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2 1982 年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前各国领海海域宽度(海里)统计

领海海域宽度

3

4

6

12

15

20

50

70

100

150

200

施行国家数

17

3

6

15

1

1

3

1

1

1

18

相差 67 倍。联合国海岸法会议的第三次会议,经过多期会议,以制定海洋法公约,求得相对的统一。海洋法规定:“每个国家有权确定其领海的宽度的权利,但按照本公约,确定为自该国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 12 海里的界限为

止”。即各国可在 12 海里以内自行确定其领海宽度。另外,在会上拉美国家

为保护其渔业等资源提出 200 海里领海的要求,经讨论,在海洋法公约有关

专属经济区部分中承认沿海国对邻接其陆地从领海基线量起的 200 海里区内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生物和非生物资源及其他经济性开发和勘探活动的主权权利。

尽管自然边界有不少优点,但是很多边界采用的却是些文化特征。特别是在欧洲,划分国家之间的边界往往采用语言特征。欧洲的语言比较复杂, 每种语言都有坚实的文学传统和正式的语法规则,甚至在使用上具有不同程度的广泛性。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国家间的边界有重大变化,并且出现一些新的国家。出席凡尔赛和约会议的美国威尔逊总统顾问中就有一位美国地理学家鲍曼(Isaiah Bowman)。在重画欧洲地图时,鲍曼提出一个重要的原则,即调整国家边界要按照不同民族所使用的语言区域来确定。

宗教是划分国家间边界所用的另一文化特征。爱尔兰岛被分成两部分, 即爱尔兰共和国和北爱尔兰(属于联合王国)。这两个国家(地区)所信仰的宗教不同。北爱尔兰的 6 个县中,信仰新教的人口占大多数,而爱尔兰共

和国的 26 个县中,95%的居民信奉天主教。另一个以宗教作为国家边界的例子是伊朗。在伊朗的穆斯林中主要是什叶派穆斯林占优势,而其邻国中,则是逊尼派穆斯林占优势。

有些国家的边界不考虑自然和人文特征,只按某条经纬线为国界,这类边界称为几何边界(geometric boundaries)。美国和加拿大在伍兹湖以西的那段边界,就是沿北纬 49°直线直至太平洋。除去上述几种划分边界的方法之外,尚有按边界的起源分为先成边界(antecedent boundaries)和叠加边界(superimposed boundaries)的。先成边界是指那些在聚落形成以前已确定的边界。美国和加拿大西部边界,以及一些非洲国家的边界就是这方面的例子。与先成边界相反,叠加边界则形成于聚落出现以后。这些边界往往是通过战争,诉诸武力所决定的。在新的边界出现以后,旧的边界虽然已经失去作用,但是其过去作为边界所产生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并未立即消失,这种差异有的仍然明显可见。这种历史的边界则称为遗留边界(relic boundaries)。

边界对维护国家的主权,防止敌人入侵,以及促进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受其他国家的干扰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也应当看到,它对两国间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交往与联系必然带来一定影响,对人员的往来与相互了解也有一定的限制。这就是在文化扩散中提到的边界在文化诸现象的传播与扩散中起着过滤、选择与吸收等作用。

  1. 核心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有其发展的历史过程。一般是先从一个比较小的地区开始。由于该地区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人口比较集中, 使得其发展速度超过周围地区。财富和人力的集中就为政治和军事力量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这样,该核心区便逐步向外扩展,经过较长的历史过程, 形成一个领土比原核心区大得多的国家。这个核心区不仅在国家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在国家形成后,仍然是该国一个最重要的地区,它往往也是首都所在地。因此,与周围地区相比,该核心区在国家的政治、经济、

