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咸丰同冶时期的内政与外交

一 咸丰帝挽救内战危局的努力

道光三十年(1850 年)正月,道光帝病逝,四皇子奕詝继位,是为文宗, 以明年为咸丰元年。时年不满 20 岁的咸丰皇帝登上宝座不久,经过长期秘密酝酿的太平天国起义便突然爆发,并迅速推向高潮。腐败的清政府对于这场突发事件,一下子手忙脚乱。年轻的咸丰皇帝也感到事态严重,非痛下决心不足以挽救内战危局,于是以咸丰帝为首的满汉大贵族大官僚进行了一系列的努力。归纳起来,有如下三个方面。

(一)辅佐班子的不断调整

自军机处设立以来,皇帝的辅佐班子是军机处,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领班军机大臣。

从道光十七年起就一直为领班军机大臣的穆彰阿,一味迎承道光皇帝, 在鸦片战争中屈膝求和,对林则徐等人诬陷打击,乃至对日益严重的腐败风气都负有责任。咸丰皇帝要表示除旧布新,自然要拿穆彰阿作替罪羊。他即位不久便起用林则徐为督办广西军务的钦差大臣,同时将穆彰阿革职永不叙用。由蒙古八旗贵族赛尚阿为领班军机大臣。赛尚阿不久被任命为钦差大臣离京,汉族官僚祁隽藻继任为领班军机大臣。在咸丰帝即位的前四年中,共有林则徐、李星沅、徐广缙、陆建瀛、向荣为钦差大臣,与同时期的旗员钦差大臣相等,这在清代是空前未有的。这表明咸丰帝在生死存亡的关头,对汉族官员作了较多的权力开放。

祁隽藻在汉族士大夫中有较高的声望,但他并不是有胆有识的救危扶倾的大臣。咸丰帝于是命奕入值军机处,道光四年更命奕为领班军机大臣, 祁隽藻只好称病引退。此后不久,咸丰帝又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奕赶出军机处,命文庆接替奕为领班军机大臣。文庆主张“欲办天下大事,当重用汉人”。由于他老谋深算,才识出众,不仅“为八旗王公所敬信”,且深为咸丰帝所倚重,但在职只一年多就于道光六年老病死去。

文庆死后,由彭蕴章继任领班军机大臣。十年,彭蕴章又因保荐何桂清之失获咎罢值,领班军机大臣一职由穆荫继任。穆荫等人早已依附肃顺。这样,咸丰帝的辅佐班子军机处,完全由其异母弟肃顺、怡亲王载垣和郑亲王端华三人亲贵集团所把持。

(二)克服军事危机的有效对策

在嘉庆白莲教之役时,清军就已充分暴露腐败不堪,缺乏战斗力。面对组织得比白莲教徒要严密得多的太平军,清军兵败如山倒。先后派往广西的统兵大员,几乎都是一些毫无指挥能力的庸才。将帅不和,冲突时起。各部之间,互相猜疑,临阵不能一致对敌,甚至坐视友军溃败也不肯援救。军纪败坏,烧杀淫掠,与贼匪无异。清政府对于这种情况,甚为忧虑,但拿不出有效办法,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八旗的雄风早已衰落,而绿营的腐败也是长期形成的,已经严重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正如曾国藩所说,“今日

营伍之习气,与今日调遣之成法,虽圣者不能使之一心一气。自非别树一帜, 改弦更张,断不能办此贼”。曾国藩有见及此,所以组建一支与绿营完全不同的湘军。建军之初便见成效,从而找到了从根本上克服军事危机的有效对策。

但根深蒂固的满汉珍域之见,使清政府对曾国藩创建的湘军采取利用和限制的方针。时任领班军机大臣的文庆,力主破除满汉成见,重用湘军集团。继起的肃顺,不仅“平时与座客谈论,常心折曾文正公之识量,胡文忠公之才略”。咸丰帝对湘军集团的崛起,还是很不放心。咸丰十年(1860 年)江南大营溃败,十一年财赋之区的浙江又几乎全被太平军占领。只是到了这个时候,清政府面临无饷可拨、无兵可战的困境,咸丰皇帝才接纳肃顺的建议, 任命曾国藩为两江总督,旋又命曾为钦差大臣。其他湘军集团的大员,也相继出任督抚,掌握地方军政大权。既为湘军集团的大发展铺平了道路,也使清政府找到了克服军事危机的途径。

(三)吏治的整顿

吏治的败坏,至乾隆而日趋严重,但当时对不法官吏的打击也很严厉, 曾因兵败贪污等罪,处死不少官员。至道咸之际,政治腐败已经是积重难返了。金田起义后,朝野普遍认为,官吏腐败风气能否扭转,是清朝政府生死存亡的关键。咸丰帝也认识到腐败可能葬送江山,曾反复告诫过,可谓言之谆谆,但对我行我素腐败照旧的大官僚,却不能下大决心痛加惩处。他在位的前七年中,不曾揭露一件大贪污案,对丧师失地的大员也不能严厉执法。这位新登大位的年轻皇帝不愿、也不敢对大臣采取严厉措施,而辅佐的军机大臣祁隽藻等又是平庸之辈。这样,自然不可能很快从嘉道姑息的阴影中走出来,对吏治进行强有力的整顿。

八、九两年,连续发生三起大案。第一,咸丰八年(1858 年),耆英与桂良赴天津与英法联军交涉,擅自回京,获罪赐死。第二,同年顺天乡试科场舞弊案,惩处 91 人之多,其中包括大学士一人。第三,次年户部钞票局案, 查出贪污巨额赃款,先后抄没官吏商人各数十家,涉及数百人。这三起大案中,前两起案件严惩包括两个大学士在内的大小官僚,后一起案件除了个别大官僚受到惩处外,还涉及一大批人。这对长期腐败而又受到姑息的官僚, 乃至一般士大夫,不能不是极大的震动。这样的整顿,虽然对吏治有所补救, 但由于病入膏肓,动手太晚,十年又有英法联军的干扰,吏治的整顿既未能在京城坚持下去,更未在全国大力推行,以致咸丰末年的吏治,除了湘军集团大员任督抚的两湖、四川、安徽等地有较大好转外,其他各省依然如故。

(四)克服财政危机的重大举措

清政府为了克服财政危机,筹措军饷,于咸丰三年(1853 年)开始征课一种名叫厘金(又称厘捐)的商业税。关于厘金的详细情形,将在第四节中叙述。

二 湘军的组建和湘军集团的壮大

正当清政府处在生死存亡关头而又束手无策的时候,以曾国藩、左宗棠、江忠源、胡林翼等人为代表的湖南士绅,却在进行冷静而顽强的探索,并且毅然采取一系列新的措施。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系列措施,不仅使清政府转危为安,更在近代中国历史上留下深远的影响。这就是曾国藩组建的湘军。

