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几种主要宗教的基本情况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文化现象,很难给它下个确切的定义。对于宗教的特点在于它不是正确地,如实地反映客观现实,而是对客观现实的虚幻的反映。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表述的:“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 354 页)

宗教的基本特征是它信仰一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秘境界和力量,它主宰着自然和世俗社会,而这种超自然的力通过人格化而变成神灵,成为信徒们崇拜的偶像。在世界上,对崇拜的偶像各有不同,有崇拜自然物的拜物教, 如万物有灵论和拜火教;有信仰多神的多神教,如佛教和印度教;有只信仰一个神的一神教,如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从时间发展来看,随着社会和历史的发展,宗教也在不断地演变。由最初的自然崇拜,发展到神灵崇拜,由多神崇拜发展到一神崇拜。

其次,各宗教除了其崇拜的对象不同以外,还有各自的一套独特的教义、信条以及宗教习俗。在宗教内部,有的还有独特的组织、等级和制度。

再次,各宗教不论其信仰的人数多少,都有一定的分布范围,这种特征往往与许多自然的和人文的地域特征相联系。所以,这也是文化地理学感兴趣的一个课题。由于各种宗教的教义,以及与民族和部族的关系分成世界宗教、民族宗教和部落宗教三类。

世界宗教所信仰的神灵被视为整个世界的主宰,教义也着眼于全人类与各民族。经过其教徒或神职人员积极向世界各地传播,因而信教的人数较多, 分布范围较广,它是世界文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与人员往来增多的产物。现今世界,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被称为世界三大宗教。

民族宗教是指一民族成员所共同信仰的宗教,它与该民族的意识有紧密联系。早期民族宗教一般都是全民性的,不向外族宜传。现在继续下来的民族宗教,由于社会的发展,全民性在减弱。如婆罗门教(印度)和神道教(日本)就属于这类宗教。现流散于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其所信仰的犹太教也属于

民族宗教。

部落宗教是一部落内成员所共同信仰的宗教。它是原始的早期形态。由氏族发展到部落,其宗教形态也随之渐臻确定化。由于其宗教较为原始,因而缺乏明确的教义,但却具有较丰富的神话传说,和特殊的禁忌。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都属于原始宗教。

图 6-1 界宗教分布图

(一)基督教

基督教在世界上属于信仰人数最多的宗教,据 1984 年统计,约有 10.5

亿信徒,分布的范围遍及世界各地,包括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基督教主要分三大派系:天主教(或称罗马公教)、新教(或称耶稣教) 和东正教。

  1. 基督教的产生与发展。据基督教声称:上帝为了拯救人类而显灵,使童贞女玛利亚“因圣灵降孕”而生耶稣。它是上帝的亲生子,为“救世主”, 生于巴勒斯坦的伯利恒。从 30 岁起,宣传上帝的“福音”,收了 12 个门徒。在巴勒斯坦传教,并到处施神迹,获得群众信仰。由于遭到犹太教的祭司和罗马统治者反对,在其弟子犹太出卖下,被罗马总督钉死在十字架上。死后 3 天又复活显灵,然后升天。其实,这些口头传说,不见于 1 世纪的任何记载,2 世纪后始见于《圣经》。因此,有人认为耶稣只是传说人物,未必真有其人。

基督教起源于巴勒斯坦的犹太人中。在公元 3 年,住在该地的犹太人为

罗马所征服。在罗马人的残酷压迫下,犹太人曾于公元 66—132 年多次发动起义,失败后遭到更残酷的镇压,被俘的起义者几乎全部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剩下的被卖为奴,有的被迫背井离乡,散居地中海沿岸各地。由于起义的失败,被压迫的群众感到无能为力,他们把希望寄托于宗教,期待出现一个救世主,使天国降临地上,来拯救人们的苦难。这反应了他们在现实的斗争生活中的失望,转而在精神方面从宗教中寻求出路,以摆脱其绝望的处境。据有关历史材料,在公元前后,在小亚细亚各地犹太下层居民中出现一种流传“救世主”将要来临的秘密教派。基督教实际上是从这种教派演变来的。

最早的教徒多是奴隶、被释奴隶和贫苦人民。他们在城市中建立起小规模的组织,以十字架为标志,实行财产共有。以后这些小组织联合而成教会。开始,因其反对罗马统治,不信奉罗马旧神,不崇拜皇帝而受镇压。后来, 由于社会中、上层人士参加了基督教,反对罗马的精神渐被对现实生活容忍和爱仇如己所取代,宣扬寄希望于来世,鼓励对国家忠诚,对主人恭顺。因此,在公元 313 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了“米兰敕令”给基督教会以合

法地位。到公元 380 年,宣布基督教为罗马帝国国教。借助于国教的地位, 于是基督教教堂、教徒遍布于罗马帝国所辖的各个地方。基督教也就成为剥削阶级的统治工具。当时把罗马、君士坦丁、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耶路撒冷等 5 个教会置于突出地位。

  1. 罗马帝国以后基督教的发展与分裂。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欧出现许多“蛮族”小王国。这些国家为了取得罗马教会的支持,纷纷信奉基督教。8 世纪时,法兰克国王丕平为酬谢教皇支持,把意大利北部和中部一部分土地赠给教皇组成教皇国。整个中世纪,罗马天主教会与各国君主既相互勾结又相互争夺世俗政权的统治权。在 1076 年教皇格列高利七世为了争夺主教委

任权,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发生冲突。教皇宣布对亨利处以“绝罚”

(开除教籍),亨利不得不向教皇“请罪”。直到 1122 年,教皇与亨利五世签订协定,规定对同时又是封建诸候的高级神职人员由皇帝授予王笏,作为世俗权力象征,教皇授予指环和权杖,作为教会权力象征以求妥协。

