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
许可贸易由于项目、内容和引进方式的不同,每个技术许可合同的条款也不尽相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拟订,然而不管形式如何变化,许可贸易合同中的基本条款还是大同小异的。
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转让的范围、价格、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保密和侵权责任、技术改进后的继续提供和反馈权、培训人员、合同期满后技术使用权的处理、税收、合同适用的法律以及限制条款等。
关干技术使用费的方付方式一般有三种:
- 一次总算
即把技术转让的一切费用包括技术使用费、资料费、专家费、培训费等, 都在订约时一次总算,按预期效益确定,一次支付或分批支付。
- 提成支付
即在转让技术时,先不作价,等待将来生产后,再按年产量、年产值、销售额或利润,逐年提取一定比例的提成费,作为转让技术的代价。
- 一次总忖与提成费相结合
即在达成协议后,先总付一笔入门费,或称初付费,以后再按规定支付提成费。这是国际上使用较多的一种方法。
在采用提成支付时,必须确定提成基础与提成率。一般来说,决定提成基础的内容可分为以下四种:①以产量作为提成基础;②以销售量作为提成基础;③以净销售额作为提成基础;④以利润作为提成的基础。其中以净销售额作为提成基础的最常见。提成率的计算一般也是以净销售额为提成基础的,其计算公式为:
r= R ×100%= P × LSLP ×100%
S S
式中:R=提成费,S=净销售额,P=引进技术后被许可方的利润,LSLP
=利润分享率,一般在 10—30%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