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族和民族的分布
(一)人种的分布
种族,也称作人种,它是以人的体质、形态上的某些共同遗传特征,如肤色、眼色、发色、发形、身长、面型、头型、鼻型、血型等为划分标志, 属于体质人类学和生物学范畴。在生物学上,现在世界上的人种只是一个种, 属于哺乳动物纲,灵长目,人科(Hominida-e),人属(Homo),智人种(Homo sapiens)。
人种的类型:智人根据上述的共同遗传特征可以分为几个不同的人种, 这仅是智人种的亚种。目前最流行的是三分法和四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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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利亚人种(Mongoloid)。又称黄种人和亚美人种。该人种起源于中亚和东亚的干旱草原和半荒漠地区,其中包括居住于中亚、东亚、北亚的大陆人种;太平洋人种;北极圈的爱斯基摩人种和美洲的印第安人种。该人种在三大人种中人数最多,主要分布于中国、朝鲜、日本及西伯利亚、中南半岛、南北美洲。该人种的特征是皮肤黄色、头发黑而直、头型近似方形, 面部宽平,鼻低、颧骨突出,眼狭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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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格罗人种(Negroid)。即黑色人种和赤道人种。起源于非洲,其中包括西非的森林尼格罗人种;中非班图人种;南非布须曼人种等。该人种分布于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大陆,以及西印度群岛和美国等地。其特征是皮肤黑棕色、毛发细短、卷曲、体毛特少、眼睛为棕色、头型长、鼻低而大, 唇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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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罗巴人种(Europeoid)。又名白色人种或高加索人种(Cavcasoid)。它起源于欧、亚、非相连接地区,包括北欧的波罗的海人种;东北欧的北海- 波罗的海人种;南欧的印度-地中海人种;西亚的巴尔干-高加索人种;中欧人种。该人种分布于全部欧洲、亚洲的西伯利亚、西南亚、北非、印度以及澳大利亚和南、北美洲。
有的学者把澳大利亚人种列为第四个人种,即为 Australoid 人。但由于其肤色、眼色、发色、唇型、鼻等与尼格罗人相近,而被归入该人种。称为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所以这个人种的归属的意见并不一致。关于亚美利加人种或美洲印第安人种,由于是蒙古利亚人种由亚洲迁移过去,是其一大分支,不单列为一个人种。
(二)地理人种的分布
由于人种的划分意见纷云,所以对人种的分类存在着一定困难。目前, 根据比较合适的方法,创立几个比较恰当的“词”以代表人种的不同层次的
分类单位:地理人种(geographical race)、地域人种(localrace)、小人种(micro race)。地理人种作为最高一级的单位,地域人种是次一级单位,小人种则是再次一级单位。
居住在相当于洲级范围内的人群,由于长期生活在该自然环境中,经过适应与地理隔离,在体质、血型、遗传等方面形成共性。可是,在同一地理人种中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与相邻地理人种之间也存在着过渡现象。由于一个地理人种的分布大致相当于一个洲的范围,故有人把它称为洲区人种。然而,并不是一个洲只属于一个地理人种。例如,非洲北部就不属于非洲人种而属于欧洲人种。地域人种是地理人种内由于地理隔离等原因而在一定地域内长期内婚的人群。它大体相当于一个自身婚育的族群或遗传隔离的人群,并且是一个基本的单位。小人种是地域人种内由于习俗而形成的单独遗传的人群,是最小一级的人种地理单位。
根据美国科学家卡恩(S.M.Garn)的划分,全世界的人类有九大地理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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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地理人种。又称蒙古地理人种。其分布范围包括除西南亚和南亚次大陆以外的亚洲大陆及附近岛屿与北美洲的北极地区。其特征是肤色黄、头发直、须毛少、脸形扁平、颧骨高。血型中,按平均计,B 型占 25%以上, 比西欧高出一倍以上,相对来说 O 型<60%,比西欧低。所包括的地域人种有蒙古地域人种、华北地域人种、西藏地域人种、东南亚地域人种、爱斯基摩地域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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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地理人种。又称高加索人种。其分布范围为欧洲、北非及西南亚等地区。其特征是肤色浅,鼻高孔窄,发直硬或波形,多金黄色,唇薄、体毛多,胡须腮毛浓密。血型中,O 型占 60—70%,A 型 20—30%。其地域人种有东北欧地域人种、西北欧地域人种、阿尔卑斯地域人种和地中海地域人种。