在基督教内部,从三四世纪开始,逐渐形成东(君士坦丁堡)西(罗马) 两个中心。西罗马帝国由于蛮族的攻击,摇摇欲堕,皇帝瓦兰尼安奴斯三世, 企图利用基督教来挽救帝国灭亡,于 455 年应罗马主教利奥一世请求,授予统治西罗马教会权力,强迫西部主教服从。罗马教会主教则成为罗马教皇。此举遭到东部地区的反对。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教皇已不受当时各小国世俗领导人管辖。在成立教皇国后,教皇同时又是世俗国君。但东罗马帝国当时仍独立存在,故教会仍依附于皇帝。双方矛盾逐渐激化,从相互指责为异端, 到 1054 年相互逐出教门,因而断绝一切往来,各自独立成为两大教派。

随着基督教会政治权力的扩大,罗马教会利用特权霸占大片领地,加紧对农民的压榨。罗马教会拥有其教区内的地产的 1/3,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此外,教会还通过出卖各种神职,“圣物”、“圣骸”、“赎罪券”牟利,向教徒征各种杂税进行盘剥,加上教会与修道院的腐化和教会借所谓“异端”镇压教徒与人民的反封建要求,遂使教会成为封建统治的帮凶。

中世纪罗马教会还借口要从穆斯林手中夺回“圣地”耶路撒冷,煽动西欧封建主发动战争。从 1096—1291 年间共发动 8 次十字军侵略东方各国。十

字军先后有 200 年,卷进约 700 万人,使中东和欧洲遭到严重破坏。

由于以上原因,基督教会内部腐败,人民大众无法容忍下去。因而教会成为反封建矛头的焦点。1517 年,德国僧侣马丁·路德以反对教会出售赎罪券提出改革,得到群众的支持,但却遭到教皇拒绝。1525 年,农民在闵采尔的领导下发动起义,反对教会。德国农民有 2/3 的人参加。尽管起义失败, 但宗教改革在德国、英国、波兰及北欧各国日益开展起来。于是,在这些国家中出现新的教派。如北欧各国的路德派,法国、瑞士和苏格兰的加尔文派, 英国的圣公会(国教会)等。

这样,基督教便分裂为三个教派:即罗马教皇所控制的罗马教会,称为天主教;改革后的基督教,称为新教或耶稣教;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希腊正教会,或称东正教会。

东正教会在拜占庭皇帝时期是国教,直接受皇帝领导。皇帝可以任免教会大主教,召开主教会议,批准宗教会议决定,解释教义。当时有君士坦丁堡、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耶路撒冷四个教首区。在 10 世纪以后,东正教在俄罗斯等地区有较大发展。1453 年,拜占庭帝国遭到奥斯曼土耳其人进攻而覆灭。西亚、北非和巴尔干半岛等地都成为奥斯曼帝国的版图。由于奥斯曼帝国信奉伊斯兰教,该地区内东正教受很大削弱。莫斯科大公乘机使俄罗斯正教会脱离君士坦丁堡大主教控制,形成独立教会,俄罗斯正教会,并自命为东正教会首脑。沙皇彼得一世对教会改革,使教会在世俗官吏领导下成为国家一部分。这是拜占庭政教集中制的传统的继续在俄罗斯的具体体现。俄罗斯正教会在 1917 年十月革命后,由于国家颁布教会与国家分离的法

令,国教体制告终。现信奉东正教的信徒约有 1 亿人,其地理分布除前苏联外,主要在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希腊、前南斯拉夫和芬兰等国。

天主教后来由于西班牙与葡萄牙人的殖民统治活动而传遍世界许多地区。其主要分布地区,在欧洲有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法国、比利时、

奥地利、波兰;拉丁美洲各国与北美洲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亚洲有菲律宾; 非洲有加蓬、布隆迪等。全世界的信徒大约有 6 亿,在世界各宗教人数中居首位。

信奉新教的在欧洲有丹麦、瑞典、挪威、芬兰、荷兰、英国和德国。由于英国在海外殖民关系又传播到美国、加拿大、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据统计,现有教徒约 3.5 亿。新教同天主教和东正教的不同在于,教派众多而无统一与严格的组织。其主要教派有信义会、长老会、圣公会、公理会和卫理会等。

  1. 基督教的教义、仪式、节日。基督教以《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为基本经典,称为《圣经》。《旧约全书》来自犹太教。其信奉的教义是:

①创世说:宇宙间有一个主宰天地、创造万物,并“无所不在、无所不能、全善、全智、全爱”的神(或称上帝、天主)。人们必须敬畏顺服,听他安排,否则就要受到惩罚。

②原罪与救赎说:上帝所创造的人类始祖亚当、夏娃不听上帝命令偷吃伊甸园中的果子,犯了罪。因此,后世的人一出生就有罪(即原罪)。人们只有信奉一个救世主耶稣为人赎罪,才能求得死后永生。

③天堂地狱说:人来到这个世界,只有相信神,并一切顺从其安排,死后其灵魂才能升入天堂,否则就要受到末日审判,并被抛入地狱,受火烧、蛇咬之苦。

主要宗教仪式有洗礼,告解、圣体和婚配等。洗礼是一种入教仪式。可以由主礼者给受礼者额上倾注少量的水,或将受礼者全身浸入水池片刻。据认为这是耶稣立定的圣事,可赦免入教者的“原罪”。告解是教徒将所犯的罪过向神甫告明,并表示忏悔,请求“上帝赦免”。圣体是祝圣的面饼。在做弥撒时,主礼人先领“圣体”和“圣血”(葡萄酒),然后让信徒领圣体。教义称这是代表耶稣的身体和血,为众人免罪而舍弃和流出的。婚配指教徒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由神甫主持,在问讯双方,经肯定回答之后向双方祝福正式成婚。

