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定义与本质

关于艺术的定义与本质,阿多尔诺之前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曾作过种种不同的解释,如艺术是“对自然的模仿”、“现实的反映”、“主观内心世界的表现”、“美的形式的创造”等等。

对于这些解释,阿多尔诺均表示怀疑和反对。他认为,以往关于艺术的种种定义“仅涉及艺术的表像,并未深入其内在本质”,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被选中的范畴,道出了艺术的本质,并足以用来判断艺术作品”②。他否定传统的艺术概念,因为这样的概念只能说明艺术“曾经是什么”,而并不能说明它“现在是什么,并将变成什么”。他主张摒弃一种固定不变的艺术概念,用变化发展的观点来看待艺术的本质:“只有通过其运动规律,而不是不变值,艺术才能得到说明。艺术必须根据它不是什么来规定自身。”③从这种立场出发,阿多尔诺对“传统艺术”从根本上持否定态度,认为

这种艺术“先验地倾向于肯定⋯⋯艺术通过模仿现实所散布的调和的腐草萤光是如此令人厌恶,不仅因为它用资产阶级的装备将艺术的固有概念庸俗化了,而且使艺术变成了一种提供安慰的星期天娱乐活动。”

这种“倾向于肯定”、“散布调和”、“提供安慰”的艺术对阿多尔诺来说,意味着“对存在和现状的赞许”,极大地损害了艺术的自主性。因此, 艺术的本质不能用它“曾经是什么”来加以界定,而必须采取“相反的公式”。

这个所谓“相反的公式”即阿多尔诺提出的“否定的公式”。在他看来, 美学应当“站在现实中被强制性的同一性所压制的非同一性一边”,必须中止“肯定性的描写手段”,因为在当今的时代,“艺术与现实,与这个被统治的世界的认同无异于散布谎言,只能使艺术陷入虚假意识形态的控制,在一个彻底物化的世界上成为商品。”①艺术作品必须“通过与被诅咒的现实的差异,体现一种否定的立场,唯有如此,存在才能回到它原来的位置,即它自身的本来位置”。②

那么,这种“否定的立场”怎样才能体现出来呢?阿多尔诺提出,艺术要“揭露现实的异化而自身不被异化”,只有“与经验现实保持距离,对其持批判和否定的态度”才有可能;它必须创造一种“第二现实”,表现“尚未存在的东西”(Das Nicht-seiende)或“另一种东西”(Das Andere) 才能具有“真理的内涵”。它必须遵循“黑格尔的命题”,成为“痛苦意识”。这种“痛苦意识”概括起来应当在三方面具体地表现出来:一、它不应再“预言拯救的真理”,“给人以安慰和希望”而应当“表现现实的无希望和不可改善性”,唯有如此,它才能避免“对现实存在和现状加以肯定和顺从”。

① 《阿多尔诺美学理论研究文集》,法兰克福 1980 年,第 138 页。

② 阿多尔诺《美学理论》,法兰克福 1969 年,第 22 页。

③ 阿多尔诺《美学理论》,法兰克福 1969 年,第 11 页。

① 阿多尔诺《新音乐哲学》,法兰克福 1966 年,第 22 页。

② 阿多尔诺《美学理论》,第 33 页。

二,它必须“表现生命的痛苦、社会的不人道和野蛮以及现实的丑恶”,以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保持自己的纯洁性,不致成为“统治的工具和帮凶” 并“陷入虚假意识形态”。①三、它必须反对任何“功利目的”,“拒绝成为社会有用的”,才能在一个“交换价值统治一切、精神被玷污、文化工业日益扩张”的世界上不致于被物化并沦为商品。②

由此可以看出,阿多尔诺的艺术概念包含了两个核心思想,首先,艺术决不能直接地、正面地“模仿”现实,因为“现实的整体是不真实的”,假如艺术忠实地反映现实,它就会在事实上对现实持肯定、赞许和顺从的态度, 散布调和与谎言,从而陷入统治意识的罗网,成为它的仆从;其次,艺术必须保持其独立性,纯洁性,坚决反对资本主义的交换原则,彻底地“非功利化”,才能维护其批判立场,实现其否定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