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马厂文化及菜园遗址为代表的遗存

在本节“文化起源与谱系的分野”中,已指出半山文化和马厂文化是两支独立的考古学文化。这是尚待论证而来得到学术界共识的认识。然而,目前学术界多数研究者关于这问题的基本论点仍然是:半山和马厂两类遗存, 是同一考古学文化的两个发展阶段,马厂是半山的继承者。基于这一观点, 称之为半山一马厂文化,并又区别名为半山期和马厂期。本节在说明它们的情况时,仍采用这里介绍的不同学术见解中的后一认识,不过,将半山和马厂分称为类型,以示两者可能是终始年代略有区别的不同性质的考古学文化。

① BoSommarstron:《马家窑遗址》,《远东博物馆馆刊》第 28 期,1956 年。

据陶器形制及组合的变化,可将半山类型和马厂类型分别划分为三期、四期。半山类型的三期,分别以兰州花寨子①、广河地巴坪①、兰州土谷台② 三处墓地为代表,柳湾八百余座马厂类型墓葬①,基本上反映了它四个时期的变化情况①。

与马家窑文化相比,半山类型的彩陶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彩绘更加绚丽多姿,数量也大为增加。在一些墓地,如地巴坪,彩陶所占的比例上升到80%左右,一般情况下,彩陶也占全部陶器的 60%左右。马家窑文化的彩陶以曲线图案为主,到了半山类型,增加了大量直线构成的图案。彩绘一般绘在器物的最大腹径以上部位,半山的壶、瓮等器物,器身都比较矮胖,腹部突出,这种器物上的纹饰,无论是平视或俯视,都能使人看到完整而美丽的图案。半山彩绘颜色变为以红黑相间彩为主,一般是在两道带齿的黑彩中间夹一道红彩,以此为花纹母题再组成二方连续的旋涡纹、葫芦形纹、网纹、大菱形格纹、大圆圈纹、棋盘格纹等丰富多彩的图案,这种由红黑相间的锯齿纹带组成的彩绘,为半山彩陶的显著特征,是区别于马家窑、马厂彩陶的最主要之点(图 4—21)。半山陶器中夹砂陶的比例较低,出于墓葬中的器形都很小,主要器形是罐,常见的纹饰是附加堆纹,早期的附加堆纹细密,带有很强的装饰性。

图 4-21 花寨子墓地 M26 出土的陶器1.彩陶罐;2.夹砂陶罐;3.彩陶钵;4.彩陶壶。

彩陶发展到马厂类型,又发生了很大变化。马厂彩陶多半以红色陶衣为地,其上再用黑彩绘出花纹。马厂早期虽也有部分红黑相间彩,但其黑彩多无锯齿,中间的红彩亦多以紫红色为主。这时期的彩陶图案以四大圆圈纹、波折纹、拟蛙纹、小菱形网纹等为主,其中以直线构成的各种纹样特别发达, 年代越晚,这个特点表现得越突出。马厂前期,彩陶还处于鼎盛时代,此后, 日趋衰落,到了晚期,彩陶数量大为减少,图案单调,绘制潦草。不仅彩陶如此,其它陶器也都制作得非常粗糙,造型简单。这些都反映了一个历史时期的行将结束。

在马家窑文化时期,就发现过一些将器物口部做成人头形的陶器,半山

—马厂文化,仍可见到这样的器物,有的头像面部还画出胡须。在柳湾的马厂墓葬中,还发现了一件塑着男性人像的彩陶壶。这类彩陶制品,已经不是一般的日常生活用品,而应与人们的某些信仰、祖先崇拜等宗教观念有联系。

马家窑、半山—马厂文化的制陶术及彩陶绘制技法,反映了这时期生产技术进步的一个方面,而且,从这种工艺传统的延续中,也使人们看到三者之间的密切联系。

陶器基本上是采用泥条盘筑的方法制作的,一些器物的内壁仍保留泥条的痕迹。大型器物的颈、肩、腹等部,都是分成几段或分别盘好后,再对接起来,然后,在轮盘上修整成器。陶轮也是施彩时不可缺少的工具。绘彩时,

① 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出土的舞蹈彩陶盆》,《文 物》1978 年第 3 期。