基督教的节日主要有圣诞节,复活节、圣灵降临节等。圣诞节是纪念所谓耶稣基督诞生,教会规定为每年的 12 月 25 日。东正教因历法不同,其 12

月 25 日相当于公历 1 月 6 或 7 日。复活节是纪念所谓耶稣被钉死于十字架后的“复活”的节日,规定为每年春分月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圣灵降临节是指所谓“复活”后第 40 日耶稣“升天”,第 50 日差遣“圣灵”降灵;门徒

领受圣灵后开始传教。故规定复活节后第 50 日为圣灵降临节。

(二)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其教徒人数将近 6 亿。“伊斯兰”是顺从的意思。其教徒称为“穆斯林”,是指服从安拉和先知的人。伊斯兰教在我国亦称回教。该教分为逊尼与什叶两大教派。其分布主要集中在西亚、北非、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各地。

  1. 伊斯兰教的产生和发展。伊斯兰教于 7 世纪时起源于阿拉伯半岛。当时,拜占庭与波斯两大帝国为争夺商道在该地进行长期战争,使当地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土地荒废,商道梗塞,人口锐减,城市萧条,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各阶层都需要寻找新的出路,以摆脱当时的困境。

伊斯兰教的创始人穆罕默德(570—632)童年失去父母,12 岁时随伯父到各地经商,故对西亚一带的宗教和社会情况有较多了解。后与一富孀结婚

而进入上层社会。他实际上是综合犹太教、基督教以及半岛上原始宗教等教义,声称得到“安拉”(真主)启示,让他在人间为“安拉”“传警告”, “报喜信”和“慈惠众生”。于是,他便开始传教活动。

由于其宣传教义违犯当地多神崇拜活动而遭到反对,被迫迁往麦地那。在那里得到群众拥护,积聚力量建立第一个伊斯兰教的国家。630 年,率军进入麦加,遂后向半岛迅速展开。各地部落纷纷接受伊斯兰教。到 632 年, 穆罕默德逝世时,已统一全半岛,并基本形成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他集行政、立法、裁判、军事、宗教大权于一人。

穆罕默德死后,在本教中选举的继承人,称为“哈里发”(意为继承者)。它利用“为真主作战而死,死后可升天堂”及战胜的士兵可以分得战利品等信条对外用兵。对各地的异教居民征人头税及较重的土地税等办法使他们信奉伊斯兰教。因而伊斯兰教广泛传播。经过四任哈里发(632—661)使其领土不但包括整个阿拉伯半岛,而且势力已达到亚、非两洲,西到埃及与北非, 东至波斯。

第四任哈里发阿里死后,改选举产生新的哈里发为世袭,由倭马亚贵族建立倭马亚王朝(661—750)。在该王朝时,向西征服马格里布,并渡过直布罗陀海峡占领伊比利亚半岛。向东占领阿富汗,侵入印度西北部。向北抵达高加索,控制中亚大部地区。

接替倭马亚王朝的是阿巴斯王朝(750—1285),初期阶段是阿拉伯帝国繁荣时期,国内贸易兴旺,国际贸易空前活跃。阿拉伯商人远航到亚洲(远东),欧洲和非洲,当时在中国广州、泉州、扬州就有不少阿拉伯商人。他们不仅促进各地商品交流,而且也把伊斯兰教传播到这些地区。当财也是阿拉伯文化的黄金时代,阿拉伯学者大量翻译希腊古典著作,通过他们的研究, 在许多学科中取得巨大成就。西欧也是通过阿拉伯人的翻译和介绍才获知希腊的许多重要科学著作。

13 世纪后期,小亚细亚信奉伊斯兰教的奥斯曼土耳其人兴起。14 世纪后期,建立奥斯曼帝国,1453 年占领君士坦丁堡消灭拜占庭帝国,并建成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因此,把伊斯兰教带到巴尔干半岛和土耳其。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土耳其革命才结束了奥斯曼帝国。

  1. 伊斯兰教的传播。在伊斯兰教传入北非后,于 10 世纪通过商人,逐渐传入西非。11 世纪时,伊斯兰教化的柏柏尔人武装入侵加纳王国,促进伊斯兰教传播。13—16 世纪,马里等王国接受伊斯兰教并采用阿拉伯文。18—19 世纪,富拉尼人建立伊斯兰王国。于是从塞内加尔到尼日利亚的黑人地区伊斯兰教有广泛影响,在东北非,在阿拉伯占领埃及后,伊斯兰教向南沿尼罗河进入今苏丹一带并取得优势。在东非地区,由于阿拉伯商人的商业活动, 一直把伊斯兰教传到莫桑比克沿海。只有埃塞俄比亚,由于基督教势力大, 伊斯兰教未能占统治地位。

西亚地区,在 12 世纪末,信奉伊斯兰教的廓尔王朝侵占印度北部。13 世纪建立以印度德里为中心的德里苏丹国(1206—1526)。确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在 1526 年以后由蒙古人建立了伊斯兰教的莫卧儿帝国。因此,在南亚次大陆的北部伊斯兰教有相当大的势力。13 世纪末,由阿拉伯商人把伊斯兰教传入马来亚和印度尼西亚的苏门答腊、爪哇,以后又传入菲律宾南部,并曾在该地建立过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苏丹国。

  1. 伊斯兰教教派为形成。伊斯兰教内部在穆罕默德死后,围绕着哈里发

继承人的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结果,由于政治派别的对立而导致宗教派别(逊尼派与什叶派)的产生,其斗争持续不断,一直延续到 1980—1988年的伊朗和伊拉克的战争,其中也包含着两个教派之间的对立而导致战乱。逊尼派是伊斯兰教中教徒最多的一个教派。逊尼的阿拉伯文原意是“遵

守圣训者”,自称为正统派。逊尼派承认穆罕默德死后,经选举产生的四个哈里发为合法继承人。在宗教教义方面除《古兰经》外,逊尼派还根据六大圣训集建立自己的学说,并以此为根据进行立法,在倭马亚王朝时,逊尼派拥护当权者。其后,该派由于反映了各个时期的封建地主阶级当权者的利益, 所以获得历代哈里发支持,一直处于优势。其教徒人数在目前占教徒总人数的 80%以上。

