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窑文化

马家窑文化得名于甘肃临洮的马家窑遗址②。它所经历的时代,大约在公元前第四千纪的最后两百年左右,基本上与半坡四期文化相始终。

马家窑文化的陶器,按质地可分为泥质和夹砂两种。泥质陶颜色有红、橙黄、灰色等,红陶仅见于较早阶段,灰陶亦多见于早期,且数量极少。夹砂陶的陶胎比较粗,主要为红褐色,有的夹砂陶器上有交错的绳纹,也有的在肩、腹都施上儿圈泥条堆纹,泥条上都保留着清楚的手指按压形成的指窝。泥质陶的纹饰,只有彩绘一种。正当中原地区彩陶日渐衰落的时候,甘青地区以彩陶为特征的文化却日趋发达。马家窑文化的彩陶还处于这一地区灿烂

① 张忠培:《白城地区考古调查述要》,《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63 年第 1 期。

② 《延吉小营子遗迹调查报告》,满洲国古迹古物调查报告,第五编,1943 年。

① 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遗址 1978 至 1982 年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1983 年第 11 期。

① 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宁夏海原县菜园村遗址切刀把墓地》,《考古学报》 1989 年第 4 期;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中国历史博物馆考古部:《宁夏海原 县莱园村遗址、墓地发掘简报》,《文物》1988 年第 9 期。

② 张忠培:《齐家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87 年第 1—2 期。该文说的“兴隆 和上齐家遗存是目前能推知的齐家文化的较早源头”,兴隆和上齐家遗存的 文化面貌、性质,同于后来发表的、经过较大规模发掘的菜园村遗址。

的彩陶文化的初期阶段,彩绘都施于橙黄色的泥质陶器上,施彩陶器的器表一般都打磨得很光滑。除陶器外部施彩外,在盆、钵类器物的内壁及沿面上, 都绘出由粗细线条、三角、圆点构成的图案。彩绘基本上都用黑彩,彩色浓郁,漆黑发亮,具有柔美、活泼、纲腻均匀的线条美。年代较早的彩陶图案主要是由旋纹、弧形三角、钩叶圆点等组合在一起,并有鸟、蛙、蜥蜴等象生形图案。一件陶瓶的肩部绘平行条纹,条纹间又绘出一行蜥蜴,作两两戏斗状。较晚阶段,彩陶又出现了白彩,但仍以黑彩为主,白彩一般绘在黑彩的一边或两边,或在黑彩上加绘白色小圆点,黑白分明。这时期的许多器物都通体绘彩。图案以弧形或平行的并列条纹为主,网纹、旋涡纹也是流行的纹样,与早期不同的是,蛙、鸟、蜥蜴等象生的动物形象,已经逐渐图案化了,从这时的旋纹、网纹等图案中,还可以看到由这类动物纹样演化而来的踪迹。人面纹、人形纹也成为彩陶图案的一种。青海大通上孙家寨墓地的一座墓中出土的一件彩陶盆,口径 29、底径 10、高 14 厘米,盆的内外壁及口沿都有彩绘。最引人注目的是它的内彩,内彩的主题纹饰是三组人形图案, 每组五人,手拉手,面向一致,头侧各有一斜道,似为发辫,摆向划一。人下体三道,接地面的两竖道,无疑为两腿,而下腹体侧的一道,似为饰物, 每组纹饰之间有弧形纹将其隔开①。整个画面,笔法流畅划一,人物突出,形态逼真,从不同方向摆动的辫发和“尾饰”,体现了舞蹈的韵律和节奏(图4—19)。

图 4—19 大通上孙家寨墓地出土的彩陶盆

人们日常生活所使用的器皿,主要有盆、钵、碗、壶、瓶、罐、颇、瓮及带嘴锅等。很多器物腹部都有双耳。有一种带嘴锅器身分别是由泥质陶和夹砂陶分段制成后再合为一体的,一般是上半部泥质,下半部夹砂,泥质部分多半都施彩。正是在这个时期,至少分布于黄河流域中上游地区的居民, 开始相当广泛地采用这样两种不同质地的泥土制作炊器,特别是用于烧水的器皿,以利于装饰这类器物的上部,增添这类器物的美感(图 4—20)。