① 华泉:《中国旱期铜器的发现与研究》,《史学集刊》1985 年第 3 期。

② R.T.Tglecole:《A HistoryofMetallurgy 》,London,1976。

① 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等,《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集刊》4,1984 年。

① 青海省考古队:《青海民和核桃庄马家窑类型第一号墓葬》,《文物》1979 年第 9 期。

把陶器放置于轮盘之上,借助旋转的轮盘,用蘸满颜料的画笔,就可以绘出优美的图案。线条均匀、整齐、流畅及间距相等的平条纹,乃至波纹的纹饰颜色。深浅一致,无起笔、落笔的痕迹,当是把陶器放在转动的轮盘上作画, 才可以产生这样的效果。即使是二方连续的花纹,也是在陶轮上完成的。绘制这类较复杂的图案,先在器身上将拟绘的图案画面,依分成若干等分而定出几点,而后转动轮子,用弧线、斜线将各点连接起来,从而完成整幅圈案。利用轮盘绘制彩陶图案,也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彩陶的成批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

半山—马厂文化的村落遗址中发现的房屋,都是方形或圆形的半地穴式建筑,有单间、吕字形双套间及多元套间等几种形式。房子内部有灶址,很多房子内部还有储存东西的窖穴,最大的窖穴容积可达 3 立方米。窖穴置于室内,与房屋联为一体,应是某些财产由氏族或家族公有转变为个体家庭私有的一种反映。村落中房屋、窑址的分布,都依一定制度进行规划致使形成特定的布局。兰州青岗岔半山类型遗址内见到的几座房子,一字排开,门都向东①(图 4—22):蒋家坪马厂类型遗址中的陶窑,往往是两、三座形成一组地分布于村中,而在兰州徐家坪却发现过与居址分离的、包含十二座窑址组成的马厂窑场②。这些烧陶器的窑址,形制相同,均由窑室、火膛及火口组成。窑室呈方形,长宽约近 1 米。窑募隔在火膛和窑室之间,以承托烧制的陶器,箅上均匀地分布着三、三成列的九个圆形火孔。火口平面呈椭圆形, 火膛呈锅底状。窑场内发现了揉和胶泥的上坑、研磨颜料的石盘和调配紫红色颜料用的高边分格陶碟,显然,制作陶器的整个过程是在这窑场内进行的。

窑场被分割成四个包含数量不等的窑址组成单元。北面的一单元包含四座窑址,中间的有五座,南、东两面分别各仅有二座和一座。包含二座窑址以上的诸单元,都以一放置燃料及灰烬等杂物形成灰土的坑,联结同一单元的诸窑址,也就是说,同一单元的诸窑址,共同使用一“灰土坑”。这形象地表述一单元的诸窑址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窑场划分为诸单元的现象, 表明在此烧制陶器的人们,已形成既存在联系、又存在区别的诸生产单位, 而各单元包含窑址的数量不等的情况,又说明这些生产单位的制陶规模存在着差异。

墓地位于村落遗址的附近,规模大小不等,有五六十座墓葬的小型墓地, 也有的墓地有一二百座墓葬,而大规模的墓地,包含的墓葬近千座。从这种现象看,在当时遍布甘青的半山一马厂文化的氏族部落中,可能已经存在着聚落中心。这种聚落中心,规模很大,延续时间较长,生产力的水平可能高于这一聚落中心所联系的其它村落,同时,具有产生相当高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的,而能领导聚落中心和其相联系的村落组成的共同体的领袖人物,并能保证这类领袖人物仅在聚落中心内更替的稳定性,又能使他们的活动具有强有力的组织支柱。青海乐都柳湾墓地,如果还不能把它认定为半山类型的聚落中心的墓地的话,无疑,则当确定为马厂类型某一聚落中心留下的墓地。

柳湾墓地已发掘的半山时期墓葬二百五十余座,年代比较集中,均处在约一期后段及二期前段年代范围内。而这里马厂类型墓葬达八百七十余座, 年代又贯穿马厂类型的始终。同时,很多墓葬的规模都超出其它地点同类墓

① 甘肃省博物馆等:《兰州花寨子“半山类型”墓葬》,《考古学报》1980 年第 2 期。

② 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广河地巴坪“半山类型”墓地》,《考古学报》 1978 年第 2 期。