什叶派是伊斯兰教中教徒较少的一个派别,它与逊尼派处于对立地位。什叶在阿拉伯语中的意思是“同党”。在奥斯曼任第三任哈里发时,由于实行贵族专政,引起下层人民的不满和反抗。统治阶级中一部分人乘机利用人民的不满情绪创立此派,认为穆罕默德的堂弟和女婿阿里及其后裔才是合法继承人,应当继任哈里发。什叶派称自己领袖为伊玛目,阿里是第一个伊玛目,认为他是从不会犯错误的“超人”。什叶派崇敬阿里,甚至超过穆罕默德。他们对《古兰经》强调其“隐意”,对圣训只承认本派汇集的四本“四圣书”,而不承认逊尼派奉的“六大圣训集”为圣书。该派是在争夺哈里发权力斗争中形成的。最初只是拥护阿里的政治集团,以后逐渐形成教义和仪式,成为与逊尼派不同的宗教派别。教派斗争实际上也反映了自己原来的宗教信仰及与阿拉伯人不同种族的波斯人反对倭马亚王朝和阿巴斯王朝统治的政治斗争。现在,在伊朗,伊拉克,也门等伊斯兰国家中,什叶派教徒占大多数,在巴基斯坦,叙利亚、印度亦有一定的数量。

  1. 伊斯兰教的教义和仪式。《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基本经典。阿拉伯语“古兰”原意是“诵读”。《古兰经》原是穆罕默德在传教时,以安拉名义所发表的言论,在其死后,由专人汇编而成。伊斯兰教把《古兰经》奉为神圣经典,生活最高准则和立法的最高依据。故遇到问题往往到《古兰经》中去找答案。《古兰经》中没有的,则只好从穆罕默德的其他言行中去找准则。为此,把穆罕默德用“安拉”名义以外的言论编汇成为“圣训”。

伊斯兰教的教义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①天命观和宿命论:认为安拉是独一的,能创造万物、主宰一切、无所不在、永恒的唯一真神;

②把穆罕默德神化:说他是安拉所派的“使者”,专门传达神的意旨, 人们应当无条件的服从其使者,服从使者就是服从安拉;

③要人们相信来世:“今世”和“后世”的灵魂不灭,认为今世是短暂的,而后世是永久的。到了“世界末日”时,所有死去的人的灵魂要接受安拉的“末日审判”,根据今世的善恶表现来进行奖惩;

④利用“天堂”和“地狱”的观念:要信徒今世行善,死后可以进天堂。在宗教仪式上强调念功、礼拜、斋戒、天课和朝觐。称此为“五功”。念功: 指教徒口诵清真言:“除安拉外再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使者”。以此对自己的信仰进行公开的表白。礼拜:伊斯兰教规定教徒必须朝向麦加克尔白诵经、祈祷和跪拜。每日五次,分晨礼(破晓后)、晌礼(午后)、晡礼(日偏西后)、昏礼(黄昏)、宵礼(夜晚)。每星期五的午后举行“聚礼”。每年开斋节和宰牲节的礼拜称为“拜会”。

斋戒:教徒一般在斋月(伊斯兰历 9 月),每日从日升前到日落禁绝一切饮食和房事。

天课:当教徒资财达到一定数量时,按规定每年以一定税率交纳课税。朝觐:凡身体健康,备有路费的男女教徒,一生中须于伊斯兰历 12 月上

旬,去麦加朝觐一次。

在日常生活方面有严格禁食规定,如戒食自死物、血液和猪肉,禁止饮酒,实行土葬,在节日方面,主要有开斋节和宰牲节。开斋节指斋月期满 29

日,“寻看新月”次日即为开斋节(为伊斯兰历的 10 月 1 日)。宰牲节为伊

斯兰历的 12 月 10 日。该日沐浴盛装,举行会礼,互相拜会,宰杀牛羊互赠以示纪念。

(三)佛教

信仰佛教的人在世界三大宗教中人数较少,只有 2.5 亿多人,分布在东亚与东南亚地区。该教分大乘佛教、小乘佛教和藏传佛教。

  1. 佛教的兴起与衰落。佛教起源于公元前 6—5 世纪的古印度。其创始人为悉达多·乔达摩。释迦牟尼是佛教徒对他的尊称,其意是“释迦族的圣人”。相传他是现尼泊尔境内的迦毗罗卫国净饭王的太子。一般认为其生卒年代为公元前 565—485 年。他 29 岁出家,35 岁得道,创立佛教。此后,在印度北部地区进行传教,获得很多信徒,并得到统治阶级中一些上层分子支持。

当时的印度正是奴隶制经济急剧发展时期。在印度社会中有两部分人。一是外来的雅利安人,他们是征服者,居于统治地位;另一部分是土著居民, 他们是被征服者,居于被统治的地位。在雅利安人中形成三个地位不同的等级。第一等级是僧侣,印度人称为婆罗门。第二等级是刹帝利,是由部落的首领和贵族组成的武士等级。第三等级称为吠舍,指雅利安人中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等一般人员。雇佣劳动者、奴隶等被征服的当地土著居民,属于第四等级,称为首陀罗。这就是等级与姓氏结合起来的“种姓”,对不同的种姓在社会地位、权利、义务和生活方式上都有不同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 处于社会最底层的首陀罗受到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吠舍也希望提高自己地位,支持刹帝利削弱婆罗门的世袭权力。因此,平民和奴隶反抗统治集团的斗争经常发生。

