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走私入口量估计

1815 — 1838 年每年平均数

单位:箱

年 度

各类鸦片共计

1815 — 1819

4420

1820 — 1824

7889

1825 — 1829

12576

1830 — 1834

20331

1835 — 1838

35445

英国东印度公司把毒物鸦片当做货币来行使,不只是弥补了对华正常贸易中的逆差,而且年年有余。走私鸦片成为掠夺中国财富的一种手段。

随着“黑”的鸦片走私入华泛滥,“白”的白银便大量从中国外流。“黑” “白”对流使中国白银净流出量年为几何?难以统计出一个确切的数字。这里引用两个数字如下。

一个数字是据当年主张禁烟者估计。从中国外流的银量,从道光三年

(1823 年)前的年约“数百万两”、1823—1831 年间的年约“一千七八百万两”、1831—1834 年间的“二千余万两”,到 1834—1838 年间达到“三千余万两”。这些,还只是单从广东方面的输出说的。此外,福建、浙江、山东以及天津各海口流出的银数也不少,“合之亦数千万两”云。看来,他们

为增强论据,这些数额似嫌过高。

另据近人研究,白银外流量,若综合广州对欧美(包括印度)海上合法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和鸦片走私贩销情况来考察,在 1826—1827 年贸易超过

350 万两;1833—1834 年度超过 960 万两;到鸦片战争前夕数年间,每年白

银流出量,至少是 1000 万两。银货自从流入逆转为外流起,截至爆发鸦片战

争的道光 20 年,外流总量,估计在 7000 万到 10000 万两上下。

直到道光年代,中国尚元严格的现代意义上的本位币制度。白银非铸币, 在事实上则与制钱(铜铸币)共同构成为货币。白银以重一两为单位,制钱以文为单位。清政府规定两者比价,截至上世纪 40 年代中,除了云南例外, 是白银一两折合铜钱一千文。白银和制钱共同作为货币来流通,两者又不是主币、辅币关系的本身存在着一大缺陷。要想维持银钱比价的稳定,必须控制银和钱这两方面都不发生大起大落的现象,才好调节。这时,银既年益大量外流,导致“银荒”;银的钱价,乃日益上扬,影响所及,致无论农业、手工业都趋向萎缩;和国家税收以欠交的增多和税源的萎缩而难以收足。

鸦片之害,清政府初只注意于它是一种强烈的麻醉性毒品,吸了上瘾会严重摧残吸食者的身心健康;到了这时,更注意到它的间接祸害——影响国计民生。于是,政府内部形成一场有关鸦片的大辩论。

(二)鸦片问题大辩论和禁烟实践

御史黄中模于道光二年(1822 年)首揭其端。他断言,鸦片足以耗财、伤生;烟不禁绝,必致国穷民困,民生永不丰裕。政府官员认识到鸦片来自外洋,通过走私输入国内,涉及对外贸易,因之又有种种议论:或主张采取以货易货来禁绝,或断绝贸易以使之根本不可能夹带进来等意见。也有人主张废除内地栽种罂粟的禁令。总的说,主严禁者占上风。可是,十六年,太常寺卿许乃济却力主弛禁。他从漏银外洋年达千万两,源于鸦片走私的事实, 却作出这样的质疑:如果要阻止漏银外洋,只有不与洋人开展贸易。这做得到吗?又道,即使能做到,我国海岸线这么长,能保私货不潜入吗?还说, 如果采取严刑峻法来处理,势必反为一般吏役制造贪污受贿的机会。他认为倒不如准许鸦片通过征取进口税使之合法化。民间贩卖、吸食,一概勿论, 只不许文武官吏、兵丁染此恶习。废止内地种烟的禁令。种的一多,就可取代洋烟,走私的洋商之利从而日益减少,以至无利可图,那末,鸦片的走私也就会“不禁自绝”云云。

许乃济这种似是而非的议论,固然也有一些人附和,因此形成被后人称为“弛禁”的一派。甚至连身居要职的两广总督邓廷桢,在回答道光帝征求该不该弛禁的意见,竟也昧昧然在复奏中称:如果弛禁,“实于国计民生均有裨益”,明确支持弛禁的主张。他还拟订了九条章程,把“弛禁”论转化为具体的措施(后来他的主张态度改变)。

“弛禁”论虽然一时取得邓廷桢等人的积极响应,但“举朝无继言者”, 相反遭到大批官员的反对。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朱樽、兵科给事中许球和江南道御史袁玉麟是此中的代表人物。袁玉麟直率指出:“弛禁”这种议论, 既不明是非又昧于利害。朱樽奏折对许乃济的论点逐点驳斥,强调鸦片和商务问题固然重要,更重要的在乎鸦片原是戕害人民的一种毒物,这才是所以要严予禁止、坚决反对弛禁的道理。许球认为,鸦片一“弛禁”,能做到谁

能吸、谁不能吸吗?明明知道鸦片是毒物,不予禁止,听任其流行,还要用课税的办法使之合法化,堂堂中国,能有此政体?他主张谨守旧章,严行整顿,并提出了内外有别的处治办法。其要点是:对内,严定治罪条例,“将贩卖之好民,说合之行商,仓卖之窑口,护送之蟹艇,贿纵之兵役”,也就是凡参与走私或与走私沾边的所有的人,一律“严密查拿,尽法惩治”。对外,先把那些参与鸦片走私的著名洋商,扣押起来,向他们宣传政策,勒令其出具不再走私的保证书,从而使寄泊在伶仃洋等洋面的趸船,尽行消失回舵;并令他把中国政府严禁鸦片及所来取的措施,向其本国政府报告。

