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古文《尚书》真伪源流通考

崔 述

唐宋以来,世所传《尚书》凡五十八篇:其自《尧典》以下至于《秦誓》三十三篇,世以为《今文尚书》;自《大禹谟》以下至于《冏命》二十五篇,

世以为古文《尚书》。余年十三,初读《尚书》,亦但沿旧说,不觉其有异也。读之数年,始觉《禹谟》《汤诰》等篇文义平浅,殊与三十三篇不类; 然犹未敢遽疑之也。又数年,渐觉其义理亦多刺谬,又数年,复渐觉其事实亦多与他经传不符,于是始大骇怪:均为帝王遗书,何独悬殊若此?乃取《史

(记)》《汉(书)》诸书覆考而细核之,然后恍然大悟,知旧说之非是。所谓古文《尚书》者,非孔壁之古文《尚书》,乃齐梁以来江左之伪《尚书》; 所谓今文《尚书》者,乃孔壁之古文《尚书》也。今文《尚书》者,伏生壁中所藏,凡二十八篇(后或分为三十一篇),皆隶书,故谓之“今文”;与今《尧典》以下三十三篇,篇目虽同而字句多异。古文《尚书》者,孔氏壁中所藏,皆科斗字,故谓之“古文”。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得多十六篇。其二十八篇,即今《尧典》以下三十三篇,原止分为三十一篇,马融、郑康成之所注者是也。其十六篇,残缺不全,绝无师说,谓之古文《尚书》逸篇。西汉之时,今文先立于学官。迨东汉时,古文乃立。自是学者皆诵古文,而今文渐微。永嘉之乱,今文遂亡,古文孤行于世。伪《尚书》者出于齐梁之间,而盛于隋世,凡增二十五篇;又于三十一篇中别出《舜典》、《益稷》两篇,共五十八篇,有传及序,伪称汉孔安国所作。唐孔颖达作《正义》, 遂黜马、郑相传之真古文《尚书》而用伪书、伪传取士。由是学者童而习之, 不复考其源流首尾,遂误以此为即古文《尚书》,而孔壁古文之三十一篇反指为伏生之今文,遂致帝王之事迹为邪说所淆诬而不能白者千有余年。余深悼之,故于《考信录》中逐事详为之辨,以期不没圣人之真。然恐学者狃于旧说,不能考其源流,察其真伪,循其名而不知核其实也,故复溯流穷源, 为“六证”、“六驳”,因究作伪之由,并述异真之故,历历列之如左,庶伪者无所匿其情云尔(贤按:以下为“六证”)。

一,孔安国于壁中得古文《尚书》,《史记》《汉书》之文甚明,但于二十九篇之外复得多十六篇;并无得此二十五篇之事。

“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史记·儒林列传》,《汉书》文同,不复举。)

“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贤按:武帝是景帝之误)末, 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

《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磐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汉书·艺文志》)

按:二十九篇者,《尧典》(今《舜典》“慎徽五典”以下在内)、《皋陶谟》(今《益稷篇》在内)、《禹贡》、《甘誓》、

《汤誓》《盘庚》(三篇合为一篇)、《高宗肜日》、《西伯戡黎》、

《微子》、《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

《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

《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康王之诰》在内)、

《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凡二十八篇,并序为二十九篇,与今文篇数同,《史记》所谓“以今文读之”者是也。其十六篇,《舜典》、《汨作》、《九共》(后或分为九篇, 故《正义》谓之二十四篇)、《大禹谟》、《益稷》、《五子之歌》、

《允征》、《汤诰》、《咸有一德》、《典宝》、《伊训》、《肆

命》、《原命》、《武成》、《旅獒》、《冏命》;《史记》所谓“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者是也。而今所传二十五篇,则有《仲虺之诰》,《太甲》三篇、《说命》三篇、《泰誓》三篇、《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 十有六篇,而无《汨作》、《九共》、《典宝》、《肆命》、《原命》五篇;惟《舜典》等十有一篇,与汉儒所传篇目同,而《舜典》

《益稷》又皆自《尧典》、《皋陶谟》分出,非别有一篇,篇目既殊,篇数亦异,其非孔壁之书明甚。使孔壁果得多此二十五篇,班固何以称为十六篇,司马迁何以亦云十余篇乎?盖撰伪书者闻有五十八篇之目(刘向《别录》云五十八篇,盖分《盘庚》为三篇,《九共》为九篇,出《康王之诰》,而增河内女子之伪《泰誓》三篇也), 不知其详,故撰此二十五篇,而别出《舜典》《益稷》二篇,以当其数,惜乎,学者之不察也!

