现的问题已经是理解问题。所有的理解都是解释,所有的解释都发生在语言的媒介之中。这一媒介允许其对象进入世界并同时成为解释者自己的语言。”①当我们关注语言文本的理解和解释时,解释在语言中自身显示了理解为何物,即将所言说的内容同化, 使之变为自己拥有的东西。语言的解释是一切解释的形式,即使当被解释对象本质上是非语言的,它也“预设了语言”。因此,语言规定了阐释学的对象,一切理解和解释对象的本质都存在于语言的媒介之中。我们的传统,即所有的“文本”都是由语言固定下来的,它们在时间上“凝固”了,与我们有一种“绝对的共时性”。换句话说,现在的意识可以自由地进入这些由语言的形式固定下来的文本,使它们与解释者保持一种“时间上的平衡”,使过去的精神与现在的精神得以沟通。传统的这种“绝对的共时性”或当代性提供了将过去的经验与当下的经验联系起来的可能性,使过去成为一种“超时代的陈述”向理解者和解释者敞开。

迦达默尔认为,语言揭示了世界,而人以语言的方式拥有世界。对于人来说不存在一个语言之外的世界,“凡词语破碎之处物将不存”(Kein Ding sei,wo das Wort gebricht)②语言和世界的关系并不在于世界成为语言的对象,相反,知识和陈述的对象已经包含在世界的语言视野之中。人的存在的特殊方式是语言,因为语言创造了人拥有世界的可能性:“语言原初的人

① 迦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 258 页。

① 《迦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 360 页。

② 迦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 445 页。

类性同时也意味着人的在世之在原初的语言性。”①正是因为有了语言,人才拥有了自己的世界,没有语言,人的存在将同其他在者之在没有什么两样, 将是黑暗、混沌的,所以人所拥有的这个世界是语言的世界,人对这个世界的经验是语言的经验。

正因为如此,迦达默尔驳斥了将语言视为主体所有物或工具的看法,并认为,世界和语言都是超越主体之物。是世界 而不是人的主体性决定着语言,在这种意义上,是语言决定人而非相反。人并不是“利用”语言说话, 而是“按照”语言在说话,因此,“不是我们在说语言,而是语言在说我们”

②。

世界必须成为语言的对象才能向我们呈现,换言之,它必须成为语言, 才能为我们所拥有。“在语言中,世界作为世界展现自身”。③通过语言把握到的东西不仅仅是一种主观的经验,而是经验所揭示出来的世界。迦达默尔指出,人的世界观念是语言构造的,其世界图像也是由语言描绘的,“可被理解的存在即语言”,④人与世界的关系以及对世界的经验在语言中得到最终的体现。理解是人的存在的普遍方式,而语言作为理解的唯一的媒介,则是“世界构成的无所不包的形式”⑤。这一观点同海德格尔,甚至同维特根斯坦不谋而合。前者称“语言是存在的寓所”,后者则说“我的世界的边界就是我的语言 的边界”。语言并不只是传达意义的被动的媒介,相反,它在不同时代的组织形式——话语的结构——决定性地参与了世界的构成。

迦达默尔指出,人是被“抛入”语言的,人一生下来,便进入了一种早已存在的语言,即进入了一种固定的意义网络。这个意义网络规定了他与自然、与社会、与历史、与他人、与自我的关系,规定了他的思维、行为方式以及与他人交往的方式。语言构成的一整套观念、原则、规范形成一种象征性的秩序,并以风俗习惯、道德标准、价值判断、行为准则甚至法律条文的形式世代流传。因此对于人来说,进入语言就意味着接受一种强加于自身的表达方式和意义系统,接受一个早已存在的世界秩序,一种异己的意识形态, 一种被给定的价值和道德的体系。在这种意义上,人并不是自由地拥有和支配着语言,而是被语言所限定,是语言的“囚徒”。

在迦达默尔看来,语言并不是人所能任意支配的明沏的反思工具,而应当说,“它既是桥,又是墙。之所以是桥,因为只有通过它,人们才能跨越差异的激流,达到某种意识的同一性;之所以是墙,因为它阻止人们毫无障碍地表达自己的内心,限制着这种表达的可能性。”①语言的表达永远是既明确,又不充分、不完全的。因此,语言既敞开又遮蔽,与它相关的是两个截然相反的领域:意义敞开和意义隐蔽的领域,或者显指域和隐指域,光明域和黑暗域。语言不仅内向地规定着或收摄着自身的无限内容,同时还外向地开拓着或投射着自身的无限关联,二者反向加强。它表现为双重方向的运动, “它既以达到思想的客观性为目标,但它也从思想出发,表现为一切对象化

① 迦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 419 页。

② 迦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 439 页。

③ 迦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 408 页。

④ 迦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 408 页。

⑤ 迦达默尔《理理与方法》,第 411 页。

① 迦达默尔《文本与阐释》,载《文本与阐释》,1989 年法兰克福,第 31 页。

向词语的隐蔽威力的回复。”隐蔽是语言的深层空间,对于主动接受者,它是同一性中无限超越的源泉;对于被动接受者,它却成了蒙蔽无知的黑暗领域,成了海德格尔所说的“迷津”。因此,在只习惯于把语言当作传达和交流思想的工具的人那里,如果它仅仅被作为传达和交流的工具使用,那么, 它同时也作为蒙蔽和歪曲的工具被使用。因此,在迦达默尔看来,“语言是存在之家”,我的语言就是我的存在,我的世界。它的意义是通过对象在词语中的显现来确定的,在这些词语的周围有一个“未被表达出来的东西的晕环”,所以,它不只是说出了已经说过的东西,更重要的是,它同时向对象默许“无限多未被言说的东西”。

语言的敞开和遮蔽的二重性是基于语言的这样一个事实:语义固置和语义流动的冲撞造成空隙而显露出遮蔽。例如,一个命题启示了一种意义,被人们接受为普通的尺度,这个语言命题的敞开同时就是遮蔽,因为它不再是流动的、生成的,而是规范着的,固定的,成了固定不变的语义运用。其运用愈是普遍,其表达就愈贫乏,即它的遮蔽性就愈强。这就是敞开与遮蔽的反向加强。这时,不再是人说语言,而是语言说人。对此康德有一句名言: “一旦有一种意义成为自在的,自由便无可救药。”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