文化上起着重要的领导作用。例如,法国是从围绕以巴黎这个城市为中心的盆地作核心而扩大成为现在范围的国家。俄罗斯也是从莫斯科公国开始逐渐扩展形成的。由于其开拓奥卡河、伏尔加河的商业要道,不仅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且还带来大量税收,加上其他条件,该公国逐渐向外扩张,特别是向东的发展更为迅速,遂成为地跨欧亚大陆的大国。而美国,则是由东部沿大西洋的 13 个州向西发展,直到太平洋沿岸,最终成为濒临两大洋的国家。以上两国,由于其主要向一个方向,逐使其核心区偏向一边。

核心区也不是固定的,可能随着情况变化而改变。例如瑞士,过去的政治核心区被掌握在那些控制山地对外战略通道的各州领导人手中,尽管这些地方经济并不富裕。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核心区已从这些山区的州转向瑞士高原。

有一个占优势的位置的核心区的存在,对一个国家带来一些好处,它可以减少内部的矛盾与分歧。而多核心区的存在可能导致强烈的地方主义色彩而影响国家的统一。可是,另一方面,多核心区可以加强国家总的力量,增强其防御力量。例如,西班牙是由半岛上的卡斯蒂儿女王与东部沿海的阿拉冈王子之间的联姻,以及为驱逐摩尔人的共同行动的需要,于 1479 年通过合并而成立的。按人口来说,主要集中在东部、南部与北部的沿海地区,尤其是东部的巴塞罗那、巴伦西亚与阿尔梅里亚三城市附近地区,而作为首都的马德里,尽管城市人口不少,但整个中部地区却是人口稀少地区。在语言方面,虽然大部分地区的居民操西班牙语,但是在东部沿海地区则说加泰隆语、北部沿海说巴斯克语,西北沿海说葡萄牙语中的加利西亚语,南部沿海说西班牙语的安达卢西亚方言与格拉纳达方言。由于自然条件与历史原因而在人口与语言上造成的多核心区给西班牙的统一造成困难。西班牙经合并而形成统一国家后,由于忙于向新大陆的殖民活动,在世界范围内建立许多分散的“核心”,在国内却未能加强统一意志的工作。宗教问题也加深了国家的内部矛盾。原先在海外取得的各种利益阻碍了国内经济的发展,结果导致国家的经济困难。这些因素,今天仍然是西班牙所存在的社会问题。

  1. 首都。首都是一个国家的最高级政府所在地,政府从这里向国内各地发出政令。国家的首脑和重要行政官员居住在这里,国家的立法与司法机关和人员也聚集在这里。此外,首都往往也是人口比较集中,经济和文化比较发达,甚至具有重要军事战略意义的所在地。其他国家的外交使馆也设在这里。所以首都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外交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此外,首都大多都具有较长的历史,所以在它的外貌、布局,包括王宫、纪念物、教堂、寺庙等在内的各种建筑都体现一个国家的精神文明,它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为该国的象征,对民族的意识和国家的团结起着重要作用。

在过去,往往是把方便的水陆交通作为建都的重要条件,因为它既需要对全国实行有效的管理,又要获得充分的食物供应,以保证其官吏和居民的需要。例如亚历山大,君士坦丁堡和巴格达就是由于这些考虑而被选中的。巴格达是阿拔斯王朝的哈里发、阿里·曼苏尔于公元 762 年在底格里斯河畔兴建的。虽然它只经历了一个短期的兴旺,在阿拔斯王朝失败以后,它仍然长期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在 8 世纪和 9 世纪初,巴格达控制着中东地区的陆上贸易,并与中亚、北欧、北非有广泛联系;通过海上可以到达东非和东南亚。因此,在该城市集聚了大量财富。“天方夜谭”中所描绘的情景正是该城市的黄金时代。