一,自东汉以后传古文《尚书》者,杜林、贾逵、马融、郑康成诸儒, 历历可指,皆止二十九篇;并无今书二十五篇。

“杜林,茂陵人,尝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宝爱之;每遭困阨,握抱叹息曰:‘古文之学将绝于此邪!’建武初,东归,徵拜侍御史。至京师, 河南郑兴、东海卫宏皆推服焉。济南徐兆始事卫宏,后皆更从林学。林以所得《尚书》示宏曰:‘林危阨西州时,常以为此道将绝也,何意东海卫宏、济南徐生,复得之邪!是道不坠于地矣!’”(《后汉纪》光武帝第八卷)

“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后汉书·儒林传》)

“《尚书》十一卷(马融注),《尚书》九卷(郑玄注),《尚书》十一卷(王肃注),”“后汉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同郡贾逵为之作训, 马融所传,郑玄亦为之注,然其所传唯二十九篇。”(《隋书·经籍志》)

按:王莽之末,赤眉焚掠,典籍沦亡略尽,是以杜林死守此书,以传于后。其二十九篇者,即《史记》所谓“以今文读之”, 本纪世家之所引者是也。马、郑皆传杜林之书,而止二十九篇, 然则非但《仲虺之诰》等十有六篇为《古文》所无,即《大禹谟》等九篇亦非杜林、贾逵所传之古文矣。如果二十五篇出于孔壁, 经传历历俱全,何以杜林漆书无之,贾、马、郑诸儒皆不为之传注乎?然则二十五篇决非安国壁中之书明矣。

一,伪书所增二十五篇,较之马、郑旧传三十一篇文体迥异,显为后人所撰。

《大禹谟》与《皋陶谟》不类;篇末誓词亦与《甘誓》不类。

《五子之歌》、《胤征》摭拾经传为多;其所自撰,则皆浅陋不成文理。

《泰誓》三篇,誓也。与《汤誓》、《牧誓》、《费誓》皆不类。

《仲虺之诰》、《汤诰》、《武成》、《周官》皆诰也,与《盘庚》、

《大诰》、《多士》、《多方》皆不类。《伊训》、《太甲》三篇,《咸有一德》、《旅獒》,皆训也,与《高宗肜日》、《西伯戡黎》、《无逸》、

《立政》皆不类。

《说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陈》、《毕命》、《君牙》、《冏命》九篇,皆命也,与《顾命》、《文侯之命》皆不类。

按:《皋陶谟》高古谨严;《大禹谟》则平衍浅弱。《汤》《牧》

二誓和平简切;《泰誓》三篇则繁冗愤激,而章法亦杂乱。《盘庚》诸诰,诘曲聱牙之中具有委婉恳挚之意;《仲虺》三诰则皆浅易平直。惟《武成》多摘取传记之文,较为近古,然亦杂乱无章。训在商者简劲切实,在周者则周详笃挚,迥然两体也,而各极其妙。《伊训》、《太甲》诸篇,在《肜日》、《戡黎》前数百余年,乃反冗泛平弱,固已异矣;而《周书》之《旅獒》乃与《伊训》等篇,如出一手,何也?至于命词九篇,浅陋尤甚,较之《文侯之命》犹且远出其下,况《顾命》乎!且三十一篇中,命止二篇,而二十五篇命乃居其九,岂非因命词中无多事迹可叙,易于完局,故尔多为之乎?试取此二十五篇与三十一篇分而读之,合而较之,则黑白判然,无待辨者。无如世之学者,自童子时即连属而读之,长遂不复分别,且多不知其孰为马、郑所传,孰为晋以后始出者,况欲其较量高下,分别真伪,此必不可得之数也。其亦可叹也夫!