葬,这里普遍备有木质葬具,有作工讲究的榫卯结构的木棺,随葬大量精美的彩陶,以上十件者占大多数,四十——六十件者的墓数也不少,平均每墓随葬了 15.2 件陶器,且有一定数量的墓葬随葬了成套工具。其中如马厂类型的 M564③,墓主人是一成年男性,随葬陶器九十一件,内含彩陶八十七件, 此外,还有石斧、锛、凿组成的成套工具及绿松石料的装饰品。总之,从墓葬规模、葬具及随葬器物种类与数量反映出的当地人们的生产能力,以及拥有财富的平均水平,当高于邻近地区。

半山—马厂文化的生产力水平,比马家窑文化阶段有了较大提高。永登蒋家坪马厂类型遗址发现过一件残青铜刀,不过,这只是证明当时已存在使用或生产金属制品的孤例,难以依此了解这种工艺在那时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在生产绪构中的地位。然而,当时人们主要使用的石质生产工具, 基本上均经过精细磨制,提高了斧、铲、刀、锛及凿这些传统的生产工具的效率,由细石器及骨柄组成的复合工具的数量,相对有所增加,同时,马厂类型还新出现了镰刀。

还需要指出的是,从经济类型以及从陶器所反映的文化差异,马厂类型当被分为陇西及青海东部和河西走廊各具特点的东、西两区,东区以种植农业经济为主,这区的柳湾马厂类型基地,发掘出的八七二座墓葬中,随葬石斧一七八件,石刀二十四件,石镰三件,以及锛、凿分别为一三六件和一四九件,同时,墓中还普遍发现了粟的颗粒或皮壳,皆装在粗陶瓮内,少的一瓮,多者四瓮,呈现出以种植粟类作物为主的旱地农业,和以锛凿为主的手工业相当发达的经济格局。同时,农业的发达,为这里的居民实行厚葬提供了经济基础。西区干旱少雨,不利于农业生产,畜牧业在生产中占有根重要的地位,这里鸳鸯池被确定为马厂类型的八十四座墓葬中,随葬石斧一件, 石刀四件,锛一件,却有柳湾未见的石刃骨刀八件及石刃骨匕首六件随葬, 同时,与柳湾大量用陶纺轮随葬(二九三件)不同,这里墓葬中仅发现一件纺轮,随葬陶器数量又远少于柳湾墓地,一般仅三、四件,最多的只有十多件,但普遍使用单耳陶杯随葬,从而显示出使用锛、凿的手工业、制陶业及纺织业颇不兴盛的半农半牧的经济生活色彩。半山—马厂文化的分布,东不逾陇西。半山类型以洮河、湟水流域为其分布中心,马厂类型的分布中心则在湟水流域,并有逐渐北移的趋势。这当与齐家文化的兴起与扩张有关。半山类型消失的年代,大约不晚于秦魏家 H1 为代表的遗存兴起的时候,马厂类型三、四期的年代,基本相当于齐家文化一期④,或许可能延续到更晚些时候。半山类型的消失,当与马厂类型的发展,同时也和齐家文化西进有关。到了公元前二千年前后,马厂类型的大部分区域,又被齐家文化所占据,仅在河西走廊西部,可以见到由马厂类型的一支发展而成的火烧沟文化。

半山类型和马厂类型前场所处社会发展阶段,已进入以男性为本位的父系氏族制的前期。这一认识,是依据对墓葬资料进行分析而作出的判断。

半山一马厂文化的墓葬,基本上是土坑与洞室两类。洞室墓一般是先挖一小段墓道,然后顺着山势掏出墓室,平面呈凸字形。很多墓葬有木质葬具, 柳湾墓地既有榫卯结构的木棺,也有用圆木剖成的独木棺,还有的就在尸体下垫一块木板充作葬具,个别地方见到用树枝覆盖尸体。景泰张家台半山类

