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单结汇

在出口货物装船后,应即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备制各种单据,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交银行议付、结汇。制单时要注意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单据与单据之间一致,做到“单证相符”、“单单一致”。

银行接到单据,审核无误后,一方面向国外银行收款,另一方面按照约定的结汇办法,与进出口公司结汇。

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国外银行只凭单据付款,不问货物如何,即使所交货物本身同信用证及合同的要求相符,如果单据所列与信用证规定不一

致,银行仍可拒绝付款。因此,各种单据必须缮制正确、及时、完备、简明、整洁,以保证安全及时收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