严禁论者理直气壮,并提出多种办法,其中很多是切实可行的;严禁论终于压过弛禁论,占据主导地位,弛禁论调才渐归于沉寂。

由辩论的结果转化为现实,需要有一定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的沿海一带, 鸦片走私贩等,不但不匿迹,反而更猖獗,企图抓紧捞上一笔。同时,银价则上涨不止。

道光帝鉴于形势的严重,十八年(1838 年),下谕严饬沿海督抚设法防止漏银。鸿胪寺卿黄爵滋别有所思:空言防止,于事无补,改行痛陈财政经济危机,并陈述禁止鸦片、阻塞漏银的办法。他在题名《请严塞漏卮以培国本折》中,对历年白银外流量作了量的估计后痛切道:“以中国有用之财, 填外国无穷之壑,易此害人之物,渐成病国之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臣不知伊于胡底!”他不认为当时颇有人主张禁止通商以阻止鸦片输入是种有效办法。说:“烟本不〔许〕进口,而是停泊大洋”,走私进来的;内地既有吸烟之人,“自有奸人搬运”。又“耗银之多,由于贩烟之盛;贩烟之盛, 由于食烟之众”。“无吸食,自无兴贩;无兴贩,则外夷之烟”自然不来了, 建议禁烟,并从严刑禁止吸食鸦片着手。

道光帝看了黄的奏折,认为可行,朱批:“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直省各督抚,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这些将军、督抚在复奏中, 除了个别的如贵州巡抚贺长龄未针对烟禁问题,纵论银贵钱贱的原因外,其余的都同意严禁鸦片。此中湖广总督林则徐态度尤为鲜明。他支持、配合黄爵滋,就如何禁烟,更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从重治衙门中“力能包庇贩卖之人” 入手,以断来路的方针。他在酌拟了禁烟章程六条之余,恳切陈词:对此问题,如果还不痛下决心,“杜根株而除大害”;那么,“是使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充饷之银”!

林则徐说到做到,在他执掌行政的两湖地区,大力开展禁烟工作,获得显著效果,并博得民众的广泛赞扬讴歌。表明他的言行,正体现了举国的民情民意,因而收到了预期的成果。

(三)英国对华殖民政略的形成、实施和中国的反击

英国从 18 世纪末起三十年间,通过派遣特使来华、派出船只擅入中国领海强行侦察,了解了中国的实情,制定了在华推行其殖民主义的特有政略, 并一再尝试以付诸实践,终不能不激起、事实上也激起了中国的反击。

  1. 殖民政略的形成

英国两度遣使来华没有取得什么积极结果,而利用使团亲临中国的机会,作了深入的侦察和多方面的了解,得出一个总印象:中国之大只是幅员之大,中国犹如一只行将下沉的大船。这是它形成其特有政略的一个重要因

素。

进入道光朝,英国来华船只的水手、船员,多次无故毙伤中国民众,酿成刑事事件。广东地方当局要求东印度公司驻在广州的“大班”(负有管理其本国商人职责)交出凶手。后者一再拒绝,并放纵凶犯回国。不单如此, 英国政府还图谋在中国领海行使其法权。如 1833 年 12 月英国以枢密院令, 在中国设置开庭地点在广州或碇泊在广州的任何一只英国船舰的法庭来审理民刑案件。

1835 年 3 月,英国外交大臣威灵顿明确指示这个法庭有权审判在该领土及港口犯了法的陛下臣民。⋯⋯如此等等。约略同时,东印度公司决定对中国作一次强行侦察,密令它在广州商馆的馆员胡夏米负此使命,驾“阿美士德”号船由广州北驶。胡夏米一行的具体分工是:由该船船长礼士负责测量沿海海湾和河道深浅,绘制航海图;由胡夏米本人散发宣传小册子——《英吉利人品国事略说》;由翻译兼医生替人治病,相继进行调查活动。他们不顾沿海地方军政官员不许英船啶泊、不许英人上岸的禁令,目无中国主权尊严,横行无忌,想在哪里停泊便在那里碇泊,想在哪里登岸就在哪里登岸。并拿出随带着货物与当地居民进行贸易活动,甚至直接向地方当局要求展开贸易联系,以行试探。

郭士立以行医、治病为名,不只是调查各种情况,而且还挑拨离间中国内部的诸种关系。他们从广州海域,一直北驶到渤海湾内,历时半年,摸清了中国沿海一些口岸的情况,如认为厦门不只是商船能直接靠岸,就是大型军舰也能碇泊;福州腹地盛产茶叶,也是英国毛纺织品的最适宜行销地区; 宁波是输出生丝和销售英货的良港;上海地位仅次于广州,商业十分活跃, 如果强制中国开放,其地位有可能进一步得到提高。他们在侦察了沿海形势和驻军及其武备和操防情况后在报告中写道:清军装备,“刀,是最坏的一种,实际上不过是一块铁片。炮,一般说来,很脏,上面几乎全生锈”。郭士立形成这样信念,“只要英国政府要求,与中国东北部(按:这是相对广州的东北部,大致是从广州沿海岸东北上到长江下游地带)的贸易是可以开放的”,但是若不采取威胁方式“而采取商议办法,将不会得到任何结果”。胡夏米说得更露骨:我确信“只须四只印度商船和一艘战船就能俘获中国战船”;然后再相机“通知中国政府,让它在友好与敌对、贸易与战争之间, 任择其一”。