③ 甘肃省博物馆等:《兰州土谷台半山—马厂文化墓地》,《考古学报》1983 年 第 2 期。

④ 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柳湾》,文物 出版社,1984 年。

型的葬具,是用石板拼砌的石棺。一般的墓葬都有数量不等的随葬品,种类主要是陶器,其次是工具及装饰品,也有用粮食、猪头及羊骨随葬的。半山类型墓葬的随葬品数量及质量,各墓间差别不大。马厂类型墓葬的随葬品, 同一墓地的诸墓葬差别悬殊。柳湾马厂墓地中,少数墓葬只见一二件器物, 一般情况是随葬一二十件器物,随葬品较多的达四十至六十件。这里 M564 的随葬器物,种类齐全,数量惊人,陶器达九十一件,其中四件陶瓮均装满粮食,此外,还有石斧、石凿、石刀及绿松石饰随葬。这种反映当时人们占有财富颇为不均而令人感到吃惊的情况,或许是马厂类型后期社会已发育出阶层所呈现出来的现象。M564 这座墓葬的年代,便属于马厂类型后期。

这时期墓葬中随葬的生产工具,因死者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鸳鸯池墓地确定性别的单人墓葬三十五座,其中十七座女性墓中只有四座随葬工具, 种类限于骨针、骨锥、石刀,石刃骨匕首仅见一例;另外十八座男性墓中, 随葬工具的十座,工具种类除包括女性墓的几种外,还有石刃骨刀、石斧、石研磨器、骨匕首、骨矛头及弹丸等。在柳湾墓地,纺轮是女性墓中常见的生产工具,而男性墓则主要随葬石斧、锛、凿等工具。随葬工具方面的这类差别,表明男子已在重要的生产领域中担负主要职能,而妇女在整个生产中所居的地位,已经较男子显得次要。

男女在生产中所处的这种地位,决定了单偶制婚姻在当时婚姻形态中巴占据统治地位。

上谷台合葬墓二十座,占这墓地墓葬总数 23,8%,在合葬墓中,表明单偶制婚姻关系的成对成年男女和成对成年男女及儿童的合葬墓九座;体现男性亲权的成年男性及儿童合葬墓四座(当然成对成年男女及儿童合葬墓,亦同时体现了男性亲权)。这两类墓葬,占反映上述亲属关系性质的合葬墓总数的 81%(未计儿童合葬墓四座)。鸳鸯池的合葬墓,只占正式发掘的墓葬总数的 9.7%,其中表现单偶制婚姻和男性亲权的合葬墓,均为六座,占合葬墓总数的 70.6%。在柳湾墓地,见到半山类型合葬墓三十三座及马厂类型合葬墓四十四座(图 4—23)。这些合葬墓中成员的性别、年龄被确定的过少。半山类型只有七座合葬墓作过性别、年龄鉴定,但得知墓中全部成员的性别、年龄者,又仅是 M527 一座。马厂类型的情况好一点,也只确定了八座合葬墓中全体成员的性别及年龄。但从可以论定的材料来看,这里的亲属关系已进入男性居本位阶段。

半山类型 M580 合葬三人,一号尸体是成年男性,一次葬,仰身直肢,占了墓穴左侧的大半边,二及三号尸体,性别、年龄未定,为二次葬,尸骨残缺,放置零乱,大多放置在一号尸体之右侧。墓中随葬器物六件,其中石锛、陶罐、石斧及石球四件,呈一直线置于一号尸体的左侧,显然为其专有的随葬品。无疑,这是一座以男性为本位的合葬墓。M421 合葬三人,均为一次葬, 一号和二号尸休皆为男性,年龄分别为 18—20 岁、25—30 岁,三号尸体是小孩,M421 是成年男子和小孩的合葬墓。M513 合葬三人,也都是一次葬。一号尸体为儿童,二号是成年男性,三号为成年人,性别不详。三号尸体如是男性,这墓合葬反映的性质,则和 M421 一样,是世系以男性为本位的两代人的合葬墓;如是女性,则是未妻及其子女的合葬墓。可见,半山类型已处于

父系制社会阶段。

柳湾马厂类型的 M319、M348,据性别、年龄鉴定,确定均为成对成年男

女合葬墓。另外这里的 M182 及 M320,也可据随葬工具的差异及确定的性别、年龄情况,被推定为成对成年男女的合葬墓。这些成对成年男女合葬墓,当是单偶制婚姻关系的产物。

同时,半山一马厂文化的下列葬俗,是讨论该文化所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时必须注意的现象。

