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是自私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任何人都是自私的。该观点是这样论证的:

一个人要求实现个人的利益和满足自己的需要就是自私,就是个人主义,而任何人都不能没有个人的利益;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自私”’ 是人的本质,世界上不可能有大公无私的人。

上面的论证运用了这样一个三段论:

凡要求个人利益的都是自私的,任何人都是要求个人利益的; 所以任何人都是自私的。

这个三段论的推理形式正确但结论错误。根据逻辑规律可判定必有错误

的前提。这个错误的前提不是小前提而是大前提。因为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 个人利益的满足是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没有个人的利益,不但个体失去了生存的条件,而且社会也失掉其存在的基础。所以,个人利益人皆有之, 即“任何人都是要求个人利益的”这个小前提是正确的,那么错误的就是大前提。大前提错在何处?就错在它把“要求个人利益”和”自私”混为一谈。因为“自私”或“个人主义”的概念有其确定的涵义,它指的是一种“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把个人利益置于他人或集体利益之上的思想行为。而我们所提倡的“大公无私”中的“无私”,指的是无“自私自利”之私, 决不是否定一个人通过合法的诚实劳动获得的正当利益。可见,一些人在论证“任何人都是自私的”、“不可能有大公无私”的错误观点时,其诡辩手法就在于不加区别地把“要求个人利益”与“自私自利”等同起来,犯了混淆和歪曲概念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