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不懈斗争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国之一,也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1949 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推翻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那时起,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理所当然地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由新中国政府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机构的工作和会议。只是由于美国政府的竭力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才被剥夺,而被中国人民唾弃的国民党反动集团才得以窃踞在联合国的席位上。

为此,周总理进行了不懈的斗争,最后终于取得胜利。

1949 年 11 月 15 日,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致电联合国赖伊秘书长, 声明目前以代表中国人民名义参加联合国组织并出席本届联合国大会的所谓“中国国民政府代表团”已经变成了一小堆流亡分子的御用工具,绝对没有代表中国人民的任何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正式要求联合国立即取消该“代表团”继续代表中国人民参加联合国的一切权利。同日,还致电联合国大会罗慕洛主席,否认目前正出席本届联合国大会之所谓“中国国民政府”派遣的蒋廷敝所领导的代表团的合法地位,指出他已经不能代表中国,无权代表中国人民在联合国组织中发言。

1950 年 1 月 8 日,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致电联合国大会罗慕洛主席和联合国秘书长赖伊,要求联合国开除非法的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代表, 并提出:“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才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10 天后,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便致电联合国大会主席罗慕洛和秘书长赖伊,通知了我政府已任命出席联合国会议和参加联合国工作的代表。电文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业已任命张闻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席联合国会议和参加联合国工作、包括安理会的会议及其工作的首席代表。同时,周总理还专门召开会议,详细研究代表团的组成问题。经研究确定,派往安理会的代表为张闻天,派往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的代表为冀朝鼎,派往托管理事会的代表为孟用潜,派往军事参谋团的代表为周士弟将军。代表团由 50 人组成。

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恢复在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合法权利, 也进行了坚决斗争。1950 年 4 月 28 日,周恩来总理以外交部部长名义致电联合国赖伊秘书长并转达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与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各会员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业已任命冀朝鼎为出席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所属亚洲及远东经济委员会5 月16 日在曼谷召开的全体委员会会议的代表。电报指出,中国国民党反动派残余集团的非法代表没有参加该委员会会议的资格,必须从该委员会驱逐出去。同时,周外长还分别致电国际红十字协会秘书鲁希和红十字会国际委员会秘书长杜旭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要求将中国国民党反动派残余集团的所谓“代表”从国际红十字协会开除出去,并转知国际红十字协会各机构及有关各国红十字会。这年的 5 月份,周总理又以外交部部长名义先后致电联合国及其有关国际组织,通知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已任命我国邮电部邮政总局局长苏幼农为参加万国邮政联盟执行及联络委员会代表,任命孟用潜力出席托管理事会的代表。同时还不断致电要求他们,必须将中国国民党反动派残余集团的所谓“代表”从一切国际组织的各项机构和会议中驱逐出去。

由于美国的操纵,联合国用玩弄各种阴谋的手法,一再阻挠或推延恢复我国在联合国及其国际组织的合法权利。

对于联合国的无理,周总理 1950 年 8 月 26 日致电联合国秘书长赖伊, 严词指斥联合国违背宪章,漠视我国人民正义要求,竟仍容留国民党反动派残余集团的非法代表在其各个机构之内;并再次通知赖伊我国政府任命张闻天为出席联合国第五届大会的首席代表。9 月 17 日于联合国第五届大会即将开会之际,周总理再次致电联合国秘书长赖伊,要求联合国第五届大会必须将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的非法代表立即驱逐出去,同时立即办理一切必要手续,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得以出席本届联合国大会。电报还声明, 此届大会若无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参加,或竟容留中国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非法代表在内,则其所做的一切与中国有关的决议均将是非法的,因而也将是无效的。

在为恢复我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的同时,印度、苏联在联大分别提出提案,印主张邀我出席会议,苏主张“驱蒋纳我”,被联大否决。但是,在联合国会员国中恢复我代表合法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

1955 年 10 月 22 日,周总理在《关于目前时局问题》的报告中,深刻分析了北大西洋公约集团成员国在对华关系问题上的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北欧国家,如挪威、丹麦等,它们在自己国内赶走了蒋介石代表,在联合国中投我们的票,因而同我国互派了大使;第二类,如英国、荷兰,它们在国内赶走了蒋介石代表,但在联合国仍然投支持蒋介石的票,对于这类国家,我们只能采取建立半外交关系的办法;第三类如法国、比利时,它们在本国不赶走蒋介石的代表,在联合国又跟美国走,投蒋介石的票,所以我们不同它们建立外交关系。周总理强调说:要谈判建立外交关系,就要赶走蒋介石的代表,在联合国投我们的票。

周总理在为恢复我国在联合国合法权利的斗争中,在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原则,防止美国搞“两个中国”的企图。这有力地向世界表明,中国政府和人民坚决捍卫国家主权、维护民族尊严的严正立场,扩大了新中国的国际影响,提高了国际地位,揭露和打击了美国敌视中国人民的伎俩。从而使世界越来越多的国家站在主持公道的一边,投支持中国的票,美国的指挥棒逐渐失灵,企图孤立中国的政策日趋破产。(见附表)1971 年 10 月 25 日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以 76 票赞成、35 票反对、17 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 23 国提出的要求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这是中国人民和主持国际正义的世界各国人民,通过长期的共同斗争,取得的一次重大胜利。20 多年来,美国耍尽种种阴谋,顽固地阻挠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结果落得个不断失败和孤立的下场。当 11 月 15 日以乔冠华为团长、黄华为副团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大会第二十六届会议的全体会议时,受到极其热烈的欢迎。许多国家代表的欢迎词热情洋溢,表

达了对中国人民的信任,不少代表在发言中赞扬了毛主席对中国人民的单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科威特常驻联合国代表说:“联合国大会终于决定纠正了对中国人民所犯下的错误。这一点的取得,是由于北京政府过去二十年来表现了耐心、慎重和明智。”他说:“没有中国的参加,联合国就是徒

有虚名。”①法国常驻联合国代表说:“中国在我们当中就座了属于她的席位,不公正和荒谬的状况终于结束了。”“我们欢迎这个十分伟大的国家和这个十分伟大的人民,这样做是合适的。”②

历 年 联 大 讨 论 恢 复 我 国 在 联 合 国 合 法 权 利 的 情 况

年份

支持中国

的票数

追随美国

的票数

弃权

票数

1950 10 37 8
1951 11 36 4
1952 7 41 11
1953 10 43 2
1954 11 42 6
1955 12 41 6
1956 24 46 8
1957 27 47 6
1958 28 43 9
1959 29 43 9
1960 34 41 22
1961 37 47 19
1962 42 55 12

年份

支持中国

的票数

追随美国

的票数

弃权

票数

1963

42

56

12

1965

47

46

20

1966

46

56

17

1967

45

58

16

1968

44

57

23

1969

48

55

21

1970

51

48

25

1971

76

35

17

注:一、追随美国的票数,没有把非法窃踞我席位的蒋介石集团的一票计算在内。

二、一九六四年因美国阻挠,未讨论任何提案。

① 《历史潮流不可抗拒》,第 82、94 页,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

② 《历史潮流不可抗拒》,第 82、94 页,人民出版社 1971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