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大发展

每一次战争的胜利,都有巨量的财富(赔偿金和军事掳获物)流入罗马。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后,罗马国库得到了 3200 银塔兰特,在第二次布匿战争

之后得到了一万银塔兰特,公元前 201 年最后战胜迦太基之后,国库得到了

13 万 3 千斤白银。公元前 2 世纪初时,单从一个西班牙 6 年中便运出了大约

20 万罗马斤的白银(约合 6 万 5 千公斤)和 5 千罗马斤的黄金(约合 1600

公斤)。公元前 189 年,玛格涅希亚战役结束后,罗马人掳获了 1230 根象牙,

234 只金环和 13 万 7 千斤白银,22 万 4 千个希腊银币,14 万马其顿金币和大量黄金与白银器具。在征服之后,则是对被征服地区财富的有组织的掠夺。

外部资金的大量流入,使罗马原本不发达的金融资本人为地迅速增加起来。这些巨额资金一部分流入农业,加速了土地兼并的过程,多数则被用于经营包税、高利贷和商业,导致了这些行业的繁荣。

高利贷业很早便在罗马存在,小农的大量存在助长了它的发展。当罗马征服各个行省的时候,高利贷业务经营的规模便大大地扩大起来了。在行省经营高利贷的是那些包税商人。高利贷资本在行省起了残酷无情的作用,整个地区的居民因为高利贷的剥削沦为奴隶;许多联盟的和非联盟的国家深陷于高利贷者的债务里,有时竟不得不把自己变卖而归罗马所有。借贷的利息

远远超过法定标准,高达 48%到 50%,有时甚至更高。

罗马的“银行”随着金融高利贷资本的发达也出现了。它们是从兑换所发展起来的,兑换人最初从事的活动是鉴定钱币的成色和把一种通货换成另一种通货。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许多纯银行的业务;贷款、接受存款、进行支付、把钱汇往其它城市等等。兑换所一般设立在城市的广场上,由国家出资建造,由监察官经手出租。除私人的兑换人外,还有国家的兑换人。

大量金融资本的出现,也促进了罗马的商业发展,许多包税商人从事大规模的商业业务,因为从行省征收的直接税有时是用实物的形式征收,而包税商人则在市场上把它们变成现金。

金融高利贷资本和商业资本的巨大发展,产生了一个重要的社会后果, 即“骑士”阶级的出现。

“骑士”一词原指在罗马骑兵中服役的具有高级财产资格的人,后来这个词渐渐变成了贵族以外的富人的称号,这些人虽然号称“骑士”,但已和战场上的冲锋陷阵无关了。他们是元老阶层以下最有特权地位的人。在对外扩张战争中,这些人发了大财。他们有的负责供应出征大军的各种给养;有的承包公共工程;有的专做海上运输业,贩运商品和奴隶;有的巴结行省总督,包揽地方税收,有的经营高利贷及银钱兑换生意。由于公元前 218 年的克劳狄法案禁止元老经商,把元老作为一个农业集团特殊化起来,遂使得商业、包税和一般财政事务转到骑士手中,这是骑士阶级形成中的重要一步。骑士渐渐成为罗马的金融贵族。在罗马元老贵族眼中,他们是暴发户,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也是不高贵的。但他们富有,社会地位也比平民高。由于切身利益的驱使,他们是罗马向外扩张的积极推动者。但他们没有政治权力,政权控制在元老贵族手中。骑士阶级不满于元老贵族的大权独揽,他们与元老贵族之间有不可克服的矛盾,二者的斗争曾是共和国晚期政治史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经过公元前 2 世纪的经济变革,罗马经济的性质已由几近封闭的小农经济转变为商业性很强的奴隶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