马家窑文化时期使用的生产工具种类很多,在东乡林家遗址,就发现了农业、手工业及狩猎等生产工具千余件。其中,石质工具数量最多。制法是打、琢、磨并用,通体磨光的已占居多数。种类有斧、铲、刀、锛、凿、钻、杵、磨石、砍砸器及研磨器等。其中斧凿的数量约略相等,锛数量最多,分别是斧、凿的 1.7 倍,刀稍多于斧或凿,铲数量最少,仅占斧的数量的七分之一。骨器基本上用羊骨制成。仅见一件石矛,绝大多数镞均是骨制品,数量为石刀的四分之一。这些情况表明,狩猎业已退居比较次要地位,种植农业及畜牧业,其中主要是养羊业已成为当时居民的重要经济部门,在此基础上,使用锛、凿的手工业已显示出相当发达的状况。

农业的发展情况,还可以从制作用于收割禾本科植物穗头的刀的材料和形态,得到说明。这种刀有石、骨、陶三种,石刀已占绝大多数,其次为陶刀,骨刀数量极少。陶刀的数量仅占石刀的十分之一,同时,石刀大多通体磨光,多数在靠近刃部穿孔,便于使用时系上绳带以固定在手上。其中,两端上翘、平面似马鞍形者,是这文化的代表性工具,也是后来在西北广泛流

① 张忠培、李伊萍:《关于马家窑文化的几个问题》,《庆祝苏秉琦考古五十五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

1989 年。

行的形式。

马家窑文化工具的一个特点,是骨柄石刃的复合工具很发达。林家遗址中发现的不少细石器,其中,主要是镶在骨柄上的小石叶。用石叶作刃镶在骨柄上制成的工具有石刃骨刀、石刃骨匕首和石刃骨镞等,这些工具的刃都极锋利。石刃骨刀及石刃骨匕首的形制,和后来分布在北方的牧民使用的铜刀及铜匕首颇为相似。因此,马家窑文化居民广泛使用石刃骨刀和石刃骨匕首,当与养羊业已成为他们的重要经济部门有关。

林家遗址出土的一件青铜刀及几块铜渣,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及对马家窑文化冶炼金属技术水平的讨论。这里的铜渣含铜、铁各半,不是天然矿石, 又非炼铜残渣,而是一块经冶炼但已风化成碎块的锈蚀的铜铁金属。它可能是由于选用冶炼的矿石不适当,不能铸成器物而被废弃的遗物。青铜刀经激光微区光谱分析,知其含锡量为 6%—10%左右,另有少量的铁、银等,属于今天铜合金分类中的锡青铜。它是由两块范闭合浇注而成,形制规整,刃口经过轻微的戗磨或锻打。这是马家窑文化至今仅见的金属制品,同时,在测定晚于林家遗址 800 年左右的永登蒋家坪也发现一件残青铜刀,但在早于夏纪年的被测定的齐家文化的金属制品,均被断定为红铜,可见,从上述铜渣成因,以及甘青地区和整个中国冶金史②来看,这件青铜刀的出现,极可能是由于当时选矿技术不成熟,在冶炼中搀杂进锡矿石的产物,还不能认为马家窑文化已掌握了制造青铜的技术。但是,它和铜渣一起却证明马家窑文化居民已跨过人类认识金属一般旅程的最初阶段,掌握了还原氧化铜矿石以得到铜的人工冶铜技术③,从而导致存在比传统的制石工艺技术更高,而劳动分工与组合方式更复杂的生产部门。

马家窑文化居民追求陶器美的同时,也讲究自身的装扮。从上孙家寨舞蹈彩陶盆上,可以了解当时居民在跳某种舞蹈时的装束。舞者的发辫,当是用林家遗址见到的那种骨梳梳理出来的。舞蹈图画笔简略,是写意画,未能表现舞者装束的细节。然而,从遗址及墓葬中都发现了的骨笄和石、骨、陶质的珠、环、管、片形的颈饰、坠饰及镯子等,使人们增添了对马家窑文化居民追求美的装扮的了解。

