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邓小平访日和中日缔约的意义与影响
1978 年 8 月 8 日至 13 日,日本外相园田直应邀访华,同中国政府举行缔约谈判,谈判取得圆满成功。8 月 12 日,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字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与中外历史上和约不同的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性质并不是战后处理的和约,而是规定和发展今后两国关系的条约。战后处理问题已在 1972 年两国邦交正常化时发表的联合声明中得到解决。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由前言和五项条款组成。
在前言中,最主要的内容是缔约双方充分肯定两国政府联合声明,确认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这些原则,包括过去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的战争责任、中日战争状态和不正常状态的结束、中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和平共处五原则、反对霸权、台湾问题等。随着两国邦交正常化的实现,上述问题中有一些已经得到解决;和平共处五原则和反对霸权在条约中另有明文规定,因此,前言中所说的应予严格遵守的原则,主要是指台湾问题,即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
条约的第二条即反霸条款是一个创举,是条约的中心内容,同时也是谈判中双方争执的焦点。在中美上海公报、中日联合声明以及中国同第三世界一些国家的联合声明中,都有反对霸权的内容。但是,在国际条约中写进反对霸权,这是第一次。它首先是约束中日两国,承担不谋求霸权的义务;其次是“反对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中日联合声明的反霸条款规定“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根据日方的建议,条约中增加了“或其他任何地区”,其用意在于表明反霸是所谓“普遍原则”。其实,扩大反霸的地区范围并不影响反霸条款的精神实质,因为在当时的国
② [日]永野信利:《日中建文谈判记实》,时事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200 页。
际形势下,苏联的霸权主义也确实不仅出现在亚大地区,在中东、非洲、拉美等世界各地都有表现;不仅苏联存在霸权主义,美国也有霸权主义表现。条约的第四条规定“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这
是双方妥协的结果,体现了中方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做了不损害原则的让步。如前已述,日方曾要求写为“本条约不是针对特定的第三国的”,日方的意思是反霸条款不是针对苏联的。经过双方反复磋商,做出了如上的妥协,既照顾了日本的处境和需要,对反霸原则也无损害。因为,两国各有自己的外交政策,并不因为缔结了条约而改变。
条约的第一条是关于和平共处五原则;第三条是有关经济、文化交流问题;第五条是有效期限和废除条款。
条约签订后的第四天,1978 年 8 月 16 日,中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便批准了该条约。日本众参两院在条约签订后也立即进行了审议,本来条约应由众参两院的外务委员会审议,可是,外务委员会以外的议员也提出希望进行质询,原因是,因为这是历史性的条约,进行质询可以“留名”于议事录中。
①这样,审议的时间便延长了。到 10 月 16 日,众议院审议完毕,并立即送交
参议院。参议院外务委员会当晚便开始审议。 18 日下午,条约在参议院也获得通过。20 日,条约经日本内阁批准和天皇认证,完成了日本国内的全部批准手续。
1978 年 10 月 22 日至 29 日,邓小平应日本政府的邀请访问日本,参加交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这是中国高级领导人战后第一次踏上日本的国土。邓小平是中日建交后访日的中国最高领导人。
日本政府对访问十分重视,接待规格非常高,给予极高的礼遇,为了保证邓小平访问的顺利进行,日本政府决定采取超过 1974 年保卫美国总统福特访日时的戒严体制。访问期间,警视厅每天动员 1,2 万名警察,在日本国会、首相官邪和政府官厅一带戒备森严。邓小平到千叶县君律新日铁工厂参观乘坐气垫船时,天空有直升飞机护航,船后有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艇尾随。日本报刊说是一切“陆、海、空横越东京湾的警备大作战”。①日本各界对邓小平访日欢迎之热烈可谓空前。二百多家企业在邓小平访日前夕在东京五大报上大登“祝贺广告”,日中友好协会、日中经济协会、日本国际贸易促进会、日中友好议员联盟等组成实行委员会,举行庆祝缔约和欢迎邓小平访日的集会。访问日程一公布,各界人士纷纷向外务省提出会见邓小平的要求。为此, 园田外相、安倍官房长官和外务省忙得不可开交。
访日期间,邓小平拜会了日本天皇裕仁,同日本首相福田举行了会谈, 会见了长期为中日友好做出努力的各界人士。
10 月 23 日,中日双方在东京日本首相官邪隆重举行互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仪式,庄严宣告条约生效。
邓小平访问日本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生效,在日本和国际上引起了巨大反响。它标志着中日关系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起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具体他说,有几下几个方面的意义与影响:
- 对两国关系做出了政治总结
① 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事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129 页。
