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财政与税收作为现代国家机器运作的经济基础,在早期罗马其作用与意义并不显著,因为在早期,国家的开销是极少的。

罗马共和国早期的官吏为数不多,任期一年,且无薪水,对于他们来说, 能被民众挑选担任官职为大众服务,是一项荣誉,无须更多的报酬。军队也是不需国家开支的,只有拥有财产的人才被允许参加军队,他们情愿为国家无偿地战斗,因为这也是在保护他们自己的家园与财产。军队的装备也由战士自己负担,重装步兵与骑兵的装备费用较高,则从较富有的公民中挑选。公共工程,比如修筑城墙之类,作为一种职责由公民兵完成。早期的神殿多数用出售战利品的所得修建。这些几乎就是共和国早期罗马国家所有的需要开支的项目。它并没有超出氏族生活的范围,国家的公共行动,仅限于安全防卫之类,至于道德、教育、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事务则交由各个家庭或有兴趣的个人处理。罗马的政府获得各种国家职能的过程非常缓慢,也是消极的。

罗马第一次产生对于一个储备完好的国家基金的需求是在对维爱的长期战争中。在经年的战争中,战士们在军中服役,无暇顾及自己的农田和生计, 于是国家便有必要向他们发放固定的薪俸。这种薪俸为数很少,仅够一个士

① 拉丁语的“金钱”一词 Pecunia 即从“牲畜”一词 Pecus 演化而来。

兵的自身维持,但这却标志着罗马对其人民的财产不得不开始征税了。一年一度的征税数额并不大,一般不超过 1%。即便如此,当战争结束时,如果对方的赔款和缴获物的价值足以补偿战争的支出,多出的部分还要归还给纳税的公民。这种征收是一种统一的财产税,首先是对国境以内所有的地产征税,不论其主人是不是罗马人;另外是对所有罗马公民的其它财产征税,不管当时其人是在罗马还是在国境以外。这些财产包括:现金、奴隶、牲畜、工具及家具等等。

在萨姆奈特战争中,罗马军队长期陷于各个孤立的地区中。难以取胜, 因此急需补充与装备新的军队,并修建一些军用的道路,于是罗马开始对国内进行长期的、沉重的征税。

第一次布匿战争也是一次花费极大的战争,尤其是由于海军舰队的损失,使得战争费用更大了,罗马在战争中共损失了 700 只战舰。因此在战争结束时,罗马不仅向迦太基人索取了战争赔款,而且从迦太基人那里学会了让臣服国与本国公民共同负担政府开支的办法。战争结束后,罗马开始向西西里征收什一税,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由于军费巨大,这种什一税也不足以支撑军队的开支了,于是税收成倍成倍地增长,税种也增加了,并且出现了政府向民间借贷的事情。但是罗马的元老院极不喜欢这种复杂的国家财政,于是一俟战争结束,国家便以作为借款抵押的土地还清了债务。这样, 罗马的国家财政又非常简单了,它不仅没有债务,而且还有一点余额。到了公元前 167 年,由于国有矿山的大量获利,外族的战争赔偿与战利品的缴获, 再加上西班牙的固定贡金的缴纳,以及坎佩尼亚和其它地方的公有地的租金的缴纳,使得罗马的财政情况空前之好,甚至连对公民的直接税也取消了。

在共和国时期,罗马的国家财政主要由元老院、监察官和财务官来管理。元老院编制预算,规定税收的性质和数额,监督租税的征收、领导钱币的铸造等等。监察官是财政高级官吏,他们把国有财产收入的征收、关税、行省税收和其它租税的征收权拍卖出去,还把公共工程也包给工头们,并把供应国家必需品的事情包出去。财务官是官阶很低的管理人员,他们主要是管理国库或掌管军队中的经济事务,行省的财库、发放薪饷,出售战利品等。这些官吏以及他们的职责随着罗马共和国的对外扩张、国家领土的增加与财产的增多逐渐出现和复杂起来。在早期,罗马的国家财政制度是非常简单的。

总之,在大规模的对外扩张以前,罗马共和国一直是一个自由农民的贵族社会,直到公元前 5 世纪的后半期,它的土地也不过 400 平方公里,人口

不过 15 万,几乎全部散居在乡间。“大多数家庭有自己的一小块土地和一所小房子,父子在一起居住、工作,大多耕种谷物,间或在一块块的地上种葡萄和橄榄,在附近的公地上放牧几头牛,衣服和简单农具都是在家里自制的。偶尔才进入城镇,这既是他们的宗教活动中心,也是他们的政治活动中心。城市有各种神庙,有富人的住宅,有工匠和商人的店铺,在店铺里可以用谷物,油或酒来换取盐或粗糙的铁制工具和武器。”①即使在统一了意大利之后,它也只是一个在罗马领导下的意大利国家与部落的联盟,早期经济与社会的性质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

但随着罗马向整个地中海地区的大规模的扩张,它的经济与社会情况开始剧烈地变化了,这种变化到公元前 2 世纪才基本完成。

① 费雷罗;《罗马的伟大和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