对首都城市的选择,历史的威望一直是个重要因素。在 19 世纪,希腊和意大利选择首都时,雅典和罗马就是由于该因素而被选中的。

在地理位置方面,往往首先考虑的是地理上的适中地区。在古代,由于陆上交通困难,亚历山大就曾为其庞大帝国设立两个首都,东部选择巴比伦, 西部选择埃及的亚历山大城。罗马就是由于位于地中海中心地位而发展成为罗马帝国的首都。在 4 世纪时,经济中心东移,罗马帝国的首都才东移到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罗马皇帝君士坦丁把东方的古希腊聚落拜占庭改名为君士坦丁堡,号称新罗马。

为了某种目的,一些国家往往把首都搬到另一个地方。例如,俄国在彼得大帝时,为了接近先进的西欧和在波罗的海建立一个出海的窗口,于 1712

年把首都从地处中心的莫斯科搬到涅瓦河上的圣彼得堡。可是,在 1917 年的十月革命以后,为革命需要,立即把首都迁回莫斯科。土耳其共和国建立时, 选择土耳其高原上的安卡拉作为首都,以替代伊斯坦布尔,巴基斯坦把首都从卡拉奇搬到伊斯兰堡,也都是出于某种需要。

历史比较久的国家,其首都多是由于某种有利位置和条件而逐步发展形成的,这称为天然首都。巴黎、伦敦、柏林等都属于天然首都,它们都控制着一个重要的经济区,并且处在重要的交通网络上。美国的华盛顿和加拿大的渥太华则属于人为首都,它们是为了国家需要而平地建起的城市,作为政治中心,有一定的布局特征。

许多国家的首都的地理位置多在国家领土或人口的中心,或偏中心。例如,罗马、马德里、亚的斯亚贝巴、东京等,不论选择该地的原因为何,但都位于地理中心;另一些首都,如华盛顿、维也纳、仰光、北京则位于偏中心。有些国家,特别是一些过去受帝国主义殖民统治的国家,在他们独立后, 其首都多选择该国靠近沿海的港口。这是过去殖民主义者为转运其掠夺的物资和推销其制成品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城市。这种把首都建在偏离中心和在海边港口建都的现象,称为边缘化现象。巴西的里约热内卢、阿根廷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坦桑尼亚的达累斯萨拉姆,尼日利亚的拉各斯都是这种现象中的典型例证。有些国家为了解决由于首都发展带来的急剧膨胀和过分拥挤问题,以及为了大力发展内地的经济、文化等,因而采取了迁都的措施,除前述巴西迁都到巴西利亚之外,阿根廷政府已作出决定,要把首都迁往南部别德马。

在多种语言、多种文化的国家,以及由于历史原因通过合并而形成的国家,往往从折衷各方面的利益出发,把首都设在过渡地带。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就是选在法属文化区魁北克与英属文化区安大略之间的渥太华河两岸建立起来的。瑞士和比利时选择在语言交界处的伯尔尼和布鲁塞尔作为它们的首都。澳大利亚为调和悉尼和墨尔本两经济区争作首都的矛盾,而把首都建在其间的堪培拉。南非为分散其南北之间矛盾,把政府设在作为首都的北部城市比勒陀利亚,把立法机关设在南部城市开普敦,又把司法机关设在中部城市布隆方丹,把三个政治机构分散设立在三个城市。

首都在各类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各不相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首都往往也是该国内的最大城市。例如,英国的伦敦,日本的东京,墨西哥的墨西哥城就属于这种情况。这类首都既是行政中心,也是经济、文化的中心和民族精神形成的核心。可是,在联邦制的国家,情况却与此不同,首都的选择往往避开首位城市,以避免地方的发展与竞争带来的地方之间的不满。例如

美国的华盛顿、澳大利亚的堪培拉就属于这类性质首都,它们的职能多比较单一。

  1. 领土的空间组织。世界上的国家都建有各级地方政府。对于全体居民具有重大意义的事务,如军事防御、外交、金融制度,以及通讯等则都由中央政府管理。而地方政府则处理那些地方性的,次一级事务。