一,二十九篇之文,《史记》所引甚多,并无今书二十五篇一语。

《五帝本纪》,《尧典》之文(《尧典》“慎徽五典”以下在内)全载。

《夏本纪》,《禹贡》、《皋陶谟》(《益稷》在内)、《甘誓》之文全载。伪书之《大禹谟》、《五子之歌》、《胤征》三篇,无载其一语者。

《殷本纪》《宋世家》:《汤誓》、《洪范》(今在《周书》中)、《高宗肜日》、《西伯戡黎》之文全载。《微子》载其半。《盘庚》略载大意。伪《商书》凡十篇,无载其一语者。《汤诰》颇载有数十言,乃今伪书所无。

《周本纪》《鲁世家》:《牧誓》、《金縢》之文全载。《无逸》、《吕刑》、《费誓》,皆载其半,《多士》、《顾命》(《康王之诰》在内)略载大意。《燕世家》之《君奭》,《卫世家》之《康诰》、《酒诰》、《梓材》,《秦本纪》之《秦誓》,皆略载大意。伪《周书》十二篇,无载其一语者。

按:真《古文尚书》二十八篇,《史记》全载其文者十篇,载其半者四篇,略载其大意者八篇;其未载者,《周书》六篇而已。盖此十四篇者,诰体为多,文词繁冗而罕涉于时事,故或摘其略而载之,或意不载,从省文也,然所载者亦不可谓少矣。伪书二十五篇乃无一篇载者,何也?《皋陶谟》载矣,《大禹谟》何以反不载?

《甘誓》、《汤誓》、《牧誓》皆载矣,《泰誓》何以独不载?《吕刑》,衰世之法,犹载之;《周官》,开国之制,而反不载。至于

《武成》乃纪武王伐商之事,尤不容不载。然则司马氏之未尝见此书也明矣!夫迁既知有古文而从安国问故矣,何不尽取而观之?安国既出二十八篇以示迁矣,即何吝此二十五篇而秘不以示也?然则此二十五篇之书不出于安国,显然易见,惜乎后儒之不思也!

一,十六篇之文,《汉书·律历志》尝引之,与今书二十五篇不同。

《伊训篇》曰:“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伊尹祀于先王,诞资有牧方明。”(《汉书·律历志》)

《武成篇》:“惟一月壬辰旁死霸,若翌日癸巳,武王乃朝步自周,于征伐纣。”“粤若来三月既死霸,粤五日甲子,咸刘商王纣。”“惟四月既旁生霸,粤六日甲戌,武王燎于周庙。翌日辛亥祀于天位。粤五日乙卯,乃以庶国祀馘于周庙。”(并同上)

“《尚书逸篇》二卷。”“《尚书逸篇》出于齐梁之间。考其篇目,似

孔壁中书之残缺者,故附《尚书》之末。”(《隋书·经籍志》)

按:《汉志》所引《伊训》、《武成》之文皆与今书《伊训》、

《武成》不同,则今之《伊训》、《武成》非孔安国壁中之书明矣。

《伊训》、《武成》既非孔壁古文,则《大禹谟》等七篇亦必非孔壁古文矣。况《仲虺之诰》等十有六篇乃孔壁之所本无者乎!盖所得多之十六篇,文多残缺难解,故《汉志》虽间有徵引而学者皆罕所诵习,马融所谓“逸十六篇绝无师说”者也。既无师说,则日益以湮没,是以迨隋仅存二卷;至唐以伪书取士,人益不复观览,遂并此二卷而亡之耳。由是言之,《尚书》逸篇即马融之《逸》十六篇,刘歆、班固所引《伊训》、《武成》之文,此乃孔壁之真古文, 而二十五篇为后人所伪撰,不待言矣。

一,自东汉逮于吴晋数百余年,注书之儒未有一人见此二十五篇者。

“《书》曰:“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日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曷敢有越厥志!’”注,“《书》,《尚书》逸篇也。”(赵岐《孟子》注)