释迦牟尼属刹帝利种姓,他创立的佛教反映了刹帝利和吠舍中的工商业主、高利贷者等奴隶主集团的利益。早期的佛教对婆罗门种姓制神创说给予激烈抨击,提出“众生平等”的口号,给劳动大众的只是佛门的平等,而不能触动现实的种姓制度。他认为,人的生、老、病、死皆痛苦;其根源在于“欲爱”;消灭欲爱就可得到解脱,即超脱生死的理想境界——“涅槃”; 要想解脱就得修道,主要是学习教义、遵守戒律、打坐静修等。

在释迦牟尼死后的当年,其弟子在王舍城集会共同忆诵确定佛教经典, 称为第一次结集。此后信教的人数日益增加,在社会上的影响也逐渐增强。在第一次结集后的 100 年左右为加强戒律举行第二次结集,有约 700 僧众参

加。到孔雀王朝的阿育王时代(约公元前 273—236 年),佛教在印度有了重大发展。阿育王本人成为一个虔诚的佛教徒,在国内极力推崇佛教,并把佛教定为国教。当时的寺院达到数万之多。同时,在阿育王主持下,在华氏城召集第三次结集,使古佛经最后定型。阿育王(约公元前 273—236)还把佛教徒派往斯里兰卡和下缅甸等地去传播佛教。

贵霜帝国的迦腻色伽(约公元 78—101 或 102 年),笃信佛教,并召集

第四次结集。当时的首都富楼少(今巴基斯坦的白沙瓦)成为佛教中心。至此时,释迦牟尼去世已有 500—600 年,虽召开几次结集,但其学说仍日渐纷纭。大约公元前后,大乘佛教兴起,它把原来的佛教学说称为小乘。贵霜帝国国王迦腻色伽是大乘佛教的信徒,在他的支持下,大乘佛教得到顺利的发展。因此,在印度以北的国家主要以大乘形式得到传播,而小乘佛教在南部的地位更为牢固。

在公元 4—7 世纪时,芨多王朝和戒日帝国时,大乘佛教又有了新的发展,他们宣传世界如幻如梦,把希望寄托于彼岸世界的涅槃,通过修行,求得解脱,并提出所谓“普度众生,人人成佛”。

在公元 7 世纪后,大乘佛教一些宗派由于追求繁琐空洞的理论论证,日益脱离教徒群众,开始衰落。公元八九世纪后,吸收婆罗门教和佛教基本教义而形成的印度教在统治阶级支持下,加上伊斯兰教的传入,以及佛教本身的衰落与内部派系纷争,佛教在印度进一步衰落,到 13 世纪时已趋衰亡。现在佛教教徒在印度只有几百万人,不到印度人口的 1%。

  1. 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佛教中的主要派别有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乘”是“乘载”或“道路”的意思。大乘与小乘的区别不仅在教义理论方面,也反映在宗教实践方面。如对佛祖的看法上,小乘把释迦牟尼当作教主, 而大乘则把他当作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神。在修持方法和结果上,小乘追求个人的解脱,大乘则认为应以普度众生,成佛度世为最高目标。从哲学的宇宙观来看,小乘主张“我空法有”,而大乘则认为“法我皆空”。大乘佛教流行于中国、蒙古、朝鲜、日本、越南。因其是从印度向北传播的佛教, 又称北传佛教。小乘佛教流行于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等国家。因其是由印度向南传播的佛教,亦称南传佛教。在我国西藏、青海、内蒙古等地区成为喇嘛教的形式,属于中国佛教的一支,称藏传佛教。它于 7

世纪吐蕃占普松赞干布开始信奉佛教,至 13 世纪初,经宗喀巴改革而逐渐强大。藏传佛教有其独具的许多教派,严密的寺院组织和学习制度。

  1. 佛教的基本教义与节日佛教的教义主要有以下四点:

①四谛:指苦、集、灭、道四谛。苦谛系讲世间生、老、病、死等痛苦现象;集谛是分析造成痛苦的原因是世(欲望)与惑(愚昧);灭谛指消灭诸苦的原因在于修行,达到无苦境地(涅槃);道谛为讲述实现涅槃的手段与方法。

②十二因缘:用因果关系分析苦难和造成苦难的原因,其十二个彼此互为条件的环节为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如无知(“无明”)引起了意志(“行”),由意志引起了精神统一体的识(“识”),由识引起了构成身体精神(“名”)和肉体(“色”),⋯⋯。

③“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认为人的行为符合佛教规范,来世即得到好的转生,否则就会变饿鬼畜生,或堕入地狱。

④“三法印”:指三种印证真正佛教的标帜:i.诸行无常(世界万物变化无常),ii.诸法无我(一切现象皆因缘和合,没有独立的实体或主宰者), iii.涅槃寂静(超脱生死轮回,进入涅槃境界)。

佛教的节日有佛诞节(夏历四月初八)、涅槃节(夏历二月十五日,指佛祖逝世日),佛成道日(夏历十二月初八)。佛成道日亦称腊八,这天已成我国民间的节日,届时吃腊八粥。

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不同,佛教是多神教,但佛祖则居其他诸神之

上。另外,有人认为,原始佛教的教义在于,教导人们恪守某种行为规则, 以解脱痛苦,不承认人格化的神,故不能看作宗教,而是哲学,或无神论宗教。

(四)民族宗教

在民族宗教中,重要的有印度教、犹太教、神道教、道教、锡克教和耆那教等。

  1. 印度教。印度教是印度的最重要宗教,信仰的人数占印度人口 80%以上,是民族宗教中人数最多的宗教。

按历史来说,印度教的历史甚至超过世界三大宗教。其渊源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2000 年左右产生的吠陀教(吠意指知识)。吠陀教是古代印度河流域土著居民与由中亚移入的雅利安游牧部落信仰的宗教的混合物。它没有具体的创始人。其特点是信仰多神,崇拜种种神化了的自然力和祖先等。凡日月星辰,雷雨闪电、山河草木及动物等都被幻化为神。到公元前 1000 年左右, 吠陀教演化为婆罗门教。婆罗门教主张吠陀天启(即认为吠陀是圣人受神的启示而诵的,因此是神圣的知识),祭祀万能和婆罗门(祭司)至上。该教把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个种姓,并另有贱民。种姓的职业世袭,永世不能改变。在公元前六五世纪时,因佛教与耆那教的广泛传播, 婆罗门教开始衰落。后来开始吸收佛教内容,到八九世纪时经改革形成了印度教。

