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赘”含义相同·

门巴族实行氏族外婚制,父系、姨表之间不能通婚。有姑舅表婚的习俗, 认为舅的女儿应当嫁给姑家的适龄男子,舅的儿子也有优先娶姑家女的传统习惯。

子女亲舅父甚于亲自己的父亲。子女结婚时,舅父是婚礼中的最高权威。新郎首先要给舅父敬酒、献哈达,舅父一边饮酒,一边挑剔,以显示他的尊严。这时,新郎的父母要表示歉意,并再次向舅父献哈达、送一点钱,婚礼方能顺利进行。订婚、结婚时,要请喇嘛择吉日,驱邪等。在门隅北部,有回娘家生第一个孩子的习俗。

在门巴人的观念上,“嫁”和“赘”的含义是一样的,赘婿在舆论上受到欢迎,婚仪与娶女相同。赘婿可以顶立门户,继承财产,为一家之长。

门巴族婚姻基本形式是一夫一妻制。民主改革以前,也有极少数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