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通向世界的大门
周恩来总理主持起草、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
《共同纲领》,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新中国的外交基本原则和政策:为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完整,拥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凡与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 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建立外交关系。这些原则和方针在后来制订的几部《宪法》中均得到了肯定。
新中国建立伊始,急需要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以利于饱受战争之苦的我国人民休养生息,恢复遭受破坏的国民经济,使国家走上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
周恩来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总理积极贯彻执行我国的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并在亲自指挥、直接实践中提出了著名的、已被世界公认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充分显示了他才思敏捷和高超的外交艺术,从而扫清了旧中国的屈辱外交,同一批一批的国家建立起了新型的平等的外交关系, 打开了通向世界各国和联合国组织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