印度教吸收了佛教的禁欲和不抵抗等内容,其基本教义是从婆罗门和佛教那里吸取来的“法”和“业力轮回”学说。所谓“法”,就是人们生活和行为规范。印度教的业力轮回学说宣称人们如能按“法”生活,死后灵魂可以转生为高级种姓,反之则转生为低级种姓。现实不平等是由前生注定而不能改变的。

在印度教内崇拜的神多到无法统计,派别林立,不胜枚举。宗教仪式、经典书籍也多不胜数。故有些学者认为印度教不是单一的宗教,而是多种宗教体系和精神文化现象复杂的混合物,有时彼此是互相矛盾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这个宗教既是纵欲享乐的宗教,又是自我折磨的禁欲主义的宗教; 既是林加崇拜的宗教,又是札格纳特的宗教;既是和尚的宗教,又是舞女的宗教”。

印度教分三个主要流派。

①毗湿奴教:崇拜毗湿奴(守护神),这一派在印度人数最多,主要流行北部和西海岸。

②湿婆教:崇拜破坏神湿婆,视牛为圣神,主要流行于南部。

③性力教:派生于湿婆教,崇拜其妻乌玛,流行于东部。

印度教节日很多,主要有湿婆节,好利节,乘东节。印度教除印度外, 由于移民等原因分散于附近国家。

  1. 犹太教。犹太人的远祖长期生活在阿拉伯半岛上,靠游牧为生。约在公元前的 20—17 世纪之间,他们从两河流域移至巴勒斯坦部分地区和约旦东部,并开始转向农业。后由于自然灾害而流入埃及。在埃及因受奴役和压迫, 又于公元前 13 世纪时,摩西以所谓神的意旨为号召,利用宗教狂热,率领本族人民离开埃及,返回迦南。因此,摩西被认为是犹太教的创始人。公元前1025 年,在该地建立希伯来王国。所罗门王于耶路撒冷建立一个豪华的圣

殿。公元前 930 年,希伯来王国分裂为二,北为以色列国(以撒马利亚为中

心),南为犹太国(以耶路撒冷为中心)。后来,它们先后为亚述和巴比伦所灭亡。巴比伦王(公元前 588 年)占领耶路撒冷后,烧毁圣殿并俘虏大批

犹太人而归。直到波斯王居鲁士于公元前 538 年释放犹太人返回家园。

犹太人把被俘囚事件视为民族灾难,经过思考与对客观形势的认识,其思想境界为之扩大,过去影响部落间团结的关于神的那种妒嫉狭隘性已被抛弃,接受一种普遍正义的神的新观念,使原来宗教发生很大变化,犹太教的一些特征终于形成。这些特征为:严奉一神,祭拜高度集中,《圣经》(即

《圣经》中的《旧约》)圣典化。

至此,犹太教成为名副其实的一神教。过去的部族神雅赫威(Yahven) 演化为独一神,成为创世主和万物之主。基于严奉一神的教义,《圣经》诸卷书都相继编纂成书,把以往雅赫威以外的神在早期诸卷书中的痕迹全部清除。“祭司法典”亦于此时编成,使仪式的统一有所遵循。原认为犹太人是雅赫威的特选子民的观念,经俘囚后更加强烈,他们不与外族通婚,不与外族人交往。

罗马帝国侵入巴勒斯坦后,犹太人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受到残酷压迫, 在公元前 135—53 年间,举行过三次起义,但遭到失败,很多人被驱赶流落他乡。

沿地中海北面迁移的犹太人散居于欧洲各地,受到歧视,居住城市的隔离地区,在就业方面亦受到限制,多从事小商贩与高利贷。十一、十二世纪十字军东征时,在西欧受到迫害更甚而流向东欧。直到法国大革命受民主与人权思想的影响,犹太人在欧洲的处境得到改善。19 世纪时,又受到沙皇迫害而大批迁往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时,遭到希特勒的屠杀政策的残害,使欧洲原有上千万的犹太人丧亡了 1/2。

沿地中海南岸迁移的犹太人,经北非进入西班牙。在阿拉伯人统治时地位较好。15 世纪时,阿拉伯人退出后,大多数犹太人被驱赶到北非、西亚从事农业。迁移到印度孟买地区的犹太人,有一部分于北宋时进入中国,定居河南开封等地。

由于地中海南北两支犹太人的情况不同而有差别。北非、近东的犹太人, 称塞法尔德人,他们皮肤黑,眼晴褐色,像阿拉伯人,文化水平低,多从事体力劳动,对宗教信仰虔诚。阿希肯那兹人指居住于欧洲的犹太人,文化水平高,多属于社会上层,宗教信仰不很强烈。

犹太人虽然分散于世界各地,但是宗教却是其民族存在与联系的核心, 因而保留下其民族特性。

犹太教的教义特征是信奉雅赫威①为唯一的真神。认为犹太人是雅赫威的特选子民。其经典《圣经》包括《律法书》、《先知书》、《圣录》三部分, 基督教继承的称为《旧约圣经》(“约”,据犹太教宣称是神与人订立的“契约”)。负责执行教规、律法、及主持宗教仪式者称拉比,意为“老师”。其宗教活动中心称会堂。按教规,星期六为“安息日”。该日不工作,不举火煮饭,专门敬拜上帝。在饮食方面有很多禁忌,如水中无鳞无翅动物不可吃,地上爬的不吃,动物中只吃既分蹄又倒嚼的种类。