曾国藩(1811—1872 年),湖南湘乡人,号涤生。道光十八年进士,此后十余年一直在京做官,至二十九年官至札部侍郎。因先后与唐鉴、倭仁等讲习程朱理学,又获得理学家的桂冠。咸丰帝即位后,在一系列奏折中,他更表现出非凡的才识和敢于犯颜进谏的精神。对于当时的政治、军事、社会、经济等关键问题都能详细指出致病之由以及治理之方,而且敢于把这些逆耳的忠言向皇帝直说。咸丰皇帝也从这些奏疏中看出曾国藩的才能和忠诚,有抱负,敢作敢当,是一个可以委以重任的人才。这一切又使曾国落成了众心悦服的领袖。

咸丰二年(1852 年)底,曾国藩以丁忧在籍侍郎的身份,在湖南开始办团练。他感到绿营积弊太深,不堪驱策,决心改弦更张,另外组建一支军队。遂招募朴实壮健的农民为营勇,“不调入营已久之兵”,“无取浮猾之辈, 而取土作之类”。他认为绿营“将弁习气自守备以上已骄蹇散漫难可使用”, 因之坚决“不用守备以上之将”,而用所谓有“忠义血性”“质直晓军事” 的儒生为将佐。这就是后来在镇压太平天国中起了决定作用的湘军。曾国藩吸取绿营腐败的教训,决心从严治军,强化纪律,完善组织。“以忠义之气为主,而补之以训练之勤”,所要达到的目标是“诸将一心,万众一气”。他又接受江忠源的建议,组建水师,以便在长江流域和太平军角逐。

曾国藩及其组建的湘军,起初并没有得到咸丰帝的信任,长期以空头侍郎领军,也受制于地方大吏,处处掣肘。一些满族的有识之士,力主重用曾国藩、胡林翼等人。如文庆认为,“欲办天下大事,当重用汉人,彼皆从田间来,知民疾苦,熟谙情伪,岂若吾辈未出国门一步,懵然于大计者乎”。他恳请咸丰帝“破除满汉藩篱,不拘资地以用人”,要求重用湘军首领曾国藩、胡林翼。咸丰帝迫于战场上的不利形势,破格提拔胡林翼,命其署理湖北巡抚。湘军有了这块地盘,再加上湖南,就为湘军集团经营两湖后方基地, 为其初步发展壮大,创造了条件。十年,咸丰帝又接受肃顺建议,先任命曾国藩为两江总督,钦差大臣,后又任湘军集团成员二人为巡抚,一人为钦差大臣。咸丰十一年(1861 年)七月,湘军集团中任总督者有两江总督曾国藩、四川总督骆秉章,任巡抚者有安徽巡抚李续宜、河南巡抚严树森、湖北巡抚胡林翼和广西巡抚刘长佑。同治二年(1863 年)七月,湘军集团中任总督者除曾国藩、骆秉章外,还有直隶总督刘长佑、闽浙总督左宗棠和两广总督毛鸿宾,共 5 人。任巡抚者共 9 人,计江苏巡抚李鸿章、安徽巡抚唐训方、山东巡抚阎敬铭、浙江巡抚曾国荃、江西巡抚沈葆桢、湖北巡抚严树森、湖南巡抚恽世临、广东巡抚郭嵩焘、陕西巡抚刘蓉。这些地方督抚大员,后来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都扮演了重要角色。

当时的总督,不计漕运、东河两总督,共有 8 个席位,湘军集团占了 5

席。当时的巡抚,共有 15 个席位,湘军集团占了 9 席。两者都超过了半数。到同治三年五月,湘军攻灭太平天国时,总督只有一个旗员,巡抚一个也没有,全由汉人担任。湘军的兵员总数,估计在 50 万人以上。这就是说,继获得全国一半以上省级政权之后,湘军集团又拥有与过去常备军绿营兵人数相近而战斗力大大超过的军事实力。

三 淮军集团的兴起

李鸿章及其淮军是曾国藩一手提拔和扶植起来的,但在两三年内就飞速发展,后来更是青出于蓝,发展为拥有强大实力的集团。

李鸿章(1823—1901 年),安徽合肥人,道光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咸丰三年(1853 年)回籍办团练,对抗太平军和捻军。八年至江西人曾国藩幕府,深得曾国藩赏识,令其参与机要。咸丰十一年十一月,李鸿章奉命募勇, 至同治元年正月,张树声、刘铭传、潘鼎新、吴长庆即各带所部团勇至安庆, 并按湘军营制,编为最早之淮军四营;同时曾国藩又从湘军拨来韩正国两营、程学启两营、张遇春一营,以及新从湖南招募的四营,共十三营。这时李鸿章军虽名为淮军,实际上还是湘军的一部分。

同治元年三月,首批李军乘坐上海官绅以 18 万两巨款租来的外国轮船至

上海,至五月,陆营 6500 人全部到达,黄翼升水师不久亦到。李鸿章到上海后,大力整顿税收,扩大财源。凭借上海财力,放手扩军,从各种渠道吸收兵员,到安徽、苏北招募新兵,改编上海原有的绿营系统的部队,收编太平军归降的官兵,收编苏杭地区的盐枭、枪船和团练。经过多方努力,至攻下苏州时,李鸿章所统水陆军已有 7 万多人。

李鸿章深刻认识到洋枪洋炮为战争利器,到上海后频繁与西方各国军政人员往来,得到了西方国家的支持,大量购买洋枪洋炮以装备部队。李鸿章还参观西方军队操演,聘请西人充任教官,采用西法训练。至同治四年春, 已完全更新了淮军的武器装备,用洋枪洋炮代替了冷兵器和旧式的火枪火炮,“每营用洋枪四百余,少亦三百余杆”。

经过 3 年多的努力,李鸿章终于使淮军摆脱湘军的附庸地位,上升成为兼有军政实力;自成系统,几与湘军分庭抗礼的势力集团。

四 英法联军之役

英法联军之役,指的是咸丰六年至咸丰十年(1856—1860 年)英法两国在美俄支持下以武力胁迫清政府实现其修约要求的侵略战争,就其性质来说,是鸦片战争的继续与扩大,所以又称之为第二次鸦片战争。英、法等国为扩大鸦片战争中所攫取的特权和利益,向清政府提出全面修改《南京条约》的要求,为清政府所拒绝。咸丰六年九月二十五日(1856 年 10 月 23 日)英国借口“亚罗”号事件,进攻广州,占猎德炮台,挑起了侵略战争。

