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一位从事酿酒做醋生意的个体户,为了宣扬自己的产品,招揽顾客,请人写了这样一条横幅广告挂在门前:

酿酒缸缸好做醋坛坛酸

广告没有加标点符号,其原意是“酿酒缸缸好,做醋坛坛酸”。岂知有一位不怀好意的人看了广告后,顺手在“醋”字后面加了个逗号,于是广告就变成:

“酿酒缸缸好做醋,坛坛酸。”

经这样一改,意思同原广告大不一样,这样的酒谁还会去买呢?

标点符号是现代书面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具有表示停顿、表达语气和表示语句性质的作用。语句中应用的标点符号不同或标点的位置不同,就会影响语句所表达的判断的涵义,甚至使判断的意思完全不同。对于这一点, 我们在使用标点符号时一定要注意。特别是一些不加任何标点符号的语句, 更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钻空子加以利用。例如,在某路边不远的一个僻静处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

其本意是:“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由于这句话没有标点符号, 于是有人就在上面加了标点,把它断句为:

“行路人,等不得,在此大小便。”

经这样标点之后,意思完全变了。根据这个判句,凡行路的人,只要憋不住了,就可以在此大小便。

我们把这种任意改变或增加语句的标点符号以改变语句原意的手法,叫“断句法”诡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