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辅助科学

辅助科学是指那些本身是一门独立的科学,但对历史学研究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因而成为历史学的辅助科学,如考古学、古文字学、民族学等。如果研究专门史,还需要专门科学,如搞经济史,必须懂经济学,搞数学史, 必须懂数学,搞医学史,必须懂医学,这些就不在这里谈了。

考古学 考古学对于历史学的关系特别密切和重要,因为它给历史研究提供地下埋藏的原始材料,而这些材料往往能补文献资料的不足。当然,考古材料不限于地下出土的东西,地面上的古迹或石窟之类也属于考古范围。不论地下或地上的古迹、古物,最后都要和历史联系起来,才能发挥它们的作用,体现考古学的价值。这样看来,说考古学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也不为过分。

在旧社会里,我们没有真正的考古学,有的只是金石学或古器物学,它源于宋代,著录金石器物的有欧阳修的《集古录》、赵明诚的《金石录》, 描绘古器物图象的有《宣和博古图》,摹写铭文的有薛尚功的《历代钟鼎彝器款识》等书。到清代,研究古物之风更盛,乾隆时,有《西清古鉴》等书问世。清代后期古董商与盗墓贼相勾结,在陕西、河南间大事盗掘古墓,出土大量器物,于是有些文人专以收藏古器物为事,也印了一些图录,如《澂秋馆吉金图》、《愙斋集古录》、《小校经阁金文》、《三代吉金文存》等, 有人则考释铭文,建立了古文字学,他们在这些方面是很有成绩的。

到了本世纪 20 年代,我国才有了真正的考古学,即用科学方法从事地下发掘工作。此时考古学的主要成就是史前考古学的确立。由后来属于中国科学院的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室主持,在北京房山区周口店发掘出的北京猿人头骨,代表了旧石器时代早期的古人类,距今约 50 万年。这一发现开辟了我国古人类学与旧石器时代考古的新天地,震动了全世界。继之在同一地点又发现的山顶洞人,属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同样属于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的相继发现,也为新石器时代的史前考古学打下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考古事业得到很大的发展,如在旧石器时代古人类方面,发现了元谋人(云南元谋县)、蓝田人(陕西蓝田县)、丁村人(山西襄汾县)等。北京猿人遗址又有新的收获。在新石器文化方面,在华北,发现了早于仰韶文化的磁山文化(主要遗址在河北省武安县的磁山);早于龙山文化的大汶口文化(主要遗址在山东泰安县大汶口镇);发现了属于仰韶文化的半坡村(陕西西安市东)遗址等许多重要遗址,对于仰韶文化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在北方,最重要的发现是红山文化(在辽宁与内蒙古之间)。在江南,最主要的新石器遗址是河姆渡文化(在浙江余姚县的河姆渡)与良渚文化(在杭州郊区)等遗址。这些新发现大大增加了我国史前史的科学内容,它完全扫除了过去讲三代以前的历史只讲些神话传说的不科学的讲法。

殷墟的不断发掘,大批甲骨出土和断代研究的深入,不仅证明了《史记·殷本纪》所载殷王世系是确实的,而且为殷商史的研究提供了大量材料。稍后,各地陆续发现了周代的甲骨,主要是在陕西周原地区发现的,为甲骨学和西周史的研究开辟了新天地。在金文方面,西周青铜器在陕西出土最多, 如武王时期的《利簋》记载了武王伐纣之日是甲子。成王时期的《何尊》记载着成王五年迁居于成周,可补史书的不足。《令彝》记载着成王命周公之子明保主持国事;共王时期的《卫盉》、《卫鼎》记载着西周贵族以土地作

交易。《墙盘》记载着微氏族自殷来降武王的历史,歌颂武王至穆王的功德。

《■匜》记载着一件诉讼案件,证明西周统治者对于反抗他们的人加以各种刑罚,可与《尚书·吕刑》相印证;江苏丹徒出土的《宜侯矢簋》记载着周王赏赐宜侯矢土地、人民、弓矢等,封于宜,是西周早期的器皿。在湖北随县出土的春秋后期的曾侯乙编钟,制作极精,为我国古代音乐史上极有价值的材料。关于战国时期的最重要的铜器,要推在河北平山县发现的中山王壶及鼎,可补中山国史事甚多,并可看出战国时期的少数民族受华夏族影响的程度之深,他们不仅使用汉字,而且能铸造极精美的铜器。