“亚罗”号是一艘中国船,在香港殖民政府登记,但注册的有效期已过。咸丰六年九月初十日(1856 年 10 月 8 日),广东水师在“亚罗”号上带走

涉嫌从事抢劫走私活动的 12 名水手。英国驻广州领事巴夏礼在英国驻华公使、香港总督包令的指使下致函两广总督叶名琛,以“亚罗”号曾在香港登记,属英国船,要求释放全部被捕水手。并诡称中国水师官兵扯下了船上的英国国旗,侮辱了英国的尊严,要求赔礼道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正在交涉过程中,英舰 3 艘突然发动袭击,越过虎门,攻占广州东郊的猎德等炮台。叶名琛备战不力,英军一度攻入城内,因兵力不足,无法占据广州,从城内撤兵。英国政府全力支持包令、巴夏礼的战争行动,并准备增派军队,扩大战争。但是英国议会中许多人意见不同。上院提出的谴责英国

在华官员擅用武力的议案以 110 票对 146 票被否决。英国下院也提出类似议

案,反对英政府为“亚罗”号事件所采取的对华政策,以 263 票比 247 票获得通过。首相巴麦尊宣布解散下院,并派额尔金为全权专使,率军扩大侵略战争。

咸丰七年三月(1857 年 4 月),法国亦以马神甫事件(又称西林教案) 为借口,任命葛罗为全权专使,率军东来。所谓马神甫事件是指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非法潜入未开放的广西西林县传教,于咸丰六年正月被当地官员处死,此事完全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妥善解决。一直在交涉中,迄未了结。法国政府以此为借口,任命葛罗为全权代表,率军来华。

法国与英国组成英法联军,美、俄两国派专使与英法相配合。英法联军以战舰 20 余艘、地面部队 5700 余人于十一月十三日进攻广州,十四日攻入

城内。十一月二十一日(1858 年 1 月 5 日)联军捕两广总督叶名琛,旋送往印度,仍以“海上苏武”自居,囚死异域。叶名琛的所作所为,时人曾讥讽为:“不战不和不守,不死不降不走,相臣度量,疆臣抱负,古之所无,今亦罕有。”

咸丰八年正月,英、法、美三国驻上海领事,向清政府递交照会(俄国照会由美国领事代递),重申其修约要求,并要清政府派钦差大臣赴上海谈判。清政府拒绝在上海谈判,命回广东谈判。谈判破裂,咸丰八年四月初八日(1858 年 5 月 20 日),英法联军攻陷大沽炮台,进逼天津,游击沙元春陈毅阵亡,天津总兵达年及兵勇八九千人溃散。四月十六日(5 月 28 日)清政府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赶往天津求和,并按英法美俄四国要求, 颁给钦差大臣关防,授予便宜行事全权。五月,先后与英法两国签订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天津条约》主要内容是公使常驻北京觐见中国皇帝用西方礼节,增开牛庄(后改营口)、登州(即蓬莱,后改烟台)、台湾府(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今海口)、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并约定在平定太平天国后,长江中下游另开三埠为通商口岸,外国传教士得入内地自由传教,外国人得在内地游历、通商,修改海关税则减少商船船钞,对英赔款银 400 万两,对法赔款银 200 万两。此前几天,俄、美两国公使分别与清政府签订中俄、中美《天津条约》,攫取了除赔款外与英法所得几乎一样的特权。

十月又在上海与英法美三国分别签订《通商章程善后条约》,规定鸦片贸易合法化,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照时价值百抽五征税,洋货运销内地只纳 2.5

%的子口税免征一切内地税。八年四月十六日(5 月 28 日),沙俄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以武力胁迫黑龙江将军奕山订立中俄《缓辉条约》,强行割占我国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大片领土。

咸丰九年五月,英法美借口换约又派军舰到大沽口。清政府以大沽设防为由,指定各国转道大沽以北 30 里的北塘,由陆路赴京交换《天津条约》批

准书。英法公使蓄意挑衅,坚持从大沽溯白河进京。五月二十五日(6 月 25

日)英国军舰突然进攻大沽,僧格林沁指挥守军奋起抗击,击沉敌炮艇 3 艘,

重创 3 艘,毙敌 89 人,伤敌 345 人,伤英舰队司令何伯及陆军司令海金,联军败退。

十年三月,英法再组联军,在上海举行军事会议,决定侵华军事行动计划。闰三月初一日(4 月 21 日)英法联军占领定海,并先后进据大连湾、烟

台。六月十五日(8 月 1 日),英法联军以舰船 200 余艘、陆军 1.7 万人, 避开防守严密的大沽,在清军未设防的北塘登陆。僧格林沁已奉旨不得首先开战,对登陆之敌也未能乘其立足未稳,予以打击。英法联军在未遇任何抵抗的情况下,登陆行动整整进行了 10 天。二十六日,英法联军攻占了北塘的新河。七月初五日(8 月 21 日)英法联军进攻大沽北岸炮台,中国军队奋起抗击,伤亡 2000 余人,直隶总督乐善阵亡,打死打伤联军官兵 330 人。七月初七日(8 月 23 日)侵占无兵防守的天津。

英法以武力相威胁,军队继续向北京推进,要求清政府答应其所提各项条件。随着军事行动的进展,所提条件更加苛刻,而且只许签字,不容商议。英法宣布在天津的谈判破裂,联军由天津向北京进发。

八月初四日(9 月 18 日),僧格林沁所部 2 万余人,与英法联军向北京

推进的 4000 人,大战于张家湾。结果僧部大败,退守通州以南的八里桥。八月七日,清军再次大败于八里桥。张家湾和八里桥两战,是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双方投入兵力最多,最为激烈的战斗。两战的结果,僧格林沁等部清军溃不成军,完全丧失战斗力。北京城已完全暴露在英法联军的锋芒之下,毫无防御能力。八月初八日,咸丰帝自圆明园逃亡热河(治今河北承德市)。临行前,他任命其弟恭亲王奕为“钦差便宜行事全权大臣”,与英法议和。英法联军继续向北京推进,初十日至通州,十二日至北京朝阳门外。二十二日英法联军败僧格林沁所部清军于德胜门外,随后闯入圆明园,大肆抢掠。八月二十九日,英法联军占领安定门,联军一部进入北京城。而额尔金却以巴夏礼等人遭受苛暴为由,要对清朝皇帝进行“报复”和“惩罚”,竟然下令放火焚毁圆明园。

熊熊的大火,冲天而起,三日不熄。北京城内的居民,都能看到西北方向的浓密的硝烟。这座历经 90 余年修建、耗银上亿两的东方名园和艺术宝殿,在侵略者的暴行下,化为灰烬。能抢的,都被抢光了;能烧的,都被烧光了。只剩下那些烧不着、带不走、打不烂的石柱,留存至今,向人民展示着侵略者的暴虐,也记载着清朝统治者们昧于世界大势、未能整军经武大罪!