该人种在 15 世纪以后大量移居南北美洲、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南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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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地理人种。又称尼格罗人种。主要居住在非洲撒哈拉沙漠以南地区。其特征是皮肤黑或暗褐色、发短而卷曲、唇厚外翻、鼻短宽、颌部突出、体毛稀少。血型中,O 型低于 60%,A 型和 B 型分别占 10—20%和 5—15%。包括的地域人种有森林尼格罗地域人种、俾格米地域人种、班图地域人种、布什曼和霍屯督地域人种、东非地域人种、苏丹地域人种和南非有色地域人种。殖民主义活动时期被大量贩卖到美洲作为奴隶,现在西印度群岛及周围地区与美国东部人口中占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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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印第安人种。指原住南北美洲及加勒比群岛的土著人。其分布的地理范围在南北美洲。该人种的特征是肤色棕黄、发黑粗直、颧骨突出、鼻梁较突起、体毛疏少。血型中以 O 型为最多,占 85%以上,A 型与 B 型均很低。属于该地理人种的地域人种有北美洲印第安地域人种、福吉安地域人种
(即火烧岛地域人种)。由于欧洲人的移居美洲,美洲印第安人受到摧残, 人口数量大减。现在北美洲的印第安人大都居住于保留地中。在拉丁美洲, 印第安人数量较多。此外,还有不少欧洲人的混血后裔;在加勒比地区的人口中,印第安人与非洲人混血后裔亦占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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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地理人种。分布于南亚次大陆的人群。其肤色由北向南颜色逐渐加深,眼蓝色、发黑或黄色,直式波浪型。血型中 B 型比例较高,>20%。北部为印度地域人种,南部为达罗毗荼地域人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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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人种。指的是欧洲人移居该地之前的澳大利亚的土著人。他们的特征是皮肤褐色、头发波形或卷曲、眉脊明显、鼻平唇厚、牙齿较大、体毛中等。血型中,A 型比重高于其他洲,占 20—25%,B 型不到 5%。其北部的人种属于莫瑞澳大利亚地域人种,南部为卡奔特澳大利亚地域人种。原有的塔斯马尼亚地域人种已灭绝。现土著人现已很少。18 世纪以后迁移来的欧洲人已占绝对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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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拉尼西亚地理人种。亦称美拉尼西亚-巴布亚地理人种。其分布范围包括新几内亚、斐济群岛和西太平洋其他岛屿。该地理人种的特征是肤色暗棕、头型圆、毛发卷曲、眉脊发达、鼻呈尖钩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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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克罗尼西亚地理人种。指的是分布于密克罗尼西亚群岛及西太平洋一些群岛上的人种。其特征是身体矮小、肤色深、褐色眼、发黑卷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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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里尼西亚地理人种。指的是自夏威夷群岛、波里尼西亚至新西兰诸岛上的人群。其特征是身材高大、皮肤棕色、鼻宽、发黑卷曲或直。
最后三种地理人种,血型均以 B 型偏多。也有学者把后三个地理人种合称为大洋洲地理人种。
(三)民族的特点与分布
- 民族特点。民族和种族不同,种族属于生物学范畴,是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形成的;而民族则属于历史学范畴。划分种族是以体质上的某些共同的遗传和生理为特征,而民族则是以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和心理素质为特征。也可以说,前者是先天的因素,后者是后天的因素。
民族与氏族和部落也不同。氏族和部落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人们共同体,而民族则是以地域关系为基础的人们共同体。民族是由不同的部落混合形成的,不是纯血统的人群。
民族与国家也不同。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国家不一定必须有共同的语言,但民族则必须有共同的语言。国家可以是单一民族的,也可以是多民族的;民族可属于同一国家,也可属于不同的国家。
