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把饭钱算给巴依

在《阿凡提的故事》一书中,讲了一个《饭钱》的故事:

有一个穷人找到阿凡提说:“咱们穷人真是难啊!昨天我在巴依(即财主,笔者注)开的一家饭馆门口站了一站,巴依说我闻了他饭馆里的饭菜的香味,叫我付钱,我当然不给。他就到喀孜(即宗教法官,笔者注)跟前告了我。喀孜决定今天判决。你能帮我说几句公道话吗?”

“行,行!”阿凡提一口答应下来,就陪着穷人去见喀孜。

巴依早就到了,正和喀孜谈得高兴。喀孜一看见穷人,不由分说就骂道: “真不要脸!你闻了巴依饭菜的香气,怎么敢不付钱!快把饭钱算给巴依!”

“慢着,喀孜!”阿凡提走上前来,行了个礼,说道,“这人是我的兄

长,他没有钱,饭钱由我付给巴依好了。”

阿凡提一边说一边从腰里掏出一个装铜钱的小口袋,举到巴依耳朵旁边摇了几摇,一问巴依道:

“巴依,你听见口袋里响亮的声音吗?” “什么?哦,听到了!听到了!”巴依说。

“好,他闻了你饭莱的香气,你听到了我的钱的声音,咱们的帐算清了。” 阿凡提说完,拉着穷人的手,大摇大摆地走了。

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就等于吃了饭菜,因而就要付钱,这就是巴依和喀孜敲诈穷人的诡辩术。其诡辩手法就是故意地把客观事物(饭菜)和事物的某一方面的属性(饭菜的香气味)混为一谈,从概念上看,就是把“闻”和“吃” 混为一谈,用“闻”的概念偷换了“吃”的概念。阿凡提不是正面地去辩解事物和它的属性以及“闻”和“吃”如何不同,而是先让对方听到他口袋里铜钱的声音,然后说明已经付清了饭钱,这叫作针锋相对,以毒攻毒。既然你认为闻到了饭菜的香味就等于吃了饭菜,那么你也必须承认听到了钱的声音就等于拿到了钱。这就巧妙地揭穿了对方的诡辩术,使之理屈词穷,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