此后的所谓交涉,完全是奕等人听命于额尔金和葛罗。英法所提的条件,一概应允。九月,恭亲王奕代表清政府分别与英法公使互换《天津条约》批准书,并分别订立中英、中法《续增条约》(即《北京条约》)。

《中英北京条约》共有 9 款,其主要内容为:赔款增至银 800 万两,割让九龙予英国,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完全承认《中英天津条约》,公使是否驻北京,由英方决定。《中法北京条约》共有 10 款,其主要内容为:赔款

增至银 800 万两,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完全承认《中法天津条约》,清政府禁教期间没收的教产,应予赔还。

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用战争手段强加于中国的第一批不平等条约,加上这次战争被迫签订的第二批不平等条约,构成了西方列强肆意侵凌中国人民,侵夺中国利益的网络,奠定了所谓“条约体制”的基础。

在英法两国对华的武装侵略活动中,俄国公使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他以“调停者”的身份,一方面向清政府表示,愿意“善为说合”,摸清清政府的底牌。一方面向英法联军提供情报,怂恿扩大侵略。俄国的所谓“调停”,不过是以“调停者”的身份,胁迫清政府屈从英法侵略者的要求。中英、中法《北京条约》签订后,俄国公使竟以“调停有功”,向清政府索取报偿。他软硬兼施,于十月初二日,逼使清政府签订了祸害中国最为深重的

《中俄北京条约》。

《中俄北京条约》共有 15 款,其主要内容为:(1)中俄东部以黑龙江、乌苏里江为界,这不仅承认了《瑷珲条约》,而且将“中俄共管”的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也划归俄国了。(2)中俄西部边界将顺山岭走向、大河流向及清军卡伦路线而行,这又使中国丧失大片国土,损失空前惨重,后患无穷。

两次鸦片战争被西方列强用战争手段强加给中国两批不平等条约,其中,最令炎黄子孙刻骨铭心的是《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北京条约》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中华民族蒙受最沉重、永久性灾难的不平等条约。沙皇俄国是近代中国最伪善也是最凶恶的敌人。

五 办理外交事务的机构的建立和外交新格局的形成

根据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战败的事实,根据俄国扩大侵华的势头,根据太平天国、捻军等反清起义声势正炽的状况,奕提出了“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欢之”的战略决策。主张与西方国家先事修好,待平定各地的“造反”后再图之。清政府的对外政策,应当“按照条约,不使稍有侵越,外敦信睦,而隐示羁縻”。由于奕当时的影响力和后来的地位, 他的这些新策略使清政府实际上开始了对外政策的转变。

咸丰十年(1860 年)十一月,奕等奏请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专理对外事务,以亲王、军机大臣等领之,“以专责成”。十二月,咸丰帝批准,命奕等人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具有近代色彩的外交机构,初称“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或“译署”。

在过去,清政府只是以礼部或理藩院管理“朝贡”等外交事务。对于英国等西方国家,除了民间的贸易外,也无正常的官方联系。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开放,清政府只是以两广总督兼任管理通商事务的钦差大臣,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又将钦差大臣关防移归两江总督。清朝中央政府成立总理衙门, 接管以往由礼部和理藩院所执掌的对外交涉事务,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清政府扩大对外部世界的了解,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中外矛盾,有利于中国近代化的起步和发展;同时,也使得西方各国能够更为直接地钳制、要挟、勒索清政府。所以,总理衙门的成立,立即获得了西方各国的欢迎。

随着咸丰帝病逝、慈禧——奕政治体制的形成,由奕主持的总理衙门的权力也迅速膨胀。除办理外交、通商外,举凡一切与“洋”有关系,且不属传统的六部管理的事务,如关税、学堂、铁路、电报、海防、矿务、传教等等,亦划归总理衙门管理。很显然,这些被称之为“洋务”的新事物, 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奕等人创办或创造出来的,在当时未设立新机构的情况下,归属“洋务派”把持的总理衙门管理,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由此,总理衙门成为同治、光绪两朝指导“洋务”运动的领导机关。

总理衙门下设若干办事机构:(1)英国股,主管与英国、奥地利两国交涉事务,兼管与各国通商及各地关税等事务;(2)法国股,主管与法国、荷兰、西班牙、巴西等国交涉事务,兼管民教及侨工等事务;(3)俄国股,主管与俄国、日本两国交涉事务,兼管陆路通商、边防疆界、外交礼仪、本衙门官员的考试任免、经费开支等事务;(4)美国股,主管美国、德国、意大利、秘鲁、瑞典、挪威、丹麦、比利时、葡萄牙等国的交涉事务;(5)海防

股,主管南北洋海防,包括长江水师、北洋海军、沿海炮台、船厂以及购置轮船、枪械、制造机器和置办电线、矿务、铁路等事务,甲午战争后该股改为日本股;(6)司务厅,主管收发文件、呈递折件等秘书性质的事务工作;

  1. 清档房,主管缮写文件及保管档案等工作;(8)电报处,主管翻译电报等工作;(9)银库。此外,总理衙门还下设同文馆和海关总税务司署。

除了总理衙门外,根据奕的建议,清政府还在天津设立“办理三口通商大臣”(后由直隶总督例兼,改称“北洋大臣”);设在上海的钦差大臣管理南方各口通商事务(后改称“南洋大臣”,由两江总督例兼)。恭亲王奕于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 1 月)奏请开办京师同文馆,简称同文馆。这是以培养外语翻译、“洋务”人才为目的的专门学校,直属总理衙门。初设英文馆,以后陆续增设法文、俄文、算学、化学、德文、天文、格致、东文等馆。同文馆附设印书处、翻译处,曾先后编译、出版自然科学及国际法、经济学书籍 20 余种。

总税务司署是由外国人管理中国海关的奇特的新机构。外国人染指中国海关权力,起源于咸丰三年的上海。初由英国人李泰国署理总税务司职务, 咸丰十一年,李泰国因病请假,荐英国人赫德接替。赫德就职后,在各口岸设立了由外国人担任税务司的新海关,其工作仅向总税务司负责。同治二年, 赫德被正式任命为总税务司,任职长达 45 年之久。同治三年,总税务司署辖