所有这些都构成为英国用以制定对华的特定殖民政略的依据:清政府是无能保国卫民尽可欺侮的。

1839 年 9 月 21 日,英国首相巴麦尊狂妄表示:对付中国的唯一有效办法,是“开头先揍它一顿,然后再讲道理”。如果与首段里提到的它对中国的总印象联系一起来考察它的政略,虽未成文,但尽可勾画出一个大要,即: 中国尽管被它看作行将“沉没下去”的大船,毕竟不是它英国所能收拾得了的。当年中国政府是腐败落后的,加上武备空虚,是有可能“揍”赢的,不妨“先揍它一顿”,然后与之所谓“讲道理”,即迫使屈从。归结为一句: 不敢贸然殖民中国,但可以迫使中国政府屈从它的意旨,英国认为这将最符合于它的国家利益,也是它当年侵华政略的内核。

  1. 英国殖民政略的实施和中国的反击

英国着手实施其殖民政略体现于它的商务监督恃强横行公然对中国法例的挑衅上;中国的反击,则表现在钦差大臣的“虎门销烟”。

1834 年(道光十四年),英国政府根据其国会早经通过的决议,撤销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特权。为照顾在华英商利益,相应地,在伦敦,由英国外交部取代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会;在广州,新设商务监督,取代东印度公司驻在的“大班”。英国企图利用改革其管理对华商务体制的时机,强制中国适应它的意旨,改革现行的广州贸易体制。

同年 12 月,英国任命英国贵族、上院议员、海军高级军官律劳卑为首任驻华商务监督,并以熟悉中国情况的德庇时、罗宾臣为第二、第三商务监督。外相巴麦尊给律劳卑的训令中指出,律等一行到了中国,就该:一、设法推广英国的商业势力到广州以外的地方;二、在中国沿海觅取一些地方,以便一旦发生敌对行动,英国海军可以有一基地,安全活动;三、不要干涉和阻扰鸦片走私。很明显,训令的要旨在纵容鸦片走私以激化中英间矛盾同时, 准备以武力为后盾强制中国开放港口,废除中国的广州贸易体制。

律劳卑心领意会,于第二年 7 月到达澳门八天后,故违惯例,未经中国当局同意擅自从水路直驶广州,以行挑衅。两广总督卢坤对如此违例行为认定不能开此先例,在由行商传知要他按例行事遭到拒绝后,即采取了“封舱” 即停止贸易的措施以相抵制。律劳卑旋即采取炮舰政策,命令两只英国兵船, 强行驶入珠江,轰击虎门炮台,并煽动在广州的英商,支持他的行动;同时进行恫吓,声称中英战争一触即发,一旦发生,中国应负完全责任。他宣扬: 只要派出“少数船舰的武力到中国沿海活动”,就可以“使中国皇帝清醒”, 即迫使清政府屈从英国的意旨。

律劳卑恃强横行,虽充分“发扬”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精神,但在中国政府的严正抵制下,也由于他没有拥有发动进一步武装进攻的实力,僵持不久便溜回澳门,并病死在那里。

英国驻华商务监督,相继由德庇时、罗宾臣接任。他们根据已往在东印度公司工作的经验,改采所谓“相安无事”的政策,避免与清政府作直接的接触和谈判,而竭力扩大鸦片走私活动,甚至为了便于英人的这种走私,把自己的办公地点从澳门移到鸦片趸船锚泊所在伶仃洋面上另一只单桅快船里。

1836 年 6 月,英国外交部把驻华商务监督由三人改为一人,并任命义律担任这个职务。在此之前,义律不满于“相安无事”,写信给英国外交部, 提出了以武力作后盾,与中国政府重开谈判,以求达到增开商埠的目的。义律的这个任命,表明了英国政府采纳他的建议并委任他专权处理。第二年, 义律一到广州,即企图强制广东当局接受其增开口岸的要求,而对责令他取缔英商走私鸦片事,却以什么船只所属国籍难分辨而拒不执行。他一再要求英国政府对中国使用武力;英国政府于 1838 年 7 月派遣东印度舰队司令马他仑率兵船两只闯入广州江面,进行武装挑衅。这种行为激起中国人民的义愤, 在加紧缉私同时加紧了海岸的防卫,才迫使英兵船不得不退出广州。广州人民人心激动,于同年年底,并因事举行了近万人的反英侵凌中国的示威。

当英国紧张策划用战争手段来解决对华关系问题时,道光帝以林则徐锐意禁烟,忠君爱国,有胆有识,召他进京。经过面察,于道光十八年底,任命他为钦差大臣,驰往广东办理禁烟事宜。林则徐意识到这一任务的艰巨和形势的严峻,甘愿“蹈汤火,置祸福荣辱于度外”,毅然接受这一使命,以期为国“挽颓波”,为民“洗鸩毒”,“为中原除此巨患”,达到“拔本塞源”的目的。旋即出京南下,踏上为祖国前途、民族命运而奋斗的神圣征途。

第二年(1839 年)初,林则徐一到广州,就与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等磋商决定“穷治其事”。道光十九年二月初四日(1838 年 3

月 18 日),传谕外商呈缴鸦片,并出具“甘结”,嗣后永不夹带。英商在义律的阻挠破坏下,抗命不交;更说不上签具“甘结”。林则徐不为所动,立即给予坚决有力的反击:除了遵循旧例“封舱”外,又下令将义律和走私鸦片头子颠地软禁于商馆,严予监视。义律终于放下“一直抵制到底”的架势, 作出“情愿呈缴鸦片”的姿态。林则徐就势抓紧行动,总计收缴了 21306 箱

(袋)共 237.6 万多斤的鸦片。他旋命广州地方官员在虎门镇口(今东莞市太平镇)海滩高处,修建三口“化烟池”;于四月二十二日(6 月 3 日)起正式开始销烟,历经 20 天,终把所收缴的鸦片全部彻底干净地“毁化成渣”, 送入大海。这一壮举,不仅仅是销毁了鸦片,更是中国人民为维护民族尊严反抗西方侵略的一次伟大的正义行动,显示了中国人民坚决抵抗西方侵略的决心。

