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和捕鱼习俗·

锡伯族先民们居住的地方山高林密,江河滔滔,野兽出没,水产丰富, 为他们的狩猎生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直到 16 世纪中叶以前,锡伯族仍是一个以狩猎为主的民族。现在,锡伯族虽然以农业为主,但在冬闲之季仍外出打猎,在猎物的分配上,仍保持着传统的习俗。

锡伯族称狩猎为“打围”,昔时分“官围”和“民围”两种。顾名思义, “官围”就是官家组织的,参加者是官兵,猎获物归官方所有;由群众自发而成的狩猎称之为“民围”,其规模大小不一,形式也多种多样。有时全村数百人一起打围,有时分成几股人马,各自狩猎。狩猎的器械有木棒、大头棒、长矛、弓箭、兜网、铁夹子、猎枪等。此外,还有专门训练的猎狗、鹰雕和骏马,它们是猎人寻迹追踪、进击猎物的好助手。

冬季大雪把原野覆盖成一片银色,野兽在上面留下了清晰的踪迹,此时,

正是打围的好时机。天一降雪,猎人们便三五成群,跨上骏马,带着猎狗, 手拿猎器,出门狩猎。

打野兔是展示锡伯族猎人精湛骑射技术的好机会。当猎物出现时,众猎人抡棒策马、穷追不舍。猎狗一捕到野兔,猎人们便翻身下马,争夺猎物。谁先拿到手,猎物就属谁所有。否则,后来者往往把先来者从屁股后面掀倒在地,夺走野兔。被掀倒者从雪中爬起来,并不介意,拍掉身上的雪翻身上马,哄笑着同大家一块去寻找新的猎物。打野猪则不同。几十人,有时上百人手持各种猎器,首先围成一个大圈,然后逐渐缩小,把野猪聚赶到中央, 视其公母大小后,突然进击,用长矛刺杀至死。

一般谁捕到小猎物就归谁所有,合伙捉到的要平分;虽然没有合伙,只要参加了打围,打得多的人也要分给没有打到的人一些,绝不让任何人空手而归,这是猎场上的规矩。大猎物的分配,是先把头和四支蹄子割下来,献给刺第一枪的猎人,把内脏取出来,献给刺第二枪的人。然后把肉按参加人数切成大致相等的若干小块,人均一块,共享猎物,大家皆大欢喜。

渔猎是迄今锡伯族不可缺少的一项生产活动。每当春暖花开,冰雪融尽的时候,渔夫们便三五成群,纷纷来到河边,修建草屋,掘地埋锅,开始艰苦而有趣的打鱼生活。锡泊族的渔猎分“大网”和“活网”(又叫“小网”) 两种。大网一般指渔民,除寒冷的冬季外,长年住在河边捕捞;活网则指的是农闲期间合伙或单独到河边捕鱼的农民。他们使用的渔网多用麻线编成, 再用猪血浸泡一日晾干后才能使用。这样的网经久耐用,不易被水泡烂。大网通常宽两米多、长六七十米,活网也有两米宽,三四十米长,鱼网的上端有葫芦漂于,下端系有铅舵。撒网的最佳时间一般选在上午 10 时以后、下午傍晚以前,因此时鱼喜浮上水面,便于捕捉。撒网时,网于的一头系在船尾, 另一头由人拽着,船上有一人摇浆,一人下网,葫芦漂子像水鸭般一字儿摆在水面上。然后逐渐收拢,把沉甸甸的鱼网拖到岸上,大鱼抛入水笼中,小鱼仍放入水中。

山洪季节,临时打鱼者都回家从事农业生产;从事大网的渔民则仍留下来,在河水和湖水交叉处设置用柳条插做的“迷昏阵”和笼子,捕捉游往清凉湖水中的鲤鱼。同时编织各式各样的筐箩、簸箕等物,从事副业生产。

锡伯族渔民好客豪爽,只要有客人来,就拿出新鲜鱼肉盛情款待。客人临走时,还要送几条大鱼作为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