“《书》曰:‘汤一征,自葛始。’”“《书》曰:‘徯我后,后来其苏!’”注:“此二篇皆《尚书》逸篇之文也。”(同上)

“《书》曰:‘洚水警余。’”注:“《尚书》逸篇。”(同上)

“《兑命》曰:‘念终始,典于学。’”注:“兑当为说字之误也。高宗梦傅说,求而得之,作《说命》三篇;在《尚书》。今亡。”(郑康成《学记》注)

《君陈》曰:“尔有嘉谋嘉猷,入告尔君于内;汝乃顺之于外,曰‘此谋此猷,惟我君之德’。於乎;是惟良显哉!”注:“君陈,盖周公之子, 伯禽弟也,名篇;在《尚书》。今亡。”(郑康成《坊记》注)

“《尹吉》曰:‘惟尹躬及汤,咸有一德’。”注:“吉,当为告。告, 古文诰字之误也。《尹告》,伊尹之诰也。《书序》以为《咸有一德》。今亡。”(郑康成《缁衣》注)

《夏书》有之曰:“众非元后何戴!后非众无与守邦。’”注:“《夏书》,逸书也。”(韦昭《国语》注)

“《夏书》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注: “逸书。”(杜预《春秋左传集解》)

“《夏书》曰:‘道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 注:“逸书。”(同上)

“《周书》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注:“《周书》,逸书。”

(同上)

右十则,皆见于今伪书,而赵、郑、韦、杜诸儒皆注以为“逸书”,或云“今亡”。然则自汉逮晋,无一人之见此书也。无一人见此书,则此书不出于安国明矣。此四书中所引《尚书》之文尚多,不可悉载:姑举数则,以见其凡。

孔氏《正义》云:“刘向作《别录》,班固作《艺文志》,并不见孔传; 刘歆作《三统历》,引《泰誓》、《武成》,并不与孔同。贾逵奏《尚书》疏与孔亦异。马融《书序》云,“经传所引《泰誓》,《泰誓》并无此文。” 又云:“逸十六篇,绝无师说,”是融亦不见也。服虔、杜预注《左传》“乱其纪纲”,并云“夏桀时作”,服虔、杜预皆不见也。郑玄亦不见之,故《仲

虺之诰》、《太甲》、《说命》等篇见在而云亡,其《汨作》、《典宝》等十三篇见亡而云已逸,是不见古文也。余按;自孔安国以后,学之博者,西汉无过向、歆,东汉无过赵、班、贾、马、服、郑,吴、晋无过韦、杜。之数人者皆不见,天下岂复有见此书者!藉令安国果有此书,一人偶未之见, 遗之可也,必无四百年中,博学多闻之士竟无一人见之之理。然则当时原无此书,而此书为后人所伪撰,不待言矣。

据此六端观之,此二十五篇者乃后人所伪撰,非孔壁中之书,不待明者而知之矣。然自隋唐以来,学者皆信之而不疑,何也?盖缘传伪书者恐人之不之信,巧为之词,曲为之解,学者不复考其原委,遽信以为实然故也。其说大抵有五:其一谓马、郑所传乃今文,非古文,故与伏生之篇数同,而无二十五篇,由是学者遂真以三十一篇为今文,而不复疑此书晚出之非真矣。其二谓今文乃伏生之女所口授,因齐音难晓,而晁错以意属读之者,故多艰涩难解,不若二十五篇平易,由是学者遂真以三十一篇为口授,而不复疑此书之文体之不类矣。其三因《汉书》有张霸伪作《百两篇》一事,遂诬《汉志》所载安国多得篇目乃霸伪书之目,所引《伊训》、《武成》篇文乃霸伪书之文,由是学者遂不复疑东晋以后出者非真,而反谓西汉之时得者为伪矣。其四因《汉书》有“武帝末未列学官”一语,遂诬终汉之世不列学官,以故不行于世,儒者皆不之见,由是学者遂不复疑此书为晋以后之书,而反谓司马、赵、郑、韦、杜诸儒为未尝学问矣。至其尤诬妄者,《正义》引《晋书》云:“皇甫谧于姑子梁柳边得古文《尚书》,故作《帝王世纪》,往往载孔传五十八篇之书”,又引《晋书》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宏季,即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于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由是学者遂以此二十五篇为真有所传,而不复疑其为后人之伪撰矣,而岂知其莫非子虚乌有之事也哉!嗟夫,两汉、晋、隋之书昭然在耳目间,非天下之秘书,世所不经见也,何为皆若不见不闻然者,而惟伪说之是信乎?故今复采汉、晋诸书之文足证其伪妄者列之左方,学者一一核之可矣(贤按:以下六项为“六驳”)。