(四)英国发动侵华战争和战争的结局

中国的禁烟行动,沉重地打击了英国殖民主义者的行为。英国谋求实施其对华既定政略,决定乘机扩大事端,采取暴力手段,追求实现其目标。一场在战争“起因上”再没有“更不正义”并“足使”英国“永远背上耻辱的战争”(英国当年一政治家格兰斯东语),也就是习称为鸦片战争的战争, 终被英国强加给中国。

  1. 英军的战略方针和目标

道光十九年九月初七日(1839 年 10 月 13 日),巴麦尊继发出战争叫嚣之余,通知义律,即将派遣海军到中国领海,封锁珠江和白河。他在给海军部的咨文里,在既定政略的基础上,提出英军战略方针:“占领中国沿海的某处岛屿,以之作为供应与行动基地”,并认为舟山群岛似乎正是合乎这种要求的岛屿;“立刻对中国沿海的某些处所实行严格的封锁”,“相信监视四五个主要地点,例如珠江、厦门、台湾、舟山群岛附近沿海,黄河口、白河就够了”。同时,“海军司令应该捕捉或扣留一切找得到的悬挂中国旗帜的商船,不管是政府的或其臣民的”。“这些行动的目的是双重的,首先是以截断沿海贸易来困扰中国政府;其次,尽可能多地掌握中国人的财产”, 作为强制清政府尽量答应“提出来的要求”的一种保证。日后的军事行动, 基本上执行着这个方针。

道光二十年一月十八日(1840 年 2 月 20 日),英国政府继英女王在议会演说中胡说中国的禁烟事件亵渎了英王的“尊严”之后,任命海军少将懿律和义律为办理与华交涉的全权代表。巴麦尊则备一件照会致中国“宰相”, 提出了赔款,割让岛屿等等要求;并恫吓道:设若中国不接受全部要求,英国必将“相战不息”。这个照会,实质是件最后通牒。

五月二十二日(6 月 21 日)起,英国的所谓“东方远征军”的英军舰队陆续到达中国海面。这支侵略军由装备大炮 540 门的军舰 16 艘、武装汽船 4

只、运兵船 1 只、运输船 27 只和陆海军 4000 人组成;分别归伯麦和布耳利指挥。伯麦于二十三日(22 日)宣布,从二十九日(28 日)起封锁珠江海口; 另遣一支小分队北犯,旨在向清廷施加压力。六月初七日(7 月 5 日),英军陷定海;六月三十日(7 月 28 日),封锁浙江甬江口至长江口的沿海;七

月底,英军到达大沽口外,随即进行封锁。从此,中国绝大部分领海,都处于英军的封锁之中。

英军强占定海后,因疾病流行,半年间死亡数超过占领军总数的 1/4。懿律谋求解决这个困境,迫其时负责浙江防务的钦差大臣伊里布与之妥协停战,使英军得以从浙江撤出大量兵力,加强对广东方面的压力。

道光二十年十二月(1841 年 1 月),英国侵略军在广东加强进攻,继强占大角、沙角炮台之后,兵临广州城下,占领了广州城外所有炮台。靖逆将军奕山,未及交手,在英军大炮威胁下,俯首言和,同意率军退驻于离广州60 英里(96.56 公里)以外的地方。

英国认定战争已有必胜把握,四月十六日(6 月 5 日)派璞鼎查作为全权代表来华。巴麦尊给予他一个内容包括必须从中国攫取的各种权益的详细训令,并指出必须使中国无条件地接受英国所提出的全部要求,英国才停止军事活动。他于六月(8 月)到中国,从所占领的香港出发,在中国东南沿海各地,到处烧杀勒索,到道光二十二年五月(1842 年 6 月),从印度派来的大批支援军到达后,即进犯长江,并溯江而上,直迫南京城下,以求达到预期目的,以战迫和。

  1. 清政府政略战略两误和惨败结局

清政府当年对英国既不知“彼”,也不真正知“己”,特别是对世界中的中国这个“己”。这一状况,决定了清政府面临英国挑起战争后,所制定用谋对敌的政略战略,两有严重失误,结果付出了民族受辱、国权受损的惨重代价!

道光帝直至战争即将临头,仍迷信于“天朝上国”的尊严,“我为上国, 率士皆臣”,谬以为区区“岛夷”,不敢冒犯,根本没有预见到英国会发动战争的可能性。他披阅林则徐奏报:“有大号兵船将次到粤”时,朱笔批复: “总当不事张皇”,“严密防范”即可,“彼何能为也”?表明着这点。待一经交火,仍坚守传统的处理“藩邦”的老方针,玩或“怀柔羁縻”或“大张挞伐”的陈腐策略。当英军陷定海,并从海路继续北犯,道光帝谕令闽浙总督邓廷桢选派闽省舟师会剿,又谕令直隶总督琦善,严密防范,“倘有桀驁情形,即统率弁兵,相机剿办”。英国照会中抗议据说英商在广州遭到的所谓“迫害”,译成中文变成“求讨皇帝昭雪申冤”;道光帝一看,很合口味,忘乎所以地声称:“大皇帝统驭寰瀛,薄海内外,无不一视同仁”;“凡外藩之来中国贸易者,稍有冤抑,当即查明惩戒”,决定要为英商“代申冤抑”,转而颠倒是非地斥责公忠体国的林则徐“查禁鸦片”“措置失当”, 决心“重治其罪”——事实上也这么做了,把林则徐流放到新疆,以显其决断的坚定。他还不无得意地对臣下说:“彼志图贸易,又称诉冤”,这正是“办理得手之机”;“朕如此羁縻,岂非片言片纸远胜十万之师耶?”迷离糊涂地当即陶醉于他认为即将来临的“共乐升平”的氛围。