国家政府的组织可以分成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央集权制;另一种是联邦制或地方分权制。中央集权制是各个地方政府统一服从中央政府,受中央政府领导和监督,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法令、政策和命令、指示。联邦制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行使国家的权力的制度,一般由宪法、法律具体规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权范围。通常外交、军事属于中央政府;而工农业生产、商业、教育、卫生、民政等属于地方政府。

国家内部的文化上差异比较小,并且居民中存在着一种强烈的全国统一意识的地方,往往实行中央集权制。所以,在国家的边界与一个民族分布的范围相一致的国家很可能是中央集权制。有些国家面积比较小,与各地的联系比较容易,也可能采用中央集权制。但是,如果领土比较分散,则就难以实行中央集权制。

实行中央集权制的一个最好的例子是法国。它的国界与民族分布的范围十分吻合。全国划分的 95 个省是拿破仑时代制定的,其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省的官员虽只关心共管辖地区内的事务,但他们实际上是中央政府的代表。现在,世界大多数的国家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

世界上有些国家实行联邦制。这主要由管理上和文化上的原因所致。这类国家领土范围广阔,人口较多,以及领土比较破碎,给管理带来很多困难。国家内部由于民族、语言、宗教以及历史发展等方面的原因而产生各种文化集团,加上各有其分布地区,也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造成困难。例如:美国、加拿大、巴西、印度等国家由于国家大、人口多,有的还存在文化方面的差异,故采取联邦制;马来西亚,由于地域上的分散与文化上的差异而实行联邦制;瑞士虽然国土范围不大,可是因语言与民族的明显不同,所以也实行联邦制。在形式上,虽然同是联邦制国家,但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其宪法中规定的分权制度与趋势亦不相同。在美国,特别是在内战中南方联盟失败后,其中央集权趋势有所加强。在加拿大,为缓和说法语的魁北克省居民的不安,在宪法中则赋予该省以特殊权力。因此,加拿大与美国相反,由于魁北克省要求自治而使联邦主义趋势上升。

不论是联邦制,还是中央集权制,在中央政府以下都有几级地方政府。各国不仅层次不同,其名称亦各不相同。以中央政府以下的行政单位来说, 在美国为州,法国为省,印度称邦,前苏联叫加盟共和国,前南斯拉夫称共和国,朝鲜称道,英国称郡。在一个国家内,同一级行政机构,其名称有的也不同,如日本,在中央政府以下并列的机构,其名称有都、道、府和县。国家内部各级行政单位规模的划分,现已引起人们的注意。在美国,有些人认为县的范围太小,应当加以扩大,同时减少县的数目,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过去县的范围不大是因为以马作为主要交通工具,县界以最远处的农民骑马到县城办事,当日可以返回的距离为界。现在已是高速公路与汽车的时代,县的管辖范围也应适当扩大。在英国,对其西南地区,根据行政管理的最佳效率为原则,对一些行政单位的范围作了调整。

  1. 向心力与离心力。前述各项对一个国家的兴衰都可能带来十分重要的

影响。但是,很多政治地理学家早就注意到该国的国民,往往起着更为突出的作用,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例如,世界上凡是兴旺发达的国家,它的人民都是团结一致的,内部矛盾较小,或者处理得好的。这样的国家就具有一种蓬勃的朝气。这是一种什么力量使人民形成一种强烈的团结一致的感情呢?有人认为是一种“存在的理由”(raison d’être),国家意识(state idea)或戈特曼所说的地区传统(iconography)。人民具有这种内聚力才能使各项地理因素发挥其有利作用。这就是政治地理学所说的推动国家统一和团结的向心力。

与向心力相对的是离心力,宗教矛盾、种族分歧、语言纠纷、观点对立等等都是形成离心力的重要因素。离心力是一种激化内部矛盾,导致国家分裂的力量。

国家的内聚的力量与程度取决于向心力超过分裂的离心力。虽然,这种微妙的有些模糊的力量难以具体衡量与表达,但是,有些政治地理学家在这方面也作了有意义的尝试。例如,少数民族中的态度,居民在政治事务中的地方主义表现,投票中的倾向等都是衡量离心力的重要标志。当离心力占据优势而又难以克服和制止时,国家就会处于危险状态,甚至产生分裂。