一,古文、今文分于文字之同异,不分于篇第之多寡;马、郑所传虽止二十九篇,与今文同,而文字则与今文异,两汉之书所载甚明。

“济南伏生传《尚书》,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儿宽; 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冒;始冒传族子胜,为大夏侯氏学。胜传从兄子建; 建别为小夏侯氏学。三家皆立博士。”

“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汉书·艺文志》)

“中兴,北海牟融习大夏侯《尚书》,东海王良习小夏侯《尚书》,沛国桓荣习欧阳《尚书》。荣世习相传授,东京最盛。”(《后汉书·儒林传》) “逵数为帝言古文《尚书》,于经传《尔雅》诂训相应;诏令撰欧阳、

大小夏侯《尚书》(与)古文同异,逵集为三卷。帝善之,复命撰齐、鲁、韩《诗》与毛氏异同。”(《后汉书·贾逵传》)

“永嘉之乱,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济南伏生之传,惟刘向父子所著《五行传》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隋书·经籍志》)

按:欧阳、大小夏侯《尚书》,皆今文也。刘向以《古文》校之而有异文脱简,贾逵又撰三家与古文《尚书》同异,则刘、贾所见者真《古文》也。若仍是今文,则与三家有同而无异,何有异文脱简,又何撰同异之有哉!是以《尹敏传》云:“初习欧阳《尚书》

(即今文),后受古文。”东汉所谓古文之非今文明矣,况永嘉之乱,今文已亡,安得复有存者!后世学者不知古文、今文之分,乃以篇数多者为古文,少者为今文,遂以今书三十三篇为今文,谬矣!

孔氏《正义》称,刘向作《别录》不见孔传,后世耳食者遂以为刘向未见古文。夫刘向以古文《尚书》校今文,若不见古文,以何校之?然则刘向但见真古文,未见伪古文耳。且云“中古文”则安国之古文《尚书》已上于朝矣,安有藏于家之事!然则马、郑相传之《尚书》决为《古文》而非《今文》明矣。

一,无论马、刘所传之为古文而非今文也,即伏生之今文亦其壁中所藏之书,并无其女口授之事,不得与二十五篇文体互异。

“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 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伏生教济南张生及欧阳生;欧阳生教千乘儿宽(《汉书》无此八字而有“张生为博士”五字), 而伏生孙以治《尚书》徵,不能明也。自此之后,鲁周霸、孔安国,洛阳贾嘉颇能言《尚书》事。”(《史记·儒林传》)

按:此文,则伏生之今文乃壁中所藏书。故刘歆《移博士书》亦云,“《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则是二十九篇之策现存,错何难自以目览之,而必待夫女子之口授乎?且云伏生能“治”《尚书》而不云能“诵”《尚书》,则是所以欲召之者,谓伏生能通达其义,非徒诵其文也。错所授者《尚书》之义, 乌用以意属读!若徒诵其文,则伏生之门人若张生、欧阳生等众矣, 何人不可以授,又不必其女而后能授也。由是言之,伏生并无口授之事。此二十五篇之所以浅近易知而与马、郑相传之《尚书》大不类者,正以其作于魏、晋之后,原非二帝三王之言故尔,无他故也。盖作伪书者自知其文不类,而恐人之讥己,故伪造此说以弥缝之。乃后之学者沿讹踵谬,皆信之而不疑,岂《史记》、《汉书》唐以后之人皆不复观乎?真天下之怪事也已!