琦善遵循“和”或“抚”的旨意,受命为钦差大臣南下广州与英方交涉。英国以战争相威胁,强制中国必须全盘接受英方提出的包括赔烟价、偿兵费、增开口岸、废除中国原有的管理外贸体制等要求。道光帝闻讯震怒:英国“桀驁不驯;至于此极”。“惟有痛加剿洗”,“方足以彰天讨而慰民望”。改定大计,决定一战!并斥责琦善“辜恩误国”,革职锁拿解京,以表明决心; 同时令派奕山前往广东攻剿。

奕山未及到广东,英军采取先发制人战略,继攻陷虎门炮台而攻打广州。

他对“逆”还未着手“靖”,急忙派广州知府余保纯先向英军求和,成立休战条款,全部接受对方提出的要求,送去名叫“赎城费”的银 600 万元,允许割让香港并于异日再行协商赔偿。可是上报清廷,则饰词蒙混,说成是“该夷目即免冠作礼,⋯⋯将兵仗投地,向城作礼”,“转恳大皇帝开恩”。道光帝竟也轻信“夷氛已靖”,立即批示:既然如此,“不值与之计较,况既经惩创,已示兵威”,下令沿海各地撤兵。“剿”又变成了“抚”。

英国在清政府和战不定之际,派出璞鼎查为全权大使,率领军队东来, 连陷厦门、定海(一度退兵)、镇海、宁波,并获悉清廷谕令沿海各省酌撤防兵的讯息,进犯吴淞口,避开重点设防的渤海沿岸,袭击防守薄弱的长江下游,深入长江,进犯镇江(漕粮北运中心),以震慑京师。直至迫近南京, 道光帝束手无策,以为战胜无望,乃密谕钦差大臣杭州将军耆英、两江总督牛鉴和原任钦差大臣时在浙江效力的伊里布,便宜行事,准备投降了。

在战争期间,战略方面也失误重重。简略些说,有三点。第一,清政府根本不注意收集情报,分析敌情,对英军的战略意图,茫无所知,从而也无法提出统筹全局的战略。只能有一个大而空的原则,即“沿海一体严密防范”, “大张挞伐,聚而歼之”。这是一个没法执行,事实上也不能执行的战略。第二,与此相关,战略的集中指挥和战役战斗的分散指挥理该作有机的结合, 可是,清政府实行的却是绝对的集中。作战中事无巨细,都决策于朝廷。即使情况判断正确,凭当时交通、通讯条件,罕有不贻误戎机的。何况,那些将军、督抚所奏报的,每多虚假,凭此怎么能制定正确的决策?第三,敌强我弱,敌侵略,我抵抗,实施的是防御战略,这是势所必然。为克敌制胜, 就不能单纯采取消极防御。英国侵略军远离后方,水土不服,补给困难,人地生疏,是有可能抓住它的弱点,给以沉重的打击的,事实上也确实出现过这样的战机。可是,在消极防御战略思想主导下,前敌将领又缺机动击敌之权,乃屡失惩创侵略军的机会。至于在防御中,基本上实施的是株守炮垒, 而不作梯次地设防和无战役预备队的线式阵地防御,以致一旦前沿阵地被突破,炮台被攻占,便全无反击之力。这则属于战术上的失着了。

政略战略的双重失误,虽有前敌将士浴血奋战,壮烈捐躯,如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江南提督陈化成等等,文职大员懔于守土有责,与城共存亡, 如署两江总督裕谦等等以及万民请缨,自发杀敌,终难以扭转战局,使满汉等各族人民这次反英侵略的战争,遭到惨痛的失败。

(五)和谈和《南京条约》及其他续订条约

耆英等人受命与璞鼎查接触,先遭拒绝,经多方请求才获同意。所谓和议,只是由璞鼎查开列条件,强制耆英等人承诺罢了。璞鼎查调集大小兵舰数十艘,停泊南京、浦口间,声称要攻陷南京。耆英等只求南京不至于又陷敌手,要付出什么代价都不计较了。

璞鼎查凭战胜者威势,对所提条件不许更改内容,只许在翻译文字上可以作些斟酌。

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1842 年 8 月 29 日),耆英等亲至泊于南京城下的英舰“汉华丽”号与璞鼎查在日后被称为《江宁条约》或《南京条约》上签字,达成了中华民族蒙羞的“城下之盟”。

该条约全文十三款,要点是:①中国开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

五口为商埠,许英国派遣领事并英商“居留”;②割让香港与英;③赔偿包括军费(1200 万元)、鸦片价(600 万元)、商欠(300 万元)三项,共 2100 万银元;四年期内付清;④英国商人应纳进口、出口税应“秉公议定则例” 即税率。《南京条约》签订后两星期,耆英应英方要求派咸龄、黄恩彤到英船谈判,签订《善后章程》八条,其第七条规定:“英国商民既在各口通商, 难保无与内地人民交涉狱讼之事;应即明定章程,英国人归英国自理,华民由中国讯究,俾免衅端。”“他国夷商,仍不得据以为例”。

《南京条约》是英国凭暴力强加给中国规范中英关系的一个基本框架;

《善后章程》则是补充,构成所谓法的依据。而既开五口通商,怎么通商呢? 在道光二十三年中英间又继续签订条约,先一个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再一个《五口通商附黏善后条款》规定在通商口岸“各准停泊英国官船”即兵船一只以便管事官即后之领事约束水手人等”;把前订关税税率“秉公议定”, 改成硬性规定,只准值百抽五;以及将来中国“如有新恩施及各国,亦应准英人一体均沾”,使英国在华享有片面最惠国的特权。这些则是媾和条约的延续和补充。