此外,建国以来最著名的几项发掘,有马王堆汉初墓葬出土的保存很好的女尸和帛画、帛书、丝织品等。女尸不仅外形完整,内脏也是完整的,证明当时我国防腐技术之高,是全世界所未见的(后来,湖北江陵凤凰山汉墓中也发现一个保存很好的男尸)。帛书中有《老子》和其它佚书,都是非常宝贵的。丝织品之精美绝伦,说明我国的纺织技术是当时全世界所没有的。最后,应当提出,轰动世界的秦始皇兵马俑的发现,用具体生动的数千

个兵马俑体现始皇的武力和权威,使 2000 多年后的我们,还能据此想象出当时这个专制皇帝的不可一世。但这只是始皇墓的外围地区,将来始皇墓完全掘开之后,可以想到还会有更多更惊人的场面出现。

以上所举数例,只是我国考古学在本世纪内的巨大收获,它对于历史学研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至于其详细、完备的成绩,可看考古研究所编辑的《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一书。

古文字学 古文字学原是文字学的一支,但其对历史学研究的贡献则远非一般文字学所能比。文字学旧称小学,以《说文解字》为教本,而其所收集和解说的文字是秦李斯所创的小篆。虽书中也有籀文,即大篆,但与我们所见的金文往往不合。它所谓古文,据说出自孔府壁中书,但其笔画往往与金文相异。它是不是真的出于孔壁,也令人怀疑。自甲骨文被发现后,为古文字学开辟一新天地,大量殷周铜器出土,金文日益增多,于是古文字学应运而生。而竹简、帛书等被发现后,战国和秦汉间的文字也进入古文字学的研究范围。

古文字可以说是小篆以前和以外的文字。虽说宋代已有金文的考释工作,但古文字学突飞猛进,以附庸而为大国,则是清末以来的事,近年来它的发展更快。甲骨文字之被发现,更为此学增加了新内容。它的研究为历史学的史料与考证等方面注入了新的血液,在这方面,可以举出几个例子,以见一斑。

殷代甲骨文的研究证实了《史记·殷本纪》对殷商历史的叙述基本可信。王国维在这方面的研究成绩最为突出,他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和

《续考》,考出自王亥、王恒、上甲微等殷先公以及他们和北方有易小国的关系,纠正了《史记·殷本纪》中所书殷先公先王的称号的错误。对于殷王室的传位、祭祀制度,殷代的地理等都有自己的见解,为后人研究殷人的历史与文化打开一条道路。继之而起的有董作宾,他利用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在安阳的发掘所得的大量资料,作出甲骨文的断代研究,确实是划时代的创作,为后来的甲骨文研究者奉为圭臬。

在古文字学中,甲骨文的研究成绩很大,周原甲骨的发现,把甲骨文的研究和历史的关系从殷代延长到周代,将来可能有更多的新发现,将推动周史的研究向前发展。

在金文方面,郭沫若的研究贡献最大。他的《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和《金文丛考》不仅为研究金文的人提供了完备的资料,而且指示新的研究方法。他的《大系图录考释》对西周的金文是按时代编次的,对春秋战国的金文是按国别编次的,这是很明智的编辑方法。金文断代是不容易的,以前的金文书都不敢用这个办法。郭老以他深邃的目光,从图象和文字两方面探索出西周各器的年代,而编次各器物,为后学立一个规范。其断代与文字考释虽不无可商之处,但是我认为他为金文断代研究打下基础,而文字考释能提出个人的见解,也是值得推崇的。在这方面他是继王国维之后,在金文研究上最有成绩的学者。近年来西周铜器出土越来越多,为历史研究提出前人所未见的新材料,扩大了周史研究的领域。

汉简、秦简之先后出土,对于战国至汉初的古文字的研究非常重要。1908年英国人斯坦因从敦煌石室中盗出很多古物,其中有很多汉代木简。1913 年法国人伯希和加以考释,印书行世。王国维又据之作《流沙坠简》。1913 年我国考古学家在甘肃北部居延海附近得到大量汉简,劳干作《居延汉简考释》。新中国成立后,又在居延获大量汉简。此外,山东临沂县银雀山汉墓中出土的大批竹简,多是古书,如《孙子兵法》、《孙膑兵法》及周秦诸子的残本。这两部兵法的出现否定了过去有人以为今本《孙子兵法》是孙膑所作的猜测。此外还有《汉武帝元光元年历谱》,是现存的我国最早的古代历谱,在历法史上有重大价值。武威出土的汉简中有三本九篇《仪礼》简,与今本的编次、文句有不同处,为研究汉代经学和《仪礼》提供第一手资料。湖北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秦简,为研究战国后期泰国历史法律