全世界信犹太教者有 1500 万人。美洲主要在美国,有 600 万人,亚洲主

要在以色列,有 300 万人。欧洲有 400 万人,前苏联约占其中的一半。

① 即以后基督教信奉的“耶和华”(Yehovah)。现译英文《圣经》不译为“耶和华”,而译作主(Lord)。

  1. 道教。道教是我国的传统宗教,形成于东汉中叶。它渊源于古代的巫术,秦汉时代的神仙思想和神仙方术,流行的谶纬思想,以及尊崇黄帝和老子为神明的黄老道。东汉顺帝(125—144)时。张陵奉老子为教主,以《道德经》为经典,并自称出于太上老君的口授作道书,于四川创立道教,自称天师。因入道者须交五斗米,故称五斗米道。东汉灵帝(167—189)时,张角创太平道,以《太平经》为主要经典,在黄河流域影响很大。东汉末五斗米道与太平道都因参加黄巾起义受到镇压。

南北朝时,道教一方面对神仙方术的修炼成仙方法进行总结,形成一套理论体系,另一方面与儒家理论纲常结合,依据宗法思想与制度,以及佛教思想、仪式形成其斋戒仪范,使道教的理论、内容与仪式逐步定型,为其发展打下基础。

隋唐到明代中期,是道教兴盛发展时期。唐代以老子为其祖先,尊号为“太上玄元皇帝”,并命各州建观一所,还设立道举制度。在宋与元皆受上层的支持而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明代统治者对道教十分重视,有的道士还担任政府官职,参与朝政。明代中期以后,随着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而走向衰落。

道教与佛教相比,其特征是:道教认为万物始于元气,元气与阴阳中和之气造天地,再与五行相合,造成万物;道教宣扬,通过修炼、行善,达到成仙,白日升天;不承认生死轮回和来生,除少数人可得道成仙外,一般人难免一死。

  1. 神道教。神道教是民族宗教,它是由日本民族原始宗教发展而来的。最初,它以万物有灵和崇拜祖先为主要内容。佛教和儒家学说传入后,它吸收儒家的伦理道德观念和佛教的某些教义,逐步形成较完整的体系。该教信仰多神,神灵繁多,不可胜数,号称“八百万”,其中特别崇拜作为太阳神的皇祖神天照大神,并以它作为日本民族的祖神,把天皇作为天照大神的后裔在人间的代表。在明治维新(1864)以前,佛教盛行,神道教处于依附地位。它以“尊皇”、“攘夷”为政治主张,宣扬以日本为中心,建立以神道教为统治思想的世界秩序,不仅成为明治维新的指导思想,也是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侵略战争的精神支柱。

神道教中的神社神道以尊崇皇祖神天照大神为主要内容,全国作为祭祀场所的神社有 8 万个。其中包括祭祀天照大神的伊势神宫,祭祀明治天皇的明治神社,祭祀战争中死亡的官兵的靖国神社。明治维新后,神社神道居于国教地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据新的宗教法令,成为民间宗教。

除神社神道外,还有教派神道,其中共包括有 13 派。各派有教祖,有独立教义与严密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又分出新的团体。

神道教在日本社会中影响很大,信仰者约占全国人口的 70%。

  1. 耆那教。耆那教也是印度比较古老的宗教,它在公元前 6—5 世纪与佛教同时兴起。“耆那”(Jaina)是指创该教的筏驮摩那的称号,原意为“胜利者”,“完成修行的人”,故该教又称“胜利者的宗教”。耆那教兴起时, 反对种姓制度,反对婆罗门的神灵崇拜。基本教义是业报轮回,灵魂解脱, 非暴力和苦行主义。认为一切物类都有灵魂,人的灵魂在未解脱前为“业” 所束缚,并无限轮回,人们只有通过修持,使灵魂摆脱“业”的桎梏,才能获得最后解脱。解脱的道路只有通过正智(学习经典)、正信(确信教义)、正行(实行教义与戒律)。教规中有五戒: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淫、

无所得。虔诚的教徒坚守不杀生,不仅素食,并用纱布罩口以防虫类进口, 饮水需过滤,坐地需先用物清扫,以免无意中伤害小生物。

该教最初活动于恒河地区,后因佛教势力盛行而转向德干高原。12 世纪后,耆那教受伊斯兰教势力的打击而衰落。现在印度耆那教的信徒有 300 万。人数不多,但在商人、工厂主和城市居民中的富裕阶层中有较多信徒,因此, 在印度社会中有相当影响。

  1. 锡克教。锡克教创始时间较晚,由该教教祖那纳克于 15 世纪末创立。“锡克”是印地语中“门徒”的意思。该教是在反对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和繁琐教规,又反对伊斯兰教对异教排斥,以及反对两教歧视妇女而发展起来的。该教教义吸收印度教的某些教义与伊斯兰教苏非派的神秘主义因素,主张业报轮回,提倡修行,反对祭司、偶像崇拜,烦琐祭仪,苦行和消极遁世态度。认为人在神面前平等、友爱、无暴力。该教首领称古鲁。第五代古鲁遭国王猜忌被杀害,后锡克教发展为武装宗教组织。单身男子婚前集体居住,练习刀剑。男教徒蓄长发,加长梳,戴铁手镯、佩剑;在其名字前加“辛格”, 意为“狮子”。女教徒名字前加“考几”,意为“公主”。全印度锡克教徒有 1000 万,多集中在旁遮普省。由于多次提出成立独立实体,故于 1966 年印度政府将旁遮普划分为以锡克教徒为主要居民的旁遮普邦和以印度教徒为主要居民的哈里亚纳邦。旁遮普邦首席部长由锡克教古鲁担任。

锡克教徒在印度总人数虽不多,但社会作用不小。在印度军队中有 20% 的军人为锡克教徒,在加尔各答市几乎全城的汽车司机为锡克教徒。锡克教的总部设在旁遮普邦的阿姆利则金寺内。