由于《南京条约》开了先例,中国领土被强行割让,中国主权遭到侵犯, 英国可以随时用炮舰威慑,在贸易中又享有协定关税特权等等,中国固然是个主权国家,但主权不再是完全存在了,开始遭到侵犯,使中国被降为“附庸国”,沦为“半殖民地”。

美法两国虽未参加,但是或积极支持或密切关注这次鸦片战争。《南京条约》一经签订,美国总统泰勒主张派遣正式代表来华,与中国建立新的商务关系。第二年 5 月 8 日(道光二十三年四月初九日)美国政府任命国会外

交委员会委员顾盛为专使,率军舰 3 艘来华交涉,给予的训令中明确指示: 美国必须在中国开放的口岸,取得与英国相同的特权。清政府经不住他的战争恫吓,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八日(1844 年 7 月 3 日)由耆英与顾盛在澳门附近的望厦村签订了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海关税则》,也就是习称的《望厦条约》,其中除了“均沾”了英国所攫取的特权,又有新的补充和规定。如关于进出口税则,“若有更改,须与合众国领事议允”,“秉公议定则例”, 经这么一变中国对关税的自主权便被剥夺尽净。又规定“嗣后中国民人与合众国民人有争斗、词讼交涉事件,⋯⋯合众国民人由领事等官捉拿审讯”。这是说,外国在华的领事不单享有裁判特权,而且对其本国民人之在华犯法者的“捉拿”权,也揽在手里,进一步侵犯了中国司法主权,剥夺了逮捕权。如外国兵船停泊通商口岸事,《望厦条约》规定成为这些兵船有权任意前往碇泊通商口岸“巡查贸易”外,各个口岸官员还须负责接待!“以示和好之谊”,而又强加给这么一项条约义务。

法国则决定派遣刺萼尼为使臣带领军舰 8 艘,于道光二十四年六月(1844

年 8 月)到达澳门。清廷仍派耆英与之交涉。刺萼尼时而恫吓,时而讹诈, 耆英摸不准他究竟想要求些什么。八月中旬,耆英、刺萼尼开始正式谈判。法使援引英美先例,提出订立商约要求。耆英才从“大感困惑”中醒悟过来。他把国事交涉视同儿戏,为求急于了结此案,本着他的所谓“抚夷不外通商” 的原则,迅速接受刺萼尼提出的全盘要求。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1844 年 10 月 24 日),两人代表中法两国政府在黄埔签订了名为《五口贸易章程: 海关税则》一件,也就是日后习称的《黄埔条约》。在这个条约里,法国除了援英美先例,同等地取得五口通商、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

待遇等主要特权外,又有增益,如有关在华英美等国商人得在各个口岸租地建屋或租屋居住外,加了其“房屋间数,地段宽广,不必议立限制”,后来便成为扩大所谓“租界”区域的条约依据。

葡萄牙、比利时、瑞典、挪威、荷兰、西班牙、丹麦荨国,相继而来, 要求通商,追逐利权。清政府本着所谓“一视同仁”原则,或与之订约,或达成协议,或给以通商章程与税则,许其前来贸易。于是,欧洲各国只要它想在中国享有什么特殊权益,便在中国享有像英、美、法三国所享有的特殊权益。而所有这些国家与清政府签订的条约,与英、美、法三国所签订的结成一体,内容互补,权益均沾,初步构成了束缚、压迫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体制,促使中国一步一步地化向任哪一条约国家都可欺凌的一个虽曰主权国家却是半殖民地方向运行。

四 “衰世”的社会动荡

道光帝在其登上皇帝宝座的 30 年里,内政失当、处理外务无能,国家受人侵侮,民间长期处于动荡不安状况。建立在工农相结合的小农经济呈现衰落现象,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趋向加剧,民众生活不易“浮口” 即失业者增多,加上流民增加,盗风“日炽”,民间抗粮抗租,频繁发生。所有这些,被当年有识者名之为“衰世”(龚自珍语)。清政府对如此政治、社会秩序,无能调整,加上由于外战失败而威信扫地,进而突变为失控状态。于是暴动、起义不时爆发,终于从“衰世”径往“乱世”(龚自珍的预言) 直闯了。为具体反映这些形势的演变,这里只就有关抗租抗粮和暴动起义两类事件的例子,叙述如下。

清政府鉴于各省积欠钱粮为数日多,严重影响财政收入;早在嘉庆末年, 对地方州县“亏空”钱粮者严定惩罚条例。道光朝,一再命令各省当局,加强征赋取税工作。地方州县迫于功令,征取时,“吏役四出,昼夜追比,鞭扑满堂,血肉狼藉”;而且,“民之完纳愈苦,官之追呼亦愈酷”。当粮户本家无力完纳,州县衙门竟有“锁拿同族之殷室”,“锁”、“押”其亲邻责其代纳,或作为人质。征收吏役狐假虎威地行动着。他们“恃里差为前异, 每一票出,数十成群,昼夜追呼,择殷飞噬;一到乡间,不问该花户完欠多寡,轿马喂养人数供给不计外,需索名色,节外生枝;稍不遂意,则拘至城中,私押数月,威逼刑求”。还有更残暴无道的,如在贵州,民间对州县官的“浮勒太甚,吏胥因缘为官”,稍泄“怨气”,地方官便“纵容殃民”。又如在甘肃,地方当局的重征苛敛,“民力既竭窘无以应,则委严酷州县敲骨吸髓以取之;州县刑威竭亦穷元以应,则委凶悍武弁押兵以胁之。朝指一官曰催而无力而夕黜其名,夕指一堡曰抗而不供而朝屠其地”。当 19 世纪