“卫宏,字敬仲,东海人也,少与河南郑兴俱好古学。初,九江谢曼卿善《毛诗》,乃为其训;宏从曼卿受学,因作《毛诗序》,善得风雅之旨, 于今传于世,后从大司空杜林更受古文《尚书》,作《训旨》。时济南徐巡师事宏,后更从林学,亦以儒显。由是古学大兴。(《后汉书·儒林传》)

按:此文言作《训旨》而不言作《序》,言作《毛诗序》而不言作《尚书序》,则世所传宏《序》非宏所自作也。孔安国之作《书传》与《序》,班固不知,则巧为之说曰,书未行于世也。今蔚宗乃宋元嘉时人,梅赜果于东晋奏上其书,宏《序》行于世矣,蔚宗何以亦不之知?且云“宏受《古文尚书》,由是古学大兴”,然则宏果有序,班固见之熟矣,何以为《儒林传》乃绝不载伏生口授之

事,而仍录《史记》之文乎?盖由作伪书者自知其文不类而恐人之讥己,是以造为此说,托之孔、卫以弥缝之。乃后之学者沿讹踵谬, 皆信之而不疑,岂《史记》,前、后《汉书》唐以后之人皆不复观乎?真天下之怪事也已!

一,张霸之《伪书》乃百二篇,并非二十四篇,班固《汉书》业已斥之, 必无反以伪书为古文之理。

“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

《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 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徵。以中书校之,非是。霸辞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并。时大中大夫平当,待御史周敞劝上存之。后樊并谋反,迺黜其书。”(《汉书·儒林传》)

按:《汉书》此文称霸书“文义浅陋”,又云“以中书校之非是”,是班氏明明以张霸之书为伪矣;乌有作《儒林传》则痛诋其伪,作《艺文志》又深信其真,作《律历志》反引其书为证者哉! 班氏所引《伊训》、《武成》之文,非霸伪书,而为孔壁之真《古文》明矣。《汉书》所引者为真,则梁、陈所出者为伪可知也。况霸所撰乃百二篇,非二十四篇;乃分析二十九篇为之,亦非别有二十四篇也。今颖达但欲表章伪书,遂公然以安国以来相传之“逸” 十六篇(即二十四篇)为伪,复公然以百二篇为二十四篇,亦妄之至矣!且十六篇之语不始于固,《史记·儒林传》言之矣。司马迁, 汉武帝时人,张霸,成帝时人,迁作《史记》,何由预知后世之有张霸《伪书》,并其篇第之多寡乎!盖凡颖达之说,颠倒矛盾,类皆如此;学者少留意焉,则其谬不攻自破矣。

一,孔安国古文,当时已传于世,王莽及章帝时又已立于学官,两汉之书所载甚明,并未散轶,不容诸儒皆不之见。

“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

《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谷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 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恽等皆贵显。”

(《汉书·儒林传》)

“八年,乃诏诸儒,各选高才生授《左氏》、《谷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由是四经遂行于世。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 朝夕受业黄门署。学者皆欣欣羡慕焉。”(《后汉书·贾逵传》)

按此文,则古文《尚书》当孔安国时已传于人而行于世,至王莽时而立于学官,至东汉章帝时而再立于学官,且为帝所崇重,习古文者皆授官,而为世所欣慕矣,安得诸儒皆不之见,至梁陈时而突出乎!盖《汉志》所谓“未列于学官”者,谓未置博士及弟子耳, 非谓其书不行于世,但藏于家也;谓武帝时未列于学官耳,亦非终已不列于学官也。且《毛诗》、《左氏》、《谷梁春秋》当武帝时皆未列于学官,皆至王莽时而始立,至章帝时而再立,何以皆行于世,马、郑、服、杜皆得见之而笺注之,独古文《尚书》遂以不列学官之故,致无一人之见之乎?甚矣不学而耳食者多也!