各地海关 14 处,雇佣外国人 400 余人任高级职务,雇佣中国人约 1000 人任中下级职务。同治四年,总税务司署由上海迁往北京。从名义上说,总税务司署隶属于总理衙门,实际上由赫德操纵一切。赫德用西方的行政管理方法, 聘募英、美、法、德各国人员进海关,建立了前所未有的新型机构,因而得到了英国和其他各国驻华使节的支持。这无疑是对中国主权的严重破坏。然而,由“洋员”把持的新海关,改变了先前中古式的税收方法,使得清政府的关税收入大增。至清末,关税已经成为清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清政府因此也支持赫德和总税务司署。随着赫德地位的上升,对清政府的影响力也增大了。他为清政府筹措借款,购买外国机器、武器、舰船,甚至参与清政府的外交谈判活动,成为清末政治舞台上的重要角色。

总理衙门、同文馆、总税务司署的建立,从制度上改变了“天朝”对外体制,为同治、光绪两朝的对外新格局奠定了基础。六辛酉政变和垂帘听政体制的确立英法联军攻陷大沽炮台,占领天津,进逼北京,咸丰帝逃往热河避暑山庄。次年,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1861 年 8 月 22 日),咸丰帝病死于承德避暑山庄。由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御前大臣景寿、户部尚书肃顺及军机大臣匡源、穆荫、杜翰、焦佑赢等八人为赞襄政务大臣,辅佐年仅 6 岁的皇太子载淳即皇帝位。皇后钮祜禄氏晋封皇太后,后加徽号慈安。次日又晋封载淳生母叶赫那拉氏为皇太后,后加徽号慈禧。为区别起见,或称钮祜禄氏为母后皇太后,那拉氏为圣母皇太后。或因钮祜禄氏住承德避暑山庄烟波致爽殿东暖阁,称东太后,那拉氏住西暖阁,称西太后;或以各自徽号相称。八大臣拟定小皇帝载淳的年号为“祺祥”,并很快铸造出以“祺祥”为年号的新币,刊印出祺祥元年的新历书。

两宫皇太后在这次大变局中,没有得到任何实际权力和地位。这是慈禧所不能接受的。

慈禧,道光十五年(1835 年)生,满洲镶蓝旗人。父惠徵,曾任安徽徽宁池太广道道员。慈禧幼年在娘家受过一定文化教育,通汉文,能绘画,测

览过史书。咸丰二年被选入宫,不久就以工于心计得到咸丰帝宠幸,初封兰贵人,咸丰四年晋封懿嫔。咸丰六年三月,生皇子载淳,再升懿妃,次年封懿贵妃。在宫中的地位仅次于皇后钮祜禄氏。由于得到皇帝的宠爱,“时时批览各省章奏”,干预朝廷政事。她的名分虽低于慈安太后,却是载淳生母, 手中控制着一个小皇帝。于是这个野心勃勃、善弄权术的年轻寡妇便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在最高权力中枢一再发起权力斗争。

两宫皇太后由于不满八位“赞襄政务大臣”专权,于是秘密策划罢斥肃顺等人。慈禧太后揽权的第一步是阅看奏报,过问朝政,从而分享和限制了赞襄大臣的权力,使赞襄制度演变成两宫皇太后与赞襄大臣的联合执政。接着,慈禧太后又提出“垂帘听政”的问题,从而挑起了争议。

八月初六日(9 月 10 日),都察院山东道监察御史董元醇奏请两太后“权听朝政”,在赞襄政务大臣之外,另简派亲王一二人(意在奕、奕◻)辅政。这个奏折正合慈禧的心意,收到奏折的第二天即“召见载垣等面谕照行”。而肃顺等人则“勃然抗论,以为不可”,并声言他们“系赞襄皇上,不能听太后之命”,“请太后看折亦系多余之事”,赞成的与反对的,辩论激烈。肃顺等人立即拟就诏旨,以“我朝圣圣相承,向无皇太后垂帘听政之札”为由,严厉斥责董元醇所奏“甚属非是”,“是何诚心?”对董元醇奏折的驳斥,实质上是对两宫皇太后的权力要求的驳斥。权力斗争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其实,两太后己与前几天来避暑山庄的恭亲王奕秘密商定了铲除八大臣的计划。

奕,爱新觉罗氏,道光十三年生,道光帝第六子,咸丰元年封恭亲王。十年英法联军攻陷北京,以全权大臣身份,留京主持议和,同英、法、俄分别签订《北京条约》。奕赴承德与两太后秘密商妥政变计划后,于八月十二日返回北京。手握重兵的僧格林沁和胜保,都与肃顺不和,咸丰帝死后便无条件地站在皇太后和奕一边。原是肃顺心腹的曹毓瑛,也改换门庭,投靠奕,不断把热河行宫的机密情报通过各种途径暗中提供给奕,使奕 对肃顺等人的动向了如指掌。

咸丰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1861 年 10 月 31 日),慈禧、慈安两太后偕幼帝载淳与载垣、端华等离热河,间道先行回京,以便在东华门跪迎咸丰帝灵枢。肃顺、奕◻等护送咸丰帝灵柩随后。这种安排,使八位赞襄大臣被分割在两处,遇事无法商量。两太后抵京后,即召见先行返京的奕,部署对策。奕示意大学士贾桢、周祖培等再次奏请两太后“垂帘听政”。胜保亦上奏附和说,“非皇太后亲理万机,召见群臣,无以通下情而正国体;非另简近支亲王佐理庶务,尽心匡弼,不足以振纲纪而顺人心”。九月三十日(11 月 2 日),两太后在宫中召见奕、文祥、桂良、贾桢、周祖培等人之后, 随之抛出早已写好的“上谕”,历数载垣、端华、肃顺罪状,内称上年海疆不靖,京师戒严,为在事王大臣筹画乖方所致,载垣等不能尽心和议,徒以诱惑英国使臣以塞己责,以致失信于各国,皇帝避走热河等等。并令载垣、端华、肃顺着即解任,景寿、匡源、穆荫、杜翰、焦佑瀛退出军机处。紧接着又下诏将肃顺等三人革职拿问。十月初一日(11 月 3 日),任命奕为议政王、首席军机大臣,掌管军机处,桂良、沈兆霖、文祥、宝鋆并为军机大臣。十月初五日(11 月 7 日)下诏废祺祥年号,以明年为同治元年。次日再下诏,立斩肃顺,载垣、端华赐令自尽,穆荫革职并发往军台效力,景寿、匡源、杜翰、焦佑瀛皆革职。随后,又清除了赞襄政务大臣的党羽。十月九