  1. 多国的政治实体。多国的政治实体是另一种政治机能文化区。长期以来,有的国家为了便利贸易,军事合作与相互安全等单方或共同利益而形成多国形式的组织。例如,早在希腊时代,各城市为了共同的利益而组成同盟。在中世纪时,德国北部的诸城市为了保卫各自利益和商路的安全,于是按地区结成联盟。其中最著名的是北部的“汉萨同盟”。该同盟的有关条约规定: “每个城市应全力以赴地保卫海洋,反对海盗⋯⋯使海上商人能够自由进行贸易”。

在 20 世纪,多国组织在数量上与重要性上都有所增加,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独立国感到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利益,于是愿意放弃某些主权以换取在政治上的安全和经济上的发展。在多国的组织中,有各种目的和类型。属于先前帝国主义与殖民地的某种关系的多国组织有“英联邦”。英联邦是“大英帝国”解体后,维持英国与现已独立的原殖民地一些关系的组织形式。它没有任何权力和机构,也没有什么具体的组织法规,只是保持一种松散的联系形式。各成员国首脑只是不定期举行会议, 但对成员国并无约束力。英联邦约有 50 个成员国。各成员国可从降低关税方面获得一些利益。例如,出口到英国的货物所付的税率比非成员国低。属于军事性质的有北大西洋公约和华沙条约两大集团。北大西洋公约包括美洲的美国与加拿大,西欧的英、法(法后来退出军事机构)、前联邦德国、荷兰、比利时等国,现在总部设在布鲁塞尔。与之相对立的是前华沙条约,它由前苏联与东欧等国所组成,总部曾设在莫斯科。

欧洲共同体,原由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组成,后来加入的有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共同体在取消工业品关税、实行统一进口税、实施共同农业政策、建立经济和货币基金方面取得很大成功,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由于各国同意实行共同外交政策和加速政治一体化进程,所以共同体已逐渐成为一个经济政治实体。前苏联与其他东欧国家等曾组成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目的在“国际分工”的原则的基础上发展“全面经济合作”。

为维护自己的民族经济利益,反对国际石油垄断组织的掠夺和剥削,而

建立的原料生产国组织中,最著名的与影响最大的是石油输出国组织,即欧佩克(OPEC)。它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伊拉克、伊朗、印度尼西亚、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尼日利亚、委内瑞拉等 13 个亚、非、拉国家。由于其在掌握石油价格方面获得成功,使其成员国的经济收入有可靠保证,对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

除了上述组织外,在世界多国组织方面重要的还有美洲国家组织、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统一组织、东南亚国家联盟、伊斯兰教会议、77 国集团、西非经济共同体、铜矿出口国政府联合委员会⋯⋯。这些都说明世界经济、政治在地域上的联系日益加强,共同的利害关系改变了过去那种传统的,把国家作为一个个单独的政治主要单位的格局。

在多国组织中,最重要的还是联合国,它是个最大的多国团体,除世界上少数的独立国以外,都已参加该组织,成为其成员。

联合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胜利国发起组织的。它取代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联盟(又称国际联合会,简称国联)。当时由于参加国际联盟的国家不够广泛,更重要的是它实际上成了帝国主义对殖民地进行再分割的工具,没有能制止法西斯日、德、意各国的侵略而终于失败。

联合国于 1945 年 10 月 24 日正式成立,这一天被定为“联合国日”,《联

合国宪章》也于同一天生效。最初参加联合国的有 51 个国家。中国是联合国

的创始会员国之一。到 1985 年,会员国已增加到 159 个,占已独立国家的

97%。到现在,联合国已有 40 多年的历史,尽管在过去受到个别大国的霸权主义影响而未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但是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促成国际合作”,以及消除殖民主义和种族歧视、发展经济等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工作,也是表达世界各国意见与人民愿望的重要讲坛。与过去的国际联盟相比,可以说它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功。