① 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亨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129 页。
1972 年 9 月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宣布结束两国间不正常状态, 邦交恢复正常,从而揭开了中日关系史上新的一页。建交后,两国关系发展迅速。双方在 1974 年签订了贸易、航空、航海三个协定, 1975 年又签订了渔业协定。应该说,两国关系的发展是顺利的。尽管如此,从政治上说, 由于没有签订和平友好条约,总是一大缺陷。正如邓小平所说,“这些年来, 两国之间的关系本来相当频繁,但是政治上总有一点缺陷,和平友好条约缔结,这个缺陷就弥补了。”①条约的签订,为两国关系做出了政治总结,同时也是进一步发展两国关系的新起点。
- 改变了亚洲和世界政治结构,不利于苏联霸权主义
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的生效是战后世界史上一件大事,它不仅清除了半个多世纪两国处于战争的状态,而且远远超出了两国友好合作的范畴。在60 年代末期,基辛格提出在国际政治中存在着美、苏、西欧、日本和中国“五个中心”。由于中国同西欧关系的发展和变化,中美的接近,特别是中日条约的生效,“五个中心”之中的四个逐渐趋向一致,结成对抗共同敌人—— 苏联霸权主义的统一战线。西欧一些人士认为,中日缔约,在苏联的东方出现了另一条战线,减轻了苏联对西欧的压力。中日条约的生效,有利于抗衡苏联在亚大地区的霸权主义,对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同时也改变了世界政治结构。苏联之所以一再向日本施压,阻挠中日缔约,就是因为担心国际政治结构的变化不利于其自身。
- 促进了中美关系的发展
事物之间的影响总是相互的,在中美苏“大三角”和中美关系“解冻” 的国际背景下,中国和日本由于相互需要也走到了一起。中美接近促进了中日关系的发展,美国对日本最终决心同中国缔约起到了促进作用。反过来, 中日关系的发展也促进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化。随着中日条约的生效,美日安全条约的矛头就只对准苏联一家了。西方认为,中日条约实际上成了日美安全条约体制的一种“延长”。在中日条约的鼓舞下,美国也加快了与中国关系正常化的步伐。此外,中日关系正常化为中美关系正常化创造了一个范例, 即中美之间可以按照“日本方式”解决影响美中关系发展的台湾问题,在“断交、撤军、废约”三原则的基础上,实现中美关系正常化。
- 使两国间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产生了新的飞跃
中日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是两国友好关系的重要支柱。两国在经济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中国为了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需要日本的资金和技术; 而日本则需要中国的原材料和市场,在经济上扩大与中国的交往,可以减轻其经济困难,缓和其同美、欧各国的经济矛盾。两国经济合作的潜力很大。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的生效,极大地促进了两国经贸往来。条约签订后,
① 《邓小平会见日本“论说”负责人访华团的谈话》,1978 年 9 月 6 日。
1978 年 8 月 19 日,日本通产省决定扩大中国原油的进口;10 月,为了促进中日经济关系的发展,日本通产省成立了“日本经济关系对策推进委员会”; 1979 年日本首相大平正芳访华时,日本政府决定向中国提供 3,300 亿日元
(约合 15 亿美元)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并从 1980 年 4 日起,向中国产品提供特惠关税待遇。①双方还就中日合作勘探和开采渤海石油达成协议,并同意合作开发煤炭等资源(此前,在 1979 年 5 月,日本决定向中国提供第一批能源贷款 4,200 亿日元②)。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后的 10 年间,两国双边贸易额翻了两番,从 1978 年的 48 亿多美元,增加到 1988 年的近 189 亿美元。③
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的生效,还极大地促进了两国在科技、文化和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1979 年 12 月,两国签订了文化交流协定;1980 年 5 月又签订了科学技术合作协定;1985 年 7 月签订了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等。在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两国政府间合作的渠道从无到有,到 1985 已有四个渠道,即:根据中日科技合作协定进行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通过日本国发展中国家进行科技合作的执行机构——国际协力事业团(JICA)渠道的技术合作、两国政府对口部门间的合作、核能合作。在文化交流方面,从 1981 年起,两国政府间每两年召开一次文化交流协商会议,就发展两国的文化、教育、学术、体育等方面的交流交换意见,促进了两国的文化交流。在教育交流方面,从 1979 年开始,两国政府互派留学生。开始时人数只有几十人, 以后逐年增多,形式也由政府出资公派发展到政府出资公派、单位出资公派和自费留学并举。到 1991 年底,在日中国留学生共达 28,000 人。①
- 使中日友好关系由“吊桥”变成了“铁桥”
邓小平访日和中日条约生效在日本引起了十分强烈的反应。日本各大报纸头版头条、电视节目从早到晚都作了大量报道和评论。访问活动成了日本舆论的中心。日本舆论一致欢迎邓小平访日和中日缔约,认为这是中日关系的一个“里程碑”,中日友好有了巨大支柱。