一,《正义》称郑冲传古文《尚书》,皇甫谧采之作《世纪》,至梅赜

奏上其书于朝,考之《晋书》,并无此事。

《本纪》无文。

《儒林传》中不载此事。苏愉、梁柳、臧曹、梅赜亦皆无传。《郑冲传》中但有高贵乡公讲《尚书》,冲执经亲授之语,并无所讲乃孔氏五十八篇之文。

《皇甫谧传》中但有梁柳为太守,谧不为加礼一事,并无柳传古文《尚书》及谧得之之文。

按:梅赜果尝奏上此书,《本纪》即不之载,《儒林传》中岂得并无一言及之,乃非惟无其事,亦并无苏愉等三人之名,然则三人亦皆子虚乌有者也。且凡纪事之体,必书年月,而《尚书正义》、

《隋书》记此事,皆不言为某帝之时,某年之事,盖缘当时本无此事,系之以时,则人覆检而知其诬,故传伪书者为此含混之词,使人无从辨其真伪;孔氏道听途说,遂从而录之耳。且夫五十八篇之书,魏以前未行于世也。当魏主讲《尚书》之时,冲所执者果系孔氏之五十八篇,《传》岂得不大书特书,而乃但云《尚书》。既但云《尚书》,即马、郑之二十九篇可知矣。柳为太守,谧不加礼, 琐事耳,然犹载之传中,若谧果从柳得古文《尚书》而作《帝王世纪》,此乃经术之显晦,著作之本原,何得反略之而不记乎?嗟夫,

《史记》、两汉之书,人所共读者也,乃明明与今文相校之古文, 而谓之今文;明明别有百二篇,而谓之即二十四篇;明明壁藏其书者,而谓之口授;明明立学官,置弟子,而谓之私藏于家。彼其于共读之《史》《汉》尚不难以黑为白,况人不多读之《晋书》,亦何难以无为有乎!

一,非但梅赜未尝奏上此书也,即郑冲亦未尝见此书,孔安国亦不知有此书,考之《论语集解》可见。

“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 奚其为为政?’”注:“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词;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与为政同’。”(《论语集解》)

按:《集解》乃郑冲与何晏同纂辑者。所引包说,以“孝乎惟孝”为句,以“施于有政”为一家之政。今伪书此文无“孝乎”二字,而“施于有政”作“克施有政”乃指治民之政而言,与包所说迥异。若冲果见此书,岂容复采包说!今何、郑既以包训为是,则其未尝见此书明矣。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注:“孔曰: ‘履,殷汤名,此伐桀告天之文。⋯⋯《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

(《论语集解》)

按:今伪书此文乃汤灭夏之后告诸侯百姓者。安国果见此文不当谓之“伐桀告天”。且今伪书《汤诰》现有此文,安国何不注云: “今《尚书·汤诰》有之,”乃反引《墨子》以为证乎?安国既引

《墨子》为证,则是安国所见之古文《尚书》并无此文也明矣。 “虽有周亲,不如仁人。”注:“孔曰:‘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

蔡是也。仁人谓微子、箕子,来则用之。’”(《论语集解》)

按此注,是以此言为泛论周之事,以“周亲”指周之公族,以“仁人”指商之贤臣也。今伪书此文乃武王誓师之词,不惟管、蔡

未叛,微、箕亦尚未来。安国果见此篇,何容复作此解?且伪传云: “周,至也。言纣至亲虽多,不如周家之少仁人,”反以周亲属商, 以仁人属周,与安国《论语》之注正相悖。然则伪书伪传之不出于安国明矣。

孔氏《正义》云:“此文与彼正同,而孔注与此异者,盖孔意以彼为伐纣誓众之词,此泛言周家政治之法,欲两通其义,故不同也。”夫圣人之言, 一也,岂得忽以为彼,忽以为此。安国宁有此一口两舌之事乎?此理显然易见,而颖达犹欲曲全伪传之说,抑亦异矣!嗟夫,安国,西汉名儒,乃为妄人所诬如是,为颖达者不能为乃祖辨其诬,顾反附会焯、炫(贤按:焯谓刘焯、炫谓刘炫,皆隋代著名学者,孔颖达作《正义》实以炫、焯之书为本, 故崔说云然。)而表章之,以至后儒摘斯传之纰缪,动辄归咎安国,使安国蒙不白之冤于千载之上,谁之过与?此余之所为长太息者也!

