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同发展共繁荣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民族问题处理得妥善与否,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危与兴衰。这是被我国几千年的历史一再所证明的。
中国共产党不论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始终把民族问题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强调各民族的平等团结, 共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大法《共同纲领》就对民族问题作了一系列的重要规定。后来在宪法中也对民族问题作了规定。毛主席非常重视民族问题,经常向有关负责同志进行具体指示,他曾说:“在一切工作中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外,各级政权机关均应按民族人口多少,分配名额,大量吸收回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在目前时期应一律组织联合政府,即统一战线政府。”①
周总理也很重视民族问题。他在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上曾说: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少数民族问题,从其政治意义上看,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汉民族在全国的人口中占有 90%以上,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汉民族人数多了就认为民族问题在中国已经不存在了。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是不对的。
周总理在组织领导政府工作中,不论在政务院时期,还是在国务院时期, 他都经常在会议上讨论研究民族问题,制定有关民族问题的各种办法或规定,以具体推行或贯彻民族政策。
①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一册,第 13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