福田在与邓小平的会谈中,对过去的侵华战争表示“遗憾”和“反省”, 认为不能再重演,两国要建立长久的、名副其实的睦邻友好关系。邓小平说: “中日两国人民要友好,要团结,中日两国要和睦,要合作,这是 10 亿中日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历史发展的潮流。”①他希望两国“为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为迎接中日关系更加辉煌灿烂的前景,为亚洲和世界和平而共同努力。”两国领导人充分肯定两国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高度评价中日缔约的重大意义,表示要信守和履行条约的各项规定,推动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
邓小平还会见了日本十个友好团体的人士,以及田中、大平和日本朝野各大政党的领导人,广泛接触了日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界代表人物。他
①
② 韩念龙主编:《当代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297 页。
③ 田曾佩主编:《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7 年版,
① 田曾佩主编:《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380 页。
① 《中日友好关系的新阶段》,人民出版社 1978 年版,第 10 页。
对那些为中日友好披荆斩棘、开路架桥,为中日恢复邦交、早日缔约进行了不懈努力的各界人士的贡献作了高度评价,表示“饮水不忘掘并人”,并希望共同努力,使“中日友好之树茁壮成长、根深叶茂,万古长青。”
邓小平所到之处,都受到热烈欢迎。各项庆祝、欢迎活动参加者争先恐后,济济一堂,盛况空前。中日友好气氛遍及整个日本列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中国热”,掀起了中日友好的新的高潮。福田将 1972 年中日两国实现邦交正常化的联合声明比作两国间搭起了“吊桥”,而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比作架起了“铁桥”,并相信“多么重的重担也能从这座桥上通过”。
为了对作为国家象征的日本天皇表示礼节上的尊重,邓小平在访日期间拜会了日本天皇裕仁。裕仁天皇首先对邓小平“在百忙中特意抽空来日本互换日中条约的批准书,感到特别高兴”,并表示“在两国悠久的历史中,也有不幸的事情”,希望“今后加深两国的亲善,长期维持和平。”①邓小平表示,“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今后我们要以向前看的态度建立两国和平的关系。”②裕仁天皇的谈话脱离了事先由外务省和宫内厅拟定的提纲,这还是第一次,过去天皇会见外宾时只是照槁宣读。宫内厅的人士分析,“大概在陛下的头脑里早就存在这个问题(日中战争),否则不会突然说出未经商量的话”。③日本共同社认为,“陛下在首次会见中国最高领导人时,使用‘不幸的事情’这一措词,是从天皇的战争责任这个角度,间接向中国人民表示谢罪之意。”④此外,邓小平会见天皇,对日本右翼势力是一个打击,因为天皇与邓小平紧紧握手,表示要同中国友好,使右翼势力的精神支柱崩溃了。
- 打击了日本国内的“台湾帮”和台湾当局
1978 年 2 月中日签订为期八年的贸易协定后,台湾当局担心日本可能与中国缔约,一再要日本政府“慎重考虑”,并接连派出何应钦、辜振甫、① 蔡维屏②等到日本活动,着重拉拢日本的“台湾帮”,力图阻挠日中缔约。条约签字生效后,台“外交部长”沈昌焕发表声明,指责日本严重伤害了日台之间的“友谊”。台“亚东关系协会”驻日代表马树礼,自 1972 年后运用多种途径,力促日本政府“谨慎从事”,但终未能使日本“觉醒”,中日条约终于签署。为此,马树礼“极感痛心”地“电请当局准予引咎辞职”。台湾当局主办的香港《万人日报》认为,应该从福田政府的转变吸取对日关系教训,决不能寄希望于日本政府的“亲华派”(指“台湾帮”),必须消除“国府”内部若干亲日派官员及台湾内部某些亲日财团的影响力,以便在对日的政治态度、经济政策、外交措施等问题上,作出全面检讨与重大修正。这说明,中日条约的签订和生效对日本的“亲台帮”和台湾当局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邓小平在访日期间,对中日条约的意义和影响作出了概括。他说,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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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中日友好关系的新阶段》,人民出版社 1978 年版,第 18、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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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吴学文《日本外交轨迹》,时事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130 页。
① 当时任台“工商联合会”理事长。
② 当时任台“国际关系研究中心”主任。
荡的国际局势中,中国需要同日本友好,日本也需要同中国友好;中日和平条约的缔结从政治上进一步肯定了两国的友好关系,是 1972 年中日两国政府联合声明和中日邦交正常化的继续和发展。它为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奠定了更加稳固的基础,为进一步发展两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的交流,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也对维护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和平与安全产生积极的影响。①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邓小平的概括是科学的,正确的。
(作者王新堂:中央党校在读博士生)
① 田曾佩主编:《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35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