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誓与断案·

珞巴人也有口誓和手誓的习俗。口誓有:——凭太阳起誓(“朵尼嘎朗嘎”);——凭月亮起誓(“波洛嘎朗嘎”);——凭珞巴人的两位祖先起誓(“劳布尼布”)。此外,珞巴人还凭天、凭地、凭石头、凭祖先留下的遗物、凭野兽头骨起誓。

珞巴人手誓的花样较多,例如他们如果坐在火塘边,就将手伸进烈火之中,或者摸着滚烫的灶石起誓;有的用舌头舐火或灶石起誓;如果两个人结盟,就找一块石头竖在地上,当场杀一头猪或一只鸡,将发烫的鲜血洒在石头上起誓;为调解部落之间或家族之间的纠纷,各自拿出一支箭,并在箭杆上咬上齿纹,由调解人打上印记,交换后由对方保存。日后谁叛誓,对方就可以用箭把叛誓者射死。

祖先居住过的地方是珞巴人发誓的场所。珞巴地区有一种叫“娘波”的刺树和一种叫“绕波”的草。传说“娘波”树和“绕波”草跟珞巴人的祖先一样,都是大地的儿女。因此,珞巴人发生纠纷,便请“娘波”树和“绕波” 草来评理。具体做法:先煨烧一些“娘波”树枝,然后将斧头烧红,争执双方分别戴一个“绕波”草圈,各自用手去抓烧红的斧头。谁的手被汤伤了, 谁就败诉;反之,谁的手没有被烫伤,谁就胜诉。此外,还有一种评理的办法,就是将一块白石子和一块黑石子,同时放进装满清水的竹筒里,然后在竹筒下燃烧“娘波”树枝,等到竹筒内的水滚开时,争执双方分别用芭蕉叶包住自己的手,伸进水筒里抓石子,抓到白石子的胜诉,抓到黑石子的自然就败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