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自身不能搞生产和经商

从“三反”运动中各机关揭露出来的问题看,不少贪污、浪费同机关自身搞生产经商有直接关系。利用他们掌握的机关生产,大肆侵吞国家财物, 是刘青山、张子善等贪污分子进行贪污挥霍浪费的一个重要方面。

早在 195o 年 5 月,周总理在一次干部会议上就指出过:机关生产为改善职工生活是好的,但不允许违反国家的经济政策,为搞门市,使市场受到影响,物价波动,挥霍浪费。

在“三反”运动的启示下,政务院会议讨论有关“三反”运动的问题时, 多次涉及到机关生产问题,干部经商问题。

1952 年 1 月,政务院举行的第一一九次政务会议上,中央节约委员会主任薄一波报告了中央政府直属各单位“三反”运动情况以后,与会者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提出工作人员不能经营商业。陈叔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说,在旧社会,制度上就规定做官的不能经商,否则即撤职。邵力子(政务委员)说,工作人员兼营商业问题,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这个问题,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形不一样,在中国本来就不允许的,做官不允许经商。旧时代,国民党政府都有这种规定,要干,也是秘密地干,当然到了四大家族的时候, 就变成公开的了。

周总理也曾说:政府行政人员不应兼营工商业,不要说像薛昆山那样恶劣的大贪污犯,就是一般的也或多或少的有公私不分,损公利己的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务会议讨论意见,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起草了撤销机关生产的决定,提交政务院第一二一次政务会议讨论。薄一波在建议撤销机关生产的说明时说,机关生产是 1940 年老解放区困难时,提倡“自己动手克服困难”后产生的,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决了不少困难问题。全国解放以后,机关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对繁荣市场、解决机关经费困难,如工作人员生活福利、家属补助、办公杂支等起了积极作用。现在情况有了变化,机关生产出现许多流弊,因此建议撤销。

经过讨论、修改,1952 年 2 月政务院第一二六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统一处理机关生产的决定》,决定:所有各级人民政府、人民解放军、学校、党派、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所经营的工业、农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机关企业,除屯垦部队的农场,部队为自己消费而自己动手、救济机关为办救济事业、公安司法部门为改造犯人经营的生产事业,以及各级合作社系统管理的机关消费合作社以外,一律由各级政府组织机关生产处理委员会予以统一登记、分类、清理,并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有关企业的主管部门接管。

周总理在会上指出:在机关生产里面,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追逐利润、贪图享受,影响很大。机关生产里面的“老虎”特别多的原因也在于此。

这个决定发布前,周总理加写了导语:由于过去革命战争在农村分散的环境中和持久的条件下进行,故机关生产曾经起过它推动生产、支援战争的一定的积极作用,并解决了当时各单位工作人员生活上不少困难。但这种需要,自革命战争取得了全国胜利以后,业已逐渐减少,而机关生产的分散和盲目性,对于国家经济的集中和计划性说来,又已发生抵触,尤其是由于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致使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分散精力,沉溺于机关生产之中, 追逐利润、贪图享受,因而引起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这更成为目前全国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中最普遍而必须解决的问题。基于这些原因,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现决定结束机关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