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亭”与八旗制

盛京故宫院内大政殿东西两侧,依序排列着十座亭子,人们习惯地称它们为“十王亭”,或“八旗亭”。人们不禁要问,为何在皇宫大院内建这十座亭子呢?这与清朝的八旗制度有关,是依据努尔哈赤创建的军队组织而建造的。

八旗亭的来历,与军队建制有密切关系。公元 1615 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统一东北及各部的战争中,首先把军队编成四个方面军,并以黄、红、白、蓝四种旗帜为标志加以区别,这样就产生了四旗。旗,满族称“固山”,它的基层组织是“牛录”,汉译意为“箭的主人”,来源于满族先民女真人的生产组织。女真人以狩猎和采集植物果实为主要生产手段,在狩猎时,每 10 人为一队,队中每人拿出一支箭交给射猎技艺最高、并有组织能力的一个人, 而这个人就是这个“牛录”的“额真”(主人)。努尔哈赤在创建军队时, 把每 300 人编成一个牛录,任命一人为“牛录额真”,来统辖这个牛录。每

5 个牛录(即 1500 人)为一个“甲喇”(汉译意为“队”),每支甲喇指派一人为“额真”,叫做“甲喇额真”。5 个甲喇(即 7500 人)再组成一个“固山”,这就是旗。旗的首领被称为“固山额真”。固山额真之下,还要设两个“梅勒额真”(即副主人),作为固山额真的助手。清入关以后,牛录额真改称为“牛录章京”,甲喇额真改称为“甲喇参领”,“固山额真”改称为“旗都统”,“梅勒额真”改称为“副都统”。这些制度表现在旗帜上, 凡是正旗(或叫整旗)均为四个角,呈正方形,彩绘龙纹、火焰;镶旗(也叫厢旗)均为五个角,其一边呈三角形,另一边呈方形。黄、蓝、白三旗镶红边,红旗镶白边。清入关前,除了 1601 年建立满洲四旗(正旗)外,1615 年,又增建了四个镶旗;1635 年,又设立了蒙古八旗;1642 年,再添汉军八旗。以后,八旗中,又分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是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这三旗直接隶属于皇帝,地位较高。其余为下五旗:正红旗、镶白旗、镶红旗、正蓝旗、镶蓝旗。八旗在行军作战时,又分为左、右两翼,左翼由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组成;右翼以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组成。清统一全国后,又将八旗军队分为在京八旗(也叫京营)和驻防八旗(驻防在全国各要冲地带)。在京八旗又分郎卫和兵卫两大部分。郎卫的主要任务是侍卫皇帝,人员从地位较高的上三旗中挑选,由侍卫大臣统率,其中也包括虎枪营。兵卫由八旗都统直辖,主要是骁骑营;其他如前锋营、护军营、健锐营、火器营等,另置统领管辖。驻防八旗由各地的将军、都统、城守尉统率。除了八旗之外,把改编的明朝军队另置“绿旗营”,作为八旗之外的补充军队。

由于在作战中,八旗军队英勇顽强,屡建功勋,已经成为后金政权的强大支柱。所以,远在赫图阿拉时期,努尔哈赤凡遇军国大事,必于“殿之两侧搭八幄,八旗之诸贝勒、大臣于八处座”,共商大计。而八旗王贝勒,自然都是由努尔哈赤的兄弟子侄充任。随着爱新觉罗氏家族中的汗位之争愈演愈烈,特别是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因“佐理国政”,权势日重,相互间的矛盾斗争更为激烈。在经历了两次立储失败后,1622 年(天命七年),努尔哈赤不得不重申维持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的联合政体,并提出公推新汗的条件,进一步发挥了这种军事民主政体的思想。

在迁都沈阳后,为了便于商讨国家大事,在建筑办事“大衙门”的同时, 自然产生了伴随八旗制度的八旗王亭这种新设置,把八旗临时的帐篷加以固定化,这才盖了八旗亭。“八旗亭”的建筑形式,是后金统治政体的反映, 是权力的象征。

“八旗亭”(或“十王亭”),其最靠近大政殿向前略为突出的两座为左右翼王亭,其余八亭则按八旗旗序呈“八”字形排开。东侧为左翼王和镶黄、正白、镶白、正蓝四旗王亭;西侧为右翼王和正黄、正红、镶红、镶蓝四旗王亭。

皇太极继位后,为了加强皇权,不断削弱八旗王贝勒的势力,将努尔哈赤时期作为议政大臣会议处所的“八旗亭”,变成了八旗各置办事和值班的处所。后来朝廷内又设立了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院和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以及都察、理藩二院,这样八旗王公贵族的势力再次被削弱, 于是“八旗亭”也就只是作为八旗值班官员听候传唤的处所。清入关后,不论京师或各大城邑,再未出现过这种建筑形制。因而,清初的皇宫大院内建八旗亭,就成为中国建筑史上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