其一,是这时期还存在母子(女)合葬墓。这类合葬墓在上谷台和鸳鸯池半山一马厂文化墓地中,分别见到四座和二座,占所在墓地体现婚姻性质及继承性质的合葬墓总数的 19%和 14.3%,可见,当时可能仍保留了某种形式的一些母系亲权。

其二,已发现的半山一马厂文化的成对成年男女合葬墓,二者的摆放姿式、位置,都看不出他(她)们地位上的差别,同一葬式,既可用于男子, 亦可被妇女采用。就摆放位置而言,一些墓中,是男子居左,在另一些墓中, 居左者则为女性。

其三,合葬墓内的随葬陶器,很难区分出确属哪一个体。在单人墓中, 花寨子和张家台两地的女性随葬陶器,人均分别为 1.83 件和 3.75 件,男性人均各为 1.71 件和 2.5 件;土谷台和鸳鸯池两地的女性,人均随葬陶器分别为 6.82 件和 4.18 件,男性人均 8.3 件和 2.8 件。可见,不少地方女性随葬陶器的数量,还略高于男子。

综上所述表明,半山类型和马厂类型前期的社会,父系氏族制业已确立, 但男女两性关系,基本上处于平等地位,甚至,在继承制方面,女性还保留着部分亲权,在家庭经济中,妻子的地位和丈夫处于抗衡状态,有的地方还高于丈失。

至于马厂类型后期社会制度,自然较其前期已有所前进,但目前尚无适当材料,作出具体的说明。

菜园遗址为代表的遗存⑤的分布区域及年代,已于前述。这里需补充说明的是,其年代约同半山类型相始终。

这种遗存的陶器的质地,皆为泥质和夹砂陶,基本呈红褐色及灰褐色。陶器为素面的极少,纹饰有篮纹、绳纹、线纹、附加堆纹、戳印纹、划纹及彩绘。其中篮纹、绳纹数量最多,彩绘陶最少。篮纹一般著于泥质陶上,基本上为横向排列,也有斜卧形排列的,纹饰细深,排列密集。绳纹细、深、密,有的纹理呈麦粒状。彩陶可分两类。一为输入品,如 WM35∶18 单耳彩陶垂腹罐①、切刀把墓地 M9∶6 鸭形壶及 M2∶22 彩陶双耳瓮②,分别和土谷台M57∶2、M47∶1 及 M7∶6①的形制及纹饰相同或相似,店河 M2∶2 双耳彩陶罐

①(图 4—24),和地巴坪 M37∶4 的器形、纹

饰雷同①,菜园遗存这类彩陶,当是来自半山类型;另一为自造品,如切

⑤ 李伊萍:《半山、马厂文化的研究》(未刊)。关于半山、马厂两类型的分期,均 采用此文的论点。

① 甘肃省博物馆:《甘肃兰州青岗岔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72 年第 3 期。

② 甘肃文管会,《兰州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考古学报》1957 年第 1 期。

① 青海省文物管理处考古队、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青海队:《青海乐部柳湾 原始社会墓地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考古》1976 年第 6 期。

① 张忠培:《齐家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87 年第 1 一 2 期。

①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宁夏海原县菜园村遗址切刀把墓地》,《考古学报》1989 年第 4 期;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宁夏海原县菜园村遗址、墓地发掘筒报》,《文物》1988 年第 9

刀把墓地 M20∶23 双耳彩陶壶和 M20∶30 及孤 9∶5 双耳彩陶罐,其彩绘均为网格组成的几何形图案。总之,这类遗存的彩陶已处于衰退阶段。

器形除少量粗把豆为圈足器外,其它均为平底器,同时,单耳及双耳器的数量较多,而缺乏实足或空足陶器,是菜园遗存的文化特点。具体器形有壶、瓮、盆、匜、杯和罐,罐、壶数量较多,形式多样,罐有无耳、单耳或双耳之分。

菜园遗存的工具,均用石、骨、陶制作,至今见于报导的有石锛、刀、斧、凿、骨刀、匕、耒及锥和陶纺轮等,同时,有一定数量的细石器。1986 年在切刀把发掘三十三座墓葬中,只有 M2 随葬了石器,除一件为磨制的石线坠外,其余二十件均为细石器,器形为石核、尖状器、刮削器及石叶等,可见,用工具随葬的现象极罕见,同时,少数墓葬集中这样多的工具随葬的现象,可能反映当时只有少数人才掌握了制作工具的技能。

