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同世界的理想

康有为写了一本《大同书》,借用《春秋公羊传》中的“三世”说,把社会进化过程划分为三大阶段,即“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同时,他又融合《礼记·礼运》中关于“小康”“大同”的说法,以“太平世”,附会“大同”,悬为人类最理想的社会。实际上,康有为是把西方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与资本主义现实揉合在一起,用以“托古改制”,对儒家“大同”理想作了新的阐释。

怎样实现大同呢?康有为提出了去国界、去级界、去种界、去产界等主

旦消灭了家庭关系,“无有夫妇,父子之私”,私有财产也就自然消亡了。为此,他主张男女同居不得逾一年,届期须易人。婚姻乃“交好之约,不得有夫妇旧名。”在取消家庭以后,妇女怀孕入胎教院;婴儿出生入育婴院; 幼儿入怀幼院:童子按年龄入蒙养院及大、中、小各级学校:成年后由政府指派分任农工等生产事业,至老迈则进入养老院。为了解决人民生活的困难, 还设有养病院、恤贫院、公共宿舍、公共食堂等。康有为的这种设计当然纯粹是一种幻想,但它对向往“大同理想”的青年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青年毛泽东在《第三札》中写道:“大同者,吾人之鹄也。”1919 年,他在“新村主义”、“工读主义”的影响下,进一步将这种“大同”理想化为具体的“新村”计划。在发表于《湖南教育月刊》的《学生之工作》一文中,他提出要建立一种学校、家庭与社会结合为一体的“新村”。在这种“新村”里, 有“公共育儿院、公共蒙养院、公共学校、公共图书馆、公共银行、公共农场、公共工作厂、公共消费社、公共剧院、公园、博物馆、自治会”等等, 这比康有为《大同书》中的设计更为周详。至于家庭问题,他虽不像康有为那样把消灭家庭视为实现大同的主要关键,但也强调要解决家庭与社会的矛盾。他在 1920 年 11 月 26 日写给罗学瓒的信中,提出要组织“拒婚同盟”, 通过废除婚约来解除“家庭之苦”,“使人类对于婚姻制度都得到解放。” 这些,都是空想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观点的具体表现。追根溯源,不能忽视《大同书》对他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