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两项内容即单价(Unitprice)和总值

(Totalamount)。

单价由四个部分组成,即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和价格术语。例如,“每打 200 美元 C. I .F. 旧金山”(USD200 perdozen C. I .F.san Francisco)。

总值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即一批货物的总价。

为了明确贸易术语的涵义,如果买卖双方同意采用 IN-COTERMS 的条件和解释,应在合同中注明适用 IN-COTERMS1990 或某年增订本。

如果合同中规定品质公差、数量短溢装等,其机动部分的货价作价办法也应明确规定。包装费如果另行计算,也应订明计价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