曰,五十八篇经传非孔安国所传、梅赜所奏上,果何人所撰,至何时始行于世邪?曰,江左士大夫于经学皆不留意,罕有言及此者,此不可详考矣。但据其时所著之书观之,王坦之,东晋人也,范蔚宗,宋元嘉时人也,藉今东晋之初此书果已奏上行世,坦之、蔚宗必无不见之者,而坦之著《废壮论》, 引“人心,道心”二语,不言其为《虞书》(详见《唐虞考信录》中),是坦之未见此书也。蔚宗著《后汉书·儒林传》但云:“贾逵作训,马融作传, 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若不知别有二十五篇者,是蔚宗亦未见此书也。直至梁刘勰作《文心雕龙》始引此二十五篇之文。然则是元嘉以前,此书初未尝行于世,至齐、梁之际始出于江左也。然但行于江左已耳,中原犹未有此书。故《隋书·经籍志》云:“梁、陈所讲有孔、郑二家; 齐代惟传郑义;至隋,孔、郑并行,而郑氏甚微。”然则是隋灭陈以后,此书乃渐传于北方,刘焯、刘炫之辈以为奇货而注释之,然后此书大行而郑注渐废也。至其撰书之人,则梅鷟、李巨来皆以为皇甫谧所作。以余观之,不然。西晋之时,今文古文并存于世,安能指古文为今文,而别撰一古文《尚书》以欺当世。况谧果著此书,必已行世,何以蔚宗犹不之知,又何以江左盛行而中原反无之?然则此书乃南渡以后,晋、宋之间,宗王肃者之所伪撰, 以驳郑义而伸肃说者耳。何以言之?《左传》“乱其纪纲”,旧说以为夏桀之时,而肃以为太康之世;《无逸》“其在祖甲”,马,郑以为武丁之子, 而肃以为太甲之事。今伪经以“乱其纪纲”入《五子之歌》,伪传以祖甲为太甲,明明祖述肃说,暗攻先儒,其为宗肃学者之所伪撰,毫无疑义。盖汉末说经者皆宗康成,逮王肃起,恃其门阀,始好与郑为难。其说不无一二之胜于郑,而荒唐悖缪者实多。但肃父为魏三公,女为晋太后,以故其徒遂盛, 其说大行,天下之说经者分二派,一宗郑学,一宗王学。宗郑者黜王,宗王者驳郑。适值永嘉之乱,《今文》失传,江左学者目不之见,耳不之闻,又其时俊桀之材,非务清谈,即殚心于诗赋笔札,经术之士绝少,但见马、郑所传与今文篇数同,遂误以为今文。由是宗肃学者得以伪撰此书以攻郑氏。书既撰于晋、宋之间,故至齐、梁之际始行于当世也。孔氏但见伪书、伪传之说多与肃同,不知其由,遂疑肃私见孔氏而秘之。夫肃专攻郑氏,如果此书在前,肃尝见之,其攻郑氏之失,必引此书为证,云《尚书》某篇云云, 某传云云,世人谁敢谓其说之不然,何为但若出之于已然者?然则是伪书之采于肃说,非肃说之本于伪书明矣。即《正义》所称“皇甫谧从梁柳得此书, 故作《帝王世纪》、多载其语”者,亦作伪书者之采于《世纪》,正如《鹖

冠子》采贾谊之《鹏鸟赋》而人反谓谊赋之采于《鹖冠子》耳。但南北朝中无穷经博古之人察知其伪,遂使其书得行。然马、郑之本书尚在,后之人犹可考而知之。至唐太宗时,孔颖达奉诏作《五经正义》,既不能辨其真伪, 又误以其传真为其祖安国所著,遂废郑注而用之,自是郑氏古本遂亡,士人之应明经试者,莫不遵功令,读伪传,二十五篇之文遂与三十三篇之经并重, 习而不察,以为固然,竟不知《史》、《汉》以来汉、晋诸儒所述并无此文, 而出于后人之伪撰者矣。

(《崔东壁遗书》第 582—59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