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主要研究内容一、区域地理学

区域地理学又称统一地理学、综合地理学,这是一个既古老又新颖的分科体系。建国前我国的地理学基本上是依这个体系划分的,以国家和国家的行政区为对象研究描述各个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现象。解放后在高等学校、科研部门截然分成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两大类别,取消了统一地理学, 但中小学地理教育基本仍然保持着国别地理学的体系。60 年代后苏联地理学界出现了统一地理学的趋向,我国目前也出现了这一趋向,我国已故地理学家李旭旦先生等一些地理界的老前辈极力倡导这一方向。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又是一个新的体系。它之所以新,因为它是以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综合体为对象,综合研究区域地理规律的;如果再次重复 19 世纪和 20 世纪初描述地理的方法,只是描述和罗列地区内各种人文和自然现象,那只能是一种倒退的表现。在我国虽然“地理环境决定论”之类的政治帽子不存在了,但因为自然与社会在区域上的表现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若想获得新的进展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区域地理依研究空间的不同又分为世界地理、各洲地理、国家地理、乡土地理、方志学等。国家地理无论对国民教育还是对贸易、外交和文化交流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国家区域研究专家的研究水平和规模直接反映这个国家地理学的发展程度和国家的文化学术水平。乡土地理学对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热爱大自然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启发青少年求知欲望的极好形式。方志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为我国的行政管理、生产建设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