日,小皇帝载淳在太和殿举行登极大典,接受百官朝贺。十一月初一日(12 月 2 日),慈禧、慈安两太后在养心殿举行了垂帘听政的正式仪式。6 岁的小皇帝载淳坐在高高的御座上,在他的背后,隔着黄纱屏风并排端坐着慈安太后钮祜禄氏和慈禧太后叶赫那拉氏。从此,慈禧太后掌握了清政府的最高权力,成为实际上的女皇,在中国统治了 47 年。这次政变发生在夏历辛酉年, 史称“辛酉政变”,也称“祺祥政变”或“北京政变”。

慈禧太后与奕联手成功地实现了辛酉政变,虽然他们在对内对外政策方面并无分歧,但在权力分配方面却存在矛盾。奕表面上对慈禧表示臣服, 但实际上并不甘心,仍想利用自己的皇叔地位和手中权力,力图使垂帘听政徒具虚名,而将朝政实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慈禧表面上隐忍退让,而暗中则设法削弱奕的实力,第一个重大步骤就是设计杀掉助成辛酉政变的将领胜保,再一个重大步骤是以谕旨形式指斥奕“徇情、贪墨、骄盈、揽权”, “革去一切差使,不准干预公事”。不料此举遭到群臣的强烈反对,善于玩弄权术的慈禧进退自如,在打了奕一闷棍之后,又明发谕旨恢复奕内廷大臣、管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职务。从此,奕虽仍为首席军机大臣,却失去议政王地位,诸事由皇太后决定。

同治十一年(1872 年),载淳 17 岁,垂帘听政已难找到任何借口。在慈禧不得不允许同治帝亲政之后,仍不甘心交出大权,继续把持朝政,由她一人说了算。同治帝亲政后无所作为,不到两年便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1875 年 1 月 12 日)病死,年仅 19 岁。

同治帝死后,由醇亲王奕之子年仅 4 岁的载湉继承皇位,年号光绪。由谁承继皇位这样的重大问题,是由两官太后实际上是由西太后一人决定的。同治帝早死,和选择年幼的载湉继位,给慈禧再度垂帘听政制造了良机。

七 地方分权的增强

到咸丰年间,一部分督抚,利用国内战争所提供的特殊机会,不顾原有限制,把持军、财、吏诸政,使督抚职能发生了带根本性的变化,即完成了由平时型向战时型的转变。这种战时型督抚,在军事上,不依靠甚至不用绿营,而是自募、自练勇营,自定营制,自择将弁,自筹军饷,自谋战守。所有这些,往往各行其是,事先不请示,事后不报告。当兵、户两部进行干预时,就藉口战争加以抵制,或婉辞加以敷衍。这样便形成了与经制兵完全不同的兵为将有的军队。

在财政上,原归地方政府征收的地丁漕粮,督抚不仅一面径自截留用作军饷,一面奏闻。正如曾国藩所说:“我朝之制,一省所人之款,报明听候部拨,疆臣亦不得专擅。自军兴以来,各省丁漕等款,纷纷奏留,供本省军需,于是户部之权日轻,疆臣之权日重。”由于绿营在战争中的无能,使勇营上升为清军主力;而勇营又非经制兵,向无钦定的制度,统领、分统、营官等的任免,就由督抚把持。

这一切都说明,清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为督抚把持的地方分权所破坏。督抚们甚至对中央的命令也往往以各种托辞拒不执行。曾国藩、胡林翼甚至对清廷发下的勤王军令,也敢于婉辞加以拖延应付。

这种在内战时期发展起来的地方分权体制,按常理说,应该与内战结束同时结束。但是由于这种战时地方分权体制已实行近 20 年,积重难返,清政

府无力采取强制手段,剥夺战时型督抚的职权。同治后半期,乃至光绪朝, 这种地方分权体制依然存在,督抚照样拥有战时型督抚的职权。这样,战时地方分权体制,事实上成了国家正常体制。

前面已经说过,同治三年五月湘军攻灭太平天国时,湘军兵员总数估计在 50 万以上。在 8 个总督中湘军集团占了 5 个,在 15 个巡抚中湘军集团占

了 9 个。湘军集团拥有如此巨大的军政实权,不能不引起满洲贵族的戒备, 并视为潜在的威胁。曾国藩也熟知威高震主的历史经验,所以对自己位高权重,不以为喜,反以为忧。在他的家书中,充满了难得善终的悲观论调。如说:“吾通阅古今人物,似此名位权势,能保全善终者极少。”“处大位大权而兼享大名,自古曾有几人能善其末路者?”“平日最好昔人‘花未全开月未圆’七字,以为惜福之道,保泰之法,莫精于此。”早在同治二年他就在考虑“将来遇有机缘,即便抽身引退,庶几善始善终,免蹈大戾乎?”当湘军攻灭太平天国而他自己功成名就的时候,毅然以“湘军作战年久,暮气已深”为理由,奏请将湘军裁遣归里。

清朝中央政府当然不甘心大权旁落的局面,于是利用各种矛盾,玩弄权术,对督抚,特别是对湘淮两大集团,采取抑湘扬淮的策略,促使他们互相制约,以达到分而治之重新集权中央的目的。

但是,大权旁落,已成定局,虽经多方努力,收效甚微。国内战争中形成的这种地方分权,具有两层意义。一层意义是,从制度上看,是对中央集权的破坏。另一层意义是,从满汉关系看,以湘淮军两大集团为首的汉族统治者,夺取了满族把持的地方督抚大权,形成了满汉统治者平分政权的新格局。

八 “借师助饷”与阿思本舰队

上海地区的清政府官员并未与北京中央政府在对外政策上保持一致。他们很早就与西方侵略者联合起来,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对付共同的敌人。这种活动,在当时被称为“借师助剿”。所谓借师,即借西方国家的军事人员; 所谓助剿,是指共同镇压太平军和小刀会起义军。由于当时清政府固守着“尊王攘夷”的传统观念,反对“商借洋兵”、“合力剿贼”一类的建议。但上海的买办官绅却另有对策,以私人雇买的方式,配置大小洋船 30 艘,雇佣一批外籍水手,在镇江一带配合清军作战。咸丰五年(1855 年),在上海买办官绅的奔走下,法军又配合清军进攻上海小刀会。这一时期的“借师助剿”, 中外官府在名义上并未介入。

