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国与国关系准则

日内瓦会议、亚非会议,是周总理首倡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世界范围内实践的一个重要阶段。他运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和平解决印度支那问题和推进亚非各国的团结,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成为处理世界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

1954 年 4 月 14 日,周总理兼外交部长被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任命为出席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和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的日内瓦会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首席代表。

这是新中国政府首脑第一次参加国际重要会议。1954 年 4 月 24 日,周总理率领代表团到达瑞士日内瓦。

日内瓦会议在讨论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时候,周总理多次作重要发言并提出建议。由于美国不想从朝鲜撤退军队,不想举行政治会议来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因此日内瓦会议对朝鲜问题没有达成协议。

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问题。5 月 27 日周总理就印度支那全境停止敌对行动问题,提出了六点建议;6 月 16 日周总理就印度支那问题,提出解决老挝和束埔寨问题六点建议。7 月 12 日,周总理就日内瓦会议即将完成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重大任务发表声明。

在此期间,周总理以和平共处的思想,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他积极同各有关国家进行商谈,既照顾越南、老挝、柬埔寨三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又根据法国的利益,推动了越南同法国的接触,沟通思想加深了解,打开了僵局。越南人民军代表同法兰西联邦部队代表签订了《关于在越南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越南志愿人员和奈国战斗单位代表同老挝王国部队代表签订了《关于在老挝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越南志愿人员和高棉战斗单位代表同柬埔寨王国部队代表签订了《关于在柬埔寨停止敌对行动的协定》。法国政府声明,从柬埔寨、老挝和越南的领土上撤退其军队,并尊重三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7 月 21 日,会议通过了《日内瓦会议最后宣言》。这个宣言对上述各项协定和声明予以确认和支持。与会各国保证尊重上述三国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并对其内政不予任何干涉。

周总理 8 月 11 日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扩大)作了出席日内瓦会议的报告。他说:日内瓦会议的结果,促进了国际紧张局势的进一步和缓,证明了国际争端是可以用和平协商的方法求得解决的。他说:日内瓦会议关于印度支那的成就就是很大的。虽然,朝鲜问题没有达成协议, 并不能减低这一成就的重要性。周总理说:在日内瓦会议的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我访问了印度和缅甸。中印两国、中缅两国分别发表了联合声明。三国政府一致同意以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和中缅之间的关系的基本原则。

出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委员们讨论了周总理的报告,一致认为周总理代表我国在这次日内瓦会议上取得的外交上的巨大胜利,是我国外交关系史上所未有过的。这次外交胜利,已经把我国过去受人欺凌的状况完全改变了。委员们说,周恩来总理在日内瓦会议上表现出的大国风度,大大加强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这次会议上所作的决议说,欢迎日内瓦会议关于

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各项协议,并愿与有关国家共同保证它的彻底实施;决议同意中印两国总理发表的联合声明和中缅两国总理发表的联合声明,并认为这两个声明中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该适用于我国和亚洲及世界各国的关系。此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载入了我国的宪法,成为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准则。

周总理运用和平共处思想在亚非会议上进一步发挥了巨大作用,促进亚非各国的团结。

1955 年 2 月 10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接受邀请参加即将举行的亚非会议。4 月 6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周总理报告了我国准备出席亚非会议的情况和代表团组成名单。他说:亚非会议是由印尼总统苏加诺发起,科伦坡五国会议通过提出的。这是第一次没有西方国家参加的由亚非国家自己举行的会议,参加会议的 29 个国家,都是有色人种。这次会议是交换意见, 目的是开一个和平会议。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任命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亚非会议代表团首席代表,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和我国驻印尼特命全权大使黄镇为代表。

周总理为了发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精神,促进亚非国家的团结,不顾个人安危,4 月 18 日率领我国代表团到达雅加达。他在 19 日的会议上首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能同与会的各国代表团一起在这个会议上讨论我们亚非国家的共同问题,感到非常高兴。他说:亚非人民曾经长时期遭受侵略和战争的苦难,因此,我们亚非人民更加深切地感觉到世界和平和民族独立的可贵。日内瓦会议曾经在尊重民族独立的基础上,得到科伦坡五国会议的支持,达成了印度支那的停战。周总理说: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同世界上一切愿意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道,决心维护和平,和平是有可能维护得住的。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国际关系中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它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都应该得到尊重,而不应受到侵犯。只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和平才有保障。对于任何一个国家主权和领土的侵犯,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内政的干涉,都不可避免地要危及和平。日内瓦会议关于恢复印度支那和平的协议就是在有关各方保证尊重印度支那各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井对其内政不予任何干涉的基础上达成的。