40 年代末,清政府的漕粮、地丁征取量之能差足全额,就是通过这样的“鞭扑”、“锁押”、“刑求”办法,才实现的。

州县官征收田赋,素来不敢得罪于“巨室”——大户,到嘉庆朝,“宽于富户,而苛于平民”,被视为当然。书吏每“以大户之短交,取偿于小户”, “以为挹此注彼之谋”。如此征取,就官民关系说,小户由于吃亏对官府深致怨怼,大户得了便宜,使官府自损权威;就民间内部说,增加着各阶级、各阶层间经济利益的矛盾和冲突。

田赋的征收对象是地主和自耕农,田赋实征加重结果,损害着他们,特

别是大户之外的中心地主和自耕农的利益。业户中的部分地主,也就是中小地主,总尽可能地将加重赋额所受的损失转嫁给佃农。自耕农无从转嫁,由于深陷困境,易与佃农站在一起。佃农受亏,加剧着与地主之间的利害冲突, 在越来越难以照旧生活下去,掀起抗租斗争,势成必然。

封建社会民间抗粮、抗租斗争原属常事,它是一种警讯,触动官府采取调整措施,使社会经济生活能够照常运行。清代也是这样。在道光前,这些斗争时起时伏。从道光中叶起,开始出现日渐高涨的趋势。到了道光末,由于地主的加重租额和农民的觉醒,南、北各省的抗租斗争蓬勃开展,尤其是集体的抗租斗争大为增加。仅以《清实录》所载的计算,这 10 年间大规模的集体行动次数,就和前此 40 年(1800—1839 年)的次数相当。

在这 10 年里,浙西的杭州、嘉兴、湖州三府,浙东的绍兴、宁波两府, 和江苏的苏州、松江、太仓两府一州,几乎每年都有抗租大案。道光二十年冬,浙江秀水佃户拒交地租,对素来“盘剥佃户苛刻”的地主沈某,“聚众拆毁”其住家房屋。次年,秀水镇西乡人“虞阿南倡议抗租”,“胁众”千余人,并号召邻圩戽水于田,钉栅于滨,拦截催租船只的进路。同年山阴等县有所谓“刁佃”“抗租抢夺之事”;杭州、湖州两府属,也接连发生藉灾“聚众抗租”、“讹诈抢夺”的事件。道光二十四年,余姚的佃户胡阿八等发动抗租,“业户催租”便持械对抗;到了道光二十八年,他们更“结群毁富门”,对于平日收租苛刻的地主,给以严厉的打击。其邻县慈谿的佃户, 一再响应,采取类似行动。

道光二十二年,江苏苏、松两府农民向地方当局请愿“酌减”租额,遭到“查禁”,便径自“勒令”业户减让租额。其中昭文县由徐二蛮等首倡, “聚众”焚烧运丁船只,并打毁业户多家。二十五年前后,太仓州滨海县乡民连续展开斗争,“勒令各业户”减收地租,并以打毁地主房屋相威慑。二十六年,昭文东乡一带佃农,因地主抬价收租,“心怀不甘”,在佃户张荣荣等倡导下,写贴揭帖,“挟制各业户减价收租”。地主置之不理,佃户集众打毁业户房屋 36 家。

其他各省,包括台湾在内,也连年发生大小不一、激烈程度不同的抗租斗争。

抗租的斗争对象本只是收租地主,由于官府“派差缉拿”,群众便把矛头指向官府。如道光二十五年江苏昭文佃户贴出布告,”勒令各业户减收麦租”;地方官派差捕人,农民便鸣锣集众拒捕。同年,常熟佃户向官府请愿, 要求减租不遂,便捣毁县署。当时江苏巡抚李星沉调兵近千名进行弹压,农民乃集数千人手执农器,抗拒三个多月。

这些年间的抗租斗争,还表明佃农具有较高的斗争艺术。他们的斗争有组织、有计划,有理、有节。例如,道光二十二年,江苏华亭、娄县就涌现出马洪洲等群众领袖。他们首先利用庙会宣传抗租的必要性,接着便在县属各村串连,组织群众,公议决定勒令地主答应减轻租额;并商定了行动计划: “以鸣锣为号,务须齐集”。他们选定以官僚地主徐行、倪楷两家为“先行勒让”的对象;若不从,便以“打毁〔器皿〕唬吓,使各畏惧”,但不伤人。在行动中,他们除把倪楷换为文生冯某作为斗争对象外,一切都照预定步骤进行。他们的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后,紧接着“逼令”徐、冯两家,“出具让租若干字据”,使往“各处粘贴”,以扩大影响。

佃户群众在实践中提高了斗争艺术,使官府“不胜骇异”。地方官运用

暴力镇压,群众便“焚烧运丁船只”。清廷曾命令对他们“认真查拿,不可姑息”;江苏当局也认为此风断不可长,“亟宜严加惩创”。但是,他们面对手执农具严阵以待的农民群众,无可奈何地首鼠两端,虽“调兵往捕”, 更怕“别滋事端”,而不敢贸然行动。

在鸦片战争后 10 年间,田赋征收定额虽未提高,但“银钱转折”,或“银谷转折”,却使实际负担提高了。加上地方州县的苛敛,吏胥的讹索,而且动辄滥用国家机器实施暴力强制,抗粮斗争也急剧高涨。在某些地区,银贵一度成为发生抗粮斗争的直接导火线。例如湖南的郴州(道光二十一年), 耒阳(二十四年),浙江的奉化(二十四年),石门(二十七年),福建的台湾(二十四年),江西的临川(二十七年),乐川、贵溪(二十八年)等地较大规模的抗粮斗争,直接起因都是折征过重;以致当时有人说:“漕之证也,起于银贵。”