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上海非但未与英、法开战,反而在“借师助剿”方面迈出了一大步。咸丰十年,太平军攻杭州,破江南大营,东征苏常。上海买办官绅未经清朝中央政府准许,急求英、法两国“保全”上海。江苏布政使薛焕、两江总督何桂清也先后出面,请英、法出兵进攻太平军。英、法公使也不顾本国政府正与清政府开战的事实,宣布“保护”上海。上海官绅雇佣的以美国人华尔为首的“洋枪队”也在上海成立。至第二次鸦片战争失败, 清政府对“借师助剿”的看法有所改变。在咸丰帝病逝、慈禧——奕掌权后,情况更进一步发生变化。“上海中外会防局”正式成立后 20 余日,薛焕以上海官绅“公呈”名义向清廷报告“会防”情况。奕以同治帝名义,大加慰勉,并下令:“所有借师助剿,即着薛焕会同前次呈请各绅士,与英、

法两国迅速筹商,克日办理,但与剿贼有裨,朕必不为遥制。”中外官方之间的密切合作,迅速改变了江浙沿海地区清军的处境。但奕、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对洋兵助剿,也保持一定的戒备心理,时刻防止西方的军事控制。

最能反映奕等人在中外合作中,防止西方军事控制的,莫过于“阿思本舰队”事件。

为了尽快镇压太平天国,总理衙门决定用海关税银购买一批兵轮。由署理总税司赫德致信正在英国养病的总税务司李泰国,请他办理此事。李泰国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购买炮艇 6 艘、供应船 1 艘、快艇 1 艘,聘请英国海军上校阿思本为指挥官。同治元年底,李泰国未经任何授权,擅自与阿思本签订合同 13 条,规定:由阿思本出任中国海军司令,任期 4 年,中国的一切西式舰船全归其指挥;阿思本只执行由李泰国传达的中国皇帝的命令,如有阿思本不便实行之事,李泰国可不传达;舰队所有人员由阿思本选用,由李泰国批准;该舰队悬挂西方样式的旗号。此外,李泰国与阿恩本还参照英国海军条规,制定《英中联合舰队章程》。这些合同和章程,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奕等人见到李泰国与阿思本所签合同后,十分吃惊,表示绝不能接受。总理衙门议定了一个折衷方案——《轮船章程》5 条,又遭到曾国藩、李鸿章等人的坚决反对,因为他们希望把这支舰队置于他们的绝对领导之下。负责围攻南京的曾国荃也上奏表示,毋庸这支舰队前来“会剿”。

同治二年八月,阿思本率舰队至天津。他否定《轮船章程》5 条,要求清政府完全接受李泰国——阿思本合同 13 条,否则拒绝听命。奕表示,“中国兵权不可假手予外人”。九月二十一日,总理衙门照会英国公使,拒绝批准李泰国——阿思本合同,要求将该舰队撤回变价出售。在此次事件中,清政府支出白银 173.2 万两,收回 106.8 万两,白白损失了 66.4 万两。

“借师助饷”与阿思本舰队这类事件中表现出来的奕、曾国藩、李鸿章等人对西方列强军事控制的戒心,丝毫也不意味着他们能够清晰地看清外部世界,能够完全地维护国家主权。恰恰相反,他们如此做,很大程度上得自于传统观念中“著兵著将”入据中原的恐惧,深知兵权之重要。

九 自强运动的初起

英法联军打进北京、焚掠御苑,使清政府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开始感觉到确有“师夷之长技”的必要,也认识到以前瞧不起的“夷”确有“长技” 可“师”。但这个认识主要是从战败中得来的,对战败的认识又主要归结为武器不如人,因此向西方学习是从购买洋枪洋炮和学造洋枪洋炮开始的。部分督抚和中央大员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兴办洋务以求自强。洋务初办之时, 太平天国为主的反清起义正在各地进行,因此购买洋枪洋炮的直接目的是为了镇压这些起义。前面所说的“借师助饷”与购买英国舰船,都是初期的“洋务”活动。虽然“借师助剿”起初是地方官僚背着中央干的,而购买英国舰船最终也没有办成,但无可否认,它们是兴办洋务的最初尝试。

前面所说的,办理外交事务的机构的建立和外交新格局的形成,对开办洋务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外交新格局的形成,是兴办洋务的必要条件;总理衙门的建立,则有了兴办洋务的领导机关;而同文馆则是培育洋务人才的摇篮和了解外部世界的窗口。

随着慈禧——奕政治体制的形成,随着湘淮军集团的政治地位的确立,清政府在对外关系上也出现了迥别于前的新格局。主持朝政的奕等人和把握地方权力的曾国藩、李鸿章等人,放弃了已被两次鸦片战争冲得支离破碎的“天朝”对外体制,在比较务实的基础上,力图构制以恪守不平等条约为基本内容的新场景。他们对外部世界有着更多的了解,且在许多方面学习外国知识并用于实践。他们的这种活动,被人称为“洋务”。他们这些人, 也被人目为“洋务派”。其中主要人物,在中央有奕、桂良、文祥,在地方大员中有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由于这次运动所追求的目标是“自强”、“求富”,所以又可称之为“自强运动”。又由于这是在同治、光绪年间所进行的一次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多方面的革新,所以有人称之为“同光新政”。正是在这次以自强求富为目标的运动中,中国的近代化也开始了缓慢的起动。

从一定意义上说,自强运动是对旧政的改革。由于饱浸传统之学的官僚阶层的敌视,参与这一活动的官员人数较少且处处受到掣肘;更由于“洋务派”人士刚刚从传统中探出身来,本身带有极大的局限,这一活动始终未能冲破旧有传统的羁绊,达到政治、经济、外交革新的高度;清政府国家机器的腐败,更使得这一活动一开始就处于低效率的状态。这就使自强求富的运动,包括他们尽力创造的对外新格局,一开始就抹上了悲剧色彩,而达不到预期的目标。

自强运动涉及军事、政治、经济、外交许多方面,时间长达 30 余年。自强运动的主要内容是引进和学习西方的近代科学技术,兴办近代军事工业和民用工业,并相应地改革军事、外交、文化、教育和某些政府机构。

从太平天国失败到同治十三年(1864—1874 年)的 10 年间,清政府创办了几家大规模的近代企业。同治四年李鸿章在上海兴办的江南机器制造总局,是规模最大的新式军工企业,即江南造船厂的前身;同年李鸿章在南京兴办的金陵机器制造局,又称金陵洋炮局,也是一家大型的军工企业;同治五年左宗棠创设于福州马尾的福州船政局,是规模最大的新式造船厂,附设的船政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的新式海军学校;同治六年由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创设的天津军火机器局,同治九年李鸿章接办后改称天津机器制造局,主要制造枪炮、子弹、火药、水雷等,是规模仅次于江南制造局的大型军工企业, 并附设水师、水雷、电报学堂;同治十一年筹办的轮船招商局,是近代中国最早的新式航运企业。这些企业构成了中国早期近代企业的主干。

