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努尔哈赤时期辽东的军事和政治

天启元年(1621 年),努尔哈赤率领大军相继攻占沈阳、辽阳等 70 余城。金军攻下沈阳、辽阳以后,不像过去那样毁城撤兵退回老家,而是把老家迁徙到新占领区。努尔哈赤决定把都城迁至辽阳。以后又迁至沈阳,改名盛京。

在封建租佃关系已经相当发达、文化水平远远高出女真人的汉人农耕社会的土地上,用什么样的方式,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秩序,怎样安顿女真人, 又怎样统治人口众多的汉族人民呢?这些都是摆在以努尔哈赤为首的金国统治集团面前的新课题。

过去金军对凡是抵抗者,在攻陷之后,男丁一律屠杀,掳掠妻小分给八旗军户为奴。攻取抚顺之后,开始改变。下辽沈以后,已经认识到要在辽东建立统治,不杀汉人对自己是有利的,能够“增加国人,增加兵,增加钱粮”。适应发展生产的需要,改变过去那种屠杀抗拒者的积习,是努尔哈赤在认识上和政策上一大进步。

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以后,为了在辽东建立巩固的统治,于天命六年

(1621 年)七月十四日,颁布计丁授田令。按计丁授田令规定,应是圈占无主荒地,但实际上不仅不是无主荒地,几乎是全部辽东的耕地。计丁授田令没有明确规定每一男丁授田多少,只能根据有限的资料,作出种种推测。土地只有按当地的实有数额来计丁授田,但在实际运作中,授田是肯定不够数的。天聪朝汉臣的奏章明确指出“名虽五日,实在只有二三日”。①

努尔哈赤实行计丁授田,是有其历史渊源的,是在进入辽沈地区以前在辽东山地已推行的牛录屯田制度的发展。顺治元年清军入关以后,在京辅地区圈地则是计丁授田的继续。计丁授田是狩猎的女真族在征服农业民族以后,使本民族的生产也全面地向农业生产过渡,把包括本民族在内的各族人民都强制地束缚在土地上。

计丁授田制度所建立的生产关系,与明季辽东地区解体中的军屯制和在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封建租佃关系相比,显然是大倒退。但就女真族自身来看,走出辽东山地以前,农耕的拖克索(庄园)是依靠汉人战俘和掳掠来的朝鲜人耕作。牛录屯田的收获,只作军马粮草的补充。农业生产还没有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计丁授田在女真社会中确立封建土地占有制度, 土地成为基本的生产资料,农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要部门,无疑的是女真社会发展史上阶段性的飞跃。

努尔哈赤一进入辽北,立即强迫汉人迁徙。努尔哈赤强迫汉人迁徙,是其既定国策。努尔哈赤不明白,农业定居民族的大迁徙将要引起怎样的社会动荡,造成什么样的严重后果。狩猎的女真人是比较习惯于迁徙,其先世建州女真在元末明初的半个多世纪里就曾有过多次的迁徙。努尔哈赤崛起以后,其中心从费阿拉迁到赫图阿拉,建国后根据战争的需要初迁界藩,再迁萨尔浒,终于一次大迁徙来到辽东。稍后,国都迁沈阳。顺治元年又一次大迁徙,迁入山海关以内,建立全中国的统治。弃故土,据新地,是狩猎民族的生产和生活的传统。但大规模地迁徙汉人,是出自圈占汉人土地分给女真人的需要,所以说计丁授田和迁徙汉人是民族压迫政策。

① 一日即一垧(或作晌),一日的耕种量。熊廷弼《修复屯田疏》:“辽俗五亩为一日。”

后金对汉人还因其投降的迟早和是否抵抗而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凡是在进占辽东以前,在赫图阿拉时已归降的,在汉人中的地位最高。汉人中的各种工匠和在农业方面有特殊技能的,也能受到优待。

天启二年(后金天命七年,1622 年)八月,明廷派孙承宗以辅臣身分经略辽东。孙承宗使袁崇焕守宁远(今辽宁兴城)。袁崇焕加固宁远城墙,积储粮草,屯聚重兵,配置西洋火炮,阻遏住了努尔哈赤的凌厉攻势,使之按兵不敢深入者数年,辽西失地也渐次收复。其后由于孙承宗遭权奸魏忠贤嫉恨,被朝廷罢斥,改由高第代行辽东经略。高第到职后,下令尽撤关外守备, 退入山海关。袁崇焕拒不执行高第的错误命令,决心死守宁远孤城。努尔哈赤以为是良好战机,于天命十一年(天启六年,1626 年)正月十四日亲率大军 13 万,于二十三日兵临宁远城下。经过几昼夜的激战,后金兵大败,损失惨重。自起兵以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努尔哈赤,竟然惨败在宁远城下,悲愤至极。努尔哈赤积郁成疾,八月六日,病势加重。天命十一年八月十一日, 努尔哈赤与世长辞,终年 68 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