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神革命与“变化民质”的思想

1902—1903 年,梁启超写了《新民说》。他认为近代中国的“积弱”, 主要原因在于”国民”的“愚昧落后”、“道德败坏”和缺乏“国家思想”、“权利观念”、“自治能力”等等。他强调“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只有造就了新型的国民,才能革新政府、改造国家, 达到变封建主义中国为资本主义中国的政治目的。在这里,梁启超认为清王朝之所以能维持其腐朽统治于不坠,是由于人民群众缺乏文化素养和政治思想觉悟,这比仅仅揭露清政府的腐败又深入了一层。梁启超认为中国根本的出路在于改变“人心道德”,提高国民觉悟。这种重视思想启蒙的倾向,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梁启超把一切归结于“人心道德”,把一切希望寄托于精神领域的革命,这就难免在另一方面贬低了现实政治斗争的意义。梁启超的这一套理论,无论其积极方面或消极方面,都在毛泽东早期思想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直到五四前夕,毛泽东在《第三札》1917 年 8 月 23 日给黎锦熙的信中仍然认为,中国积贫积弱,根本原因是“思想太旧,道德太坏”,“二者不洁,遍地皆污”。因此,根本的解决还在于从改变“人心道德”、“变化民质”入手。这种观点与《新民说》基本一致。1918 年,毛泽东、蔡和森等在长沙创立学会,确定以“新民”为会名。在为新民学会起草会章时,毛泽东提出以“革新学术,砒硕品行,改良人心风俗为宗旨”,也正是这种观点的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