等,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实物资料。其中的《编年记》是自秦昭王元年至始皇三十年的 90 年间的编年史,对于研究秦国的制度、历法非常重要。至于各种秦律,为研究秦国的社会、经济、法律、政治各方面,都提出了为前人所不知的非常宝贵的资料,对古史研究有重大价值。

除竹木简之外,还有《侯马盟书》、《鄂君启节》之类的发现。以上都是战国和秦汉之际古文字的研究上很重要的发现。

古文字的研究往往能纠正史书上的错误,填补史书上的遗漏或使古书中不易了解的字句得到正确的解释。这些问题,我们在以下论史料、论考证的各章中再举例说明。

民族学和民俗学 民族学是研究各民族发展规律的科学,它的对象,是研究现代各民族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状况,又名文化人类学。民俗学是民族学的一个分支,主要的研究对象是人民的思想、感情、风俗习惯等。现代的民族学和民俗学,一般着重对文化落后的民族进行研究。按照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他们的今天,往往就是一些民族的昨天或前天。他们现在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婚姻制度、宗教信仰,往往可以从某些民族的历史文献记载中得到印证。正因为如此,现在一些后进民族的制度风俗,往往被历史学家看作是“活的化石”,他们可以从古代文献记载和“活化石”的比较对照之中, 通过历史的逆向研究,对历史发展某一阶段的社会生活、社会制度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

大家熟知的例子,美国的摩尔根深入印第安人易洛魁部落,从他们的亲属称谓入手,探讨了原始社会的婚姻制度和亲属关系,从而发现了人类早期的社会组织原则及其普遍的发展规律。他写的《古代社会》,被恩格斯评价为“在他自己的研究领域内独立地重新发现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并

且最后还对现代社会提出了直接的共产主义的要求”(《马恩全集》第 36

卷第 112 页)。后来,恩格斯根据马克思的《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 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使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得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阐述。人们对原始社会的研究,进入了新时代。

我们国家少数民族的社会生活、社会风俗,作为“活化石”,也是千姿百态、丰富多彩的。过去,对于古代的一些传说,譬如结绳记事,钻木取火等等,光靠书本记载,往往是不容易弄清楚的。可是民族学工作者到有关民族地区实际调查,就可以亲眼看到。其它如一些古代的婚姻制度、家族制度、宗教巫术等,还往往以类似的形式保留在一些少数民族当中。譬如从云南永宁纳西族盛行的“阿注”婚,我们可以看到古代从群婚到对偶婚的过渡;独龙族的家庭公社还停留在共产制的家庭公社中;从东北鄂伦春、云南的傈僳族以熊、虎、羊、鼠作为氏族图腾,我们可以联想到《诗·商颂》中的“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和神话传说中黄帝驱熊、罴、虎、豹,跟蚩尤作战等等。民族学的材料使我们对中国古史的研究进了一大步。

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的土地制度、典礼风俗,可以使我们弄清楚一些历史记载不清或争论不休的大的历史问题。譬如我国西周的土地制度,古代虽有不少“一夫受田百亩”和“井田”的记载,但受田的方式如何?井田制的形式究竟怎样?历来众说纷纭。现在,不少学者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西欧封建化过程的论述和我国少数民族解放前的土地状况,来探讨这些问题。马克思曾就多瑙河诸公国的例子讲过家庭公社演变为贵族的封建领地,自由农民变成农奴的封建化过程。恩格斯也论述过日耳曼马克公社的自由农民怎样变成了封建领主之下的农奴。他们说:

那些地方原来的生产方式是以共有制为基础的⋯⋯土地一部分当作自由的私田,由共同体诸成员独立去耕作,一部分当作公田由他们共同体去耕作。⋯⋯在时间的进行中,这种公地被军事上宗教上的高官侵夺了,在公地上从事的劳动也被他们侵夺了。自由农民在他们的公地上做的劳动变成了他们替公地盗占者做的徭役了。农奴关系就是这样发生的(《资本论》第 1 卷