居民住的房屋,除半地穴式的外,也有不少窑洞式房屋。半地穴式房屋的形式,分圆形袋状和方形竖穴两种。

窑洞式房屋,是我国西北黄土高原地区农村广泛流行的民居建筑。目前考古学发现证明,这种结构的房屋,正是在菜园遗存前后时期,已开始在甘肃、宁夏、内蒙及山西地区推广开来。

林子梁 F3 这座窑洞式房屋,由居室、门道及场地三部分构成。它的建筑过程,大约先是从断崖往里掏挖出居室及门道,然后再平整门道前的地坪。F3 的居室略呈椭圆形,进深 4.1 米,横宽 4.8 米,面积约 17 平方米,居住面上保留一层路土,墙壁自下向上呈弧曲形收缩,屋顶呈穹窿形,最高处距居住面约 3.2 米。居室中央设置一直径约 0.6 米的圆形锅底状灶坑,另外,西北部因常烧火而形成一面积约 0.8 平方米的红烧土面。

门道,位于居室与场地之间,呈隧道式,顶部拱形,长约 1 米,宽约 1.5 米。其中线正对灶坑,实为居室从两侧收缩向外延伸的部分。门道中部设一道土门坎。

场地位于门道之外,面积大于门道。在其靠近门道的两侧,各登一石块, 是供人们坐着休息或聊天的“凳子”。

居室地面的东北角和西南角,各发现一具尸骨。前者为一 45—50 岁的男性,后者是半岁婴儿。男性成年人附近,见一石球,婴儿旁边有陶器两件。显然,两人均是由于屋顶塌落而被压死的。

菜园遗存的墓葬,至今见于报导的,已达一百二十余座。这种遗存的墓穴形制多样,有竖穴土坑、竖穴侧龛、竖穴土洞和土洞侧龛墓几种。从地面向下挖出一竖穴,再从这竖穴的一侧边,向里掏挖出一土洞,便成了竖穴土洞墓。如再从这土洞的里边,向内掏出一小洞,就成了土洞侧龛墓。这里, 龛是指小洞,竖穴侧龛墓,就是在竖穴上坑的一侧边,掏出一小洞。如是竖穴土坑墓,墓主人被置于墓穴的一侧,随葬物则放在墓穴另一侧及墓主人的头的上方和脚下方。竖穴土洞墓中的墓主人及随葬品,均被置于土洞内,摆放方式如竖穴土坑墓。竖穴侧龛墓和土洞侧龛墓墓内的墓主人,位于龛内, 其随葬品则被置于竖穴中或土洞内。

期;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宁夏固原店河齐家文化墓葬清理简报》,《考古》1987 年第 8 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展览馆:《宁夏固原海家湾齐家文化墓葬》,《考古》1973 年第 5 期;钟佩、张心智:《宁夏西吉县兴隆镇的齐家文化遗址》,《考古》1964 年第 5 期。

这时盛行单人一次葬,二次葬极少。尸体均作屈肢。其上身姿式,有仰身、俯身及侧身之别,以侧身居多:下肢依屈膝程度差别,可分为蹲踞式、跪踞式和屈膝式几种。至今,两人合葬墓只见三例,即两位儿童、一成年女性及儿童和成年男性(18—22 岁)及儿童(4—5 岁)的合葬墓各一座。

绝大多数墓葬的随葬品,都是日常使用的陶器,数量一般为十件左右, 多者达四、五十件,少者仅一件,只有极少数墓葬才另使用工具和装饰品随葬,例如 1986 年在切刀把发掘的三十三座墓葬中,具有这类随葬品的墓葬, 只有五座,仅占墓葬总数 15.15%。其中四座墓葬均只随葬骨串珠这种装饰品,另一座墓葬,除牙缀饰外,还有工具随葬。可见,用工具随葬的现象就更少了。

菜园遗存的居址及墓葬,出半山类型陶器,其流行屈肢葬的情况,又和兰州及广河地区的半山类型的葬式相同,可见,它和半山类型有着广泛的联系,社会发展阶段也可能和半山类型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