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销

有些商品不宜采用独家经营的包销方式,但也不适宜过于多头分散经 营,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在同一市场内,选定几家比较适当的客户,根据他们的经营能力,分别同他们签订一定数量的合同,如无特殊情况,卖方一般不再同其他客户成交。这种方式在习惯上称为定销。定销户不是一家而是多家,因此,定销方式与包销基本相同,其主要不同点是定销客户没有“独家专营”权。在同一个地区,我进出口专业公司可同时建立多家定销客户, 但又具有相对集中经营的特点。

此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独家包销”的优点。同时,可以防止“独家包销”有可能出现的垄断市场包而不销的缺点。但由于没有“专营权”, 其推销积极性较差。

定销方式可以作为选择“独家包销”的一个过渡阶段。在此期间可对“定销”客户的资信、政治态度、商业作风、经营能力等作详细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