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文化的祭坛与贵族坟山

1987 年五六月间,浙江省文物考占研究所在余杭安溪乡瑶山发掘了一处良渚文化的祭坛遗址①。瑶山北依天目山,东南临东苕溪,为一高出河面约30 米的小土山。其南面为冲积平原,分布着有四十几处遗址的良渚文化遗址群,瑶山为该遗址群中的遗址之一。

祭坛建在小山顶上,平面略呈方形,每边长约 20 米,西边和北边还保留有石头砌成的护坡。坛面中心有一红土台,长约 7.6、宽约 6 米。围绕红土台有一灰土带,宽 1.7—2.1 米不等。灰土带外是黄褐上,上面有散乱的砾石,推测原先上面是铺砾石的。此祭坛所用的红土、灰土和砾石都需从别的地方搬运上去,工程量是不小的(图 3—31)。

图 3—31 余 杭 瑶 山 的 祭 坛1.红土;2.灰土;3.黄褐土;4.石砌护坡。

祭坛上没有发现房屋建筑,也没有发现生活遗物。仅在石头砌的护坡中发现一些陶片,当是建造祭坛时打碎扔弃的饮食用具。用这么大的人力在山头上构筑如此方正的坛台,其意义虽不能确知,但根据迹象推测,最大的可能是祭天礼地的场所,是祭司和贵族首领们通达天意以维护其统治的重要设施。这从良渚文化大墓中常有玉琮、玉钺并且上面常刻神徽的情况也可得到一些启示。

目前良渚文化的祭坛除瑶山外,附近的汇观山也可能是另外的一座。但这两座祭坛后来都被废除而做了贵族们的墓地。

瑶山上一共埋了十二座墓,均南北向。分为两排:前排即南排七座,后排五座,墓葬打破祭坛,且不少是跨线打破的,如 M2、M6、M7、M12 均同时打破红上台和灰土带,M9、M11 同时打破灰土带和黄褐土台,M1 和 K3 同时打破黄褐土台和石砌护坡,可见这个墓地是祭坛废止后形成的。

墓葬形制均为长方形竖穴,长 2.5—3.7、宽 0.8—2.15、深 0.35

—1.70 米。墓底平整,有的发现回字形痕迹,推测已有棺、椁之类的葬具。人骨均已朽坏,仅 7 号墓残存头骨和牙齿朽痕,位于该墓南端,知其头部朝南。其它墓多南端稍宽,推测整个墓地都是头部朝南安葬的。

墓葬的排列并不十分整齐,间距也有大小。前排 3 号和 10 号墓仅距 0.25

米,后排 6 号与 11 号墓则相距 6 米左右。南排的 7 号墓打破了北排 11 号墓的一角。看来这些墓并非同时,而是先后埋葬的,可能北排较早而南排较晚。两排墓虽都有大小,但南排相对较大,随葬器物较多并多有玉琮、石钺,北排未见这两种器物。看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财富日渐增加,埋葬习俗上也略有变化。

南排最大的墓是已被盗掘的 12 号墓,从盗掘者手中收集起来的玉器即达

三四四件。其次是 7 号墓,出土器物一六○件(组),其中玉器达一四八件

(组),包括琮、钺、三叉形器、锥形饰、冠状饰、带钩、串饰等。由于有玉带钩的发现,结合钱山漾已发现丝织物的事实,和下述反山玉琼等器物上

① 李济、梁思永、吴全鼎等:《城子崖》,1934 年。

雕刻的人体身披皮甲的形象,可知当时的服装已是很讲究的了。同墓还出土陶器鼎、豆、罐、缸各一件,镶嵌玉粒并有彩画的漆觯一件,鲨鱼牙四枚。同墓地中也有较小的墓,加 1 号墓随葬器物三十件(组),5 号墓随葬

器物仅十二件(组)。如何理解这同一墓地中墓葬的大小和随葬品多少这种差别的性质呢?表面看起来,这似乎是表明死者生前贫富不均。但考虑整个墓地只有十二座墓,还是前后若干年陆续埋入的,埋的地方又是不久前还作过祭坛的那样一个神圣的地方。因此很可能只是一个贵族家族的墓地而不大象是几个家族的墓地。这样死者墓葬的大小和随葬品的多少就不是什么贫富差别,而不过是对同一家族内不同地位、不同声望和有不同贡献的人的不同处置罢了。

反山墓地在瑶山西南约 5 公里。所谓反山,不过是良渚文化时期人工堆

筑成的一个大坟山,高 6.35—7.3 米,东西原长约 100 米,南北宽约 30

米,体积约 2 万余立方米,工程颇大。根据其上有比较方正的灰色上带来看, 原先也可能作祭坛用过,后来同瑶山一样作为墓地。已发掘的西头共发现十二座墓,墓上统一封土 1.3—1.4 米①。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大体分成南北两排,但不大整齐。骨骼多已腐烂,从个别墓残留的头骨和随葬品分布位置来看,推测头向朝南略偏西,与瑶山墓地基本一致。

墓内有棺床及棺木痕迹,棺木上有大片朱红色涂层,似为漆棺,有些墓似有椁室。随葬品以玉器为多,少者数十件,多者达数百件。放置位置大体相同:头上为冠上玉饰,胸腹放玉琮,右侧放玉钺,腿脚部放玉璧和石钺, 脚下放陶器,另有许多玉管、玉珠等(图 3—32)。

20 号墓是一座大墓,长 3.95、宽 1.75—1.96、深 1.32 米。随葬陶器二件,石器二十四件,象牙器九件,鲨鱼牙一枚,玉器一七○件(组), 若以单件计为五一一件,共计五四七件。18 号墓较小,长 2.95、宽 1.45

—1.65、深 0.3 米。随葬陶器四件,石器一件,玉器三十九件(组),以单件计为六十四件,共计六十九件。这种差别的性质,正如对瑶山墓地的分析一样,不能简单地看成是贫官差别,而可能与死者生前的地位、声望和实际贡献有关。因为即使是较小的 18 号墓,仍然有棺和几十件器物,特别是几十件玉器,并且同其它大墓一起埋在一个特意筑成的大坟山上,这同普通遗址边的小墓是无法相比的。

在良渚文化中,象反山这样的坟山多有发现,其中著名的有上海青浦福泉山,江苏武进寺墩,吴县草鞋山和张陵山等处。这些所谓山、墩实际上都是由良渚文化时期的人们堆筑起来的坟山。其中福泉山的一些墓葬上还发现红烧土坯或原始砖。是否存在墓上建筑,是很值得注意的。在上述坟山上都埋着较大的墓葬并出土许多玉器。相形之下,一些遗址附近的小型墓地完全未加营建,墓坑甚小,无棺痕,随葬品一般仅有几件石器和陶器,实在是鲜明的对比。像这样把贵族墓地与平民墓地完全分离开来,对贵族墓地普遍营建巨大坟山的作法,在龙山时代的各个考古学文化中是仅见的。说明良渚文化居民的贫富分化和阶级分化都已达到相当尖锐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