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远长安近还是日近长安远

《晋书》记载了晋明帝小时候的一个故事:

一只有几岁的晋明帝,有一天在他爸爸身边玩耍,正巧碰上从长安来的使臣。爸爸问他:“你说太阳和长安哪个离你近?”儿子答:

“长安近。因为没有听说过有人从太阳那边来,不就是证明吗?”

爸爸听了很高兴,想把自己的儿子当众夸耀一番。第二天当着许多大臣的面又问他:“你说太阳和长安哪个离你近?”“太阳离我近。”这个孩子忽然改变了答案。爸爸感到惊奇,便问他说:“你为什么和昨天说的不一样呢?”儿子答:

“为什么说太阳离我近呢?因为我抬头能望见太阳,却望不见长安呢!”

群臣听了,都趋炎附势地夸他说的有道理。 “日远长安近”与“日近长安远”,这是两个具有反对关系的判断,不

能同真必有一假。只有几岁的晋明帝却要想证明它们都真,可谓是个小小的诡辩家。其实,他的两个论证都是错误的。当他论证“日远长安近”时,引用的理由是“我没有听说有人从太阳那边来”。这个理由和“日远长安近” 联在一起,构成了一个省略三段论,把省略掉的大前提恢复出来就是:

“凡是没有听说有人从那里来的地方,都比听说有人从那里来的地方离我远。”

用这个大前提作为衡量事物离我们远近的标准,是不能成立的,犯了大前提虚假的错误(尽管结论是真实的)。当时晋朝以建业(现在的南京)为首都,如果使用上述标准,那么在建业听说有人从长安(现在的西安)来, 没有听说有人从洛阳来,能证明洛阳距建业比长安距建业更远吗?当晋明帝论证“日近长安远”时,引用的理由是“我抬头能望见太阳,却望不见长安”。这个理由和“日近长安远”联在一起,也构成了一个省略三段论,把省略掉的大前提恢复出来就是:

“凡是我能看见的东西,都比看不见的东西离我近。”

用这个大前提作为衡量事物离我们远近的标准,也是不能成立的,同样是犯了大前提虚假的错误。古人云:“目能视千里,而不能自见其眉。”如果使用上面的标准,就会得出十分荒谬的结论:眉毛离我的距离,比千里之外的事物,比能望见的太阳还要远。

诡辩论者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在论证问题时,带有极大的主观任意性。他们不顾实际情况如何,只是随意地提出一种论据为某一观点作辩护,也可以提出另一种论据证明相反的观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