(二)政治地理上的形式文化区

  1. 投票的格局。居民的政治态度,政府的政治态度都是一种文化象征, 所以可列人政治上的形式文化区。对文化地理学来说,重要的是反映投票行为的地理区。

投票的格局是人们对某些对立的问题进行自由投票以反映选民的意见, 是一种纯文化的表现。共投票的结果可以反映出不同地区内不同背景选民对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问题持赞成,或反对,或弃权态度的具体数据。例如,1968 年的美国总统选举时,投亚拉巴马州人乔治·华莱士的票的地理分布有非常明显的特点,它与过去南北战争时南方联盟的核心范围十分一致。这说明尽管美国内战已经过去 100 多年,但是,这次投票的结果表明, 美国南北差异的影响仍然存在于人们的心中。

在美国地方性的选举中也同样反映出这方面的现象。如美国西部加利福尼亚州人在投票行为上表现出明显的地域上的差异。这是由于居民的历史背景的不同,往往在政治态度上表现出分歧。在圣巴巴腊以北,在居民中具有新英格兰与中西部的背景的占优势,在政治上反映着明显的自由主义色彩比较浓厚;但是在以洛杉矶与圣迭戈为中心的南部,居民多来自南方各州和墨西哥的移民,这些地区的移民在政治上往往带有保守的色彩。所以,这种历史背景对 50 年代以来的一些投票行为都有明显的影响。在更下一级的区域, 如城市的选举中,亦可以看到同样的居民文化背景在投票上的影响。

近些年来,选举在政治地理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研究的著作也

越来越多。一般从研究投票的地理的分布着手,继而是对投票的地理影响进行分析。在分析方法上,除传统的定性方法外,受定量革命的影响,定量的技术已普遍地采用。在选举中,选区的划分也是影响选举的重要因素之一, 是选举的地理研究的重要课题。

  1. 法系(法律系统)。法律也是一种文化,其地理分布为我们提供文化在政治方面的另一种表现。法律学家通常根据某些制度上的特点及其渊源关系对各国法律作出分类。一般认为有五大法系,如中国法系、印度法系、阿拉伯法系(伊斯兰法系)、罗马法系(大陆法系)、英吉利法系(英美法系) 或普通法系。在这五大法系以外,还存在着种族或部族不同程度的按各自的习惯的法律。目前,中国已采用罗马法系,原中国法系实际已不存在。印度法系是起源于以维护种姓制度和神权政治为宗旨的婆罗门法。印度在英国占领以后,采用英吉利法系。但是直到现在,过去的法系的影响仍然是很深的, 种姓制度仍变相存在。阿拉伯人原来实行的是伊斯兰法系,后来多采用罗马法系或英吉利法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穆斯林国家相继独立,政治经济情况发生很大变化,原伊斯兰法适用范围已大大缩小,不过不少阿拉伯国家在宪法中仍然肯定伊斯兰法是其立法的渊源。

除上述一些法系由于历史原因和本身的弱点发生替代现象外,还有不同法系在一些地区出现重叠现象。例如,在西班牙,虽然现在实行的法律属于罗马法系,但过去由于信奉伊斯兰教的摩尔人长期统治,所以在灌溉用水方面则保留着伊斯兰法的影响。在美国的得克萨斯州亦有类似的现象。这里原是西班牙殖民地,实行罗马法,以后成为美国的一个州,虽然改行英吉利法, 可是仍保留某些西班牙的法律。此外,加拿大的魁北克和南非亦有此种重叠现象。以上这些历史的与现实的法系对人们的思想与行动不仅带来影响,而且也影响其他一些文化现象的地理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