民族属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范畴,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出现的,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形成的。在民族出现以前,人类是以血缘关系作纽带而形成的氏族、部落,过着群居生活,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主义生活。由于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加,部落越来越大,有的亲属关系地域相近的部落,为了社会的需要就联合成部落联盟。由部落联盟演变成民族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首先,各部落都有自己的居住地域,由于联合,不仅使地域彼此相近的部落联合,而且地域范围也比原来的部落大得多,并成为形成民族的共同地域。其次,由于部落的联合,彼此交往增多,必然形成一种共同语言。该语言可以是该联盟中一个人口众多的部落所使用的语言,或是其中一个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部落所使用的语言。由于该语言为联盟中各部落所接受,于是就变成他们共同的语言。在这种各部落共同语言基础上,就逐渐形成了民族语言。第三,生产的发展,劳动与地域分工的加强,剩余产品间的交换也就出现了。尽管开始时数量不多,而且是以物易物,但必然产生并逐步加强各部落间的经济联系,乃至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最后,由共同地域内共同语言的形成和共同经济生活的产生,自然也就逐渐形成共同的风俗习惯、共同的宗教信仰,自然也就随之形成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共同
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与共同心理素质也就是构成民族的必要条件。民族既可指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民族共同体,也可指同一时期发展水平不同的民族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和现代民族,还有人在习惯上把民族一词用以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各民族,如中华民族、美国民族等。这是民族的更广泛的界定。
目前世界上,大大小小的民族共有 2000 多个。据统计(1978),超过 1
亿人口的民族共有 7 个,人口在 0.5—1 亿的民族共 9 个;人口在 0.1—0.5
亿的民族共 51 个(表 8-1)。其他民族人数少于 1000 万。
- 民族分布。各民族的分布可以分形式民族区和机能民族区。形式民族区对大多数民族来说,都是一个集中的,并连成片的地域。但是,在现代社会交通发达,经济文化往来联系加强等原因的影响下,有或多或少的人移住他处,形成分散的“点”。其主体分布地区面积大,人口集中,占该民族人口较大比重,而分散的地区,所占人口总量不多。如汉族,在世界上是人口最多的民族,其中 97%以上住在中国,而散居世界各地的华人只占 3%。在其他 6 个人口 1 亿以上的民族中,除孟加拉以外,居住在本国范围内的人口都占该民族总人口的 98%以上。其实孟加拉族,虽然居住在孟加拉国的约占60%,住在印度的约占该民族的 40%,但是,其分布区还
表 8-1 |
世界各民族人数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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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亿以上 |
0.5 — 1 亿 |
0.1 — 0.5 亿 |
民 族 人 数 |
民 族 人 数 |
民 族 |
汉民族 8.23 |
德意志人 0.845 |
共 51 个 |
印度斯坦人 1.8 |
旁遮普人 0.70 | |
美利坚人 1.72 |
比哈尔人 0.696 | |
孟加拉人 1.38 |
爪哇人 0.676 | |
俄罗斯人 1.38 |
意大利人 0.658 | |
日本人 1.15 |
墨西哥人 0.629 | |
巴西人 1.12 |
朝鲜人 0.57 | |
泰卢固人 0.545 | ||
马拉蒂人 0.51 |
是相连的,在该形式区内几乎是该民族的全部人口。
分散在其他民族形式区内的某一民族,可根据其面积大小、人数的多少, 划分出民族省与民族岛。在城市中,形成的民族聚居的地方,可以称为民族邻里或隔坨(ghetto)。
机能区是指按民族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例如,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不同等级的自治机构, 行使自治权。到 1984 年,共建有 5 个自治区,31 个自治州,83 个自治县(旗)。全国 55 个少数民族有 40 个民族在聚居区建立了地方自治机构。其方式大体有三种类型:第一种,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自治区域,如西藏自治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第二种,以一个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包括其他人数较少的民族聚居地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机构, 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虽为维吾尔族聚居地区,但又包括哈萨克、蒙古、回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这些少数民族在聚居地区内建立相应的自治机构。第
三种,以两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联合的民族自治机构,如湖南省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