遭受重赋损害的,不只是农民,也包括中下层地主。后者之中有些具有文武生监功名,是农村中的头面人物,有一定的号召力。他们倡首发动,广大农民积极支持。道光二十五年,浙江奉化文生张文渊“挟制完粮减价”, 乡民负耒赴城者“以数万计”,就是一个典型。

从道光二十年至三十年,抗粮斗争在南北各省此起彼伏,绵延不绝。其著者如道光二十年,江苏丹阳乡民以“完粮折价”过重,聚众抗官毁署,拒交钱粮。二十一年,江西新喻监生万国彩“纠众”闹漕抗官。二十二年,山东潍县,“乡民因纳粮与县吏争哄”;江苏川沙、南汇、奉贤三县,乡民“纠约”,“恃众挟制”各该县地方官,以遭到鸦片战争战火的意外损失,要求免征,或减轻征额;湖北崇阳,诸生钟人杰等聚众达两万人,“抗粮不完”; 浙江缙云胡喜芹等“拥众”挟制地方官发布减价完粮告示;归安稽祖堂等人“诱胁乡民,哄堂抗粮”,“戕害兵役,殴毙地保”,阻止各村完粮,“各粮户纷纷效尤”。道光二十三年,有所谓稽祖堂案的“逸犯”,恃众抗粮, 迫使官府“停征”。同年在湖南的耒阳,有文生蒋庆云、蒋文葛兄弟聚众千余抗粮,护理道台高某遣家丁带民壮“密拿”,“民壮被伤”,“家丁被虏”。在江西安仁,有“棍徒”高嫩◻等,“聚众抗漕,拒捕伤官”。二十四年, 耒阳段、阳两姓,抗不完粮;“痞棍”阳大鹏“纠众至千人之多”,“夺犯攻城”,“拒伤官兵”,“哄堂塞署,挟制减粮”;“凡充户书、粮差、里差者”,都被抄抢一空。在台湾嘉义,武生郭崇高和洪协等人,“聚众数千”, 反对折征,“汹汹欲变”;⋯⋯等等。

抗租抗粮,以及各地因这种那种原因所触发的吃大户、抗讹索、阻米出境等等,此起彼伏,整个社会动荡不宁。在这种形势下,民间不顾官府“禁邪教”的法令。破坏“严保甲、整乡约”的措施,秘密习教、结社的活动, 广泛展开。

清廷屡次命令各省督抚严缉各该省“教匪”,要求“净绝根株”,而“教” 的名目却越来越多,“匪”的队伍也越来越大。道光二十二年,湖北崇阳钟人杰倡首的抗粮斗争,迅即分头纠众“达数万人”,“拒捕捆官”,攻占通城,自立为、“钟勤王”,成为清政府镇压白莲教起义后规模最大的暴动。从这时起,全国各地接连发生暴动事件。如白莲教、天理教发动斗争于华北各省,捻党活动于河南、山东、安徽一带,斋教散布在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各地,天地会势力更遍及长江流域和华南各地。单据《东华录》记载, 在道光最后 10 年大大小小的各种反清暴动,达 110 余起。涉及的地区,几乎

遍及全国。例如:在长江流域,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各地,“匪徒结党成群,几乎所在皆有”;江苏苏北的海州、徐州各地,千百为群的盐果和山东、河南的村村寨寨的“捻”众,串联一起,在地方营汛“讳匿延搁” 下,“土匪窃发”,对官兵一再发生“持械拒捕重情”。江浙交界之处,“匪徒盘踞”,“肆行劫夺”;太湖上的湖匪,“乘机伺劫”。浙江的宁波、绍兴等府各县抢劫巨案,层见叠出。

西南地区更不平靖。云南省矿业从嘉庆年间急剧衰落时起,素来依矿为生的劳动群众——主要是本省和从川、湖、两广前来充作矿夫的人,以及其他商贾、负贩、百工众伎,多半失业;他们与当地破产的农民、手工业者结合一起,行劫以维持生存;某些多山府县,充满了“亦民亦匪”、“民匪难分”的群众。

华南两广地方,“盗风大炽”。广东的“土匪”成群,“盗犯”横行。为首者在当时多为众所知名;不只行劫民间,并伙抢职官公物。广州府属一带,“土匪劫掠为生,结党聚众数万余人”。他们“出没无常”,地方官府, 不敢奈何;“兵多即远避,兵少即横行”;有的在活动地区,公开“设厂征税”。

西北的新疆,各族贫民、饥民,为了活命,乞食滋事案件接连发生。清政府无能养民,对之却蔑称为“饥匪”,猛加镇压。结果,“饥匪”“越来越多”,行动也越来越加劲了。

如此等等。

到了道光末年,“盗风甚炽”在全国规模内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截至道光三十年,江苏、直隶、山东的“邪教”,以“盗匪”为生业;贵州有大伙抢劫;晋、豫、皖、鄂、陕、川、黔、湘、浙等省水陆交界之区,盗贼公行;而最多且甚者,莫如两广,特别是在广西。“土匪”“遍地如毛”。“党类尤不胜穷”。全省十一府一直隶州,“无贼者不过三府”。更难的在于是“民”是“匪”,形迹难辨。在“兵少匪多”的局面下,调兵镇压,“顾此失彼”,“仓皇失措”,“屡遇屡溃”。

如此“甚炽”的“盗风”,体现了社会危机的严重;更表明社会机制开始濒于崩解,政权机构已经丧失维护秩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