第 268—269 页)。

这些人们(按指日耳曼各部落)从 12 世纪以后,就在领主的土地上, 以村落的形式定居下来,⋯⋯每一个都分到了家宅和庭园,在村有地中有他们的份地,份地的大小全都相等,⋯⋯土地所有权依然是领主的,移住者对于领主必须世世代代提供一定的地租和力役⋯⋯(《德国古代的历史和语言》第 168 页)

我国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解放前的土地制度也有过类似的情况。解放前, 西双版纳傣族的最高首领叫“召片领”,意即“广大土地之王”。那里的全部土地归他所有。在傣族的村社中,有一种名义上属村社所有,但已被“召片领”完全占领的“寨公田”。“召片领”把“寨公田”分给村社农民,使农民都有一块自己的份地。但村社农民有了这块份地,就必须用自己的耕牛和农具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田地,交纳全部收获物。份地归自己耕种,收获物属于自己所有,不再向领主交纳地租。

根据这些情况,不少人推测,上述农民从领主那里分到的份地,很可能就类同古代文献上说的“一夫受田百亩”的田;而耕种份地,就必须为领主提供地租和力役,无偿代耕各级领主的私田,又很象古文献说的“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的井田制。这些例子,虽然从年代上与周代相差甚远,但是从

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为封建土地私有制,从自耕农民转变为领主的农奴和隶农这一共同的历史进程上,却有相当的共同性和规律性。当然,这些推测正确与否,大家还在讨论。不过,就这些研究方法和研究方向来说,确比空泛的立论生动、活泼、实际得多。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譬如关于周代“藉田”的问题,文献讲“王治农于藉”,“藉田”之时,“王耕一坺,(公、卿、大夫)班三之,庶人终于千亩”。周王立春时象征性的参加一次劳动,公卿大臣作些形式上的表演,民族学里也可以找到不少的证据。我国海南岛黎族一部分地区解放前还保留着一种“合亩”制,每到举行耕田仪式时,合亩的“俄布笼”(家长)主持仪式,先作几下象征性的挖土动作,这大概就是文献讲的“王一坺”,最终的劳动,当然还是农民去完成。这种藉田仪式,很可能是氏族社会氏族长主持耕田仪式的保留。当时氏族长都参加劳动,以后他们脱离了劳动,但还要参加仪式,于是就变成了“藉田”礼。历代帝王都照此办法举行“藉礼”,说是“劝农”,实际上不过是虚伪地表示对农业生产的关心而已。

我国民族学家对大、小凉山等地彝族社会的调查研究,成绩突出。根据他们的研究,多数学者认为解放前彝族社会是奴隶社会,但是这里的奴隶分为四等,上级的奴隶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生产工具,他们也可以使用奴隶作为他们的下级。这样的奴隶制显然是东方家庭奴隶型的,和古希腊、罗马的劳动奴隶制有很大的区别。如果我国古代曾有奴隶社会的阶段的话,从彝族的奴隶制可以得到启发,能认识到它与古希腊、罗马的奴隶制是不可混为一谈的。

我国老一代的史学家非常重视民族学和民俗学的研究。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用马克思主义民族学的观点和方法研究我国古代史;吕振羽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研究我国的原始社会史, 都给了我们宝贵的启示。现在,国外民族学、民俗学的研究发展很快,我国自 1956 年开始全国性的民族调查研究工作,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仅就调查资料而言,中央民族学院和各地的民族学院已编写了不少少数民族简史、简志、民族区域自治三套丛书共 100 余册。现在,在三套丛书的基础上,又正在重新编写《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简志》、《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丛刊》等五套丛书和许多有关的专著。我们相信,这些活生生的调查材料,便是一部活生生的社会发展史,它对我们的历史研究,必将起到一种积极巨大的推动作用。

除了上述几种与历史研究关系最密切的学科外,还有许多可供参考的学科,在文化史方面牵涉到许多专门科学,历史工作者虽不能成为各科的专家, 但一般的知识是必要的,因而要尽可能多掌握一些学科的常识。特别是近年来由于自然科学的飞速发展,许多边缘科学纷纷出现,历史工作者不能固步自封,应当多多学习与自己研究题目有关的学科,知识面越广越好,希望读者注意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