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杠

某甲是一个很喜欢和别人“抬杠”的人,而且说起话来声音特别大。有一天,他到朋友乙家里去玩,一进门就“抬”上了。

乙:你这个人个子小,嗓门儿倒很大。

甲:个子小就不能嗓门儿大?你看树上的知了(蝉)不是很小吗?它叫起来的声音比我的大得多啦!你说它嗓门儿小吗?

乙:你怎么把人和知了比呢?知了爬得高,所以叫起来特别响。

甲:你说得不对,青蛙不是也叫得很响吗?难道你能说青蛙也爬得很高吗?

乙:青蛙叫得响,是因为它嘴巴大。

甲:粪箕的口比青蛙的要大得多,为什么粪箕连叫都不会叫呢? 乙:粪箕是竹子做的,它没有生命,当然不会叫。

甲:萧也是竹子做的,为什么又会响呢? 乙:因为萧有洞眼,要人去吹才会响。

甲:米筛的洞眼比萧多得多,为什么吹不响呢? 乙实在生气了,就一语双关地说:

就因为它心眼太多,以前净说瞎话。所以要罚它做哑巴,使它发不出声来。否则,它总喜欢胡搅蛮缠地与人瞎争。

一个人喜欢辩论本来是好事,它可以对问题穷根究底,弄个明白。但并非任何争辩都是有意义的,都值得提倡。为了使辩论有成效地进行,不致陷入无谓之争,必须严格遵守逻辑的同一律,以保证论题的确定性。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抬杠”,就是违反同一律的典型。上述故事中的某甲就是这样。他主观随意地挑选出事物的表面相似之点为依据,东拉西扯地从人扯到知了和青蛙,又从青蛙扯到粪箕、萧和米筛,他的思想像跑野马一样,一次又一次地偷换了论题,问题永远也讲不清楚。喜欢抬杠的诡辩论者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即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他都不会同意别人的意见,即使对方的观点是正确的,他也要节外生枝地提出种种歪理进行狡辩,从来不肯认输。我们应当防止和反对这种毫无价值的抬杠式的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