从光绪初年起,为解决军事企业的资金、原料、燃料、运输等问题,兴办了一批民用工矿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还建立了一些新式军事学校,并向国外派遣留学生、驻外使节。有关中国近代工业兴办的情况,将在下一节中作较详细的介绍。

十 教案的勃发

教案,即民众反对基督在华传教势力而激起的事件。它本属民事纠纷, 然而西方各国采取保教政策,用外交手段甚至军事手段来干预教案的审理, 因而成为困扰清单府的重大外交难题。在西方列强中,推行保教政策最力者, 当属法国。

基督教文化本质上是排他性的。它以“优越文明”的姿态,鄙视中国的

原有文化,反对祖先敬奉,排斥儒家学说和传统习俗,这就不能不引起中国官民的抵制。而且,当教会作为一种新的有组织的势力在民众中存在和发展时,势必触犯到会党和秘密宗教的利益。至于官员们,不管在行动上对教会的态度如何,但在内心深处是憎恶教会的。特别是一些传教士和教徒在不平等条约、列强外交官的庇护和怂恿下,横行乡里、轻蔑官府,甚至坑蒙拐骗、为非作歹。还有一些恶棍,并不真正信教,但以十字架为虎皮,仗教欺民, 穷凶极恶,诈骗财物,强占民地,引起广大民众强烈不满。民众与教会势力的冲突不断发生,同治年间大小教案百余起。其中著名的有咸丰十一年至同治元年的贵阳教案,同治元年的南昌教案、衡州教案,二年的重庆教案,四年的第一次酉阳教案,七年的扬州教案、台湾凤山教案、第二次西阳教案, 八年的安庆教案、建德教案等等。每次教案发生后,法国等国外交官立即向清政府施加压力,甚至调派军舰以武力相威胁;而清政府则是一次次的屈服, 以赔款和惩处反洋教人士来结案。因此,每次教案后,教会总是胜利的一方, 气势更是不可一世。从此,不仅是西方的传教士,就是中国籍的教民,也成了清政府官员不敢轻易一碰的特殊群体。

同治九年(1870 年)的天津教案,是一次规模最大、影响深远的教案。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在天津望海楼设立教堂,教堂办有育婴堂一所。办育婴堂是教会扩大影响、发展势力的方式,更是谋取西方教徒捐款、增加传教经费的手段。为了追求数量,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四处收领弃婴,甚至花钱收买。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赚钱便拐骗儿童送入堂中。此即形成后来传播极广的“拐骗儿童”流言。这年恰逢传染病流行,育婴堂有数十名幼童死亡,“剜眼剖心”的传言顿时四起。五月二十三日(6 月 21 日),数千民众包围教堂。法国领事丰大业嫌清府弹压不力,持枪往见三口通商大臣崇厚,要求派兵镇压, 并公然开枪恫吓。丰大业在返回途中,遇天津知县刘杰,再次拔枪射击,伤知县随从。此时,民众积郁已久的仇教情绪立即转化为暴力行动,打死丰大业及随从三人,打死西方传教士和教民 17 人,焚毁法国领事馆及二处教堂、四处美、英教堂。

教案发生后,法国联合英、美、俄、普鲁士、比利时、西班牙七国公使, 联合向清政府提出抗议。大沽口外已集结法、英、美军舰 8 艘,另有 6 艘在烟台待命。在曾国藩和李鸿章的主持下,对侵略者委屈迁就,判处“凶犯” 20 人死刑,25 人充军,天津知府、知县革职发遣黑龙江,赔款约 50 万两, 并派三口通商大臣崇厚为特使赴法国道歉。

清政府所采取的“袒教抑民”政策,不但不能平息民、教之间的矛盾, 反而使教会更加肆无忌惮,使民众积怨更深,以致光绪朝的教案以更高频率、更大规模地爆发出来,最后形成声势浩大的义和团运动。

十一 琉球事件与日本进犯台湾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后,由落后的小国一跃而成为雄霸东亚的强权,并参与西方列强对远东地区的殖民争夺。它的侵略魔爪首先伸向琉球与台湾。琉球是中国的藩属国,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同治十年(1871 年),琉球船只遇飓风,漂至台湾,与当地高山族人发生冲突,被杀 54 人。日本国内就有人要求藉此侵略台湾。同治十二年,日本派员到总理衙门询问此事,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表示“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民相杀,裁决固在于我”。但又表示

“杀人者皆属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未便穷治。”日方表示:“贵国舍而不治,是以我邦将查办岛人”。对日方这种侵略企图,既未当场予以驳斥,也未在事后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补救。十三年,日本派兵 3000 人侵略台湾,奕、李鸿章才感到事态严重,一方面向日本提出抗议,一方面派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大臣,渡台办理防务。随后又调淮军 6500 人援台。

清政府的强烈反应,使羽翼未丰的日本政府感到畏惧,遂要求通过谈判解决问题。谈判中,日本要求中国承认日本的军事行动是正确的,并赔款 500 万两。清方坚持两处皆属中国,两地生番相杀,与日本无关。谈判陷入僵局。英国公使出面调停,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北京专条》与《会议凭单》,同意付银 10 万两,抚恤“前次遇害难民之家”,付银 40 万两,“筹补”日本所有在台“修道、建房等件”。

此次事件,中国本来在各方面都处于有利地位,但最后还是同意赔款 50 万两。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日方在条约文字上做了手脚,中国的谈判官员却懵懵懂懂。如条约的说明文字称:“兹以台湾生番将日本国属民妄为加害⋯⋯”条约的第一条又称:“日本国此次所办,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不是”。在“属民”、“保民”等词语下,琉球竟被当做了日本的属国。而对日本兴兵侵台,条约中竟用了“义举”字样。对于如此重大的疏漏, 主持谈判的奕诉等人却丝毫没有觉察。而刚刚走上对外扩张之路的日本,无疑从中得到鼓励。五年之后,日本公开吞并了琉球,辟为冲绳县。

这次日本吞并琉球,侵犯台湾,以及同时期英、俄对新疆的觊觎与入侵, 不是孤立的偶然事件,而是资本主义列强此后对中国的周边番属邻国,乃至对中国本土一系列侵略的开始。中国的边疆危机,已经隐约可见。而奕等人竭力构筑的同治朝“中外和好”的场景,到了光绪朝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