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盘

发盘(Offer)又称发价,是卖方或买方向对方提出一定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一种肯定表示。在国际贸易中,发盘通常是卖方在收到买方询盘之后提出的,也可由卖方主动提出的。有时,也有买方向国外的卖方提出上述表示,我们习惯称之为“递盘”(Bid)。

发盘的方式有口头和书面两种。书面发盘可以用书信、电报、电传、传真等。

发盘(Offer)是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的“要约”,是发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限内不得撤回或修改的。是发盘人向受盘人提出各项主要交易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的肯定表示。发盘,一经对方在有效时限内表示无保留的接受,交易即成立。一个结构完整的发盘,必须包括四个部分:①主要交易条件完整、明确、肯定;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③无保留条件,并表明愿意与另一方达成交易的肯定表示;④传达到受盘人。

下面就构成发盘的两个部分作进一步说明:

  1. 关于交易的主要条件

发盘的交易主要条件是否完整、明确、肯定,是决定这个发盘是否为实盘的根本因素。如果交易的主要条件不完整、不明确和不肯定,交易就无法达成,即使达成,也将因双方权责不清而产生纠纷。在实际业务中,判断一个发盘的内容是否完备,不能孤立地以一函一电为根据。有时,由于双方事先已建立业务关系,若干交易条件已在《一般交易条件》内作出规定,或者在过去交易往来中双方已形成惯例,发盘内对这些条件就不再重复。有时, 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对某些条件已经了解,这些条件在发盘内也往往不再重复而只引述有关磋商的函电的日期和号码。

  1. 关于发盘的有效时限

发盘的有效时限,是发盘人受所发盘约束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不得任意撤销,也是受盘人表示接受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作出答复,才算有效。在国际贸易中,发盘通常都规定有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