这时期村落都选择在临近小溪或河流的台地上,面积很大,同一村落居民数量也较多。林家遗址靠近大夏河,其堆积分作三层,年代越晚,村落中的房子、窖穴越稠密④,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口愈益增殖。

林家遗址中的绝大多数房屋均由主室及门斗两部分构成,两者都是方形。早期为半地下深穴,面积大小不等,小的十几平方米,大的将近三十平方米。四壁下及灶址旁都有柱洞,每座房子内都有两个相邻的圆形灶址,灶口与地面平齐。主室通过狭窄的过道而与门斗相连。门内外用草泥铺平,室内和屋顶也涂一层草拌泥。中期房屋数量比早期增加近一倍,房屋演进成半地下浅穴,屋基经过平整夯筑,灶为浅坑式,在地面上围一圈矮墙以加深灶

② 张忠培:《齐家文化研究》,《考古学报》,1987 年第 2 期。

③ 甘肃省博物馆:《甘肃省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1949 一 1979),文物出版社,1979 年。

④ BoSommarstron:《马家窑遗址》,《远东博物馆馆刊》第 28 期,1956 年;《青海民和阳洼坡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84 年第 1 期。

膛。晚期房址数量比中期增加近两倍,房屋面积仍与早期差不多,除半地下浅穴者外,出现了地面建筑,房子建在夯土层上,圆形灶,有较高的灶圈, 每间房子灶的数量一至三个不等。地面、墙壁及屋顶都用一种非常坚硬的红粘土草拌泥涂抹,除单间房子外,还有连间、隔间的房子。

很多房子中都出有数量不等的生产及生活用具。这些物品多靠近墙壁下及灶址旁,基本保持原来的位置,有的陶器内还盛有粟、稷、大麻籽等。房子周围散布着储存东西的窖穴,在一座底径为 2.45 米的袋形窖穴内,发现大量已经炭化的稷,其中部分穗头、谷粒、枝杆保存甚好,穗头上带有较长的细枝,捆成小把整齐地码放在坑底,以现存的堆积范围计算,稷的总量达2 立方米。在这个穴底的北侧,还埋着一具人骨。这座编号为 H19 的窖穴, 无疑为当时储存粮食的仓库。然而内埋尸体的原因,或仓库与尸体的关系, 发掘时未能查明。

同时,在林家马家窑文化的村落中,还分散着烧制陶器的陶窑。编号为Y2 的陶窑,窑室圆形,直径 1.3 米。密箅周围有通火孔,直径 10—12 厘米。窑门向南,入内便是呈长方形的火膛,顶部与窑室之间,相隔一层夯土,窑室偏于火膛稍后方,通火道左右各一,由火膛两侧壁后上方斜通经过火孔, 而连接窑室。就窑室大小及窑室与火膛的关系,这时期陶窑已较庙底沟类型有所改进。

马家窑文化的人们死后多葬在离村落不远的墓地中,既有一次葬,也有二次葬,对于婴儿,则使用瓮棺葬。以单人葬为主,在大通上孙家寨墓地还发现了男女合葬。这个墓地的两座墓,分别埋葬了成年男女各一人,两墓出土的彩陶壶残片经粘对乃是一件器物。这二位男女虽未合葬在一墓穴内,但从这件彩陶壶分葬于两墓情况来看,可认为二人的关系与合葬于一墓中的成年男女关系是一样的。除了成片的墓地外,马家窑文化还存在某些大墓单独葬于一地的情况。这类墓葬的规模大大高于一般墓葬。在青海民和核桃庄发现的一座墓①,为竖穴土坑,平面呈圆角方形,面积 16 平方米,墓穴中放置

一边长 3 米的木棺。棺四周用木板叠砌,底、盖为木板并排平铺而成。墓主

人及绝大多数随葬品均置于棺内,随葬陶器三十六件,其中彩陶 9 件,骨珠二一五枚,绿松石十颗。此外,还殉有羊、猪头及三十多具鼠骨。这类大墓的主人,享有单独择地而葬的权利,反映其生前地位已不同于同一共同体的居民,当是在其共同体内受到尊崇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