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和科学性质

什么是地理学?地理学是研究什么的?这是学习地理专业的人首先遇到的问题。

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从时间角度讲,如同接力赛一样,是渐进的、连续的,每一代人只能完成认识总过程的一段;从空间范围来讲,尽管客观物质世界是个整体,但要深入了解它,又必须划分相对的科学范围,每门学科只能认识客观世界的某个方面的某些性质。显然,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学科是不可能的,绝对独立、与其他学科不发生联系的学科也是不存在的。所以,科学研究的划分既是相对的,也是必须的。毛泽东指出:“科学研究的区分,就是根据科学对象所具有的特殊矛盾性。”①那么,对地理学来说,它的科学对象是什么呢?它又具有怎样的特殊矛盾性呢?这就是本章所要讨论的问题。

①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52 年版,第 29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