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原则要表述全面
审核《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1949 年 11 月)第四条,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产生:⋯⋯。其他方面的代表,经省人民政府与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共同商定,由省人民政府邀请之。总理在此句之后加上了一句:[尚未成立协商委员会之省,则由省人民政府直接邀请之。] 第五条,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任期定为二年,连选得连任。各党派、团体、机关、部队及少数民族经与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商定,得更换其代表;被邀请的代表经省人民政府与协商委员会商定,亦得更换之。总理在此句之后加上一句:[尚未成立协商委员会之省,则由省人民政府商定更换之。]第六条,[凡能召开]省各界人民会议(的地方,]即应代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如下职权⋯⋯
以上各条的补充修改,说明总理考虑问题的周到,因为当时有的省尚未完全解放,有的省虽已解放,但还来不及成立协商委员会。
第九条,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省各界人民代表协商委员会; 由⋯⋯若干人组成之。其职权,原拟 4 款,总理加上第 5 款[五、负责进行本省民主统一战线工作。]总理增加这条职权是很重要的,因为它本身就是统一战线组织形式,后来就成了各省的政协组织。
审核《政务院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1949 年 12 月),第八条原拟:各机关除委员会外,应召开部务会议、会务会议。总理改为:[各机关应实行会议制度(如委务会议、部务会议、会务会议)。]这样一改,就使会议成为制度并法律化了。
审核《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1949 年 12 月)。指示先讲了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对灾害进行斗争的情况之后说:虽然如此,但我们[决不能自满于上述这些成绩,]必须认识灾情仍是严重的⋯⋯就必须引起各级人民政府 [及人民团体]更高度的重视[注意],重视为[认识到生产救灾]是关系到几百万人的生死问题⋯⋯为要使工作做好,首先是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人民团体]要把[生产]救灾工作作为工作的中心⋯⋯灾区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要以生产救灾为讨论的中心问题,决定后即通过代表们去做。[进行动员和组织人民的工作。] ⋯⋯要知道大多数人的力量尤其是大多数人有组织有领导的
力量,[实行生严自救和互助,]其力量是无穷的。
现⋯⋯提出以下办法,供 [望各地]作为[各地]参考,[并须根据当地情况采取适当的办法切实施行:] 审核《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950 年 7 月)。
所有上述反革命案件,经当地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判决死刑者,其批准手续⋯⋯在东北、华北[及西北老解放]地区,由省人民政府或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后执行,[在中央及大行政区直属市,分别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及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主席批准后执行。] 审核《政务院关于党政军群负责人外出时地方负责人不许接送宴请和送礼的命令》(1953 年10 月)。
今后各级政府、军队、党派、团体各系统的[任何]负责人,[凡]赴各地[视察、参观、]休养[或]旅行时,当地负责人员一律不许接送、宴请和送礼。
当他们在某地[停留时,除因]视察工作须有当地有关人员随同前往外,
[一般]参观游览可由招待人员引导,[无须]当地负责人无须陪同,各系统[负责人员]亦不得向当地负责人员作上述各种要求。
外宾及各种出国代表团⋯⋯如何接送,由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另行规定,[但亦应由有关机关办理,并力求简单、朴素。]