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外婚和抢婚习俗·

夏尔巴人有种胜,立新村的夏尔巴人的种姓有 5 种,陈塘的夏尔巴人的种姓有两种。他们以种姓定亲疏,叙长幼。但他们在婚烟上奉行氏族外婚和部落内婚制,同姓不通婚。

过去夏尔巴人的婚姻有包办婚姻习俗和抢婚习俗。包办婚一般在少年中流行,子女在十二三岁时,家长就开始为其寻找对象,双方父母同意后,便互相赠送礼品,有的送酒送哈达,有的送牛送羊。他们也不管子女愿意与否, 便强行把姑娘送到男方家成婚。

有些男女青年相爱后、不举行迎亲或送亲仪式,而采用古老的抢亲习俗, 请几个相好的朋友,并书先和姑娘约好时间、地点,把她抢到家里锁起来。然后告诉双方的父母并协商有关结婚事宜。女儿被抢之后,女方父母只好认可,有不同意见的,只是多要一点财礼而已,不致因抢婚而发生纠纷。如果父母同意而姑娘不满意,或者姑娘同意而父母反对时,那更是需要通过抢来解决矛盾。有时甚至出现姑娘的父母约定未来的女婿把女儿抢走的情形。新娘抢到后,接着举行结婚仪式,喝酒、唱歌、跳舞,通宵达旦。夏尔巴人抢亲是约定俗成的,社会舆论对这种行为不加谴责。

举行婚礼仪式时,新郎新娘要各拿一把缨穗,甩动着缨穗合跳一种独特的婚舞,用钹伴奏,舞步随着音乐的节奏,轻快有力,刚健大方,优美动人。

夏尔巴人生小孩后,要在大门上拴一红布条,外人看见红布条,就不进屋。因为夏尔巴人有婴儿满月前禁止外人进屋的习俗。

民主改革以前,夏尔巴人的婚姻与家庭,基本上是封建家长制的一夫一妻制单一的个体家庭。同时也存在极少数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家庭。

民主改革以后,随着社会的进步,夏尔巴人居住的地区等级界限已不复存在,旧的婚姻制度已有所变革,旧的婚姻习俗已有所演化和发展.不合理的现象开始消失。如今,夏尔巴人男女平等、婚姻自主的新风气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