周总理在听取了许多国家代表团长的一些发言之后,针对有的国家对我国的一些公开的和影射的低毁性指责,又作了补充发言,提出了“求同存异” 的著名方针。他开门见山地声明: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接着他开诚布公地阐明我们共产党人从不讳言我们相信共产主义和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好的。但是,在这个会议上用不着来宣传个人的思想意识和各国的政治制度。他说,“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同而不是来立异的。”求同的基础, 就是亚非绝大多数国家和人民自近代以来都曾经受过、并且现在仍在受着殖民主义所造成的灾难和痛苦。“从解除殖民主义痛苦和灾难中找共同基础, 我们就很容易互相了解和尊重、互相同情和支持,而不是互相疑虑和恐惧、互相排斥和对立。”①周总理指出:中国政府本来可以在这里提出美国一手造成的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和联合国对中国合法席位的不公正待遇问题。但

① 《周恩来选集》下卷,第 146—156 页。

是,我们没有这样做。我们的会议应该求同而存异,将共同的愿望和要求肯定下来,这是我们中间的主要问题。周总理表示:“我们现在准备在坚守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亚非各国,乃至世界各国,首先是我们的邻邦,建立正常关系。”②

周总理倡导的“求同存异”方针,得到了与会各国代表的欢迎,在各国代表团的努力下,会议终于对议程中的各项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制定了万隆会议十项原则。这次会议所体现的亚非国家团结合作,反对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各国人民友好往来及保卫亚非和世界和平的精神,被称为“万隆精神”。

周总理于 1955 年 5 月 13 日就亚非会议的经过和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报告。他指出:亚非会议的召开具有重大历史意义。这个会议是在没有西方殖民主义国家的参加下,由渴望掌握自己命运的亚非国家举行的,它反映了占世界人口一半以上的亚非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他说:我们在会议上所采取的态度是争取团结,避免争吵,寻求共同点而不是强调分歧点。这样,就使亚非会议与会各国终于对议程上的各项问题达成一致协议,而使企图阻挠亚非会议的计划遭到了失败。

周总理说:亚非会议通过了关于促进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决议和宣言。宣言提出的十项原则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引申和发展。亚非会议还通过了经济合作和文化合作的决议。总理认为,亚非同家的经济合作,首先应该是以互相帮助、各自发展生产力基础。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就可以积累资金,提高技术。文化的合作,必将有助于亚非国家民族的自觉和自信的提高。

周总理说:亚非会议的各项决议贯穿着亚非各国人民争取和维护独立自由、保障世界和平、促进友好合作的共同愿望。与会各国普遍地认为这些决议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它的影响将随着亚非人民的努力而不断扩大。

周总理提出的井经实践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是处理社会制度不同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而且也是处理社会主义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1956 年 10 月,苏联政府曾发表加强苏联同社会主义国家的友谊和合作的宣言。这

个宣言承认过去在处理与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上的大国主义错误。中国政府 11 月针对苏联这个宣言发表声明,一方面指出苏联政府的这个宣言是正确的, 另一方面又指出:中国一向认为社会主义国家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同时又是以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精神团结在一起的。因此, 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中国政府的这个声明,就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最初作为处理社会制度不同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进一步发展为处理社会主义国家及一切国家之间关系的准则,并且已为世界各国所公认。

1957 年 1 月,周总理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访问尼泊尔期间,同尼泊尔首相阿查理雅举行会谈并发表了联合公报。在公报中高瞻远瞩地指出:世界上所有国家最后将会认识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大意义,而人类的人道主义精神将终于取得上风并且战胜由于掌握了大规模毁灭性的致命武器而产生的依靠实力的骄横。

② 《周恩来选集》下卷,第 146—15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