  1. 儒家。儒家是以孔子为崇拜的对象,国内外有不少人把孔子的学说当成宗教,但也有人认为孔子是一个学者,他的学术一方面属于哲学,一方面属于国家和个人的道德伦理规范。持后一观点的人认为,儒家经典的“四书”, “五经”就其内容而言,其主体是修身处世之道,政治与个人的伦理体系。孔子本人很少谈到天体演化和神秘主义问题。因此,人们认为儒家的学术绝非宗教。另外,儒家的种种仪礼,均由官吏或家长主持,而无从事专职祭司的儒家阶层。

持与此意见相反的人认为,儒家的经典著作中,也蕴涵着关于超自然范畴、精灵、彼岸世界等观念。孔子本人对宗教礼仪表现虔诚以待,并力主恪遵谨守。他死后,被历代帝王奉为神圣,设庙祭祀,顶礼膜拜。

宗教色彩最浓的在于祭祖。祖先崇拜虽未列为正式宗教,但实际成为宗教信仰和礼仪的主体。皇家有宗庙偶像,平民百姓有家祠牌位,逢年过节, 男女老幼皆要三跪九叩。此外,国家还有祭天、地、日、月与五谷的庙。

总之,祭天地,拜孔子,敬祖先,这些都带有一些宗教的内容和性质, 所以儒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宗教。特别是从西汉时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实际上成为国家性宗教,它影响到中国社会的千家万户,过去的天、地、君、亲、师,这些既是封建意识,但也与宗教观念有关系。

(五)自然宗教

自然宗教是人类文明史以前的宗教形态,其在不同发展阶段出现有不同的形式。大体上可以分为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鬼魂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灵物崇拜和偶像崇拜。归纳起来,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对自然力和自然物的崇拜;另一类是对精灵和鬼魂的崇拜。

1.大自然的崇拜。原始人群把直接关系到自己生存有关的自然物和自然力加以神化。由于各部落所处地理环境不同,其崇拜的对象也不同。例如,为了祈求丰收而崇拜土地,可是,又认为翻耕土地会触犯地神。因而,有的土著民族在播种前有杀人献祭求其宽恕的恶俗。其他如墨西哥原始部族中对太阳的崇拜,及有些部族对风、雨、雷、电的崇拜,都属于大自然的崇拜。 2.动植物崇拜。在人们依靠采集野生植物和猎取野生动物的原始时代,

野生动植物是其生存的必要条件。原始人对于猛兽的捕获和捕杀即看作是该动物对人的善意赏赐,又当作人对动植物的损害,所以力图通过宗教行为对其表示感谢、安慰,以免受到报复。例如,我国云南省佤族在猎到熊、野猪等动物时,要用一口小猪敬奉兽神,猎到豹则要举行较隆重的仪式。有的地方把某些动物当神,或各种人身兽面神予以崇拜,这是对动物崇拜的进一步发展。

  1. 鬼魂崇拜和祖先崇拜。这两种崇拜比大自然崇拜与动植物崇拜有了进一步发展。这是一种原始人类进一步摆脱自然界与增强自我意识,自身存在的一种表现。一般是先有鬼魂崇拜,而后才有祖先崇拜。

灵魂是与肉体伴随在一起的,鬼魂是脱离肉体的灵魂。原始人认为鬼魂在监视着部落成员与家族成员的行动,违犯部落规则,要受到鬼魂惩罚;遇到困难祈求其帮助,事后要对鬼魂答谢。各民族采取不同的葬礼,实际上亦反映着鬼魂崇拜,认为死者灵魂能单独存在,所以要妥善处理好尸体,使死者感到舒适。

祖先崇拜分家庭祖先崇拜与共同祖先崇拜。前者为后者的先导。如在西双版纳的傣族的村寨守护神,一般是在建寨时作出过贡献的祖先中的著名人物或献身英雄。对他们用宗教形式予以崇拜,并加以神化,以寻求保护。

  1. 图腾崇拜。这种形式的崇拜出现在原始社会的后期,其流行范围相当普遍。动植物被当作图腾崇拜的直接对象,其观念又有鬼魂与祖先崇拜内容。同时,图腾也是氏族或部落的标记和名称。

在澳大利亚所收集到的图腾中,动物图腾占绝大多数,其他为植物,自然现象与其他自然物。美洲印第安人的图腾崇拜形式较突出,每村树立高达数十米的雕有图腾形象的图腾柱,每家都画有图腾对象(如海狸、熊等)动物皮盖在屋顶上。我国古代图腾崇拜在《纲鉴》中提出“黄帝”国中有熊, 故号“有熊氏”。对于我国的龙和凤,传统的看法认为是上古某些族团所崇拜的两种生物图腾。这两种生物的实体,被认为是蛇和燕子。何新在《诸神起源》一书中提出新的看法。他认为传统的看法并不是全错,而是离事实真相太远。龙和凤的产生最初并不是依据其生物性的,而是对一些自然意象的生物化。

  1. 灵物崇拜与偶象崇拜。这是较高级的原始宗教形式,它摆脱了崇拜对象本身个性的局限性,使崇拜者的对象具有更广泛的神秘力量。原始人通过灵物崇拜一方面祈求灵物降福免灾,另一方面又把生活中的祸福与自然灾害归之于灵物。所以灵物崇拜既高于自然崇拜,又保持其特点。许多原始部族中,人们身上带有许多的灵物,目的在于祈求防疫、防猛兽,以利捕猎等。偶像崇拜是在灵物崇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灵物转化成偶像更增加其神灵威力。在原始的偶像崇拜中,偶像若不能满足崇拜者愿望,就遭到惩罚直到被丢弃。偶像崇拜往往伴随着神话故事、雕刻、绘图等艺术的发展而发展。这些宗教的分布都与文化不发达的民族的所在地区相联系,所以多集中

在非洲的内陆、亚马孙河流域、新几内亚山区、北极寒冷地带,以及一些国家的边远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