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乡土地理概念和区域范围

§1-1 区域地理是地理学的核心

地理学是人类最古老的科学之一。作为萌芽状态的古典地理学早在远古时代就产生了。

当地理学的幼苗在纪元前的尼罗河流域、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以及中国的黄河流域这些沃野中破土而出的时候,就出现了分支的现象:一些科学先驱们醉心地探索整个地球的奥秘,另一些学者则着眼于研究自己在旅行探险中的所见所闻。前者如古希腊的埃拉托色尼(Eratosthenes,公元前 273—192

年),他曾在当时用几何测量的方法测出了地球的圆周总长为 39690 公里, 这个数据与今天测量的地球两极圆周长竟然十分接近!他著的《地理学概论》中还对地球上五带的纬度范围作了严格的划定。后者可以古罗马时代的斯特拉波(Strabo,公元前 64 年—公元 20 年)为代表,他著的十七卷《地理》是整理了自荷马史诗以来的古代地理知识,并结合自己一生的旅行见闻写成的,其中大部分篇幅是对以地中海为中心的欧洲、西亚和北非各地的地理描述。

这样,古代地理学自形成以来,就出现了研究地球整体的总论地理以及研究局部地区的区域地理两个分支的发展方向。

在古代中国,作为萌芽状态的区域地理——地志学特别发达。战国时代的《禹贡》一书是代表当时世界最高水平的区域地理著作。以后各朝代修撰的地方志、地理志计达 8000 部以上。这些浩如烟海的志书,是今天我们研究历史地理的重要资料,但是志书是一种记述性的史料,与进入科学时代的区域地理存在着一道巨大的鸿沟。

17、18 世纪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以来,地理学开始进入科学时代。以研究地球整体为对象的地理研究获得了长足的进展,它逐渐分化为地质、气象、气候、地貌、水文、海洋、植被、土壤等各个分支部门,被称为部门地理或系统地理,而且不少部门已从地理学中独立而成为一门新学科。与此相比, 区域地理由于长期处在描述的水平上而相形见绌。

这样,地理学在近代成了一个“跛足巨人”,不能不引起地理学界的重视。很多地理学家坚持认为:区域是地理研究的框架,正如年代是历史研究的框架一样,区域地理应该复兴。

面临区域地理的“危机”,1980 年在东京召开的第 24 届国际地理学大会上提出了“复兴区域地理”的口号,因为地理学家们清醒地看到,离开了区域,地理学便会失去它最基本的特征。这一届地理学大会的主席——伦敦大学的怀斯教授(M.J.Wors)在开幕词中说:“在今日世界人口日增、环境变化急剧、资源匮乏和自然灾害频繁的处境中,如何去和谐自然环境和人类文化生活的关系,已成为国际地理学界所面临的主要研究任务”。人和环境如何协调发展这一重大课题,成为当代地理学(包括区域地理学)研究的主题,这为复兴区域地理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

本世纪 60 年代以来,被称为第三次浪潮的世界科学技术革命大大地促进

了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的 10 年多时间里, 区域地理学的研究对各地区的经济建设已经起了卓有成效的作用。区域地理依然是地理学的核心,它在地理科学以及地理教育中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